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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橫穿公路要走斑馬線、人行天橋等,不得隨意橫穿。
3、不得在馬路上騎自行車。
4、遵守公共秩序,排隊等車,車未停穩不得靠近車輛,上下車時不擁擠。
5、文明乘車,乘車時要系好安全帶或抓牢扶手。不坐破舊車輛。
二、注意水的安全不要到河邊、水庫、池塘、水井等危險的地方玩耍,到這些地方必須有家長陪同。
三、電的安全1、要在家長的指導下使用家用電器。
2、不要亂動、亂接電線、燈頭、插座等。
3、不要在標有“高壓危險”的地方玩耍。
四、注意火的安全1、不準玩火,不得攜帶火種,發現火災不得逞能上前撲火,要及時報告大人或報警(119)、小心、安全使用煤氣、液化氣灶具等。
2、燃放煙花爆竹時一定要注意安全,做到不放。
五、注意飲食安全1、自覺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飯前便后勤洗手,防止傳染病的發生。
2、購買有包裝的食品時,要看清商標、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三無”食品、過期食品一定不要購買食用。
3、生吃瓜果要注意洗干凈后才可食用,不吃腐爛、變質的瓜果。嚴禁吸煙、喝酒。
4、不暴飲暴食,防止消化不良。
六、注意精神安全1、遠離網吧。在家里上網要聽從父母的指導,不登錄、不查看不健康的網站,上網時間要有節制。
2、不要涉足營業性電子游戲室、臺球廳、錄像廳、卡啦OK廳、歌舞廳等娛樂場所。
3、不參加不健康的娛樂活動,不聽、不信、不傳、不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堅決抵制活動。
4、不購買、不借閱內容不健康的書刊、報紙、光碟、錄像帶;
不看低級趣味的電影、電視。多讀健康的書刊,多看樂觀的節目。培養文明行為,抵制消極現象,促進扶正祛邪、揚善懲惡社會風氣的形成、鞏固和發展。
七、注意其他方面的安全1、不要輕信陌生人,陌生人敲門不要開防盜門。
2、外出旅游或走親訪友,萬一迷路不要驚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時撥打110,請求警察叔叔的幫助。
3、觀看比賽、演出或電影時,排隊入場,對號入座,做文明觀眾。比賽或演出結束時,等大多數人走后再隨隊而出,不可在退場高峰時向外擁擠。
4、睡覺前要檢查煤氣閥門是否關好,防止煤氣中毒。
5、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蝕性的化學藥品。
6、不偷不搶,不拉幫結伙,打架斗毆。
7、加強自我保護意識。遇到敲詐勒索、攔路搶劫及時告訴父母或打電話報警。不接受陌生人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語所迷惑,防止被拐騙、拐賣。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習宣傳《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以維護學校食品安全為出發點,以“打非治違”為抓手,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以提升監管工作有效性為著力點,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確保學生飲食衛生健康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完善健全學校食堂管理規章制度,規范學校食堂、小攤點操作流程,源頭治理食品安全隱患,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學生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維護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三、整治重點
此次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要從建章立制入手,使學校食堂飲食安全達到規范化、標準化、科學化,源頭上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重點整治以下三個方面: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學校食堂是否獲取餐飲服務許可證;是否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并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負責食品安全工作;是否逐級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并列入目標責任制考核;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是否召開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是否定期進行食品安全檢查。
(二)學校食堂內部管理。
1、原料采購。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出入庫記錄和臺賬制度落實情況,特別是采購畜、禽動物肉類,是否要求索取有效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是否采購來源不明、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無檢疫檢驗證明的畜、禽動物肉類及其制品。
2、人員健康。所有從業人員是否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是否執行每日晨檢制度和患病調離制度。
3、學校食堂加工制作。食品加工操作、環境衛生是否符合規定;在加工經營場所外設立圈養的活禽畜類動物、宰殺場所的,是否距離加工經營場所25米以上;加工制作食品特別是禽畜類動物肉類、四季豆等食品時是否燒熟;冷葷涼菜制作是否做到專人、專室、專工具、專消毒、專冷藏;餐用具清洗消毒是否規范;食品、加工用具是否生熟分開,是否有效防止交叉污染;食品成品留樣品種是否全、數量是否足,留樣用具是否符合要求,留樣存放處所及時間是否達到規定要求,有無留樣記錄。
4、學校食堂明廚亮灶。檢查食堂是否安裝視頻監控設施,實行明廚亮灶;成品、半成品加工是否符合操作規程;液化汽鑵是否室外存放與操作儲存間分離。
5、主、副食品是否按照有關規定分別儲存,實行架子化、箱子化;防蠅、防鼠措施是否有效。
6、學校食堂小攤點。依據《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檢查其經營項目與場地是否相適應;環境條件是否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各類證件、設備是否齊全。
7、學校自備井、水塔、桶裝水、飲水設備是否達到飲用水標準等。
8、學校小賣部出售的食品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存在“三無”(無生產日期、無合格證、無生產廠名稱)及超過保質期限食品等。
9、學校周邊、門口是否落實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學校門口100內是否有小攤點。
10、學區中心校和學校對職責范圍內管理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個人)底數清楚,建立臺賬;學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臺賬。
(三)宣傳培訓工作。各學區中心校和學校要制定安全宣傳培訓工作方案,定期對職責范圍內管理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專業集中培訓并廣泛宣傳食品安全知識。
四、方法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采取學校自查、學區中心校普查和縣教育局督查的形式進行,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學校自查階段(6月1日至6月15日)。各學區中心校和學校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整治重點任務,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對整治行動作出部署和安排,認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尤其是要結合夏季食品安全工作特點,加大對薄弱環節和重點區域的安全隱患排查力度,有針對性的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二)規范改造階段(6月16至7月31日)。各學區中心校和學校要針對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建立臺賬,制定整改方案規范制度建設,落實規章制度,消除隱患,徹底整改。通過硬軟件升級改造和優化環境,提高學校食堂服務保障水平。
(三)清理查處階段(8月至9月)。在專項整治行動期間,教育局將聯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學校周邊學生食品經營業戶等進行集中檢查。對自查不全面、整改不徹底、存在重大飲食安全隱患的學校、幼兒園將予以系統內通報批評,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求學校限期整改。
(四)總結提高階段(10月)。各學區中心校和學校要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長效排查整治機制,鞏固、深化工作成果,形成工作報告。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學區中心校和學校要成立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定期分析學校飲食衛生安全形勢,根據季節特點,研究制定行之有效工作方案。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提高認識,認真組織,精心安排,確保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落到實處。
(二)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各學區中心校和學校要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加強新修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新出臺的《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宣傳力度,利用發傳單、掛橫幅、家長會、健康教育課、專題講座、班隊活動、廣播、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在廣大師生中深入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廣大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牢固樹立健康飲食觀念。
以維護學校師生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為核心,堅持“屬地管理、各負其責、協同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教育為先”的原則,堅決杜絕師生違反交通安全問題,嚴厲打擊各類涉校涉師涉生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保障師生交通安全,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管理長效機制,有效預防教師駕車及學生、幼兒上下學交通事故的發生。
通過專項整治,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更加完善,交通環境進一步改善,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責任進一步落實,學校的管理監督意識、學生及家長的安全乘車意識、教職員工安全駕駛意識得到進一步加強,管理規范,監管加強,教育不嚴、管理不善、思想麻痹、學生幼兒乘坐超員超速車、“黑車”接送學生幼兒、學校和有關部門教育監督管理不力等方面問題能得到重點、有效解決。
從即日起至2015年12月底。
(一)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學校印發教育部統一制作的 “致學生家長一封信”,摘錄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案例,提醒家長提高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千萬不要讓孩子乘坐“黑車”、超員車、無牌車、改裝車、三輪車等不安全車輛上下學,特別提醒家長不得租車、包車或者固定拼車接送孩子上下學。同時,利用學校宣傳陣地,通過櫥窗、板報、專欄,以及校園廣播、有線電視等媒介,并以組織開展專題教育、手抄報競賽、演講比賽、講故事、觀看圖片展、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在學生、幼兒中大力開展交通安全知識普及教育和警示教育,讓學生了解什么車可以坐,什么車堅決不能坐。教育步行上下學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橫穿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鬧,12周歲以下的學生兒童不得騎車上路等。各學校還要把交通安全知識作為課堂教學內容,經常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二)集中清理學校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缺失問題。各直屬學校和各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負責,將學校(包括民辦幼兒園,教育培訓機構,各校、園點等)周邊公路上有必要設置但缺乏的交通安全設施,如警示標志、減速帶、人行橫道、安全隔離設欄、禁停禁行和限速標識、限速監控設施等交通安全設施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同時清理校園周邊非法營運、車輛亂停放等問題。通過徹底清理并梳理完善后,以直屬學校和鎮(街道)為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將存在的問題書面報送當地鎮政府(街道辦)(同時抄送縣教育局備查),借本次全縣集中開展交通安全整治、打擊道路運輸非法經營專項行動的有利契機,將缺失的設施補充完善。與此同時,各學校要在校園門口做到“三到位”,即:交通安全宣傳橫幅懸掛到位,安全乘車警示牌(內容是:“珍愛生命,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超載車、不乘坐非運營客車、不乘坐車況不良和違章駕駛車”)安裝到位,“學生安全乘車監督提醒崗”設置到位。
(三)開展學生上下學乘車安全情況排查。各學校要迅速動員部署,發放《__學校幼兒園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情況摸底調查問卷》(見附件),對接送本校(園)學生幼兒的所有非運營客車進行一次地毯式的專項普查,逐車逐生全面調查了解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情況,對排查出的問題,立即書面上報當地鎮政府(街道辦)(同時抄送縣教育局備查),力求及時整改到位。
(四)建立學生上下學期間校門口安全管理制度。各學校要嚴格按照縣教育局的統一要求,落實學生上下學集中進出校門時領導帶班、教師值守、保安執勤制度,必要時要主動聯系當地公安交警(城區外學校還可聯系當地派出所)現場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學生上下學校門通安全工作規范、有序。
(五)建立學生接送車輛巡查制度。各學校要主動聯系當地政府或相關部門,重點在學生上下學特別是周末和節假日放假時對,接送學生幼兒的“黑車”開展嚴厲打擊,聯合整治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行為。建立教師、家長和群眾聯合監督員隊伍,不定期組織巡回檢查,開展勸導工作。同時,宣傳發動廣大群眾和學生家長,發現學生乘車違規行為,隨時向當地政府和交通、公安交警舉報。
(六)嚴格校車安全管理。依法擁有校車的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務
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省政府《__省〈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縣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監局和質監局《關于加強__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__教發〔2015〕65號),以及縣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和安監局《__校車安全管理使用實施細則》(__教發〔2015〕65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校車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全力確保校車規范使用、安全運行。要堅決杜絕學校自備或租用非客運車輛(含學校自備交通車)接送學生、幼兒行為,堅決禁止學校組織或默許學生和幼兒乘坐非運營客車和各種超載車輛。(七)嚴格校園行車停車安全管理。要嚴格執行省教育廳關于教師私家車進出或停放校園的規定,即:校園面積小(生均面積不達標的),嚴禁教師車輛進入校園;校園面積較大(生均面積達標且有富余的),可以設校園停車場(位),但要劃定專用區域(不占用學生主要生活、活動場地,不占用消防安全通道)供教職工停車。同時,學校要盡量設置汽車專用通道,如不能開設專用教職工私家車出入通道的,要與學生出入時間嚴格分開或錯峰出入,確保師生安全和有足夠的通行和運動空間。按照省教育廳的上述規定,鑒于當前我縣學校普遍存在校園場地擁擠等實際問題,原則上我縣校園內一律不得停放機動車輛(含電動車輛),符合省教育廳規定有條件允許教師私家車進出校園和臨時停放車輛的學校,可通過召開職工會表決的辦法,決定校園內是否停車及停車管理的有關辦法。未經允許,任何車輛不準駛入校園;經允許進入校園和在進出校園的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校園行車規定,不準在校園內鳴笛,不準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行車時速不得超過20km并須小心避讓行人;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嚴禁無照駕駛,嚴禁酒后駕車,嚴禁在校園內學習駕駛技術,嚴禁將校園道路和場地用作訓練場所;校園場所和設施嚴禁對外出租或臨時借用、租用給社會組織、企業、培訓機構和個人等使用。校園內有在建項目并需使用車輛的,原則上不得穿行校園,另外開辟專用通道;確需通過校園的,須設置專用通道,與師生生活學習環境嚴格隔離;既無法開辟專用通道,又不能設置隔離專用通道的,都必須在師生活動間隙期間通行,不得鳴笛,不得污染環境,時速不得超過20km;施工期間,學校須向施工方作出嚴格的交通安全要求,同時加強師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嚴防工程車輛在校園發生交通事故。
(八)切實加強教職員工交通安全教育。各學校要以血的教訓,教育教職員工駕車要做到謹慎駕駛,遵守交通規則,嚴禁教職員工酒后駕車、違章駕駛和疲勞駕車,確保交通安全。教職員工外出乘車,也要選擇安全、正規的交通工具,不得乘坐無牌無照、無資質營運和超載違章等車輛。教職員工的自備車輛,一律不得作為運營(包括臨時性搭載客人收費)使用,最好不作拼車使用(更不得拼車收費)。
(九)加強學校用車安全管理。學校有自備車輛的,要健全用車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不得用于接送學生、幼兒或非工作使用。借宿制學校集中放假時,不得以學校名義組織學生集體乘車,更不得聯系非客運車輛接送學生。師生集體外出確需車輛接送時,凡以學校名義租車的,必須使用有資質的客運車輛,人數較大的集體外出須制定安全預案,落實隨車安全管理教師。
(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學生交通安全管理不重視,存在職責不明確、教育不到位、管理不嚴格、措施不得力、檔案不健全;校門口學生上下學交通秩序混亂,無人監管或監管不力;學生乘坐“黑車”、超員超載車接送學生而不教育、不報告的,以及組織開展本次專項行動不力、未取得明顯成效的,要對相關學校予以通報,取消學校及個人當年安全管理評優、評先資格;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按照有關法規從嚴查處。
(一)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做到“五個一”,即:召開一次專題研究會,認真研究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召開一次有關責任落實會,細化工作要求和整改措施;召開一次全體學生教育大會,進行交通安全專題教育;印發一封致家長公開信,明確學生、幼兒安全乘車有關要求;開展一次學生安全乘車情況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改活動,做到全面徹底、不留死角、規范到位、及時上報、有效處置。
(二)迅速行動,抓好落實。認真吸取各地涉校涉生重大交通事故血的教訓,按照要求,制定具體工作措施,認真排查整改,確保本次專項工作取得實效。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開展自查,消除安全隱患。按照文件規定,要求各學校及托幼機構在3月5日前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并填報《2021年春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表》,針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將食品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精心安排,落實整治效果。為確保此次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取得實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此次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專項檢查工作與“春雷行動暨三月重點工作安排”緊密結合,聯合教體局、衛健局、公安局等部門召開了工作部署會議,明確了檢查對象、時限、范圍、檢點和問題整改及工作要求。
(三)嚴格執法,落實監管責任。精心組織執法力量迅速對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進行拉網式檢查,不留死角。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要點表》,從十個方面入手,對照46項內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及動態風險分級評定。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與學校分管領導和食堂負責人反饋問題,并就檢查發現的問題下發了食品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要求限期整改。對校園周邊經營店重點檢查資質情況、是否存在經營過期、霉變、“山寨”和三無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此次專項檢查共計檢查學校食堂34個,其中中學食堂10個,小學食堂13個,幼兒園食堂11個,校園周邊食品經營戶32戶。共出動執法人員37人次,執法車輛9臺次,對34個學校食堂開展風險等級評定工作,均為d級。并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將所有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經營店全部錄入系統。
(四)創新監管、推行智慧管理。繼續深入貫徹落實州餐飲服務環節“明廚亮灶”工程,督促學校加強陽光餐飲app學習,強力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截止目前,34個學校食堂均完成明廚亮灶工程,其中32個中小學、幼兒園學校食堂均已入駐陽光餐飲app,邁入了線上線下雙監管模式(其余2個幼兒園食堂陽光餐飲攝像頭正在采購安裝中)。
(五)宣傳培訓,強化防患意識。為進一步提升我縣學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法律意識,規范食堂從業人員操作流程,消除食品安全隱患。3月19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縣教育體育局對全縣各中小學、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食堂負責人60余人進行了培訓。通過多媒體教學的方式,結合日常檢查發現的問題及典型案例,主要針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環節,重點從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原材料采購索證索票、食品留樣、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等方面進行了深入淺出地培訓講解。并要求參會人員及時向未參會員工傳達會議精神,做好二次培訓,確保做到培訓全覆蓋。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檢查督查情況來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校長第一責任人全面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食品經營許可證持證率100%。但檢查中也發現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學校索證索票不完整,存在大宗食品檢測報告與批次不一致的情況,食品安全專卷資料混亂;二是部分學校仍存在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未加標識,操作中存在交叉使用的現象,未區分使用、未定位存放;三是部分學校散裝食品標識不全,成品、半成品混放,未使用食品專用包裝袋盛裝食品,庫房通風、防潮設施不全,食堂內存放有雜物或私人物品;四是部分學校留樣記錄、消毒記錄不規范,未及時開展從業人員培訓;五是部分學校老舊食堂布局不合理,備餐間未封閉,墻壁和屋頂未做防水處理,墻壁有霉斑,需改造;六是陽光餐飲部分攝像頭無法正常使用。七是部分學校食堂水質檢測報告中的大腸菌群超標,存在極大食品安全隱患。
按照南寧市教育局《關于開展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檢查的通知》要求,我校對照各個檢查項目進行了認真自查,結果如下:
一、 校園周邊環境方面
1、交通安全設施齊全
2、有門衛和值班教師維持交通秩序
3、沒有違章及易倒塌的危險建筑物
4、緊急疏散通道安全、暢通
5、學校周邊200米范圍內沒有網吧
6、學校周邊沒有非法經營的報刊點、音像攤點、娛樂場所,
但學校門口經常有流動攤販利用上學、放學時間向學生出售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零食、玩具,學校多次出面驅趕仍不能杜絕。
7、設有報警點,接警、出警及時
8、學校周邊沒有人員定點巡邏
9、學校周邊環境整治協調工作機制已經有效建立
二、內部安全隱患方面
10、學校專門指定一名副校長負責安全工作
11、校長安全負責制已經落實,有專門的門衛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12、學校與分管領導、各個班主任已經分別簽定安全責任狀
13、有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14、校園內各個崗位都有明確的安全責任要求
15、嚴格執行門衛、保衛的值班、巡邏制度
16、有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7、嚴格執行實驗室安全操作規程
18、嚴格執行體育運動、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
19、學校沒有開展勤工儉學勞動
20、學生集中上下樓時,由班主任和體育老師共同負責疏導、指揮
21、校園網能有效防范不良信息
22、有事故及時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和安全預警機制
23、嚴格執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24、學校定期請外校專業人員給全體師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但沒有形成邀請家長參與活動的機制,有待進一步改進。
25、有嚴格的兒童接送制度。
26、有并且嚴格執行定期的安全檢查制度
27、每個禮拜都安排有安全教育課程,有計劃進行活動
28、3月學校按上級要求開展了“安全教育月”活動,進行知識競賽,并請專業人員來學校作講座,指導學生安全演練
29、每年都有定期的安全自救演練,師生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并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
30、學校經常組織師生學習各項安全制度并嚴格遵守執行
31、對于有不良行為的學生,學校通過通知家長、聯系派出所甚至聯合社區等,結合多方力量對學生進行幫教
32、樓梯、走廊、護欄的設計和體育設施、玩教具等符合安全要求
33、樓道、走廊及其他通道都安全暢通;學校主教學樓每間教室裝配5盞日光燈,燈光照明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但因資金困難學校目前暫時無法解決;
34、沒有存在安全隱患的圍墻和廁所
35、食堂建筑、設備與環境符合衛生標準及有關要求
36、校園內電網鋪設及電器設備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
37、使用煤炭有防止煤氣中毒的設施和措施
39、消防器材定期檢查、更換
40、教學實驗用的危險物品有專人保管,有專門地點妥善存放
41、鍋爐等特殊設備按國家規定定期檢查
42、醫務室定期檢查藥品質量和有效期,但學校目前因編制問題沒有配備專職醫務人員,只能由具備初步藥理保健知識的體育老師兼任。
43、學生食堂食品的購買、運輸、儲存、加工及留驗等符合衛生標準和有關要求
44、食堂工作人員持健康證上崗并定期體檢
45、學校食堂嚴格執行定期消毒制度
46、水源符合國家飲用水水質標準
47、有防范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措施
48、學校按上級要求組織學生定期體檢
49、學校沒有自備公車
50、51、學校沒有租用校車及其他任何交通工具
三、全面清理整頓不合格辦學機構和教職工隊伍方面
52、有教育部門辦學許可證,辦學條件符合有關規定
53、對各類違規的民辦學校是否有限期整改的措施(空缺)
54、現有的教職工和從業人員符合有關的資格要求,沒有精神病和傳染病等
55、新錄用或聘任教職工(包括臨時人員)時有嚴格的準入制度和用人標準
56、目前尚未有妥善安置不適合在學校工作的人員的措施,正在加緊制定之中
57、有對教職工嚴格的職業道德要求和違反職業道德的處理辦法
四、嚴肅查處傷害中小學及兒童的重大案件是否及時偵破方面
58、59、學校未發生傷害中小學及兒童的重大案件
60、學校與福建園派出所簽定了《安全保衛責任狀》 ,彼此經常溝通,
能嚴厲并及時有效打擊滋擾校園、侵害少年兒童安全的流氓惡勢力,防范學生被侵害的治安措施得到有效落實。
說明:以上各檢查項目中加粗部分目前尚未達到要求,正在完善補充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