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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社的發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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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社的發展前景

農村合作社的發展前景范文第1篇

關鍵詞:經濟欠發達;農民專業合作社;問題及對策

中圖分類號:F32 文獻標識碼:A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推動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提高農業產業化和農民進入市場組織化程度的重要載體,也是帶動農民致富的重要平臺。近年來,蓮都區高度重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把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引導農民走合作之路,作為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的重要突破口。通過制定政策、建立獎懲機制、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五化”建設,使全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得到了快速發展,有力地促進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1 現狀

蓮都區位于浙江省西南部,是浙江省26個欠發達縣市(區)之一。全區總人口38萬人,其中農村人口25.75萬人。蓮都區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起步,2000年起加快了發展步伐,截止到2010年底,全區共有農民專業合作社226家。其中市級規范化農民專業合作社94家,占全市總數的14%;省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13家,占全市省級示范性合作社總數的17.1%;市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10家,占全市總數的13.3%,1家合作社被列入浙江省50強合作社。入社農戶11131戶,占全區總戶數的10.7%,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1個百分點,帶動農戶10萬多戶。合作社總資產2.21億元,其中固定資產1.03萬元。

1.1 促進了農業科技推廣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推廣農業科學技術的重要力量。可以幫助政府開展農業技術推廣,發揮科研機構、技術推廣部門與農民之間的橋梁作用,成為農業科技推廣服務體系的一部分。如鄭地高山蔬菜專業合作社就起到了很大作用。

1.2 提高了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

一些專業合作組織為農產品注冊商標,打品牌,一些為農民建立了生產基地和市場,一些設立外銷窗口打開產品銷路,為農民辦了一家一戶辦不了的事。如麗水蓮都區郎奇農家樂農產品專業合作社針對蔬菜賣難問題,合作社在進行了廣泛深入地市場調查的基礎上,投資48萬元租賃了一個7000多平方米的農副產品交易市場,把原來在田頭、馬路交易的農戶吸引到合作社的市場內交易,形成產業集聚規模。

1.3 增加了農民收入

合作社對外追求經濟效益,對內以服務為宗旨,一般按不低于市場價收購農產品,將加工或銷售增值部分的部分利益返還給農民,增加了農民收入,并利用輻射效應和示范效應,帶動尚未脫貧的非成員農民,走共同致富的道路。

2 存在問題

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上,雖然我區做了一些工作,涌現出了一批較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典型,但與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和廣大農民的愿望相比,與先進縣市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在具體的工作中還有一些需要解決的問題。

2.1 規模不一 發展不平衡

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組織發展缺乏統一指導和規劃,導致過度追求量的增長,忽視質的提升,發展不夠規范,行業自律水平低,有些合作社辦社目的是為了爭取國家優惠政策,得到項目資金等方面的便利,導致出現“空殼社”、“家屬社”,空有合作社之名,不謀合作社發展。受經營規模偏小影響,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的輻射帶動能力普遍不強,對農戶的帶動能力不足,農產品產業鏈短、附加值低。

2.2 內部運作不規范

不少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制度約束、財務約束、合同約束、利益分配、產品產銷、市場對接,風險調節機制等諸多方面還很不健全,不完善。一是民主制度難落實。大部分合作社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民主決策不完善,理事會、監事會職責不清,成員權利義務不明,運作管理隨意性大,有些合作社的作用在日常的活動中不能體現出來,更不能起到帶動的作用;二是管理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現在社員入退社制度、議事制度、產品投售交易記錄及產品質量安全責任追溯制度不健全;三是財務管理制度不規范,賬目不健全。

2.3 受資金、人才等發展要素制約

一缺人才。目前,我區的合作社的參與者基本是農民,普遍水平不高。合作社的經營管理者也主要是由合作社內部人員擔任,其文化知識、經營管理能力、技術水平等相對較低,難以適應規模化的經營管理工作。二是缺資金。農民自有資金不足,扶持資金和信貸資金支持依然不足,合作社擴大再生產或是更新技術裝備設施明顯滯后。農村金融體系不健全,涉農資產抵押難,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面臨資金瓶頸。

2.4 搏擊市場能力弱

一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的市場機制還不健全,市場體系還不發達,農產品的調控保護體系不夠完善,合作社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相對較弱。二是合作社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低,不利于市場行情的正確把握,有效的動態信息難以及時到達生產者,容易造成同質競爭,并帶來農產品生產周期性過剩,導致農產品賣難和買難。三是品牌建設滯后。農產品品牌小而雜,缺乏市場認可度和知名度,產品的品牌附加值低,品牌帶動能力弱,產品市場占有率低。

3 對策建議

3.1 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與重組

以產業為依托、市場為導向、品牌為紐帶、產權聯合為手段,積極引導同類農民專業合作社之間及合作社與相關市場主體之間進行多領域、多方式的聯合與合作。提升組織化水平,力爭做大做強一批有規模、有品牌、有競爭力、治理結構健全、分配制度規范、與社員利益聯結緊密的大型農民專業合作社。

3.2 依法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

全面實施管理規范化、生產標準化、經營品牌化、社員技能化、產品安全化建設(以下簡稱“五化”建設),進一步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章程、工商登記、組織機構、股金設置、民主管理、財務管理、生產經營、盈余分配、成員賬戶設立等制度,完善利益分配機制,切實保障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的財產權、經營權、分配權等合法權益。要組織開展以“五化”建設為主要內容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加快規范化專業合作社認定工作,并建立復評制度,實行動態管理。

3.3 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區財政支農資金要逐步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扶持力度。區財政每年至少安排100萬元專項資金,統籌用于規范化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農業服務的設施建設、農產品質量認證、市場營銷網絡、標準化生產、技術推廣、培訓和信息服務、品牌建設以及開展資金互助、風險救助、信用貸款擔保試點、貸款貼息等方面補助。

3.4 吸引優秀人才到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 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價中,對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的農業科技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給予適當傾斜。鼓勵聘用期滿后的大學生村官選擇到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業工作。區人力社保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機構要為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業的大學生免費提供保管人事檔案、辦理集體戶口、掛靠黨團組織關系等服務。建議經主管部門評定的省、市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招聘高校畢業生就業,省、區兩級財政給予適當的經費補助。

3.5 優化金融信貸服務。區農村信用社及其它金融機構要制定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信貸扶持政策,進一步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社員的信貸支持力度,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安全、高效的資金結算服務。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用等級評定,對于實力強、信用等級高的規范化農民專業合作社給予一定的授信額度,對于市級以上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給予利率優惠。

參考文獻

[1]李春燕.合作社聯合組織四大問題待解[J].農村經營管理,2011(4):18-19.

農村合作社的發展前景范文第2篇

1、現實意義

“三農”發展離不開資金的投入,目前情況看,三農的資金投入主要是三個渠道:一是農民自身的投資;二是財政資金對農業基礎設施的投入和有關補貼;三是金融部門的信貸資金。其中信貸資金投入占有很大的比重,統計數字表明:金融部門的信貸資金中,農村信用社的資金占到80%左右,有的地方甚至已達到90%。近年來,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商業銀行大量撤出在農村的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為“三農”服務的任務更加艱巨,作用更加凸顯。但是,隨著農信社法人治理改革的不斷深入,信貸風險也日漸顯現,不良信貸資產成為阻礙農信社發展的一大障礙。如何加強信貸風險管理,提高信貸資產質量,有效防范風險,已經成為農村信用社改革和發展的重中之重。本課題結合實踐,通過分析現階段農村信用社存在的如經濟體制、農村金融環境、農村信用社內部人員及客戶等問題,分析制約農村信用社風險管理效果的內外部因素,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相應的風險管理對策與建議,對于農村信用社防范風險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2、理論意義

本研究從理論高度分析我國農村信用社的發展歷程,總結經驗與失敗的教訓。同時,分析國外的農村金融合作機構的運作模式,為我國的農村信用社風險管理提供有價值的借鑒。另外,結合我國目前農村信用社發展的現狀,分析目前制約農村信用社發展的各種因素,提出了建立農村信用風險體系的必要性,并從國家制度、農村的特點、信用社工作員工的素質、風險管理信息系統的構建等等各個方面進行分析研究,為了構建科學的、具有我們農村特色的農村信用社風險管理體系提供積極的參考意見。

二、國內外研究現狀及趨勢

1、國外的農村金融合作現狀綜述

目前各國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在內部治理制度上基本采取多級法人制度,一般都有較為完備的行業自律治理制度。主要有以下模式:

(1)德國

第一層是地方性基層農村信用合作社;第二層是三家地區性的管理機構;第三層是全國性的中央管理機構。基層合作金融組織直接經營貨幣信貸業務。地區性的管理機構主要為基層合作金融機構保存準備金和融通資金,提供信息。全國性的中央管理機構,主要處理地區行無法承擔的付款業務等。每家基層合作銀行都要按年度以其風險資產的一定比例存入特別專項基金——貸款擔保基金,一旦成員行出現大的危機,由該基金全額補償。

(2)美國

第一層是美國中央信用聯社,第二層是聯邦土地銀行、合作銀行和聯邦中期信貸銀行三個地區性合作金融組織,第三層是各地區性合作金融組織的基層組織。監管機構由全美信用社管理局和各州政府設立的信用社監管機構組成,共同承擔為農村合作金融組織體系提供融通資金的任務。有著完善的存款保險系統。

(3)法國

第一層是農業信貸合作社,是基層民間組織,第二層是省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第三層是法國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總行。總行的資本金由政府財政撥款,省和地方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的資本金是社員自愿投入。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總行是最高管理機關,受國家農業部和財政部雙重領導,是一種商業性質的政府行政機關,不經營一般的信貸業務。

2、國內農村信用社管理現狀及研究綜述

國內很多學者對于國外的金融合作模式進行了研究,為我國的農村金融合作提供參考意見。奎立雙、馮平濤在《國外農村合作金融發展的外生性特征及借鑒》中認為:國家在資金扶持、產權適時退出、經營風險治理制度和建立合作金融存款保險制度四個方面的外生干預,對于農村合作金融的發展極其必要。河南省委黨校經濟學教授廖富洲介紹了日本和美國的金融監管制度,認為內部民主治理、外部監督治理和行業自律治理三者的有機結合,是西方各國合作金融治理的成功經驗等。我國的農村合作金融比國外發達市場經濟國家起步晚,發展道路曲折。盡管目前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還存在著諸多問題,但發展前景較好。許多理論工作者和實際工作者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出發,對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發展模式作出了較為科學的設計,歸納起來,主要有如下四種:規范化的合作經濟模式、一級法人制的合作銀行模式、分散化的商業銀行模式、多級法人的合作銀行模式。當前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面臨很多問題,如:機構定位不明確;保本經營與管理水平低,潛在風險大;大量的資金從農村轉移到城鎮,違背了農村發展合作金融的原始初衷;沒有獨立的聯行體系,結算渠道不暢成了阻礙、制約農村信用社業務發展的瓶頸因素。

3、我國農村信用社當前存在的風險管理問題

(1)風險管理意識淡薄。部分農村信用社在辦理信貸業務的過程中未嚴格執行信貸發放操作程序,貸款發放把關不嚴,存在逆程序操作現象。

(2)風險管理理念存在問題。重經營、輕規范,農村信用社往往在風險已發生或已存在情況下采取補救措施,而對事前的防范和事中的控制措施存在重視不足的情況。

農村合作社的發展前景范文第3篇

[關鍵詞]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發展研究

[中圖分類號]F32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5158(2013)05-0110-02

1、國內發展概述

20世紀80年代一些地區出現了農民協會等經濟組織,國內學者們才開始關注這一問題,并逐步開始深入探討。彭軍(1999)、牛若峰(2000)、黃祖輝(2008)李覲(2009)從農業、農民及政府三大視角論述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存在的必然性與合理性,其基本結論是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是適應農業基本生產特點,維護農民利益的必然產物。胡振華(2009)分別從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三個層面論述了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必要性、合理性。牛若峰、程同順(2003)等將其劃分為社區合作組織和專業合作組織,羅必良(2001年)提出市場主導型、企業主導型和政府主導型。張曉山(2005)根據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功能,將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分為生產型、采購型、銷售型、加工型、(技術)服務型綜合型等六種基本類型。孫小燕(2012)根據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創辦者的身份,將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分為能人牽頭型、龍頭企業帶動型、衣服部門興辦型、政府發起型等類型。綜上所述,國內外學者對新型農村經濟合作組織主要集中在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必要性、類型等方面,大多數都是一個宏觀層面的研究,對區域新型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研究也集中在沿海發達地區,欠發達地區研究不足,芷江縣尚屬欠發達地區,本文以此為例,意在豐富欠發達地區新型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研究。

2、新型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的作用

2.1增強了社會化眼務功能

成立合作經濟組織的目的在于實現統一生產經營,提高組織化程度,解決一家一戶分散經營的弊端。由于合作經濟組織堅持“內聯外銷”原則,形成市場合作經濟組織農民的鏈條,有效地解決了單個種植農民與產品市場的對接問題,提高了商品率和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對農戶實行統一價格,按質論價,根據客商車輛,為每戶衣戶統一安排每次的銷售量,并由客商直接與衣戶結算。這樣,既能保證客商的貨源需求,又能使農戶產品有穩定的價格和銷售渠道,而且在價格上略高出市場零售價。

2.2推進了產業結構調整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一頭連接市場,一頭連著農戶。根據當地資源條件和產業發展狀況,通過專業合作組織發揮自身優勢,把一家一戶組織起來,以市場為導向,變被動調整為主動調整,變分散生產為規模生產。規模化生產促使農業產業集群的產生,有農業產業延伸出農產品加工、流通產業,打破以前的產業格局,推進了產業結構調整。

2.3促進了農業科技進步

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利用自身的規模和資金優勢,進行農業技術的引進和改良,以期提高農業生產、加工效率。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把推廣科學技術作為發展生產的重要手段,建立常年培訓機制,組織科技培訓,培養了一批科技能人,使不少農民學科學、用科學掌握了一定科學生產技能。有效地提高了農民的科學技術素質,也促進農業技術的推廣和創新。

2.4推動了土地經營權流轉

隨著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農業的經濟效益大大提高,農民的收入也隨之增加。合作經濟組織需要大規模的土地,這也使得農村實行土地流轉經營成為可能。企業可利用衣戶流轉的土地進行大規模承包建立農產品生產基地,使農村間置的土地充分發揮了經濟效益,同時也使有地無勞力耕種的衣戶增加了收入。

3、芷江新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現狀及問題

3.1芷江新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現狀

(1)、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已初具規模

芷江縣在上世紀80年代末就開始出現了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到2012年為止,芷江侗族自治縣已登記注冊備案的專業合作社95個,其中種植業45個,養殖業23個,林業11個,藥業7個,專業服務型5個,加工型3個,綜合型(產加銷一條龍)1個,基地面積12.97萬畝,辦公場地860m2,專職管理人員405人,已建帳的23戶,其中開戶13戶。

(2)、促進農民增收

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獲得上級各部門累計投入資金508.7萬元,自投資金4498.5萬元,專業合作社成員3864人,帶動農戶29671戶,技術指導培訓63期,人員6434人,農戶增收每戶平均2000元,盈利分紅5家共計分紅42.3萬元,年總收入26327.3萬元,純利9214.6萬元。截止2012年在注冊登記的95家專業合作社中運行較好,有發展前景,能帶動農戶增收的有25家。農民依靠新型合作經濟組織,一方面得到土地流轉的收入,另一方面,獲得農產品的消費者剩余。

(3)、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

目前,我縣已形成了糧油、水果、蔬菜、畜禽、烤煙五大支柱產業格局,優質農產品基地面積達到43.6萬畝,其中優質糧油基地26萬畝、優質水果基地10萬畝、優質蔬菜基地5萬畝、優質淡水魚養殖基地2.6萬畝。2009年,全縣完成農業總產值17.2億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528元。

3.2芷江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農戶對合作經濟組織實際定義不甚了解

.戶由于受自身教育程度的限制,對合作經濟組織的定義以及運作不甚了解。一些牽頭農戶或其他形式的經營組織,為享受政府政策傾斜,跟風登記合作社,實際上并沒有以合作社名義開展經營活動和經營只想以合作社的名義個人獲利,坐等上級部門的優惠政策和扶持資金,有的專業合作社既無經營場地和辦公場地,從未開展經營,每年套取上面資金數萬元。

(2)、組織化程度不高

現有的合作組織中,大多數系營銷為主,而且銷售的絕大多為原始的初級農產品,沒有真正把產、供、銷、加、儲、運人部組織起來,合作組織還只停留在簡單的疊加以增大規模,沒有真正呈現有機結合質的提升。組織內部的分工欠缺,尤共缺乏龍頭企業的帶動,合作組織共同體與衣戶生產的聯系欠緊密,難以真正做到生產銷售上的統籌安排和協調,沒統一標準的技術規程,生產技術難以統一規范,造成產品質量難以一致。

(3)、對農戶的帶動力弱

目前,從總體而言,我縣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對全縣農村經濟的輻射作用很低,帶動農戶能力不強。專業協會組織32個,中介組織52個,有成員20085人,輻射農戶近12萬余人,對全縣農戶的帶動率不到30%,難以適應目前帶動農民增收創業的需要。

(4)、缺乏法律支持

盡管農業法明確要求合作組織要“依法成立、依法登記”,但是依什么法很不明確。我國目前還沒有—部“合作經濟組織法”,造成農民合作組織工作中的三難,登記難、貸款難、稅收優惠政策落實難,影響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我且的許多合作組織均未按照政策、法律、法規進行登記,以致在對外的業務往來難以理直氣牡以合作組織開展工作。個別合作組織還系鄉(鎮)政府組織牽頭,這與服務型政府的職能有悖。更重要的是造成成員對政府的依賴,辦好了萬事大吉,若出現問題則不得了,怨天尤人怪政府。

(5)、運作不規范

由于沒有可借鑒的經驗,合作社發展存在不少隱患,特別是內部產權設置不清晰,帶來諸如經營決策不民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問題。這些隱患不加以解決,將有可能導致合作社走偏方向,一些合作組織沒有章程和相關制度,有的即使有也形同虛設,不能按照章程行事,沒有相應的制度約束,沒有必要的經費開支,以致內部易出現矛盾糾紛,工作運行困難。

4、發展芷江新型農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措施

4.1部門牽頭,共同發展

涉衣服務部門(縣直單位及其基層站所)的根本任務就是為農業和農村經濟服務的,同時又具有技術力量強,信息靈,網絡廣的優勢。在所轄區域內本行業牽頭組織、支持合作組織,既可以發展產業,同時這些部門也可以通過合作組織得到自己應得的經濟利益,發展壯大本部門。

4.2因地制宜,多種形式

農民專業合經濟組織在發展過程中,一定要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在組建形式上,可以農民自辦,或者由國家經濟技術部門、事業單位牽頭辦,也可以是農民與其它涉農企業、公司聯辦。在服務內容上,可以是單項的,也可以是多項的,只要能解決農民的實際困難,能幫助農民辦實事,都應大膽地嘗試和發展。在發展模式上,可以是合作社辦企業,也可以企業辦合作社,或者是采了“公司+專業合作+農戶”等多種模式。

4.3宣傳推介,正確引導

緊緊圍繞各縣(區)特色資源的開發和優勢產業的培養,制定鼓勵扶持發展的政策,提業發展的規劃,強化組織引導,使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明確發展方向,搞好發展定位,確定其生產經營的主導產品和服務范圍。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必須堅持“自愿、民辦、民營、民受益”的原則,各級政府要擺正位置。既不能由政府來領辦創辦,不能對合作組織施以行政干預,也不能對合作組織的發展漠不關心,聽之任之。各級政府應該采取積極引導的辦法,加速專業合作組織的發展。對辦得好的專業合作組織進行總結,通過新聞媒體等多種途徑進行宣傳,召開專門的會議進和地表彰獎勵,以典型示范推動其發展,總結推廣先進合作組織的做法和經驗,帶動更多的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

4.4優化環境,培育扶持

建立小額信貸扶持制度、會員資金融通制度和財政補助支持制度,認真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別是起步價的資金短缺問題。幫助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健全完善的投資融資機制,對外吸納資本金,對內開展資金合作,充分利用民間閑散資金,挖掘各種社會資源潛力,不斷增強經濟實力。對扶持資金的支持,應重點優先考慮有規模、有場地,按專業合作社要求運行,能真正帶動當地農民致富的項目上,在資金分配時應有目的的了解專業合作社的運行狀況,對不合格的沒有按專業合作社運行的,應不予以資金支持,對以獲得資金支持的專業合作社,主管部門應了解資金的使用和運作情況,確保資金用于發展專業合作社。民政、工商等部門要簡化登記手續;稅務部門盡可能給予稅收減、免、緩;涉農部門在引進新技術,提供新信息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

4.5總結經驗,加強引導

這不僅是一個方法問題,更是當前的工作任務。我國農村改革和發展的一條基本經驗,就是凡是群眾創造的就有生命力,例如聯產承包、鄉鎮企業、農業產業化、小城鎮建設等就是如此。同樣,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必須認真總結工作中經驗和教訓,在實踐中不斷豐富和完善。相反,事先設計再好的想法,如生硬地照搬照套,也會走彎路。當前,我們一個最重要的任務要尊重實踐,從實際出發,把群眾的實踐經驗總結起來,進行歸類,分成不同地方、不同條件的不同模式,讓群眾去選擇,讓群眾自覺地接受這個事物,讓群眾自主管理好這個組織。也就是我們通過總結,將若干模式推薦給群眾,老百姓覺得解決這個問題用這個方法比較好,他就會對號入座。總結經驗讓群眾自己去選擇,并不是不加強引導和規范,在發展中引導,先發展后規范。要吸了過去一些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一哄而起、一哄而散的教訓,理順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內部運行機制,自我約束和自我發展的機制。同時要本著“立足服務辦實體,辦好實體促服務”的原則,開展合作社企業經營。

參考文獻

[1]彭軍.辦好農民專業協會,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J].調研世界,1999.4:11-13

農村合作社的發展前景范文第4篇

當前圍繞農村信用合作社體制改革所進行的爭論,其焦點在于合作制在我國農村到底具備不具備生存條件?如果具備,那么農村信用合作社應該如何規范和發展?如果不具備,那么農村金融組織的主體形式應該是什么?實際上,關于合作制問題的爭論由來已久,這個事實本身可能已經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合作制這種金融組織形式在我國農村確實存在著客觀需求。然而,圍繞合作制問題長期爭論不休,而且至今尚未得出明確結論,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著合作制是否存在客觀需求,不一定是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過程中最基本的問題。最基本的問題可能是需要進一步認清現階段我國經濟金融發展的主要特征,并以此為基礎對我國農村金融改革的基本思路作出新的選擇。

一、合作制問題為什么會爭論不休?

關于合作制問題的爭論,大致可以歸納為兩種較有代表性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不符合合作制的原則,所以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的重點應該是按照合作制原則改造現有的農村信用合作社(龔方樂,2000)。這種觀點可以稱之為堅持合作制的觀點。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不符合合作制原則的歷史已經表明,這些原則在我國農村金融領域是行不通的,因此,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的重點應轉向組建和發展股份制商業銀行(謝平,2001)。這種觀點可以稱之為放棄合作制的觀點。

根據合作金融理論,合作制原則包括以下一些要點:(1)實行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2)對所有人平等開放;(3)不以盈利為目的;(4)不負債經營以保護會員利益等(史紀良,2000)。如果用這些原則來衡量,那么,長期以來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確是非常不規范的。但是,在不同時期導致不規范的原因卻是不一樣的,所以不能不進行具體分析。

首先,改革開放以前,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既不存在市場經濟主體和市場經濟運行機制,也不具備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信用環境,因而也就根本不可能存在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符合合作制原則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當時的農村信用合作社不過是為打擊農村高利貸而設立的、為農民發放口糧和基本生活(醫病)貸款與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相配套的政府機構的附屬物。事實上,當時不但缺乏實行合作制原則的主觀意愿,也不具備實行合作制原則的客觀條件。所以,對這個時期里合作制問題的爭論實際上沒有多大實際意義。

其次,從改革開放以來到90年代中期,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金融業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農村信用合作社也伴隨著金融業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然而,居于壟斷地位的國有銀行基本上還是作為政府機構而不是市場經濟主體來辦,仍然相當缺乏經營自和承擔經營風險的能力。所以一直由(四大國有銀行之一的)農業銀行管理的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發展也主要是表現為數量型的擴張,其性質和經營仍然主要受到行政體制的影響。但是,市場經濟體制的初步形成和社會信用環境的初步改善,使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性質問題越來越引起關注。在明確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大方向是必須辦成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商業銀行的同時,農村信用合作社要按照合作制原則來辦的觀點也日益成為主流觀點。并且,合作的某些原則,如合作社“由社員人股組成,實行社員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等,已經寫入了國務院的有關文件之中。但也不能不看到,一方面,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進程必然會受到國有商業銀行改革進程的制約,即在國有商業銀行尚未能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之前,很難想像合作社原則會在農村信用合作社得到有效貫徹實施。另一方面,社會信用環境還相當不盡如人意,按合作制原則經營農村信用合作社的客觀條件還有一定差距。所以,在這個時期里關于合作制問題的爭論盡管已經越來越具有實際意義,卻還難以有效實施。

再次,從90年代后期以來,我國經濟發展和體制改革都進入了一個以注重規范為主要特征的階段。這一特征在金融領域里表現得尤為明顯。一系列整頓金融機構,規范金融秩序的措施陸續出臺;無論在城市金融領域還是在農村金融領域都相繼發生了一些前所未有的破產、關閉、兼并、重組等案例。這些案例,一方面暴露出一些原來早以潛伏著的金融風險并形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這是早晚都必然會發生的事情)。另一方面也大大增加了人們的風險意識,對市場經濟秩序進一步趨向規范和改善社會信用環境起到了相當積極的促進作用(這是不可否認的客觀事實),從而為金融機構行為規范化營造了更加良好的外部條件。所以,從90年代后期以來,關于合作制問題的討論越來越熱烈,而且也越來越具有現實意義,以至于可以說,它已經不是一個能不能實行的問題,而是變成一個如何實行的問題了。

如此看來,堅持合作制的觀點和放棄合作制的觀點各有短長。堅持合作制的觀點始終看到合作制原則在我國農村存在著生存和發展的客觀需要,而且這種客觀需要隨著經濟金融的發展和體制條件的演變而變得越來越具有實際意義,這是正確的。但是,這種觀點忽略了是否具有按合作制原則辦農村信用社的主觀意愿也是實行條件之一,如果不同時具備這個實行條件,再強烈的客觀需要也難以轉變為現實。放棄合作制的觀點則正確地指出,幾十年來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之所以遠離合作制原則,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缺少按照合作制原則去辦農村信用社的主觀意愿。而只要缺少這個主觀意愿,不但在客觀條件不具備時,就是在客觀條件具備時,合作制原則也難以得到有效的貫徹執行。但是,正像客觀條件是可以改變的一樣,主觀意愿也是可以發生變化的,尤其是當客觀條件已經變化之后,主觀意愿的變化就具有更大的可能性和必然性,而放棄合作制的觀點正是忽略甚至否定了這一點。由于這兩種觀點各有短長,所以雖然爭論不休,卻很難有實際結果,而事物的實際發展很可能會是另外一種結果,這種結果正是我們下面所要討論的。

二、我國經濟金融發展現階段的主要特征

經過2O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都有了很大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的階段性特征。這些特征不僅在城市經濟領域有明顯體現,而且在農村經濟領域也有明顯體現。一是由于各地區經濟的普遍發展,國民經濟總量水平顯著提高,綜合經濟實力大大增強,從而使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正在從數量型擴張向效益型提高轉變。這種轉變對經濟體制也提出了相應的客觀要求,促成其發生了相應的轉變。二是伴隨著經濟總量的擴大,經濟結構明顯趨于多元化和多層次化。多元化是指各種所有制形式、各種經濟組織類型、各種經濟發展水平的經濟主體在市場中都已穩定地占有相當的比例,且都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前景。這一特點在東南沿海經濟較發達地區體現的尤為明顯。多層次化是指在全國經濟共同發展的過程中,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之間的差距進一步拉大。這一特點在農村經濟領域體現的尤為突出,東部經濟較發達地區和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人均GDP水平相差十幾倍甚至幾十倍。經濟結構的多元化和多層次化,對經濟組織結構也提出了多元化和多層次化的客觀要求,并促成了經濟組織結構向多元化和多層次化的方向轉變。三是與經濟總量和經濟結構所發生的變化相適應,經濟體制進一步呈現市場化。現階段經濟發展對經濟體制的要求已經不再是簡單的放權讓利,而是越來越強烈地要求按照公平競爭的原則加以規范。削除不公平競爭,整頓不規范市場秩序,不僅成為經濟較發達地區,而且也成為經濟欠發達地區經濟能否進一步發展的必要條件。這一特點集中表現為各經濟主體的市場風險意識普遍得到增強,市場競爭能力普遍得到提高。而市場風險意識的增強和市場競爭能力的提高,反過來又為市場經濟主體的進一步發育提供了更堅實的基礎。

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現階段的上述特征在金融領域也得到明顯體現。一是伴隨著經濟總量的擴大,金融總量也迅速擴大;與此同時,金融業務的發展也呈現出從數量型增長向效益型增長的轉變。二是金融機構也明顯多元化,這不僅表現為金融組織體系的多元化,即非國有獨資金融機構的種類和數量不斷增多;而且表現為金融市場體系的多元化,即非國有獨資金融機構業務量在金融市場業務總量中所占的比例不斷上升。三是金融體制也進一步市場化。金融作為高風險行業,在過去一些年里吃了更多不公平競爭、不規范市場秩序的苦頭,因而也形成了更強烈的風險意識和規范競爭要求,這為進一步規范金融市場競爭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條件。

經濟金融發展現階段特征對農村金融改革的要求可以概括為:通過多元化和規范競爭促進發展。但是長期以來我們受單一化傳統思維模式的影響,總是想找到一種辦法來解決所有問題。這種思維模式至今仍困擾著我們對農村金融改革思路的設計。如前所述,堅持合作制的觀點盡管在主張按合作制原則來辦農村信用合作社這一點上是無可非議的,但似乎把合作制原則絕對化了,以為僅靠這一種辦法便能解決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中的所有或主要問題。再如前所述,放棄合作制的觀點盡管在分析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不規范的歷史原因方面是十分深刻的,但卻因此否定合作制原則今后仍然可以得到貫徹執行,這就像因為國有商業銀行過去不規范而得出今后必然不能規范的結論一樣顯得缺乏內在邏輯的~致性;而且用組建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單一化思路來取代農村信用合作社,實際上也流露出受傳統思維模式影響的痕跡。說到底,像其它方面的改革一樣,農村金融改革思路也不是一個單純的主觀設計問題,而是如何認識農村金融發展的客觀需要,從而按照或適應這種客觀需要去設計。在農村經濟金融已經并且還將更加明顯地呈現出多元化發展特征的今天,我們需要對此有更加清醒的認識。

三、轉換思路,推動農村金融組織向多元化、農村金融市場向規范化方向發展

為什么要提出農村金融改革轉換思路,為什么要提出農村金融組織向多元化、農村金融市場向規范化的方向發展,這要從目前正在試點的以縣為單位的農村信用聯社一級法人說起。去年曾經提出過兩種農村金融改革方案,一種是把農村信用聯社改造為由農業銀行控股的農村合作銀行;一種是取消各個獨立的農村信用社的法人資格,以縣為單位組建只有一級法人資格的農村信用聯社。后來在江蘇開展了以組建縣農村信用聯社一級法人為主要內容的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工作。這項工作計劃于今年內結束。屆時有可能允許各地農村信用聯社依據本地實際情況進行選擇。或者組建農村合作銀行,或者組建一級法人的縣農村信用聯社。如果從實際情況出發,由于中西部地區經濟金融條件較差,距離組建股份制農村合作銀行的差距較大,因此自愿組建農村合作銀行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數量不會很多。即使在東南沿海經濟金融條件較為發達的地區,也會因農村合作銀行的組建要求高、經營約束嚴而缺乏自愿性。我們曾在寧波市9家縣級農村信用聯社(包括已于3年前完成了一級法人組建的鄞縣聯社)搞了一次十分深入的調查,結果表明,除了1家條件有一定差距的聯社自愿改造為農村合作銀行以外,其余8家(既有具備條件的,也有暫不具備條件的)都不愿意改造為農村合作銀行,而只愿意改組為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其原因主要在于現有的縣農信聯社從主客觀兩方面都難以適應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改造要求。如果可以另作選擇的話,不少縣農信聯社愿意選擇股份合作制,實際上是指望利用這種變通體制,既可以享受到股份制擴充資本金等方面的好處,又可以免受股份制治理結構對經營者的約束。由此看來,在目前情況下實際選擇的結果很可能會是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遠遠多于農村合作銀行。

那么,對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這種改革方案到底應如何看待呢?第一,這種方案不失為從實際出發的一種現實選擇。但是,也不能不同時看到,這種方案只能作為一種過渡性制度安排(而且過渡期越短越好),而不宜作為一種長期性制度安排。因為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不是一種規范的金融企業組織形式,與我國金融改革和發展的要求相比,它既沒有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制度基礎,也缺乏有效的內控機制,極易受到來自外部的行政干預而演變為嚴重的內部人控制。第二,從宏觀管理角度選擇這種方案的一個主要考慮恐怕在于,通過把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法人組織擴大,達到把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系統性風險納人到可控范圍的目的。因為國有商業銀行體系龐大,且有國家信用作擔保,其系統性風險基本上處于可控范圍。而農村信用合作社各自為政,不成系統,其系統性風險沒有國家擔保,也超出地方政府財力的承受能力,所以需要采取某種方式將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系統性風險納入可控范圍。但是,這可能是一種過高的期望值。以前通過擴大法人組織以降低金融風險的嘗試(如海南發展銀行兼并18家城市信用社)沒有成功的先例;已有的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試點經驗也表明,除非政府拿錢(如江蘇),否則即使擴大了法人組織,縣農信聯社的風險也不會得到降低或有效控制(如三年前已實行了一級法人的寧波市勤縣農信聯社)。而如果政府有足夠的錢的話,那么與其扶植過渡性制度安排,不如扶植長期性制度安排。第三,這種方案即使作為一種過渡性制度安排,在選擇時也必須有一個重要的前提條件,這就是要同時作出長期性制度安排。不但要明確長期性制度安排是過渡性制度安排的必然演變方向,而且要鼓勵并創造條件讓長期性制度安排能夠同時生長。否則,過渡性制度安排將失去過渡的實際意義。

由此可見,我國農村金融改革的基本思路需要從以單一模式為主轉變為以多元化模式為主,從以過渡性制度安排為主轉變為以長期性制度安排為主。這里特別需要強調指出的是,這兩個轉變是相互聯系的,不可分割的。既然在現階段經濟金融發展條件下,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或股份制農村合作銀行都不宜作出單一性的制度安排,那么,就應該允許(可以是逐步允許)多種形式的金融組織形式在農村同時生存和發展,以滿足農村經濟金融發展的客觀需要。目前,這些適宜在農村經營和發展的金融組織形式不僅包括原有的農村信用聯社(獨立法人的和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的)、農業銀行分支機構、農業發展銀行分支機構等;還應包括合作制的農村信用社、股份合作制的農村信用社、股份制的農村合作銀行(可以由農業銀行控股,也可以不由農業銀行控股)、農業發展銀行的分支機構(對原有的、以承擔政策性業務為主的農村信用合作社進行改造)、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甚至外資和合資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等;以及證券公司的分支機構、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信托投資公司和財務租賃公司的分支機構或網點等。

然而,允許多種金融組織形式在農村金融領域共同生存、競爭和發展,并非單純出于農村金融組織結構多元化的考慮,更重要、更長遠的考慮在于把農村金融領域的過渡性制度安排和長期性制度安排結合起來,并且更突出地強調長期性制度安排。所以,除了縣農信聯社一級法人這種過渡性的農村金融組織形式之外,其它的農村金融組織形式(包括政策性農村金融組織形式)都要在生存和發展的過程中格外強調規范化。只有農村金融組織(從治理結構到內控制度)按規范化的要求進行組建或改組,其經營行為才能夠規范,才能逐步形成規范化的農村金融市場,才能從根本上化解農村金融風險。不同形式的農村金融組織形式其規范化的要求有所不同,但結合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領域的實際情況,有必要強調以下幾種形式的規范化。

合作制的農村信用合作社。合作制原則前面已經列舉過。目前農村信用合作社之所以不規范.主要是沒有按照這些原則來辦,而是按照國有商業銀行的模式在辦農村信用合作社,再繼續這樣辦下去是沒有出路的。應該明確,按合作制原則辦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目的是為廣大農村居民提供社區化的、互(非盈利性)的、數額有限的金融服務。那些技術要求高、數額大、盈利性的金融服務應該由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去承擔。因此,目前多數農村信用合作社都應該按照一人一票、民主管理、合作互助、非盈利性、社區化服務等原則逐步進行規范化改造。在歐、美那些經濟金融條件高度發達的國家里,互的信用合作金融組織至今仍大量存在的事實表明,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無論在經濟金融條件較不發達地區,還是較發達地區都有著廣闊的生存和發展空間。為此,還需解決的另一個認識障礙是,農村信用合作社機構規模小并不是導致金融風險或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不力的原因,而組織制度和經營行為不規范才是真正的原因所在。所以,通過規范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組織制度和經營行為才是解決當前農村信用社風險真正有效的途徑。

農村合作社的發展前景范文第5篇

關鍵詞:農民合作社;財務管理;問題;改進措施

我們都知道,財務管理在企業的發展中有重要作用,同樣,農民合作社財務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關系到農民生產、勞動的積極性。目前,三莊在農民合作社的財務管理上實現了村財鎮管。由于農民合作社在我國的農村的經濟發展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因此提高農民合作社的財務管理水平至關重要。

一、農民合作社的概念

農民合作社是農民為了自身發展的需要而自愿成立的經濟性組織。目前,農民合作社的服務范圍已經涵蓋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提供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方面。

二、農民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的特點

(一)服務目標特殊

與傳統的具有經營性質的企業不同,農民合作社是以“服務最優化”為目標。由于農民合作社是農民自己管理與自己使用,因此,農民合作社往往是以“服務最優化”為目標為農民提供信息服務。

(二)財務關系不穩定

由于合作社是農民自愿加入的,因此其財務關系并不穩定。根據相關調查顯示:對于大多數農民來講,在經營成果較好的年頭他們往往不愿意加入合作社,在經濟效益不高的年頭,由于希望將經營風險向合作社轉化,因此此時他們加入合作社的意愿較高,由此可知,農民合作社的財務關系變化可能性較高。

(三)財務管理比較復雜

由于在整個的經營過程中往往存在著信息不對稱、逆向選擇、道德風險等問題,因此若想保證合作社的正常運行,就必須要有較高的成本。也就是說,很難在合作社的各個社員之間公平地進行成本以及利益分攤,因此,農民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比較復雜。鑒于三莊實行的村財鎮管制度,導致其農村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制度更加復雜。

三、農民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會計核算以及審計制度不健全

財務管理中的會計核算對保證某一組織的經營成果、現金流量以及財務狀況有較高的監督作用,但根據調查我們發展,目前的農民合作社往往沒有完善的會計核算制度。盡管部分農民合作社有會計核算制度,但其會計人員配備不夠齊全,沒有達到應有的監督效果。

此外,作為財務管理中另一重要環節――審計,農民合作社也沒有起到應有的重視,沒有根據需要設置相關的管理部門,三皇雖然在制度上規定要每月進行審計,但由于審計制度不健全,其審計并沒有達到應有效果,這種情況不利于農民合作社的資金透明化管理,合作社社員財產流失以及權益受到侵害的可能性提高。

(二)管理風險大

一般而言,農民合作社的管理風險主要來自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由于農民合作社組織自身的特殊性帶來的財務風險。這種風險主要是由于農民可以自行選擇留在合作社和退出合作社決定的,在追求服務水平最大化的條件下,無法進行成本與效益的合理分配導致了財務風險的發生。

第二,由于農民合作社所處的行業的特殊性帶來的財務風險。農民合作社主要是以幫助農民提高農業經濟發展水平而設置,而農業自身具有的自然風險、市場風險以及農業本身的“發散性蛛網”模式導致農民合作社財務管理風險的提高。

第三,由于農民合作社提供的商品的特殊性帶來的風險。根據凱恩斯定律我們知道,農產品作為一種彈性較小的必需品,經濟水平的提高對提高農產品的銷售沒有起到很大的影響,而農民主要以提供初級農產品為主,因此,在經濟形勢變動的較快的情況下,其財務風險較大。

(三)對社員沒有進行定期培訓

隨著科學技術水平的快速發展,近幾年的經濟模式發展較快,以“互聯網”為背景的農業逐步成為農業經濟發展的主流。而從對大多數的農民合作社的調查來看,農民合作社的管理人員很少組織合作社社員培訓,導致農民本身的財務管理知識與現如今的知識體系不匹配。此外,農產合作社的財務管理人員的財務知識也沒有及時進行更新,這無疑阻礙了農民合作社財務管理的發展。

四、提高農民合作社財務管理水平的建議

(一)加強內部控制,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農民合作社的管理人員應該按照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會計法》等內容完善合作社內的財務管理制度,在進行財務管理工作時,應注意原始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完整性以及及時性。此外,應定期對會計核算中存在的問題向社員進行公示,保證信息的公開性。此外,對于社員應該加強培訓,從而保證社員對財管管理制度有初步了解。

(二)規范分配制度,制定較為完善的分配方式

依據上文的分析我們知道,合作社的分配方式不完善,不能夠保證農民的合法權益。因此,在以后的實踐過程中,應本著“公平、公正”原則建立一套良好的分配制度,保證農民的合法權益,提高農民對農民合作社的積極性,從而促進其自身經濟水平的提高。

五、總結

合作社作為促進農村經濟合作發展的一種重要方式應該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有關部門應該積極解決合作社存在的問題,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做出貢獻。盡管目前,農民合作社的發展還存在很多的問題,但我們有理由相信在國家、管理人員以及農民的共同努力下,合作社未來會有光明的發展前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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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文英.解決農民合作社財務管理問題及建議[J].科學與財富, 2016(Z1).

[4]鄭衛欣.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20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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