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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中以承包制為基礎、以農民家庭為單位的農村農業生產經營產品方面的聯合經營模式。在這種模式下,整個合作社的經營是遵照民主的方式進行,并根據實際的情況來指導具體的合作社經營。在組織職能的分類上,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一種由人民群眾自發成立,具有民主管理性質的自發性經濟組織。
2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現狀
自我國關于農民合作社的法律頒布后,我國就開始了在農村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進程。在我國,農村地區發展經濟也成為了各個地區發展的重點,并在農村的經濟體制改革中發揮了積極地作用,對于傳統農村經濟發展形式加入了新鮮的血液。盡管農民專業合作社已在很多地區得到了良好的應用,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也逐漸向著更多的地區發展,但由于剛剛起步等方面的原因,在整個建設過程中,還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這也就制約了其在農業中發揮更大作用的可能。
2.1技術含量較低
目前的經營狀況來看,農民專業合作社主要是以農民為主的結構組成,由于目前我國農民在文化水平和受教育程度方面的建設還需要繼續加強,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管理中就必然會存在一定的水平問題,限制著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1]。在當代社會中,由于人們對于生活水平和物質需求不斷提高,對于農業產品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這也就要求在農業生產中需要更高技術水平的生產作為經濟發展的支撐部分來建設農民專業合作社。此外,市場的風向本就是多變的,農業參與到市場的運作中時,本身就屬于弱勢的一方,而此時在經營方面如果不能夠利用科學的經濟管理,那么勢必會形成更加弱勢的經濟結構的出現,而現在正是由于在農民專業合作社中缺少能夠進行專業經濟管理的人才,也就導致了這類問題存在的隱患。
2.2農村產品的市場地位
在經營農村產品時,由于傳統農業生產和經營意識的根深蒂固,在很多時候農業產品不會形成品牌,即便能夠形成了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品牌,但在經營方面仍會受到一定限制,難以在市場中形成獨特的品牌影響力。大多數農業無法集中參與到市場經營中,就不能夠在市場中形成一種特殊的影響力,沒有品牌作為經營的保障,很多市場也就因為這樣的原因在不斷丟失,使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市場經營中的影響力還達不到預期的水平。
3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村經濟發展中起到的作用
3.1改善農村土地和生產工具問題
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組織聯合上具有獨立性和民主性,而且是以農民為主要成員,這也就意味著每一個農民專業合作社都能夠支配和使用相當一部分的土地使用權,那么在經營方面就可以根據市場的需求,調整農村用地結構,根據不同的市場需要,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當中的土地進行作物選擇。分析歷史也可以看到,在過去施行的家庭聯產承包制對于特殊時期的生產有著一定的積極作用,但目前社會的發展速度之快已經使得過去的無法完全適應當代農業的發展任務,因此在農業土地的管理上就需要一種新的方式來實現現代農業生產的改革[2]。而農民專業合作社正是能夠利用結合來自農村的優勢整合優化土地資源,并根據一定的市場規律對農村的土地使用、農具使用以及生產資源實現分配的合理優化,這種優化方式在一些土地較為分散地區的優化更加明顯,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還能夠在農業生產中應用大型的生產設備參與到農村的生產工作中,通過集體使用的方式使更多的農村生產設備投入到農業的生產和使用中。
3.2加強農民與政府之間的聯系
我國農民的分布是以村莊為主要形式聚居,農民基數大、受理人員的不足導致了基層農民在與政府溝通交流時,很難具體的表達出意見。這樣一來,上級的政策在傳遞和宣傳中就會缺少具體的渠道,農民的問題上傳時也會缺少足夠的渠道而顯得缺少重量。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出現,有效地解決了這些問題,通過在農民專業合作社與上級政府中建立的聯系,有效增加農民與政府之間的交流,并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經濟市場影響力的加深擴大自己的影響,以此來確定農民在政府表達自身意見的話語權。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解決農村事務,會使政府機構在潛意識上認可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執行權力,尊重農民專業合作社就是在某種程度上尊重了農民的利益和訴求,在個體農民和政府之間產生了一個有效的溝通渠道,保障了上下信息的溝通交流。
3.3解決農村生產勞動力問題
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夠彌補家庭承包責任制的缺陷,它主要通過農戶之間的結合,完成農村經濟的改革。此外,農村人口的就業問題一直阻礙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而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夠緩解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壓力。對于農民專業合作社來說,不僅僅是進行農業生產,還可以發展養殖、產品再加工等方面,多樣化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完全能夠解決富余勞動力等問題。
3.4解決農村生產資金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的經濟發展前期發展速度迅猛,后期較緩慢,究其原因主要是農村的發展資金不足,一家一戶的資金數量嚴重缺乏。通過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由社員入股出資,為農村的發展節約了資金成本,不用貸款,通過閑散資金的集合便壯大了資金的規模,農民原先想辦而辦不成的事,現在都可以迎刃而解。3.5推動農業產業化進程(1)把薄弱的家庭農戶組織起來,促進農業規模化發展,提高農民的市場主體地位,提高農業的標準化水平,實現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有效提高農民生產經營的組織化程度,克服小生產與大市場之間的矛盾,讓農民“抱團”闖市場,獲取規模效益。(2)為農民的農業生產提供系列技術服務,有利于先進農業技術的實踐推廣,提高農民抵御市場風險、經營風險和自然風險的能力[3]。(3)加強社員自律,協調專業合作社的內外部關系。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夠利用組織方式規范農戶行為,維護農村社會和諧,增加農業產量,提高農產品質量。
4結語
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建立的不斷深化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設工作仍然任重道遠,還需要更多農民和其他人員共同參與到管理工作中來。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提供更多的意見和發展空間。通過在農業方面不斷的發展,同時也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在農業方面提供的支持。不僅確立了農民利益的不斷擴大,同時也能夠促進我國農民在社會地位的提高和確立。在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綜合建設中提供一個可行的執行方案,并以這種方式促進我國綜合化現代化的社會發展,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實的基礎。
作者:海力其古麗·汗木都 單位:新疆鄯善縣農經局
參考文獻
[1]滕海霞.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J].甘肅農業,2015(22):27-28.
(麗水職業技術學院財貿管理分院,浙江 麗水 323000)
摘要:以個體農戶為組成單位的農民合作社將參與者的利益追求視為組織的首要目標,成為了解決農民增收問題最直接和最有效的載體。而農民合作社效率的發揮則受到組織內部參與者特性、組織自身特性和外部社會環境特性等一系列因素的綜合影響。因此,未來必須進一步強化中國農村區域的人力資源建設,通過對農戶個體文化素質的提升推動農村整體文化素質的強化;形成農民合作社自我獨特的“品牌”服務;并進一步完善農民合作社的服務保障機制;同時,加大政府對規范的農民合作社的資金扶持力度。
關鍵詞 :福利;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效用;因素
中圖分類號:F276. 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39-8114(2015)16-4107-07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5.16.070
收稿日期:2015-03-05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學一般課題(BJA140057)
作者簡介:夏 鳳(1981-),女,浙江溫州人,講師,碩士,主要從事農村經濟、超市經營研究,(電話)15925726418(電子信箱)xiafeng9835@126.com。
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加劇了城鄉收入差,經濟結構的持續優化更將農村區域發展中的問題顯像化,而解決農村區域經濟的增速和結構問題最終都將落到農民收入的改善問題之上[1]。個體農戶作為農村區域的基本生產單位,直接決定著區域整體經濟的發展水平,那么如何降低其生產成本的投入、提升其銷售收益就成為需要首先解決的關鍵問題。
以個體農戶為組成單位的農民合作社應運而生,其將參與者的利益追求視為組織的首要目標,成為了解決農民增收問題最直接和最有效的載體[2]。鑒于此,無論是農戶還是政府均對農民合作社的健康、持續發展給予了高度重視,都期望該組織載體能成為引領農村區域經濟發展的主力軍。但目前,中國農民合作社的發展現狀卻不盡如人意,其服務功能的缺乏、服務能力的低效以及服務程度的表面性是限制其組織可持續發展的主要障礙,如何解決農民合作社效用的缺失問題也就成為促進個體農戶收益的重要環節。
1 農民專業合作社服務功能的內涵
農民專業合作社誕生于農村區域經濟發展過程中的居民生產需求,其效用的發揮主要表現為對參與者需求的持續、有效滿足。事實上,合作社參與者的服務需求本質就是希望通過專業組織的規模運作和整體規劃而實現自身生產效率的提升,這樣農民合作社的存在必要性就體現為對該需求的有效滿足[3]。必須指出的是,農民合作社的社會服務效用天然具備但服務程度卻非始終完美,而是呈現出必要的改善和發展過程。受內外部因素的雙重影響,合作社自身資源的積累程度將隨時間推移而不斷增加,其對參與者需求的滿足率隨之提升,自然導致自身的社會服務效用逐漸完善;且這種發展機制將伴隨參與成員的增加而循環、上升式維持,即實現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動態發展。
理論界對農民合作社效用的衡量常偏好于對其社會服務程度的考量而進行判斷,這種服務程度主要體現于縱橫兩個方向:社會服務的實現廣度,即組織具備的服務功能數量,這主要決定于合作社所輻射的產業面和在產業發展中所具備的功能;社會服務的深度,即在具體服務功能履行過程中參與者的占比,其所體現的實質正是組織效用對參與者的覆蓋程度。而農民合作社效用實現的實質是實現對社會服務需求的有效供給,在持續的供需平衡狀態中實現農村地區生產效率的提升,如何實現供需平衡的持續性則成為需要解決的主要環節。從回歸平衡的本意可以發現,該狀態來自于不同方向的各種力量的彼此制約,在一系列力量的制衡中實現事物均衡狀態的維持。基于此,在農民合作社的效用分析中要主要關注組織服務需求與供給的內容、數量的動態調整過程,即伴隨農業生產活動的進行如何實現供求的非均衡到新均衡狀態的回歸。此時的均衡為不考慮時間因素的靜態均衡,主要受到市場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影響。若考慮到時間因素,則組織的供求性能將隨時間推移而不斷變化,只有實現每個時點上的供需均衡才可能實現組織整體的供求動態均衡。
在現實社會中,受多種因素的共同影響農民合作社長期處于非均衡狀態中,即組織所提供的服務與參與者的具體需求間無法建立完全的對接,兩者存在長期矛盾。例如,合作社的參與者希望獲得組織提供的規模化生產服務,但合作社尚不具備相應的設備和生產能力;或合作社參與者希望在具體生產過程中獲得組織的專業化指導,但合作社尚缺乏足夠的專業人員。結合中國經濟發展的二元化特征,農民合作社供需非均衡更多表現于對參與者服務需求數量的滿足性能的缺乏,即具體的標準化生產規模遠低于組織的經營規模,以及成員生產風險分擔功能的缺乏。在農民合作社服務方式上,目前中國尚未實現固定的運營模式而是鼓勵合作社根據實際經濟狀況靈活采取多種形式,主要體現于農資供應方式和付款方式的多樣化。但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程度的不斷深化,合作社研發性能的緩慢發展越來越限制著參與者生產效率的改善,即國際市場的逐漸開放導致農戶越來越重視自身產品質量的提升,以期實現對競爭優勢的占據和維持,這必然要求農民合作社提供相應的服務,但限于資金和人力資源的缺乏,組織在該需求的滿足上無法實現有效對接。而且,現階段中國農民合作社主要為個體參與者民主控制的社會化服務組織,相較于其他社會組織而言該組織在服務價格上更具優勢。但是限于個體參與者文化素質的有限性,其對產品利潤與風險的判斷缺乏長遠性,無法實現組織的利益與風險共擔,進而導致部分合作社惠顧返還的執行情況不樂觀。事實上,對于農民合作社而言,發展所需的資金更多來自于流動資金,若銷售服務的價格能夠隨市場變化及時調整,且可以確保等合作社完成整個產品的銷售后結清,這將極大提升組織的市場拓展能力和新業務開發能力等。
綜上所述,現實社會中農民合作社效率發揮的實現情況,將受到組織內部參與者特性、組織自身特性和外部社會環境特性等一系列因素的綜合影響。
2 農民專業合作社服務功能的衡量
明確的目標是組織行為的指南,將確保一切管理行為與生產行為的有序、高效性,具體到農民合作社,必然圍繞參與者利益而運行,則其主要目標就是實現個體農戶參與者福利的提升。遵循庇古對福利內涵的解讀,來自于經濟基礎和精神素質的提升無疑是其最基本體現[4],但鑒于農業生產的特殊性,若想通過對產品生產過程中的效益量化而進行福利判斷無疑缺乏實踐性。因此,只能通過對農民合作社參與者成本的投入額變化趨勢和產品銷售收入增長額趨勢的判斷,而間接探析來自于合作社組織的福利改善效用。
目前中國公布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相關數據多以數量統計為主,較少涉及組織內部的相關信息。因此,將依托調查所獲取的數據展開實證研究,由于發展較差農民專業合作社難以顯示出其對成員的服務作用,數據獲取也比較難,所以調查樣本選擇發展情況良好、組織結構完善、規范性強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研究樣本。調查對象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即“農民專業合作示范社”、“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標桿社”等作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主體,其發展速度和質量均較好且產權關系明晰、組織管理體系健全。選擇東中西部最具代表性的省份為例,其中東部主要以浙江省、中部以河南省、西部以四川省為例。相關數據均來自于各省農經年報。
2.1 個體參與者生產成本的變化趨勢
鑒于組織的規模優勢,對于農民合作社成本降低效應的判斷分為生產資源“統一供給”與“單獨供給”兩種模式,當參與者選擇“統一供給”模式時,可相應享受價格優惠,否則,無任何價格優惠措施,具體數據見圖1。
圖1顯示,在307個樣本中,通過采用資源集中供應模式而降低生產資料成本的合作社占多數,為82.08%,通過直接降低生產資料成本而減少參與者成本支付的合作社占69.70%。在所有類別中供應價格優惠幅度最大的為糧食類的農資供應(表1)。
但必須意識到,雖然通過作用于農資供應服務可降低個體參與者的農資投入成本,但未涉及對農資質量和科技含量的改善,因此,僅是停留在較低層面的個體農戶收益改善。若能通過對農資綠色性、使用率的提升而改善作物品質,提高作物產量,不僅有助于提高資源的利用率,降低生產成本,還能滿足居民對安全、衛生、無污染的有機、綠色產品的需求,進而挖掘更大的潛在市場。
2.2 個體農戶職業素質的提升
早在1966年,國際合作社聯盟就已經提出“合作社原則”,旨在通過對合作社參與者的教育和培訓提升個體勞動者的職業素質[5]。可見,對職業素質的提升無疑是福利改善的重要內容之一。
由表2可知,樣本中農民合作社在培訓與持續教育方面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較大差距,以2013年為例,河南省培訓的基本概率僅為5.24次,即使是東部發達地區后期培訓的力度也仍然十分有限。
從培訓的具體內容來看,對于生產技術的推廣和生產方法的普及仍是繼續教育的重點,占總數的93.75%,對于管理水平和法律普及率的關注度較低。這均說明目前中國農民合作社在服務社會、服務農戶方面仍停留在對具體生產技能、生產方法的教授,仍未將精神水平和認知能力的提升視為新時期市場競爭優勢的主要決定因素。這也導致了教育培訓工作績效提升緩慢和合作社發展的初級階段特性。
2.3 農戶銷售收入的變化趨勢
從研究樣本的基本服務內容可知,提供銷售服務是農民合作社的基本服務項目之一,這使得參與者所享受的產品銷售價格顯著高于市場均價。但享受該售價也存在明確的限定條件,即農戶所提供的產品必須達到組織事前規定的品級或標準,否則將拒絕提供該銷售服務。
實際上,這種銷售服務并非真正惠及所有參與者,而僅僅是“高端”產品生產者,對于廣大農戶而言,好產品與次級產品的嚴格分級,只會導致次級產品更大的銷售障礙和銷售總量的嚴重受限(雖然農戶再將產品單獨銷售的過程中也會對產品等級進行劃分,但這種產品分級的標準十分模糊和粗略)。可以說,農民合作社的此種銷售服務尚未實現對參與者銷售風險的有效分散,對于殘次產品銷售和改善措施的缺失限制了農戶銷售收入質的飛躍。
2.4 超額收益分配
農民合作社通過規模經營和整體規劃,往往可以獲得高于個體的超額經濟收益,而這部分超額利潤將通過現金或實物的形式返還給組織成員[6],參與者的生產規模或交易量將成為其主要計算標準。
由表4、5可以看出,東部省份經濟的高增長率和先進生產水平顯著提升了農民合作社的獲利能力,其對于參與者的平均惠顧返還額遠高于中西部省份。樣本還顯示,中國目前大部分農民合作社對超額利潤的分配均偏好于按股分配與按交易量分配相結合的方式,而具體返還方式則主要為現金直接發放、留存合作社作為股金和抵換實物發放3種形式。
進一步分析表6、7,還可以發現有效樣本數量與總樣本成員數量間存在顯著差距,這主要在于組織參與者對“惠顧返還”概念理解的缺乏,這也說明農民合作社在普及自身服務效用方面還存在嚴重不足。
3 農民合作社服務實現程度的影響因素
Cook認為合作社的本質特征主要表現為“防衛性”與“應激性”,即在一定環境背景下所產生的、以發展為目的、以資源整合為發展手段的特定經濟組織[7]。延循該思路則可以認為,農民合作社存在的基礎在于必要的資源積累和持續供給,進一步對資源種類進行劃分,則不同類型的資源在組織的發展過程中具有不同的效用,人力資源因素和經營資源因素主要作用于合作正常運營的必要基礎,制度資源因素則保障了組織效用的實現。基于此,本研究將農民合作效用實現程度的影響因素歸納為產品特性因素、人力資源因素、經營資源因素和制度資源因素。
3.1 模型框架
基于對農民合作社效用的解讀,可將對組織效用的衡量轉化為對組織服務功能實現深度的測算,并進一步限定服務功能實現深度為取值在[0,1]的連續型變量。鑒于現實社會中合作社服務功能的多樣化和差異化,應使用多元回歸方法分析農民專業合作社服務功能實現程度的影響因素。方程為:
3.2 變量說明
在對農民合作社效用影響因素的初步劃分基礎上,進一步選擇可測量的變量指標,具體見表6。
首先,對于產品特性變量的選擇應關注于類型差異所導致的服務多樣化,且這種特性差異還將體現于合作社在組織規模、治理結構與運營績效等方面。其對組織效用的影響更是直接體現于生產的各個環節中。例如,不同的農民合作社服務對象分別為糧食類合作社與生鮮類合作社,兩者在產品儲存、運輸、加工等環節面臨著完全相異的服務需求,自然導致各自完全不同的服務內容和服務程度。
其次,對于人類資源因素則主要關注于對組織服務功能供給的影響。不同的個體文化素質和社會經歷將導致合作社服務供給內容與程度的差異。
再次,對于經營資源因素則主要關注于對組織規模的影響。由于合作社的雙重屬性導致其服務對象的內外差異,既要滿足內部成員的利益需求,又要兼顧外部市場的服務需求。因此,經營資源因素主要包括生產集群和市場條件兩個方面。其中,生產集群因素所衡量的是產業集中度,主要決定于集群成員的數量和規模[8]。事實上,合作社的參與者數量與經濟的規模化間存在正相關性,這也使得規模越大的農民合作社越有利于降低服務功能的平均成本。
最后,對于制度資源因素主要關注于對服務性能的保障效用。從組織內部而言,該因素集中體現在服務的價格制度上,對合作社的服務效用具有直接的影響。
3.3 實證結果
在上述模型框架下進一步運用Stata12軟件對影響農民合作社效用實現程度的相關因素進行估計。為保證結果的可靠性先對模型進行多重共線性和異方差性檢驗、VIF檢驗以及懷特檢驗,可知:
1)所得P值分別為0.469 5(0.043 4、0.018 8、0.198 0、0.139 4),這說明對同方差的假設不可拒絕;
2)模型VIF均值分別為1.63、1.63、1.65、1.65,且自變量VIFmax為2.79,這驗證了模型的非多重共線性,則測算模型相對可靠;
3)估計結果顯示:產品特性變量、資源稟賦變量、制度保障變量、地區分布變量均影響著合作社服務功能的實現程度(表7)。
3.4 結果分析
首先,從估算結果可以看出,假定其他因素相同,則畜牧類農民合作社較糧食類農民合作社而言,其農資供應服務的實現程度要更大。這可能緣于產品統一的類別要求和相關免費檢測、檢驗標準;而畜牧類、蔬果類組織則對標準化生產管理服務的實現程度具有負向顯著影響;
其次,從對合作社管理者素質的檢測發現:當理事長為成熟且專業的“企業家”時,其對產品加工服務的實現程度產生正向顯著影響,即理事長為企業家的合作社加工服務實現程度要大于理事長為其他身份的合作社;而且,擁有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社會團體組織成員身份的合作社產品加工服務實現程度要明顯大于擁有其他身份的合作社;
再次,經營規模對農資供應服務的實現程度具有正向顯著影響,即合作社的經營規模與其服務程度間存在正相關性;成員出資的狀況也會對產品加工服務的實現程度產生影響,且兩者同向變動;若是合作社主營業務為特色性或優勢性產業,較一般產業而言,其對于生產管理服務和產品銷售服務的實現程度要更高;若是擁有注冊商標則合作社的產品銷售服務與產品加工服務的實現程度要更高于無注冊商標的組織;
最后,合作社的惠顧返還方式對生產管理服務、產品銷售服務與產品加工服務的實現程度都有顯著影響,與從未進行惠顧返還的合作社相比,按照股份對可分配盈余進行分配的合作社的生產管理服務實現程度要低;成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量如果能作為惠顧返還的依據的話,將會促進成員與合作社交易量的增加;農資價格對農資供應服務的實現程度具有顯著正向影響,這意味著低于市場價格的合作社農資供應價格是影響合作社成員使用合作社農資供應服務的主要因素之一;產品價格變量對農資供應服務、生產管理服務、產品銷售服務、產品加工服務具有顯著正向影響。這與農業特殊的生產過程有關,導致農業生產的生產效益完全取決于農產品的銷售收益,即產品的銷售價格決定著整個農業生產過程所有物資、勞力、土地等投入的收益。這也再次間接證明,對個體農戶而言選擇加入合作社確實可以改善自身的生產收益;資金扶持也對農資供應服務、生產管理服務、產品銷售服務和產品加工服務的實現程度具有正向顯著影響,這間接說明資金匱乏往往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主要瓶頸,政府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資金扶持會對其服務功能實現程度產生顯著影響;政策法規對產品加工服務的實現程度具有顯著影響,這表明越是普通農民越難以實現自我服務的生產經營環節,越是需要外界扶持。
4 政策啟示
可見,來自于產品、資源和政策的“作用力”對農民合作社效用的充分發揮具有不可忽視的影響,未來想要更好發揮合作社的規模經濟優勢就必須從影響效用的相關因素入手,基于個體要素的改善而最終實現組織的可持續發展。具體而言:
1)進一步強化我中農村區域的人力資源建設,通過對農戶個體文化素質的提升推動農村整體文化素質的強化。鑒于農民合作社在生產力方面的代表性,其人力資源的強弱直接決定了組織的整體服務效用和供給方素質。對組織人力資源的強化應首先從管理者入手,在加強對理事長素質提升的同時,增強管理者的社會關系能力和服務的意識,并建立有效的長期監管和培訓制度;同時,合作社的管理者還應從實踐中總結經驗或者參加社會上的專門培訓服務,提高資源的整合能力,進而促進其對合作社服務供給的合理規劃。對合作社的參與者也必須不斷加強其合作意識和團隊精神,并通過開展實踐活動使其切實體會到組織所實現的超額利潤。
2)通過對市場份額的有效占領實現組織的規模經濟優勢,而這必然要求農民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務能形成自我獨特的品牌,即通過對產品品質的提升完成品牌培育。從模型分析可知,品牌效應能成為合作社占領市場的有效推動力,是組織不可或缺的無形資產,在競爭日益激烈的當下,品牌化經營對合作社服務功能的充分發揮具有重要的影響效力。這意味著必須首先完成產品品牌的市場推廣,該階段來自于政府的扶持可以幫助合作社更快速地獲得農戶和消費者的認可;在此基礎上不斷維護和提升產品品牌的市場認可度,這也是維持合作社可持續經營和發展的重要環節,通過法律形式實現產品商標權的所有權是快速且有效的方式,這也意味著政府應強化注冊商標重要性的教育,并嚴厲打擊假冒商標,為合作社產品的品牌建設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3)進一步完善農民合作社的服務保障機制。事實上,組織效用的充分、持續發揮很大程度上都依賴于有力的保障維護機制,這種保障機制將有助于進一步降低參與者的成本投入、提升其銷售收入,最終實現組織利潤的最大化;而且,該機制的完善程度直接影響著農民合作社的惠顧返還制度,有效的互惠機制方能更好地激勵參與者的參與欲望與行為動力,進而確保合作社提供服務功能所需的資金。
4)政府在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應加大對規范的農民合作社的資金扶持力度。從上述分析可知,組織正常運作所需的資金投入是其發揮自身效用的首要基礎,目前中國農民合作社發展的瓶頸事實上也正是所需資金的匱乏,因此,未來政府應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將合作社開展培訓、產品認證、品牌建設、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推廣等業務的資金列入年度預算,從而建立穩定的財政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投入機制;同時,深入推進支農資金的整合,將有限的資源用于發展合作社的重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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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培養;人才機制
據統計,從2008年開始,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數量以每月1萬家的速度增長。截止到2011年底,全國經工商注冊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有52.17萬家,實有入社農戶4100萬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16.4%。[1]農民專業合作社產業已經從單純農業生產,拓展到農產品加工、運輸、銷售領域,呈現一體化的發展趨勢,鄉村旅游和品牌推廣逐漸發展起來,農村經濟依靠合作社的帶動日益活躍起來。在農村蓬勃發展的背后,人才不足一直是困擾農民合作社發展一大問題。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的概念
在《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中,把人才定義為: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或專門技能,進行創造性勞動并對社會作出貢獻的人,是人力資源中能力和素質較高的勞動者。根據其對人才的定義,我們可以把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定義為:具有一定的農業相關知識和技術或具有一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能力和運營能力,并愿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貢獻力量的較高素質勞動者。在現階段,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大多是以一種混合型、多樣性的模式而存在,而有兩種模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影響較大。一種是:以農民為主體,農民作為合作社的發起人和實際控制人,他們是現代農業的主體、生力軍;另一種是:以大企業作為合作社的主體,形成一大批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業企業,使他們成為農業現代化的主力。本文所討論的是前一種合作社,即以農民為主體而成立的合作社,由農民掌握合作社的實際控制權。
二、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人才問題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缺口大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快速增長激發了對人才的巨大需求,農民專業合作社現有的人才絕大部分來自農村本土,文化技術水平和能力有限。而在我國高等院校中,專門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培養人才的只有2008年在青島農業大學成立的合作社學院。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的引進主要是大中專院校中一些涉農專業的畢業生,并且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自身條件和傳統觀念的影響,能長期留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工作的人才少之又少。因此,農民專業合作社對專業人才的需要得不到滿足,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缺口大。
(二)知識技術水平有限
農民專業合作社多是由農業大戶或者是農村能人帶頭興辦的,農業大戶和農村能人的文化和能力決定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實力和發展水平。因此,當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狀況,很大程度上依賴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帶頭人。
在2010年對福建省91個農民專業合作社樣本的調查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僅13人,只占總數的14.29%,其余的都為高中或高中以下的學歷,合作社管理人員素質差異明顯較大。在173家樣本合作社中有54%以上認為技術問題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運行的主要困難之一。技術問題之所以位列前三,說到底還是人才的問題。知識技術水平的欠缺極大的限制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2]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年齡結構不合理
農村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帶頭人以中老年居多,青壯年所占份額較少。帶頭人基本上是在農村生活多年,有一定的農業知識技術和經驗的老農民。從對浙江854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有效調查問卷來看,帶頭人中,40歲以上的占了74%,其中50歲以上的占了25.41%,40歲以下占了總數的26%,其中29歲以下的只有1.76%。[3]帶頭人老齡化嚴重,帶頭人是40歲以下青壯年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嚴重不足,農民專業合作社青壯年人才短缺,農民專業合作社后備人才欠缺問題堪憂
(四)農民專業合作社缺乏有效的人才培養機制
在對重慶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調查中發現,95.3%的人都認為合作社還需要從外部引進人才,而只有37.8%的合作社請來專業技術人員任職、兼職或擔任技術顧問。[4]從以上可以看出,農民專業合作社解決人才的問題多依賴于從外部引進人才,而忽視了對內部人才的培養,解決人才問題,建立完善有效的人才培養機制,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解決人才的根本途徑。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問題分析
(一)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差異
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會導致人才流向不同。經濟發展水平高,人才就聚而多;經濟發展水平低,人才就分而少。我國東部經濟明顯優于中西部,城市明顯優于農村。因此,人才總體是向東部和城市聚集的。這導致了農村青壯年人才的大量流失,農村出現"空心村"和"空巢老人"的現象越來越普遍。人才的大量外流,導致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的匱乏,同時也是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結構性問題產生的原因。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身條件有限
由于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大多在農村、地處偏僻、成立時間短、資金有限、經驗不足、規范化水平低。這些不利的條件導致了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人才吸引、人才培養和人才資金保障上顯得實力不足。自身實力的限制是導致農村合作社人才缺乏的根本原因。
(三)我國社會觀念的影響
農村經濟發展的落后和農民的弱勢地位,讓涉農職業在傳統社會觀念中地位較低,人們在對職業進行選擇的時候,到涉農單位工作的意愿不大。而大部分涉農職業不僅要求求職者克服社會觀念的影響,并且還要能深入農村,扎根農村。這對人才的引進來說顯得異常艱難。
(四)政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支持不足
政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人才支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政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培養支持不足。農業部的《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實施方案》 到2020年才完成,總計能培訓143000人左右。而以現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增長速度,到2020年合作社總數將達到150萬左右,也就是10個合作社還不能分到1個經過農業部培訓的人才,可見人才培養的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強。另一方面,政策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引進人才支持不足。目前,國家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社引進人才主要是向合作社培養、輸送輔導員。由于輔導員屬于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并且還存在兼職與專職之分,因此其所發揮的作用有限。另外,雖然國家鼓勵大學生和大學生村官參與到合作社建設上來,但是一個有效的、系統的引導機制還沒有形成。
四、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培養對策探析
(一)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身條件培養人才
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資金條件還不充裕的情況下,為了便于培養人才,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利用內部的能人對社員進行相關知識的傳播、觀念的灌輸。同時,根據農民的特點,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利用現代網絡技術,進行網絡課堂培訓,讓社員不出遠門就可以輕松獲取更多的生產技術、生產方法、營銷方式、組織技巧和管理知識,節約培訓成本,實現知識的輕松獲得。
(二)建立有效的人才培養機制
近些年,我國在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培養方面相繼制定實施了一些政策如:2007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2009年的《關于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的意見》、2011年《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培訓實施方案》和《2012年國家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政策》等。在所有的政策中,《現代農業人才支撐計劃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培訓實施方案》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培養的作用最大,但光靠一個政策文件想要完成對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的培養顯得力量不足,因此,應建立一個完整的政策群,形成農民專業合作社有效的人才培養機制。
(三)發揮當地大專院校作用,拓寬培養渠道
一方面,普通高校應整合涉農的有關專業,在成人繼續教育方面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進行"菜單式"、"訂單式"培養,特別是農業類型的院校,應該發揮自己的學科優勢,大力培養涉農人才;對地方政府和農民專業合作社選送的人才按照其所從事的工作類型進行對口培養,努力培養出一批具有現代農業生產技術、管理知識以及現代企業經營理念的高素質人才。另一方面,發揮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短、平、快的優勢,培養面向農業生產第一線的實用型、技術型人才。地方高校可以利用傳統學科優勢,結合地方經濟發展需要,采用多體制、多形式、多渠道方式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5]
(四)加強與NGO的合作,加速人才的培養
所謂的NGO就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非政府組織,也可以稱其為"第三部門",其目的就是幫助弱勢群體之一的農民脫離貧困,擺脫弱勢地位。按世界銀行的分法,NGO分為運作型和倡導型兩種,而在運作型當中,又可分為"面向救助"和"面向發展"兩類。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初期,農民專業合作要尋求與運作型的NGO合作,借用NGO在管理、資金、人力、技術等上面的優勢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培養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NGO對于政府和市場擁有比較優勢,其組織中有大量的志愿者,這些志愿者中包括了大量的科技、教育、文化等領域的人才。組織志愿者中相關領域的人才,與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合作,幫助合作社培養管理、經營、財務會計和技術型人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化、可持續發展做出貢獻。
(五)發揮其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作用
農村有很多農民專業合作社辦得很成功,它們有很多好的經驗和方法值得借鑒,農民專業合作社之間可以相互交流,取長補短。合作社與合作社之間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成立合作聯社,合作聯社的成立不僅為了在資金、農資購買、農產品生產和銷售上相互聯合,還應該利用其資源培養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實現互幫互助,共同發展。
參考文獻:
[1]何祚勛.《2011中國合作經濟發展年度報告》出爐[N].農民日報,2012-5-21.
[2]余麗燕,張少鋒等.探析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基于福建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調查分析.經濟問題探索,2010(9):59-63頁.
[3] 張瑤祥.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隊伍的現狀與思考--以浙江省1026家合作社的調查為例.中國農民合作社,2011(10):43-45頁.
[4]翟娟.重慶市農民專業合作社人才隊伍建設研究[D].重慶:重慶大學,2010.
延邊州充分發揮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服務、培訓的作用,切實加強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建設,采取引導發展、激勵促進、整合提高等方式,積極推進農村各類合作經濟組織的組建、完善、規范工作,截至目前,引領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890家,其中,供銷社參股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174家。
一是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項目扶持。立足本地優勢主導產業發展,通過項目建設,著力培育、扶持和壯大農民專業合作社,促進農業產業發展。近年來,累計爭取系統內外項目資金1840萬元,使35個農民專業合作社得到扶持。今年,已爭取中央農業綜合開發和省級服務業項目資金160萬元,擬投入敦化市永久果蔬專業合作社保鮮倉儲庫和琿春市東新村黃牛養殖專業合作社黃牛繁育銷售網點建設,不斷提高合作社經營水平。
二是強化組織管理。在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指導的基礎上,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為抓手,規范引領合作社實現統一管理、統一服務、統一培訓、統一技術、統一銷售,有效提升了農業生產經營水平。并且每年對系統內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綜合評價和年末表彰,對農專業合作社規范化發展起到積極推動作用。目前,總社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已發展到10個,省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發展到12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帶動作用突出。
三是積極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發展。與小農分散進入市場相比,農民專業合作社有著明顯的優越性,然而,與大型企業等市場主體相比,合作社的競爭力量仍然有限。為此,采取“橫向帶動、縱向引領”的方式,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發展。即通過“橫向帶動”將同行業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聯合,實現規模效應;通過“縱向引領”將生產、加工、銷售等領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聯合,實現全產業鏈縱向一體化經營。近年來,延邊州系統組建了龍井市海蘭江農工貿合作社聯合社、龍井市白金鄉養殖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延吉市香郁葡萄種植合作社聯合社、敦化市聯益農副產品供銷專業合作社聯合社、安圖縣長白山華瑞產銷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等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10家,其中,跨行政區域組建聯合社1家、同行政區域組建聯合社9家;同行業聯合組建聯合社7家,全產業鏈條聯合組建聯合社3家。龍井市金谷養蜂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通過“橫向帶動”將5個養蜂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起來,通過“統一生產、統一管理、統一加工、統一包裝、統一商標、統一銷售”組合產品、塑造品牌,增強了市場競爭力,現有注冊資本3000萬元,擁有“延蜜坊”、“朝蜜”兩個注冊商標,農民社員發展到834戶,年經營蜂群20000余箱。2015年出產優質蜂蜜8000余噸,實現產值5億元。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現狀;對策
1.農民專業合作社涵義及發展現狀
1.1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涵義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經濟組織。它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
1.2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現狀
農民專業合作社悄然興起于20世紀80年代,蓬勃發展于90年代中期。近年來特別是2007年合作社法正式實施以來,農民專業合作社雖然數量迅猛增長,但是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據農業部統計,2006年全國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已經超過15萬個,成員總數3870多萬人,是2002年的7.2倍,其中農戶成員3480多萬人,約占全國農戶總數的13.8%,比2002年提高了11個百分點。到2007年底共有2.64萬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工商機關登記注冊,取得法人資格,成員總數合計35.1萬人。據中科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2011年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大樣本調查結果顯示,2/3組織的正式成員數少于50戶。總體來說,中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數量增長快,規模小;地區間存在不平衡性,在東部地區發展較快,在西部地區發展較慢,而且規模小;產業分布比例失衡。農民專業合作社主要分布在第一產業,第二、三產業的比例很小。
目前,海城市共有各類合作經濟組織47個,會員總數26,502名,占農業從業人員總數的8.9%;帶動農戶27,148戶,占農戶總數的10%。總資產47,750萬元。其中種植業32個,養殖業11個,種養結合的4個。這些合作經濟組織,對于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引導農民有序的進入市場,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合作社目前的運作模式是鎮政府-合作社-管理區-農戶,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主要業務是完善成員檔案,制定和完善章程,做好生產經營規劃,溝通成員與成員、成員與合作社、合作社與政府的關系,提供優質品種、原種和農資,定期進行技術培訓、總結和交流生產經營經驗,廣開門路、做好促銷和聯絡經營。同時也存在很多的不足,如組織管理松散、執行力低下、技術支持力量薄弱、營銷方法和渠道單一等問題。
2.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1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之間合作意識薄弱
合作社被作為爭取資金補貼和政策扶持的工具,并且隨著合作社的進一步發展,有的社員的合作意識淡薄,短期利益驅動,“搭便車”心態嚴重,這樣,在合作社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因為挫折而喪失熱情,他們漸漸開始脫離合作社,使得合作社的發展受限。
2.2內部溝通不足,阻礙了信息的流通
有些專業合作社,忽略了會員與會員、會員與合作社、合作社與政府之間的溝通,長期以來,使得信息較為閉塞,會員、合作社、政府三者之間的合作也受到了較大的影響。
2.3專業合作社內部運行不夠規范
一是當前合作社的發展尚處于起步階段。規模較小、穩定性較差、服務功能作用的發揮等方面都還是低層次的。二是合作社內部管理制度和章程不健全,沒有加強會員橫向聯系和合作、組織活動以及定期進行技術培訓、總結和交流經營經驗并做好生產經營規劃,使得人和荸薺合作社在品牌建設上的目標難以實現。
2.4合作社人才隊伍不夠壯大
目前的人才隊伍中,傳統種植人才占主導,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人才較少,實用人才總體上還處于傳統勞動型農民為主體的農村人才結構,專業人才的匱乏牽制了合作社的可持續性發展。
2.5資金投入不足和人才技術匱乏
資金上的不足與技術上的匱乏嚴重束縛了合作社發展的腳步。
3.如何發揮專業合作社的對策與建議
第一,加強農民積極與合作社合作的意識,消除農民對合作社的懷疑。大力向農民宣傳合作社的作用,根據每個農民自己的經濟利益、經濟要求,讓農民參與民主決策,進行民主監督,使得廣大社員在直接參與合作經濟組織的生產、經營、管理和監督實踐中,得到民主管理的鍛煉,逐步增強農民的參與意識、民主意識和監督意識。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增加農民收入,農民的自身利益得到了保障,自然就會積極地與合作社合作,最大程度地發揮合作社的作用。
第二,保持主體間信息的暢通。為了進一步增強會員與合作社、合作社與政府之間的溝通,可以采取廣開門路,聯絡經營,網絡體系促銷的措施。為了增強會員與會員之間的溝通,可以完善會員的檔案,加強會員橫向聯系和合作,組織活動,定期進行技術培訓,總結和交流經營經驗,并且做好生產經營規劃。
第三,整頓合作社內部運行機制和管理制度。充分發揮合作社的作用:做好年度規劃,幫助會員經營,進行日常資料整理發放。搞好分工合作:農業技術和農資服務部門提供優質品種、原種和農資,通過培訓提高農民素質,由加工部門提供技術,加強縱橫聯系。堅持依法運行:對“七有”(有章子、有牌子、有章程、有場所、有計劃、有活動、有實績)的鄉鎮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