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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述職報告的特點
1.準的統一性
述職報告不能像一般工作總結那樣,可以自行設定總結的形式和內容,而是有其統一的標準,即由部門或單位統一制定的崗位職責和任務目標,規定了述職者的職權范圍和工作職責。它必須按照組織人事部門考核領導干部的有關規定,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分別進行匯報,且重點是述"績",有一套相對固定的格式。
2.角度的自我性
述職報告是述職者述說本人在一定時期內履行職責的情況,是對自己工作的全面梳理和客觀評價,因此要從"我"的角度,用第一人稱的手法來寫。這種"自我性"也是述職報告不同于一般工作總結、工作報告的顯著特點。
3.內容的述評性
述職報告既要"述",述說、陳述自己的履職情況,回顧、總結自己任職期間的工作得失和經驗教訓;又要"評",評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解剖其中的原因,最后要對一年來工作稱職與否作個自我鑒定,并接受民主評議和組織考核,作為干部升、降、留、調的重要依據之一。
4.行文的莊重性
述職報告是一種十分莊重、嚴肅的公務活動。這就要求述職者態度要端正,措辭要嚴謹,語言要樸實,語氣要謙恭,表達方式以敘述和說明為主,避免抒情和過多議論。報告中所敘的一切都應該確鑿無誤,實事求是地反映履職情況和實際業績,不能夸大成績,不能回避問題,也不要過分謙卑,自我評價要客觀、中肯、恰當。
二、述職報告的格式與寫法
述職報告一般包括標題、署名、呈送機關或稱謂、正文和日期等項目。
1.標題。標題的寫法比較靈活,一般有以下幾種方式:(1)直接標明文種"述職報告";
(2)由任職時間和文種組成,如《2014年上半年度述職報告》;(3)由任職時間、所任職務和文種組成,如《2013-2014年度任××公司總經理職務的述職報告》;(4)正副標題法,正標題一般高度概括和揭示述職報告的主旨、基本觀點,副標題寫何人任何職務的述職報告,如《抓好黨建工作,推動企業發展—××集團公司
黨委書記×××的述職報告》。
2.署名。一般將述職人所在單位名稱、職務
和姓名寫在標題之下一行,具體可視標題結構和內容的完整程度而定。署名也可寫在末尾落款處、日期之上。
3.呈送機關或稱。如果是向上級呈送的書面述職報告,寫明收文機關,如"××黨委"
"××人事處"等;如果是口頭述職報告,則可用"各位領導,同志們".
4.正文。一般由前言、主體、結語三部分組成,包括主要業績、存在問題、今后打算等。
(1)前言或引言。即基本情況,一般寫明何時任何崗位工作、職責范圍、履職期間完成的主要目標等。這部分內容要簡潔明確,給聽者一個大體印象即可。
(2)主體。應包括任職期間的主要業績、存
在問題和今后打算。這是述職報告的核心內容,著重闡述自己是如何履行職責的。可根據工作內容的不同分成幾個方面來寫,每個方面歸納出一個觀點,分條列項、逐個闡明。每個觀點可先寫工作對象或成績,再寫認識和體會。要突出個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特別是管理能力和政策水平,體現領導才干。
撰寫工作業績時,要詳略得當、抓住主要方面,要把較大的篇幅放在主要業績的完成情況及具有創造性、開拓性的亮點工作的說明上,以任期內工作成果中最突出最有特色的業績為重點,主要圍繞采取了哪些措施、解決了哪些實際問題、取得了哪些成效來寫。
述職者應實事求是寫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缺點、不足和失誤),造成的損失,應承擔的責任,需要吸取的教訓等。
今后的打算,主要寫下一步工作改進的方向和所要達到的目標,以及為實現工作目標而計劃采取的措施。這部分應寫得精當扼要、入情入理,要注意領會上級的政策意圖,結合職工群眾的意見呼聲,對應自身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正文結尾處還應對自己的工作稱職與否給出整體評價,評價等次一般為"優秀""稱職""不稱職".
(3)結語。一般寫"以上報告,請批評指正"或"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5.日期。落款處注明成文或述職時間。
三、注意述職報告的要求與禁忌
1.要正角色、用對人稱
一、成立述職測評小組
二、述職主要內容
1、各單位、各部門工作總結,包括各項指標完成情況(主要包括“四大目標”、經營指標、成本指標、費用指標、發展用戶指標、安全風險指標、制度建設等重點業務指標完成及執行情況),重點工作的推廣和落實情況,重點要說明是否有改進、提升的內容;
2、部門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改進的主要方向、內容及措施;
3、XX年工作思路、重點工作計劃、目標及具體措施(須參照重點工作計劃模板);
4、員工管理及團隊建設采取的具體措施及效果;
5、對公司運營、管理、發展的建議。
三、述職測評形式
采取述職考評和民主測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述職人員考評由考核小組現場評分。
民主測評由與會人員現場以測評票形式進行考評。其中:中層管理人員測評內容分為履行職責、領導能力、業務素質、團結協作四個方面;見習經理測評內容分為履行職責(包括計劃完成情況等)、業務素質、執行能力、溝通協作四個方面。
四、具體要求
1、本著務實、嚴謹、坦誠的態度進行歸納、總結、反思。
2、述職ppt務實明了,盡量用數據、圖表、圖片表示。
3、演講要求語言簡練平白,觀點具體明確,思維條理清晰,提倡脫稿演講。
4、現場演講應在10-15分鐘。
5、述職材料ppt制作完成后應交由主管副總審閱,于3月22日前送達人力資源部。
中層以上干部定期向局黨組或全局干部職工匯報(報告)本股、室、站、大隊(以下簡稱股室)工作開展情況。中層干部工作匯報由局黨組統一組織,分期分批進行,每次原則上重點聽取1—2個業務股室的工作匯報,由股室負責人作主匯報,股室副職作補充,股室副職再作履職工作匯報。
一般干部定期向股室負責人和本股室全體組成人員匯報本人工作完成情況。一般干部工作匯報由各股室負責人召集并組織實施,原則上,應當邀請分管本股室的局領導參加。
二、匯報內容
本股室工作開展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工作中面臨的困惑和思考;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議;工作上需要請求或提交局黨組協調解決的事項;個人履職情況及依法行政和廉潔從政執行情況;其它需要向局黨組匯報的重大事項。
三、匯報類別
(一)專項工作匯報
業務股室承擔的全局性重點工作進展情況由局黨組根據工作需要機動靈活的組織實施,目的是為了迅速及時的解決工作中面臨的實際問題,推動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季度工作匯報
按季度進行,有選擇、分重點的聽取相關股室的工作匯報,局辦公室提前1周通知相關股室做好匯報準備,書面匯報材料匯報會結束后交局辦公室存檔。
(三)半年(年度)工作匯報
每半年舉行一次,所有股室均參與匯報;辦公室提前1周通知;書面匯報材料需提前交分管局領導審定同意;匯報結束后,接受局領導點評和全局干部職工民主評議。
四、工作要求
(一)每一位干部職工必須充分認識建立工作匯報制度對干部培養和推動工作的重要意義,以切實行動將工作匯報抓好抓實。
一、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機構設置
成立*市建設與管理局工程建設主體行為綜合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
辦公室內設5個組:
*
(二)工作職責
1、辦公室職責
(1)建立健全綜合整治工作體制、機制,分解工作任務,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2)制定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計劃,安排綜合整治階段性工作任務,統籌安排各組開展綜合整治督查、檢查活動。
(3)督促各組或有關業務處(室)落實綜合整治工作任務,督辦案件查處工作。
(4)籌備綜合整治會議,起草會議文件和領導講話。
(5)編發簡報、新聞宣傳材料,對內、對外聯絡溝通。
(6)收集匯總綜合整治行動有關材料,了解和掌握各區和各組工作動態,總結工作經驗。
(7)參加局有關綜合整治專題會議。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各組職責
(1)現場組
1)提出階段性全市工程建設主體行為綜合整治行動現場檢查及對各區督查的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銜接做好“兩場聯動”工作。
2)制定重大危險源管理文件,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負責重大危險源臺帳的日常管理。
3)牽頭制定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相關文件。
4)提出開展工程監理單位清理整頓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5)提出加強現場管理的相關措施。
(2)市場及資質核查組
1)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場長效制度。
2)提出市場行為檢查方案并組織實施,對企業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3)提出開展招標和造價咨詢單位清理整頓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4)完成涉及市場管理的其他工作。
5)開展企業資質核查,并依法提出處理意見。
(3)法規組
1)對綜合整治期間擬出臺的規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審查意見。
2)對綜合整治期間由市建設局直接查處的案件,根據調查取證情況,依法提出處理建議。
3)綜合整治期間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與研討。
4)綜合整治期間典型案例的評析與交流。
5)綜合整治期間對市建設局擬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提出法律意見。
6)綜合整治期間相關法律咨詢服務。
(4)勘察設計組
1)提出檢查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等工作的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2)完成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等檢查的其他工作。
(5)綜合組
1)起草會議文件、領導講話和辦公室文件等文字工作。
2)督促各區、各組或有關業務處(室)落實綜合整治工作任務,督辦案件查處工作。
3)收集、匯總綜合整治行動有關材料,做好數據、報表等信息統計工作。
4)聯絡宣傳工作。
5)了解和掌握各區、各組工作動態,總結工作經驗。
6)會簽綜合整治文件。
(三)辦公室工作機制
1、統籌協調綜合整治工作,加強與局機關各業務處(室)和各區建設局聯絡溝通,督促各組、各區落實工作計劃。
2、建立例會制度。主任、副主任、各組組長、副組長參加。原則上每兩周召開一次,遇到特殊情況可召開臨時會議。
3、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牽頭向領導小組匯報階段性工作和每次檢查行動匯報。
4、信息通報制度。根據各組和各區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不定期編發簡報,分送省建設廳、市政府、安監局、發改委、監察廳和各區。在*市建設與管理信息網上開設專欄。
5、投訴舉報受理制度。開通舉報電話,受理有關投訴舉報。
6、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制度。對省廳、市建設局督查和各區上報的重大案件,指定專人負責跟蹤落實。
7、各組負責提出工作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個月向辦公室書面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二、工作安排
根據省廳的總體安排,我市的綜合整治行動擬分為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9年4月,成立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全市動員部署會,進一步宣傳發動,落實部署。各區也應成立相應的綜合整治機構,機構設置及組成人員名單應于4月28日前報送市建設局。
(二)自查自糾階段。2009年4月至5月,組織本市工程建設項目的各方主體及時開展自查,在各區建設局報備的項目由各區組織開展自查;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要圍繞上述內容認真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將自查自糾情況向市建設局和各區建設局報告。各區建設局應匯總本區自查自糾情況,每月填寫匯總表(詳見附表2),于次月5日前報送市建設局,市建設局于次月10日前將匯總情況報省廳。
(三)檢查階段。2009年4月至9月,組織對本市工程建設項目的各方主體行為開展全面檢查,在各區建設局報備的項目由各區組織全面檢查,各區建設局應匯總本區檢查情況,每月填寫匯總表(詳見附表2),于次月5日前報送市建設局,市建設局于次月10日前將本市匯總情況報省廳。
(四)總結完善階段。2009年10月至12月,對綜合整治行動中發現的主要問題進行總結分析,研究采取相應措施,出臺相應政策規定,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各區建設局要匯總本區分析總結材料,于12月15日前報送市建設局,市建設局于12月20日前將總結材料報省廳。
市建設局對綜合整治工作開展不間斷督查,并隨機抽查工程建設項目。對工程建設各方主體不改正施工安全隱患的行為,將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對各區建設主管部門不及時跟蹤、督促工程建設各方主體改正安全隱患,或不采取行政手段對拒不改正的工程建設各方主體進行處理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市建設局督查的情況,于每月填寫匯總表(附見附表2)于次月10日前報送省廳。
三、綜合整治對象和內容
綜合整治對象包括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行為和監管主體行為。綜合整治行動以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建設各環節為切入點,對各責任主體依法建設、依法履職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一)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建設、施工、監理、檢測、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招標、造價咨詢等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的行為,檢點如下:
1、建設單位:工程項目實施階段基本建設程序履行情況;工程建設合同簽訂情況,重點檢查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和不按規定確定生產安全措施費的行為。
2、施工單位:依法承攬業務情況,重點檢查有否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和轉包、違法分包、簽訂“陰陽”合同行為;施工現場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建筑起重器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腳手架工程等重大危險源防護措施是否到位;施工項目部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重點檢查項目施工負責人有否在施工現場依法履行義務;建立安全機構、制定安全生產制度和專項方案、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大型施工設備驗收和備案、建立特種設備維護檔案等安全保證資料情況,重點檢查安全保證資料是否有針對性,與施工現場是否相符。
3、監理單位:依法承攬業務情況;監理項目部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重點檢查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有否在施工現場依法履行義務;施工安全方案、措施審查質量情況;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督促整改情況。
4、檢測單位:依法承攬業務情況;執行檢測標準、檢測報告質量情況,重點檢查檢測報告的真實性。
5、勘察設計單位:依法承攬業務情況;設計文件遵守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情況;在圖紙中對防范安全生產事故提出指導意見和措施建議情況。
6、施工圖審查機構:依法承攬業務情況;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安全性審查質量情況;審查人員持證和審后施工圖簽章情況。
7、招標和造價咨詢單位: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和工程預算造價編制情況。
8、拆除單位:依法承攬業務和安全措施方案實施情況。
對工程建設各方主體重點檢查的具體內容詳見附表1。
(二)監管主體。建設主管部門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行為,檢點如下:
1、基本建設程序監管。施工圖審查、招投標、施工許可監管情況;起重器械設備備案管理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建立及落實情況;安全生產層級監督指導情況。
2、工程項目監管。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履行職責情況,落實工程建設主體責任和設備到位情況;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整治情況,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情況;重大危險源監管制度建立情況。
四、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重點
要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在檢查督查中發現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做好行政執法詢問筆錄,收集有關證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建設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規定的程序依法做出行政處罰。該暫扣或吊銷市場法人許可證書的要堅決暫扣或吊銷,該降級的要堅決降級;該吊銷個人資格證書的要堅決吊銷。重點嚴厲查處下列違法違規行為:
(一)項目施工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不到施工現場履行義務的行為。
(二)建設單位采用虛假證明文件騙取施工許可證;集開發、施工和監理等多位一體、虛假招標、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
(三)建設單位違反規定降低安全生產費用的行為;施工單位挪用列入建設工程合同的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行為。
(四)施工單位允許他人以本公司名義組織施工、簽訂“陰陽”合同、轉包、違法分包的行為;使用未經驗收或者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等重大危險源的行為;不按照監管部門隱患通知書要求改正或逾期未改正的行為;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行為;施工安全保證資料與施工現場實際不相符,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為。
(五)監理單位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行為。
㈠主要內容
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或安全責任險投保,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的情況;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從業人員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危險作業相關負責人現場帶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設置作業現場安全區域等情況;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的情況;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及教育、督促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工作場所職業危害防治和制度建立情況,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辨識及控制,職業危害的防治、告知、申報、宣傳教育、防護設施維護檢修、日常監測,從業人員體檢以及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的情況;組織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及時排查、上報治理事故隱患,建立健全日常檢查記錄和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的情況;作業場所安全設施(檢測報警設施、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爆設施、作業場所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志、泄壓和止逆設施、緊急處理設施、逃生避難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等)的配置配備、檢測檢驗、日常檢查、維護保養的情況;涉及重點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裝置的自動化控制系統裝設情況,以及涉及重點危險化工工藝的大型化工裝置的緊急停車系統裝設情況;安全生產標準化推進情況;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應急預案備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應急物資儲備、開展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的情況;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㈡事故隱患查處及整改
⒈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依法發出責令整改意見書,責令生產經營單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并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復查,依法發出復查意見書,核實整改落實情況,形成閉環。⒉對短時間無法整改的事故隱患,應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的規定進行整改。⒊發現應由其他監管部門進行處理的事故隱患,應當登記建檔,并于5日內移送其他有關部門處理。⒋發現一級事故隱患,應當登記建檔,并于3日內以函告或掛號形式報送區有關職能部門處理。⒌檢查中形成的相關材料應登記建檔并做好歸檔工作。
執法檢查安排
㈠總體原則
⒈執法檢查主要分為三類,即日常執法檢查、專項執法檢查和聯合執法檢查,全年執法檢查計劃不少于688家次。⒉日常執法檢查應加強檢查力度和頻次。對重點單位每年檢查不少于4次;對一般單位每年檢查不少于2次;對其他檢查單位檢查不少于1次。⒊專項執法檢查主要根據本區域安全生產存在的突出問題或共性問題,結合特殊時段和季節特征開展執法檢查,每年組織專項檢查不少于6次,每次檢查單位不少于10家,每年檢查60家以上。每月應側重以下檢點:1-2月:重點突出冬季火患、春節前夕、職業危害。2-3月:重點突出春節、“兩會”期間、招工高峰時期“三級安全教育”。4-6月:重點突出梅雨季節安全用電,有限空間作業安全。7-9月:重點突出高溫時段易燃易爆、用電、汛期安全。9-10月:重點突出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11-12月:重點突出年末安全生產及履職考核工作等。⒋根據本地區實際,每年組織開展聯合檢查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2家。⒌對各村組織履職督查,分年中和年末共2次;對部分安委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履職督查每年不少于1次。
㈡日常執法檢查
對確定的重點單位、一般單位和其他檢查單位開展日常執法檢查。⒈檢查范圍:重點單位20家、一般單位24家、其他檢查單位140家。⒉檢點:見本計劃第四項第(一)款“執法檢查主要內容”。
㈢專項執法檢查
安全用電專項檢查⑴檢查范圍:重型裝備、機械制造等露天作業多、用電量大的部分行業。⑵檢點: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實情況、專職電工配備及持證情況、防護措施落實情況、漏電保護裝置使用情況、自備電源裝置使用情況、防誤操作裝置配備情況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從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專項檢查⑴檢查單位:新進外來務工人員較多的行業。⑵檢點:建立和實施安全培訓制度、年度培訓計劃情況;培訓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含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及轉崗前從業人員培訓情況;農民工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建立安全培訓檔案、記錄培訓考核情況等。職業衛生專項檢查⑴檢查單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以及2010年以來新發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單位。⑵檢點:職業衛生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及應急救援預案,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個人防護用品發放記錄,工作場所公告欄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及中文警示說明等。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檢查⑴檢查范圍:大量存在冶金煤氣管道、紙漿池、發酵池、酒槽池、腌漬池、污水池、電解槽等有限空間及儲罐、反應塔(釜)、壓力容器等密閉設備的生產經營單位。⑵檢點: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通風、檢測設備和防護用品配備使用情況,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持證上崗情況,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警示標志設置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等。事故單位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專項檢查⑴檢查范圍:三年內發生死亡事故和連續發生重傷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⑵檢點:整改防范措施落實情況等。
其他執法監督事項
㈠指導、督促村級組織完成檢查計劃編制、備案及統計分析工作,并加強對村級組織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協調、履職督查和目標考核。㈡做好本轄區的安全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查處及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善后工作。㈢按照區政府的要求,積極組織或參與區安全監管、建設交通、質量技監、消防等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執法聯合行動,開展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活動專項執法。㈣根據本區安全標準化建設推進計劃,組織開展本轄區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㈤認真做好各項執法工作的統計分析和總結,及時將執法檢查內容和信息登錄“區城市運行安全和生產安全監管信息系統”,落實執法信息報送制度,促進行政執法工作計劃的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