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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市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升格的通知》(*編發[*]27號)精神,*德市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簡稱市人才交流中心)升格為副處級機構。市人才交流中心是由市人事局管理的事業單位,主要承擔人才開發交流工作任務。
一、主要工作任務
(一)負責全市人才資源開發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全市人才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二)負責全市企事業單位人才交流工作,承辦人才流動信息收集、整理、儲存和工作。
(三)負責企事業單位人才人事工作。
(四)負責事業單位聘用制的鑒證和管理。
(五)負責流動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
(六)綜合管理全市人才市場的建設工作。
(七)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人事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工作任務,市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內設兩個職能科室,級別均為副科級:
綜合科(加掛培訓科牌子)、人才交流科(加掛人事科牌子)。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核定市人才開發交流服務中心全額撥款事業編制7名,其人員編制結構為:主任(副處級)1名,副主任(正科級)2名,紀檢員由副職兼任;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其他工作人員2名。
所需后勤服務人員按照《*德市市直機關后勤服務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辦通字[*]38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