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城管獎懲暫行制度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第一條為了充分調動全體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和引導全體工作人員忠于職守、廉潔從政,現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及《國家公務員獎勵懲戒暫行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第三條對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九種表現及《國家公務員獎勵暫行規定》十二種表現給予獎勵,對在本職工作中做出成績的結合年度考核進行。對在特定環境中做出貢獻的,隨時給予獎勵。
第四條獎勵分為嘉獎、記三等功、記二等功、記一等功、授予榮譽稱號。
對在工作中表現突出、取得優良成績的給予嘉獎,比例為10%;
對在工作中做出較大貢獻、取得優異成績的,給予記三等功;
對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取得優異成績的,給予記二等功、一等功;
對工作成績卓著、有特殊貢獻的,授予榮譽稱號。
第五條對獎勵人員按國家公務員管理有關獎勵的批準程序以及批準權限進行批準。
第六條單位對各類先進以精神獎勵為主,并輔之一定的物質獎勵,其標準為:
嘉獎200元
三等功500元
二等功1000元
一等功1500元
授予榮譽稱號2000元
評為市級先進集體的,獎勵1000元;
評為市級先進個人的,獎勵500元;
評為單位先進集體的,獎勵500元;
評為單位先進個人的,獎勵200元。
第七條根據《公務員暫行條例》第七章第十一條中所列違紀行為的十四種情況,視情節輕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對尚未構成犯罪的或雖構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給予行政處分;違紀行為情節輕微經批評教育后改正的,免于行政處分。
第八條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受撤職處分的,同時降低級別和職務工資;
受行政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受警告以上行政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
第九條對受處分的人員,按有關程序辦理處理的有關決定及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本人。除此之外,單位根據情況給予受處分人一定的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