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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加強廣播電視行政執法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提高行政執法水平,保障廣播電視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加強依法行政,依法決策、依法管理職能,根據《貴州省行政執法責任制與評議考核規定》(二OO四年一月公布貴州省人民政府令第?5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廣播電視行政執法,是指各級廣播電視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制定規范性文件,實施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復議、行政監督檢查等行政行為的活動。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廣播電視行政執法責任制,是指依照法定權限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廣播電視行政執法責任落實到各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單位和崗位,并實施考核、監督,獎懲的行政工作制度。
第四條本規定適用于全省縣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執法組織及行政機關委托的執法組織。
第五條廣播電視行政執法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
建立和實施廣播電視行政執法責任制,堅持職權法定、權責一致、內外監督相結合的原則。
第六條廣播電視行政執法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轄的領導體制。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負責全省廣播電視系統行政執法工作和責任制的部署、實施、監督;市(州、地),縣(市、區、特區)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廣播電視行政執法工作和責任制的實施。
上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和執法組織指導下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和執法組織的行政執法工作及責任制的落實。
第七條縣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每年應該將本機關行政執法工作及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情況報告同級人民政府法制機構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
第二章行政執法的內容和目標
第八條廣播電視行政執法的內容是:
(一)廣播電視行政立法;
(二)廠—播電視行政許可;
(三)廣播電視行政監督檢查;
(四)廣播電視行政處罰;
(五)廣播電視行政復議;
(六)廣播電視行政獎懲。
第九條廣播電視行政執法的目標是:
(一)保證廣播電視法律法規規章在本行政區域正確有效實施:
(二)依法行政,照章辦事,行政行為公開、公正、便民、高效:
(三)加強執法監督檢查,及時直處各種違法案件,糾正違法、執法擾民行為,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四)廣播電視行政執法部門在執法中應加強與公安、國安等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并接受上級主管機關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對行政執法的監督,
第三章行政執法主體的職責
第十條縣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是同級人民政府主管廣播電視宣傳和事業建設的職能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廣播電視行政執法的主體。
第十一條法制部門執法職責
(一)省人大廣播電視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立法項目的申報與實施;
(二)廣播電視規范性文件的審核;
(三)廣播電視執法人員資格審定、業務培訓、證件管理;
(四)廣播電視行政執法文書、執法程序的規范與管理;
(五)廣播電視行政執法監督檢查;
(六)廣播電視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的組織實施;
(七)廣播電視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
(八)廣播電視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和監督。
第十二條宣傳部門執法職責
(一)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法規規章,對廣播電視宣傳、廣播電視文藝進行行業管理:
(二)廣播劇、電視劇創作題材規劃的審查,審批或報批;
(三)組織審查引進劇、合拍劇和需要審查的國產電視劇等節目及進口節目的內容。
(四)對廣播電視節目的監聽監看和評議:
(五)行使上述各事項的行政執法、行政處罰和行政執法監督;
第十三條社管部門執法職責
(一)審批、報批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網上播出前端、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機構和影視制作經營機構的建立與撤銷;
(二)管理廣播電視臺(站)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廣播電視管理方針、政策、法規、紀律的情況;
(三)管理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安裝與使用:
(四)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出:
(五)審核申領《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材料并報批;
(六)審批、報批電視劇制作許可證:
(七)引進境外電視節目作為節目素材的管理;
(八)行使下列各事項的行政執法、行政處罰及行政執法監督:
1、擅自設立廣播電視臺<站):
2、擅自變更臺名、臺標、節目設置范圍或者節目套數:
3、播放境外廣播電視節目或者廣告的時間、內容超出規定:
4、擅自利用有線電視傳輸覆蓋網播放節目:
5、擅自設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單位,或者擅自制作電視劇及其他廣播電視節目;
6、擅自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
第十四條科技管部門執法職責
(一)研究制定無線、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審批、報批廣播電視發射臺、轉播臺、差轉臺、收轉臺(站)、微波站、節目傳送臺(站)、廣播電視衛星地球站、監測臺(站)<以下簡稱廣播電視無線傳輸覆蓋網)的建臺申請,指配頻率(頻道)、功率及其他技術參數,核發、申領《廣播電視頻率使用許可證》;
(三)辦理、申領《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訂購證明》:
(四)審核遷建廣播電視設施和在廣播電視信號空中專用傳輸通路內興建建設工程的申請:
(五)辦理《貴州省有線電視設計安裝許可證》:
(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廣播電視設備器材入網認定管理工作;
(七)協同社管部門審核廣播電臺、電視臺的建立與撤銷;
(八)區域性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規劃、建設方案審批:
(九)行使下列各事項的行政執法、行政處罰及行政執法監督:
1、擅自設立廣播電視有線、無線傳輸覆蓋網:
2、擅自變更廣播電視無線傳輸覆蓋網技術參數:
3、侵占、干擾廣播電視專用頻率,擅自截傳、干擾、解擾廣播電視信號;
4、未經批準擅自進行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工程選址、設計、施工、安裝。
第十五條保衛部門執法職責
(一)管理和監督廣播電視安全播出保衛工作:
(二)管理和監督廣播電視消防、治安保衛規章制度的建立、執行:
(三)預防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調查。
第十六條行政監察部門執法的職責
(一)受理本級和下級機關行政執法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申訴、檢舉、控
告,并依法處理;
(二)參與行政執法錯案和執法過失的認定及糾正工作。
第四章行政主體執法的義務
第十七條行政主體負有學習,宣傳法律、法規、規章的義務。行政上體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增強行政相對人的法制觀念,積極改善行政執法環境。
第十八條負有全面、準確實施法律、法規、規章的義務。
第十九條負有公開辦理行政許可事項的條件、程序、期限,及時受理和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申清的事項的義務。
第二十條負有規范使用行政法律文書的義務。
第二十—條負有實行罰繳分離、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負百健全執法機構、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保障執法經費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負有配合其他國家機關執法的義務。
第二十四條負有對執法活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報告的義務。統計、報告的內容包括:法制宣傳教育、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執法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負有對本部門或委托的組織及下級行政機關行政執法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的義務,對本級執法部門違法執法和由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及時糾正或撤銷。
第五章行政執法人員
第二十六條廣播電視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是行政執法機關在編的國家公務員或授權的執法組織的正式工作人員。
第二十七條必須具備較高的法律素質和職業道德,熟練掌握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具備必要的專業技術知識和行政執法能力。
第二十八條必須經過資格性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省政府或國家廣電總局頒發的行政執法證件,方可主持聽證和上崗執法。
第二十九條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時必須有兩入以上,并應主動向行政相對人出示執法證件。
第三十條執法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法定程宇和權限行使執法職責,不得超越權限或違反程序執法。
第三十一條行政執法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貪污受賄;
(二)徇私枉法;
(三)隱瞞、偽造證據;
(四)散布有損于國家聲譽的言論,泄露國家秘密:
(五)濫用職權、打罵、刁難群眾;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六)利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謀私利;
(七)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
(八)其他違法違紀活動。
第六章行政執法程序
第三十二條廣播電視行政立法程序
(一)編制立法規劃與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審定;
(二)主管部門組織起草;
(三)征求意見;
(四)審定草案;
(五)報政府法制機構審查;
(六)政府審議通過;
<七)公布與備案。
第三十三條廣播電視行政許可程序
(一)受理行政相對人的申請;
(二)審查核實申請資格、附錄材料和申請事項;
(三)頒發或拒絕頒發許可證;
(四)變更許可。
第三十四條廣播電視行政處罰程序
(一)簡易程序
對違法事實確鑿,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于50元以下、對法人或其他組織,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適用本程序。1、表明身份;2、確認違法事實;3、制作行政處罰決定;4、當場執行處罰;5、備案。
(二)一般程序
1、立案;2、調查取證;3、獲取違法證據;4做出鑒定結論;5、填寫案件處理意見書;6、告知行政相對人處理意見;7、聽取當事人陳述和申辯;8、申請要求聽證的,依法組織聽證;9、行政首長作出處罰決定;10、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11、說明理由告知權力;12、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13、執行行政處罰;14、結案。
第三十五條廣播電視行政復議程序
(一)受理復議申請;
(二)立案;
(三)審理;
(四)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五)執行行政復議決定;
第三十六條廣播電視行政主體按年度對本規定實施情況進行考核;
第三十七條考核內容與標準
(一)本規定二、二、四、五章各條規定的落實情況;
(二)行使行政許可權、審查權情況;
(三)行政處罰實施情況(案件數量、種類、罰沒款數量及上繳情況)及準確率;
(四)行政處罰聽證、申訴、復議、賠償及行政應訴情況。
第三十八條廣播電視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內容與標準應具體分解到部門和崗位,定期統計、分析、報告。
第三十九條廣播電視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表彰由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執法人員考核表彰由各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和執法組織實施。考核結果作為執法人員使用和晉升的一項重要依據。
第八章獎懲
第四十條對執行本規定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第四十一條對執行本規定不力,產生不良后果的執法部門及其責任人,由省級廣播電視行政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其改正。
第四十二條不執行本規定的單位和執法人員不能評為先進;
第四十三條廣播電視行政執法人員有本規定第三十一條所列行為之一的,依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