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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
一、為把我局建設成為開拓創新、團結務實、廉潔高效的文明機關,使各項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根據《*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和《河北省財政廳工作規則》有關要求,制定本規則。
二、在各項財政工作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和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有關決議。要充分發揮財政部門的職能作用,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改革創新,創造性地做好各項工作。堅持為民理財、依法理財、規范理財,忠于職守、服從命令,確保政令暢通。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求真務實,科學理財,一心一意求發展。加強廉政建設,廉潔奉公,勤儉理財。
三、局長、副局長(含收費管理局局長,下同)、紀檢組長、調研員、助理調研員和各科室、單位,要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職權,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各自職權范圍內積極負責地做好工作;按程序辦事,相互協調,密切配合,全面落實各項財政工作任務。
責任制度
四、實行局長負責制,局長領導全面工作,副局長、紀檢組長、調研員、助理調研員在局長領導下,受局長委托,協助分管某方面的工作。局內一般性工作,按照明確的分工和權限,由局長和分管局級領導決定;重大事項,召開局黨組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集體研究決定。局級領導對所分管的工作要認真負責,主動處理;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向局長匯報和請示;涉及其他同志分管的事情,要相互溝通、協商辦理。
五、實行局級領導分管工作結對子制度。兩位局領導同志在工作中互相結成對子,一位局領導外出不在機關時,由與其結對子的局領導負責代替其處理分管的工作。
六、局長召集和主持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長不在機關時,由協助局長抓全面工作的副局長或局長委托在機關臨時主持工作的局領導同志召集。
七、局內各科、室和局直屬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實行正職負責制。正職負責所在單位的全面工作,暫時未任命正職的由局黨組確定的牽頭副職主持該單位的全面工作。副職在正職領導下工作,并接受正職委托分管某方面工作。正、副職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團結一致,密切協作。
八、局內各科室、單位對分管的工作要嚴格責任制度,建立健全內部責任分工,定崗、定責,權責統一。所有干部、職工都要恪盡職守、盡職盡責;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失職瀆職貽誤工作、造成損失的,要視情節輕重追究行政責任、法律責任直到刑事責任。
會議制度
九、財政局實行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和局領導專題會議制度。屬領導集體研究決定的事情,按照會議議事決策范圍,由相應的會議研究決策。
十、局黨組會議。局黨組會議由黨組成員參加,黨組書記或黨組書記委托黨組副書記召集并主持,必要時有關單位的負責同志列席。黨組會議議題,要事先征求黨組成員和有關方面的意見,最后由黨組書記確定,局人事教育科按局黨組書記要求的參加范圍負責通知,局黨組會議議事決策范圍包括:
(一)學習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決定,傳達市委、市政府和省財政廳的重大決策部署,研究貫徹落實意見。
(二)研究涉及財政方針政策、發展戰略和重大措施,財政長期規劃和年度預算等重大問題。
(三)研究確定局內設機構和直屬單位的職能和編制配置方案。
(四)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研究決定干部的推薦、任免、獎懲和招錄干部、接收轉業(復員)軍人及干部職工調動等問題;研究干部職工違紀違法處分意見。
(五)研究局機關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重要問題,確定重大政治活動安排。
(六)討論其他需要局黨組會議討論的事項。
局黨組會研究、議定的內容由人事教育科負責記錄并整理記錄,記錄報主持會議的書記或副書記審批后立卷存檔或以黨組會紀要的形式發局內有關單位。黨組會議要辦理或執行的事項,責成有關科室、單位辦理或執行。
十一、局務會議。局務會議由局長、副局長、紀檢組長、調研員、助理調研員和局內各科室、局屬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參加,由局長或局長委托臨時主持工作的副局長決定會議議題、開會時間,并主持會議。局務會議議事決策范圍包括:
(一)傳達貫徹黨和國家、市委和市政府重大方針政策以及上級有關指示。
(二)聽取重點工作匯報,通報重點工作進展情況。
(三)分析財政經濟形勢,研究討論通過重大財政政策和重要財政法規制度。
(四)安排部署全局性工作等。
十二、局長辦公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紀檢組長、調研員、助理調研員參加(根據會議需要也可以是議題范圍內的部分局領導參加),必要時可請有關單位的負責同志列席。辦公室主任為常規列席人員。由局長或局長委托臨時主持工作的副局長決定會議議題、主持會議。局長辦公會議議事決策范圍包括:
(一)傳達學習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決定、指示。
(二)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和局黨組有關財政方面的重大決策。
(三)研究討論通過有關財政政策和制度。
(四)研究確定有關財政收支事項和財政改革、管理政策措施。
(五)研究解決財政工作中的重要業務問題。
(六)研究處理日常工作中不便由一位局領導決定的事項等。
十三、局領導專題會議。局領導專題會議由有關局領導主持,有關單位領導及相關人員參加,重點研究、布置、協調有關局領導主管業務范圍內的重要事項或受局長委托協調解決某些其他重要事項。研究決定結果由有關單位負責記錄存查,必要時可印發相應紀要。
十四、局務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由局辦公室負責通知、記錄并整理記錄,報主持會議的局領導審定后立卷存檔或以紀要的形式下發局內有關單位。會議議定辦理或執行的事項由局辦公室負責督查督辦。
十五、各單位對提交局黨組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的問題,要事先準備好有情況、有意見的簡潔文字材料,重要事項要提出兩套以上備選方案,呈報主管局領導審定后,送辦公室匯總;涉及人事方面的議題,由人教科直接報主管局長、局長審定。
十六、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由局黨組成員、局級領導按分工負責抓好落實。對決定事項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但會后不得發表與決定相反的意見,不準以任何借口拒不執行。
十七、嚴格會議管理。能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可以合并開的會合并召開。全市財政工作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召開,原則上每年兩次。各單位召開的專業工作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并需提前報請主管局領導批準。每年召開要求縣(市、區)財政局局長、科(股)長參加的會議,實行計劃管理,由主辦會議的科室、單位擬定初步計劃及其經費預算,堅持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遇有緊急情況臨時召開會議,要經局長批準。召開會議要貫徹精簡、高效、節約的原則,以最大限度壓減會議費支出。
請示匯報制度
十八、副局長、紀檢組長、調研員、助理調研員對所分管工作的主要情況和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局長匯報;遇有重大問題或不宜自己作主處理的事項,要及時提出意見,請示局長審定;局長認為不便由自己確定的,可以和有關同志商定或召開有關會議決定。
十九、局內各單位副職對所分管的工作要定期向正職匯報;遇有重要問題或不宜自己作主處理的事項,要及時提出意見請示正職審定,正職認為不便由自己審定的,可召集本單位副職集體研究或請示主管局領導審定。
二十、局長和局內各單位正職不在機關時,由局長委托臨時主持工作的局級領導及單位正職委托的副職負責日常事務。待局長和單位正職回機關后,及時匯報主持工作期間的重要情況。
二十一、副局長、紀檢組長、調研員、助理調研員出差辦事,要事先請示局長批準,出差時要將到達地點、聯系方式、回機關時間等告知局辦公室。局內各單位正職出差辦事,要事先請示主管局領導批準,告知辦公室,并向局長報告,出差回機關后,及時通知辦公室,并主動向主管局領導匯報出差辦理的主要事項,重要工作要寫出文字匯報材料。
二十二、局內各單位負責人代表局參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及有關部門召開的會議,除會議期間對涉及決策的重大問題及時聯系請示以外,會后要向局領導全面匯報會議主要內容,對需要我局辦理的事項要提出具體意見,及時向主管局領導或局長請示。
二十三、局內各單位負責人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財政廳匯報工作,要事先向主管局領導或局長請示。事后向主管局領導或局長匯報。
二十四、一般情況下不準越級向領導請示問題,不準一事多頭請示;安排布置工作也要逐級進行。遇特殊情況需越級請示或安排工作,事后要向有關領導說明情況。向領導提建議、意見和交流思想不受越級限制。
二十五、局內有關單位遇有上級單位直接交辦的重要事項,要認真領會精神,做好記錄,及時請示主管局領導。
二十六、實行工作月報制度。各單位在每月的第一個工作日,將上一個月主要工作進展和本月工作安排情況,以簡明扼要的文字材料或表格(表格由辦公室負責設計)報局辦公室,半年和全年的工作總結要在6月底和12月底前報局辦公室,由辦公室匯總整理后報局領導,并印發各單位。年度內大事、要事,由各單位逐項登記并匯總,年末報局辦公室備案。
二十七、財政部領導和財政廳領導、各處室領導來我市視察指導工作或兄弟省市財政部門領導來我市考察等,負責接待的單位要事先向主管局領導或局長匯報,并與辦公室溝通有關情況,對財政部和財政廳領導來邢,要向市政府辦公室報告;外單位或基層財政部門來局辦事需面見局領導的,由辦公室向有關局領導請示后統一安排。
文件審批制度
二十八、公文審批按照局領導分工原則辦理。屬于重大問題,由局長審批,局長認為必要時經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屬于日常性工作問題,按照局領導分工或局長委托,由副局長、紀檢組長、調研員、助理調研員處理。緊急事項,分管局領導處理后應及時向局長報告。
二十九、應由局長簽發的文件有:向市委、市政府和省財政廳報送的報告、請示;發往各縣市區、各部門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涉及財政預算重大問題的文件;重要的政策性宣傳稿件等。以上文件,局長不在機關時,由局長委托主持工作的局領導簽發。
三十、應由副局長、紀檢組長、調研員、助理調研員簽發的文件有:回復市委、市政府辦公室征求意見文件;發往各縣市區、各部門的業務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財政局職權范圍內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解釋等。
三十一、局領導在審批文件時,要有明確的批示意見。
辦文程序制度
三十二、局內各單位要嚴格按《*市財政局機關公文處理辦法》進行公文處理。
三十三、局內各單位起草的文稿,單位負責人要從數字和文字上嚴格把關,報主管局領導審簽。重要文稿或主管局領導認為有必要的,報局長審批。
三十四、局內各單位要盡量減少行文,不解決實際問題的文件堅決不發。局領導在專業會議上的講話和專業會議紀要一般不以正式文件印發。必須印發的公文要簡短、明確。
三十五、凡以局名義擬發的正式文件,分別由局長或副局級領導同志簽發;外單位與我局的會簽文件,原則上由與會簽單位同級別的局領導審簽;以局名義擬發的信函由辦公室主任簽發;以局內各單位名義擬發的信函由單位負責人簽發。
三十六、所辦公文內容凡涉及局內有關單位的,應送有關單位會簽;未經有關單位會簽的,局領導不予簽發。
三十七、局內各單位以局名義制發的有關規定、制度等方面的正式文件以及有關方面的重要資料都要送局長、局級領導及局內有關單位各一份。
三十八、機要文件,由局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提出閱辦意見后由機要人員送有關局領導閱批,如涉及局內有關單位的事項同時交有關單位閱辦。
三十九、起草文稿要講求質量和效率,并充分考慮到局領導簽發和印文所必需的時間。如確屬緊急事項,應說明情況,并注明要求批退的時間。
四十、局內各單位都要確定一名同志負責文件的收發、運轉和保管工作,做到存放整齊、安全可靠、查用方便。各種公文都應按規定及時立卷歸檔或清退、銷毀,并嚴格按有關保密規定辦理。
資金審批制度
四十一、市級年度收支預算總盤子的安排,由預算科會同部門預算主管科提出意見,經主管局長、局長審查并提交局黨組會或局長辦公會議議定后,再按有關程序報市政府、市人大審議。
四十二、使用年初預留的與上級專款配套資金,由部門預算主管科審查部門項目預算提出意見,經預算科審核會簽,由主管局領導、局長審批。必要時報市政府批準。
四十三、財政廳及其與省有關部門下達的各項專款,由主管科商有關部門根據其性質和要求,提出具體使用分配方案,經預算科審核會簽,由部門預算主管科的主管局領導和主管預算的局領導審批。必要時報市政府批準。
四十四、市級對下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由部門預算主管科根據年初預算確定的資金用途,按規范轉移支付的原則提出具體方案,經預算科審核會簽,報部門預算主管科主管局領導和主管預算的局長審定。必要時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后報市政府批準。
四十五、市直有關部門因特殊事項需追加資金,先由部門預算主管科按照有關規定審查后,送預算科審核提出意見,由部門預算主管科的主管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主管預算的局長審定。
四十六、動用市級預備費,由部門預算主管科根據部門申請提出審核意見,經預算科審核會簽,由部門預算主管科的主管局領導簽署意見后,由局長審簽,報市政府審批。
四十七、市與各縣市區預算往來資金調度,有關縣市區要求借款的,由預算科提出意見,報局長審批。
四十八、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要規范資金審批程序,確保資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督辦制度
四十九、對局領導交辦和辦公室分辦的事項,除已明確辦結日期的以外,一般要在一周內辦結。
五十、對市委、市政府交辦事項,市人大、市政協交辦的建議和提案,以及有關部門送來的“征求意見稿”,有關單位要在指定日期內辦結。沒有時間要求的,要抓緊時間盡早辦結。屬需調查論證的事項,應先向有關方面說明情況,抓緊進行調查論證后,及時反饋辦理結果。
五十一、對市直部門送來的會簽件要及時辦理,問題較為復雜的,可與會簽單位聯系,說明情況適當延長辦結時間。
五十二、市委、市政府督辦、催辦事項,在要求時限內,盡快向市委、市政府反饋辦理結果。對“督辦件”,辦公室和各單位都要確定專人負責登記、催辦。對督辦事項要在指定承辦日期內辦結。因特殊原因按時辦結有困難的,要及時說明情況。對不報告情況、無故拖延辦理的,要進行批評教育;造成影響的,要追究有關科室負責人和承辦人的責任。
協調制度
五十三、各單位要加強相互之間的協作聯系。遇有超出本單位職責范圍的事項,要主動與有關單位協商,不能推諉、扯皮,更不得自行下達有爭議的文件。
五十四、凡涉及局內兩個以上單位的事項,由主辦單位與有關單位直接協商。如經協商意見仍不一致的,由辦公室負責協調;還不能形成一致意見的,報主管辦公室的局領導或局長、局長辦公會議決定。
五十五、對領導批示的意見,如果認為不全面、甚至不正確,一般情況下要在先執行的前提下,進一步說明情況、提出意見,請領導再次酌定;如果認為馬上執行會產生嚴重后果的,應及時向局長請示或報告。
保密制度
五十六、全局干部職工要認真遵守《保密法》,嚴格執行《財政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以及局內各項保密規定,嚴守黨和國家機密。
五十七、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安全保密工作責任制。各單位正職是本單位安全保密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保密工作負全責;分管副職對本單位安全保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五十八、機要文件按規定級別閱讀,如需要擴大閱知范圍,需經有關領導批準。根據工作需要可到辦公室閱讀機要文件,借閱秘密級以上機要文件,需要主管局長、辦公室主任批準。
五十九、所有秘密級以上的文件、資料及數據不能超范圍發送,不能上網、不能在不符合保密規定的所有媒體上發表引用。復印文件按級次報批,各單位都要按規定定期歸檔或銷毀。
六十、發生泄密事件,按《保密法》及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
文明辦公制度
六十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公務員條例和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紀律,愛護集體、關心同志、秉公誠信。
六十二、堅持樹正氣、講團結、求發展,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干事、創業、為民,不斷提高工作效率,自覺地為全市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服務,為基層服務。努力學習、勤奮工作,立足本職建功立業。
六十三、堅持原則,清政廉潔,嚴格按廉政制度辦事,不準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六十四、熱情接待來局辦事的同志,使用文明用語,禁止使用辦公忌語。對能辦的事要及時辦理,一時辦不了的應說明原因,堅決克服和杜絕冷、硬、橫、推衙門作風。
六十五、辦公環境要達到整齊、潔靜、美觀;所有工作人員辦公時的穿著、打扮,要符合國家公務員行為規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