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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一些地方的新農村建設中,存在著“四個不相適應”的情況:
一是制度建設滯后與新農村建設要求不相適應。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少數地方只注重“硬件”建設,而忽視“軟件”建設,有些地方還沿用過去的舊規習俗,憑老辦法、老經驗管理農村社會事務。比如村級公路如何維護、村級財務如何規范、村支兩委如何協調、農民業余文化生活如何開展等等,沒有建立起一套科學、規范、可操作性強的辦法和制度,處理問題時無法可依,無章可循。因此,從表面上看,新農村建設形勢一片大好,實則潛在的問題和矛盾很多,這樣就會阻礙農村社會的和諧發展。
二是黨員“雙帶”能力低下與農民迫切致富愿望不相適應。在新農村建設中,大多數黨員能夠發揮帶頭作用,積極適應市場需求,加快結構調整步伐,做強做大產業,以此影響和帶動周圍群眾紛紛加入致富行列。但少數黨員仍然思想保守、素質偏低、熱情不高、能力不強、得過且過,不但不能帶領群眾致富,甚至落后于一般群眾。從一定程度上講,黨員的“雙帶”能力低下與農民迫切致富的愿望有很大差距。
三是農民法律意識淡薄與村級民主政治建設不相適應。農民法律知識欠缺一直是困擾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難題。農民只有懂法,才能守法、用法、護法,才能用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才能在推進農村民主政治建設中發揮應有的作用。但當前由于各種原因,大多數有文化、懂技術、知法律的中青年農民都在外務工經商,而留守的則是“386199”(婦女、兒童、老人)部隊。他們當中懂法律的就更少,有的甚至是“法盲”。這些問題的存在,必然會影響和制約農村民主政治建設的進程。
四是農村干部權力濫用與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不相適應。目前,少數農村干部濫用權力,在處理矛盾和問題上,有的不按政策辦,而依照“村官意愿”辦;在財務開支上,有的口頭表態,打白條沖銷,設“賬外賬”;在重大事務決策上,有的搞“一言堂”、“家長制”,容不得半點不同意見和建議;在集體土地、山林、房屋承包上,有的搞先己后人,先親后疏,甚至為了謀取一己之利,與民爭利,與民奪利,不惜損害群眾利益等等。此類不和諧現象都與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格格不入,也有悖于同志倡導的八種良好風氣。
上述新農村建設中的“四個不相適應”的問題,應當引起各級黨委高度重視,如不及時加以解決,長期下去,勢必破壞新農村建設取得的成果,影響黨在群眾中的形象和威信。為此,應從三個方面著手,認真加以解決,確保新農村建設取得實效。
一是圍繞新農村建設的目標任務,因村制宜、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建立一整套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農村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制度、機制和辦法,從根本上解決一些農村“管理失范、民主失靈、財務失控、經濟失敗”的問題。
二是針對少數黨員素質不高,農民致富能力不強的實際,大力實施“培訓工程”,有計劃有步驟地對黨員、農民開展培訓,全面提高黨員綜合素質和農民致富本領,為新農村建設培養一支過硬的生力軍隊伍。
三是以農村支部書記為重點,不斷加強對農村干部的教育、監督和管理,形成長效機制,常抓不懈,切實把農村基層干部隊伍管好、用活,真正達到發揮作用、服務群眾、促進發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