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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在機關黨組織中開展“黨員黨性教育日”活動的通知》(縣直工委[2013]3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健全和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管理工作,進一步深化開放式黨課制度,增強機關黨員的黨性觀念和黨員意識,服務“四大會戰”和“三大行動”,經研究決定,在黨組織中開展“黨員黨性教育日”活動。
一、活動時間
2013年4月至12月,原則上每月開展一次活動。
二、參加對象
以黨支部為單位,全體黨員參加。同時,根據活動內容可安排全體干部參加。
三、活動方式和內容
黨員黨性教育日活動基本內容為“1+X”。“1”指開放式黨課制度;“X”主要指各種黨內組織活動,包括參與扶貧幫困、志愿服務、民主議事等。具體以“五日活動”為載體,即:開放式黨課日、領導談心日、黨員干部走訪日、黨員志愿服務日、黨員民主議事日。
1、開放式黨課日。進一步深化開放式黨課制度,創新學習方式,增強對黨員的吸引力。今年要把黨章、十八大報告及群眾路線教育作為必學內容,黨組書記或機關黨組織書記應帶頭講課(并邀請縣直機關工委派人參加)。要求:每季度組織一次,每次活動有詳細記錄、照片錄像等資料積累。
2、領導談心日。領導班子成員、機關黨組織負責人分批與每名黨員談心談話一次,側重了解黨員思想、工作、生活動態,幫助黨員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為黨員排憂解難,讓其感受到黨組織的人文關懷,進一步提升工作熱情。3、黨員干部走訪日。組織黨員深入村(居),走訪慰問困難黨員群眾、老黨員等,聽取廣大群眾的意見、建議,拓寬黨員聯系、服務群眾的渠道。要求: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要有全年走訪慰問情況公示表,每次走訪都要做好走訪人次、慰問情況等資料積累。
4、黨員志愿服務日。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黨員生態日、義務勞動、政策宣傳等志愿服務活動。機關黨員應主動參與所在社區各項公益活動,發揮黨員在為民服務中的示范作用。要求: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每次活動情況要在本單位官方微博上即時。
5、黨員民主議事日。圍繞單位重點、難點工作,組織黨員對單位的工作建言獻策,力促難題破解,有效推進工作。召開專題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黨性分析、民主評議黨員等活動。要求:每半年開展一次,每次活動有記錄、帳等資料積累。
四、活動安排
4月份:
政治理論學習:學習黨的十八大精神,掌握黨的十八大的基本內容;加深對黨的十八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的理解。
‚開展法律咨詢、政策宣傳等志愿服務活動。
5月份:
司法講壇。企業風險防范。
‚組織黨員開展談心談話活動,側重了解黨員思想、工作、生活動態,幫助黨員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活動以黨小組為單位。
負責人:黨小組組長
局黨總支部機關支部書記的選舉工作。
6月份:
黨課。黨風廉政建設教育。
組織黨員深入村(居)聽取群眾對本單位的意見、建議,拓寬黨員群眾、服務群眾的渠道。
7月份:
司法講壇。法律知識講座。
開展黨員民主義事日活動。圍繞重點工作項目化管理,組織黨員對單位的工作建言獻策,力促難題破解,有效推進。
組織黨員干部開展中小學生暑假法制安全教育。
8月份:
組織召開組織生活會,組織黨員進行黨性分析,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以黨小組為單位。
開展法律農村千里行活動,流動大舞節目演出。
9月份:
司法講壇。調解知識講座。
開展法律援助大走訪活動,組織黨員干部送法律資料、法律咨詢、法律溫暖到農家。
10月份:
以律師形象提升年活動為載體,組織召開一次“律師黨員職業道德”研討會。
組織開展送溫暖、獻愛心活動,走訪慰問困難黨員、困難群眾。
11月份:
黨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知識。
召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
12月份:
司法講壇。法律援助知識。
開展“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
五、活動要求
1、加強領導。黨組織書記作為直接責任人,要認真負責,切實把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要嚴格考勤制度,局黨組要適時對下屬支部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2、精心組織。黨支部要根據實際,制定全年活動計劃,并在每月5日前,將本支部當月活動計劃以書面形式上報局黨組審查并備案,確定后,要提前3通知全體黨員,并在公開欄上進行公告。各黨支部要確定一名支部成員為“黨員黨性教育日”記錄員,如實記載每次活動開展情況,并連同有關視頻、圖片資料定期歸檔備案。記錄本由縣局統一發放。3、廣泛宣傳。黨支部要廣泛進行宣傳發動,增強黨組織對黨員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教育日活動期間,全體黨員應統一佩戴黨徽,亮出黨員身份,強化黨員意識。組織開展“微”故事展評,挖掘撰寫、交流點評、學習宣傳身邊黨員的“微”故事。要及時總結活動中涌現出來的好經驗、好做法、好典型,加大對外宣傳報道力度,同時充分利用微博等平,擴大活動影響力。
4、結果運用。“黨性教育日”活動將列入五型機關考核。各黨支部要將黨員活動情況作為年度黨員積極分子評選的重要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