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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充分認識推進勞動力轉移的重大意義;推進勞動力轉移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推進勞動力轉移的政策措施;加強勞動力轉移保障機制建設;進行講述。其中包括:力推進勞動力轉移就業,是當前我市推進適宜創業、適宜創新、適宜居住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新型城市建設的重要舉措、指導思想、目標任務、推進勞動力轉移就業、加強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加強職業培訓載體建設、強化轉移就業公共服務、鼓勵企業招用本鎮農村勞動力、建立優秀農民工激勵機制、建立優秀農民工激勵機制、實施目標考核、實施目標考核、強化監督檢查、健全通報制度等,具體材料詳見: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產業轉移和勞動力轉移的決定》(**發〔20**〕4號)和《關于推進**市勞動力轉移的實施意見》(**府〔20**〕135號)精神,為加速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進勞動力轉移的重大意義
推進產業和勞動力“雙轉移”,是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的一項重要戰略部署。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雙轉移”的決定,大力推進勞動力轉移就業,是當前我市推進適宜創業、適宜創新、適宜居住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新型城市建設的重要舉措。鎮委、鎮政府充分認識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的重要意義,實施就業優先發展戰略,力爭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
二、推進勞動力轉移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㈠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統纜全局,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按照構建“三個適宜”新型**的要求,遵循“政府促進就業、市場調節就業、勞動者自主擇業”的方針和“以人為本、著眼長遠、分類指導、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就業工作的責任,建立勞動力轉移的就業機制,促進農村勞動力向城鎮、非農產業有組織、有秩序轉移。
㈡目標任務。實施“勞動力轉移工程”、“百萬青年培訓工程”、“創業富民工程”和“技能人才振興計劃”、“高技能人才培養計劃”,力爭完成市委、市政府在20**年-2011年內下達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轉移前培訓、技能人才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和各項指標任務。
三、推進勞動力轉移的政策措施
㈠推進勞動力轉移就業。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屆二次全會精神,以新一輪思想大解放為動力,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方針,著力優化區域產業布局,大力發展民營經濟,發展第三產業,推動產業轉移和勞動力轉移,縮小地區差距,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提高城鄉居民生活水平。
㈡加強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實行農村貧困家庭子女入讀技工學校免學雜費和補助生活費政策,具體按《關于推進城鄉居民統籌就業工作的意見》(**府[20**]56號)文執行。對45周歲以下、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農村勞動力,提供一次1至3個月的免費職業技能培訓,確保每個農村家庭有一名以上有就業能力的勞動力接受職業技能培訓。對被征地農民、轉產轉業漁民、農村勞動力分別開展不同類型的技能提升培訓。
㈢加強職業培訓載體建設。認定一批勞動力轉移培訓、提升、創業、實訓定點機構,選擇一批工種進行培訓,建立與產業相配套的培訓鑒定基地,實行市、鎮兩級政府購買培訓成果制度。
㈣強化轉移就業公共服務。建立有利于產業發展與勞動力需求相協調的統計、分析、預測、評估和決策機制。開展城鄉勞動力資源普查,健全城鄉勞動力數據庫和培訓轉移就業動態檔案管理。發揮鎮就業創業服務中心的功能作用,以信息區、現場招聘區、服務窗口和辦公區于一體的公共就業與培訓服務中心,為廣大勞動力提供免費的職業介紹服務。
㈤鼓勵企業招用本鎮農村勞動力。企業當年新招用本市失業無業人員,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企業崗位及社保補貼;企業當年新招用本省外市首次在**就業的農村勞動力,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
㈥建立優秀農民工激勵機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每年開展百佳流動務工人員評選活動,每兩年開展一次百名優秀技能人才評選活動,由市政府授予榮譽稱號、頒發證書和一次性獎勵金。鼓勵用人單位獎勵獲得國家、省、市技能競賽獎項的人才,在全社會形成學習技術、鉆研技能和崗位成才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勞動力轉移保障機制建設
㈠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促進就業創業服務中心功能,明確責任,制定勞動力轉移工作方案,盡快出臺配套政策措施和具體實施意見。
㈡實施目標考核。實行工作目標責任制,不斷健全公共就業服務制度,加快實現村(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的建設目標。
㈢落實資金投入。建立公共財政體制下的勞動力轉移資金投入機制,在原安排促進城鄉統籌就業資金的基礎上,根據省下達給我市的“雙轉移”任務,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確保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㈣強化監督檢查。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撥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對在資金申報和使用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克扣、截留、挪用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要責令改正,追回全部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追究當事人及單位領導的責任;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㈤健全通報制度。鎮政府對有關部門開展勞動力轉移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考核通報,對做出積極貢獻的部門、企業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的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并取消其當年參加鎮政府綜合性評優活動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