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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及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設法治政府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
(一)總體要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改革行政管理體制、轉變政府職能、創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為扎實推進“平安迎江”建設、法治區創建工作提供良好的體制環境和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標。到2015年,全面實現職權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監督、運轉高效的法治政府目標:
1、區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派出機構和各鄉政府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觀念,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全面提升。
2、行政管理體制進一步理順,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基本到位,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風險的能力明顯增強。
3、科學民主決策制度和運行機制總體形成,政府信息公開基本規范,政府規范性文件建設、制度建設質量明顯提高,行政監督制度和機制逐步健全,行政監督效能顯著提高。
4、法律、法規、規章得到全面、正確實施,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基本形成,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
(三)主要任務。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切實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加強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制度建設的質量,為依法行政提供科學、準確的依據;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強化行政監督監察,確保法律、法規、規章全面準確實施,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加強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積極探索建立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社會矛盾防范化解機制;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和政府法制機構建設,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設法治政府的具體措施
(四)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貫徹《行政許可法》,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進一步清理和規范行政許可事項,規范審批程序和收費行為,改革和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充分運用間接管理、動態管理和事中、事后監督的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建立行政審批責任追究制。
(五)深化政府投資體制改革。嚴格規范政府投資行為,推行工程招投標制度,建立和完善投資項目咨詢評估、專家評議、公示、招標、后評價和監督檢查制度,健全投資決策責任追究制度。認真執行國務院和省、市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意見,加強和改進政府監管和服務,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努力建立市場引導投資、企業自主決策、中介服務規范、宏觀調控有效的新型投資體制。
(六)加快公共財政體制改革。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新農村建設、教育、醫療衛生、科技、文化、社會保障、民政、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投入。建立健全科學的預算決策機制,繼續推進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制度、“收支兩條線”政策和財政轉移支付機制,建立健全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考核制度,更好地體現財政的公共性要求。
(七)繼續推進政府機構改革。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要求,繼續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優化政府機構設置、合理核定人員編制,實現政府職責、機構和編制的法定化。科學界定區、鄉(街道辦事處)的管理權限,理順區政府部門之間的管理職能。
(八)全面履行政府職能。進一步理順政府與企業、市場、社會中介組織的關系,充分發揮行業自律性組織和中介機構的作用。繼續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建立完善各類市場監管制度,落實社會管理的各項職責,加大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領域的執法力度,完善公共衛生、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環境保護、文化教育等社會管理職能。強化公共服務職能和公共服務意識,創新公共服務方式,為社會公眾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產品和服務。完善各類應急預案,加強預案培訓演練,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
(九)創新社會公共事業管理體制。不斷完善公共衛生體系,深化教育、文化體制改革,加強自主科技創新。不斷完善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制度,健全就業服務體系,積極探索構建新型社會福利體系。全面推行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制度,強化公益性事業單位的公共服務職能,加快經營性事業單位改制,著力提高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
(十)不斷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加快電子政務建設,促進政府管理的公開、便民、規范、廉潔。實現政府部門間的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提高政府辦事效率。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各項規定,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和載體,暢通人民群眾獲取信息的方法和途徑,方便人民群眾行使對政府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積極發揮政府網站作用,為公眾提供優質便利的服務。
(十一)建立健全科學、民主、規范的決策機制。認真執行《迎江區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應事先組織專家進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涉及公共利益或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應通過向社會公示、召開座談會、論證會等形式,聽取派代表人士、群眾團體、其他組織和公民的意見和建議。健全對涉及法律問題的重大事項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制度。推行行政決策事項跟蹤、績效評價和責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決策實施反饋系統,實現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
(十二)健全規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規范性文件,認真執行規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制度,提高制度建設質量,保持制度的穩定性。政府及部門的規范性文件應經合法性審核后,再由政府常務會議或部門領導集體討論審議通過后施行。凡未經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的規范性文件草案一律不得提交政府常務會議或部門領導集體審議。改進規范性文件制定方法,擴大社會參與程度。除了書面和網上征求意見以外,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規范性文件草案,應當采取聽證、論證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擴大公民了解、參與、監督的途徑,切實提高規范性文件制定質量。
(十三)實行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要根據上位法的調整以及適應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需要,做好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有關機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規范性文件與上位法沖突或者規范性文件之間存在矛盾的,可以向文件制定機關提出,文件制定機關應按照法定程序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申請人或機構。區政府和政府部門應定期對本年度和現行執行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和匯編。規范性文件頒布后,應當依法向政府法制機構報送備案,政府法制機構應當嚴格審查,完善前置審查機制,未通過審查的規范性文件,發文單位應及時修改重新報送備案。
(十四)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協調機制,明晰各行政機關的行政執法責任,理順行政執法關系,減少行政執法層次,整合行政執法力量。進一步完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有關制度和工作機制,推進綜合執法試點。行政執法機關內部應當實行行政執法調查、審核、聽證、決定相分離制度,加快形成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完善行政執法主體確認及公告制度。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定期培訓、資格考試和監督管理制度。
(十五)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機關必須按照法定權限開展執法活動,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程序正當合法,適用法律準確。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目標管理和評議考核獎懲制度,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考核制和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各行政機關要依法界定行政執法責任,責任到崗到人,嚴格評議考核,對因違法執法、行政不作為等給國家或行政相對人的利益造成損害的行為,要嚴格追究行政過錯責任。
(十六)完善行政監督機制。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自覺接受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定期向其報告工作,接受執法檢查和質詢;自覺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聽取其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認真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對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機關應當依法按時答辯、出庭應訴,自覺履行生效的行政判決和裁定。倡導并逐步推行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嚴格執行《迎江區人民政府行政問責暫行辦法》,推動問責范圍進一步明確,問責程序進一步規范,問責方式進一步向法制化轉變,領導干部責任意識進一步加強。監察機關要切實貫徹《行政監察法》,加強廉政監察,構建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防體系。審計機關要依法加強對預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監督,并依照《迎江區重點工程跟蹤審計暫行辦法》加強對重點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達到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后監督的效果,確保項目資金規范、安全運行。
(十七)建立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各行政機關要建立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案卷,相關的監督檢查記錄、證據材料、執法文書要立卷歸檔。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各行政機關要定期對行政執法案卷進行評查,促進行政執法水平的提高。
(十八)建立社會矛盾防范化解機制。認真落實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安徽省人民調解條例》,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暢通信訪渠道,積極探索建立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預防和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的新機制。強化普法和法制宣傳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做好行政法律和與老百姓合法權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觀念和意識。積極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充分發揮社會法律機構及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公民應積極提供法律援助服務,逐步形成與建設法治政府相適應的良好社會氛圍。
三、建設法治政府的組織保障
(十九)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認真貫徹執行《公務員法》,建立健全公務員學習法律制度、依法行政情況考核制度,逐步實施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培訓考試制度。區人事部門要加強依法行政知識培訓,把依法行政知識作為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和更新知識培訓的重要內容。政府法制機構應當結合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工作,強化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應當掌握和履行職責需要的法律知識培訓,實行行政執法人員的年度業務輪訓制度。政府各部門要強化對系統內工作人員專門法律知識的培訓。
(二十)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建設。切實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建設,進一步發揮政府法制機構在依法行政中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保障政府法制機構依法履行行政復議、行政執法監督和規范性文件制定審查備案等法定職能,承擔推進依法行政的相應工作任務。政府法制機構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在制度建設、行政決策、處理矛盾、規范執法、加強監督等方面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一項關系經濟和社會長期發展的系統工程。各鄉、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單位主要領導作為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切實負起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的組織領導體系。各鄉、街道辦事處,各部門、單位要制定相應的具體辦法和配套措施,確定工作重點,完善保障措施,將本意見的規定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