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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新形勢下的工作任務要求,認真努力搞好以決策督查、落實督查為重點的督查工作,提高和改進工作作風,抓好工作落實,提高工作效率。根據當前實際情況,結合我督查辦公室實際,特制定督查辦公室工作制度,具體如下:
一、督查工作范圍
1、鎮委、鎮政府的決議、決定;鎮委會議、鎮政府會議、鎮黨政聯席會議、鎮黨政辦會議決定的重大事項。
2、鎮委書記、鎮長、副書記、副鎮長等鎮領導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要求檢查處理的重要事項。
3、上級黨政機關和上級領導同志的批示、指示以及交辦要求檢查處理的問題。
4、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項。
二、督查立項內容
1、對鎮委、鎮政府作出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進行任務分解,按要求確定督查立項。
2、對鎮黨政領導深入基層檢查工作時,提出的要求和帶回來的處理事項,鎮黨政領導同志批示和交辦的事項。
3、鎮內各單位反映、提出的問題。
4、上級領導對本鎮的指示和上級黨政機關及其它部門交辦的事項。
5、督查工作人員發現事關全局的政策性、傾向性、苗頭性問題。
三、督查事宜立項的辦法
1、對鎮黨政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分解立項后,分別送鎮黨政主要領導審定。
2、對上級黨政部門和上級黨政領導的指示及交辦的事項,提出擬辦意見后,送鎮黨政主要領導審批。
3、對于必須自立的督查事項,本辦公室寫出擬辦意見,送主管領導審批。
4、依據領導批示,凡列入督查的事項要嚴格登記手續,填寫催辦通知單。
四、督查事宜的下達形式
1、鎮委、鎮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任務的下達形式,由鎮委、鎮政府和鎮黨政辦公室決定。
2、鎮黨政領導批示和交辦事項的督查,一般由本辦公室通知下達,領導批辦的督查事項由本辦公室擬寫工作催辦通知,一式二份蓋印章交承辦單位。
3、重大的、難度較大的督查事項,經領導審批后直接轉承辦單位領導協辦。
4、緊急督查事項,本辦公室派人直送或特請承辦單位領導當面講清督查事宜,取走工作催辦通知單。
5、需要兩個以上雙重部門辦理的督查事項,要實行分別責成一個單位牽頭,其它單位配合的協調責任制。必要時,由分管領導出面采取召開協調會的方式安排布置。
五、督查工作的方式
1、決策督查。
鎮委、鎮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出臺后,本辦公室要根據決策精神和工作職責,及時向有關領導提出開展督查的建議及需要督查的內容、重點和方式,制定督查方案,將督查任務分解到有關單位,明確責任,提出要求。在決策實施過程中,力求將決策原原本本地傳達到基層,保證決策內容不失真。
2、專項督查。
鎮委、鎮政府領導的批示,以及鎮黨政領導下基層調研、檢查指導工作、現場辦公時所做的重要指示和交辦的專門事項,本辦公室要按照其職責,明確專人負責,認真督查和落實。對熱點、難點問題,要深入承辦單位和現場,重點督辦。做到有批必辦,有辦必果,有果必報,一辦到底,專辦專報,務求落實。
3、聯合督查。
對鎮委、鎮政府的階段性中心工作或重大事項,開展聯合督促檢查。聯合督促檢查在鎮委、鎮政府的領導下,由鎮黨政辦公室牽頭,采取橫向或縱向聯合的方式,組成若干個督查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督查方案,針對督查的內容,抽調專門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在一定時間內,全面開展督查工作。督查結束后,要有詳細的督查工作報告,向上級部門報告或提交會議研究。
六、督查事項的檢查、催辦
1、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要重點督查催辦。
2、督查通知發出后,隨時進行督促,緊急事情要及時催辦,時間長的要定期催辦,隨時把握辦理進度。
3、督查事項一般要做到月結季清,具體情況針對性催辦,力求按時上報。
4、對未按時完成督查催辦事項的,要責成有關部門查明原因及時反饋,以使采取措施。
七、督查結果的審核、報送
1、鎮委、鎮政府重大決策和工作安排部署以及涉及面廣的重大督查事項報告,報送鎮黨政領導和黨政辦公室主任。
2、審核完結報告,督辦事項依法、依理、依事實解決完畢后應報送該項工作的解決報告,依事實審查結案存檔。
3、督辦事項結案后,屬領導批辦的,要及時將結果報領導審批,如有新的批示意見,繼續督辦。
4、上級機關和上級領導交辦的事項,要將督辦結果正式行文抓緊上報。
5、對限期辦結的督查事項,應按時報告辦理結果,特殊結果,特殊情況辦公室應隨時掌握。
6、上報辦理結果應由指定主辦單位行文,一般不附轉辦單位報告,二個以上單位聯合承辦的督查事項,由牽頭部門負責報告進展情況和辦理結果。
7、辦結報告要一文一事,并注明上級交辦逐件編號。
八、督查工作要求
1、實行督查工作領導責任制。督查辦公室主任對督查工作負總責,是督查工作第一責任人;督查辦公室工作人員對職責范圍內的督查事項負責。要依據本制度的要求,制定本辦公室工作人員崗位工作職責,認真負責地完成各項督查任務。各督查工作人員要主動溝通情況,密切配合,形成督查工作合力。
2、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督查工作要從實際出發,講究實效,切搞形式主義,督查人員要轉變作風,深入督查工作的單位和現場,認真調查研究,真正抓住問題實質,避免流于電話督查或文件督查等單一形式。
3、實行督查通報制度。本辦公室將不定期在《督查通報》或以其他形式,對鎮各職能部門、村和有關單位抓決策落實及辦理領導批示件的情況進行通報。對領導重視、承辦工作成績突出的鎮各職能部門、村和有關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不按要求落實或不反饋辦理結果,經督查后仍不落實的,要查明原因,及時批評指正;情節嚴重的,對責任單位和單位主要責任人進行通報批評。通報由本辦公室負責起草,報鎮領導簽發。
4、實行督查工作定期交流、總結、表彰制度。本辦公室要每季召開會議,全面匯報、交流和總結督查工作的做法、經驗和存在的問題,年底進行全面總結,表彰先進,推動督查工作發展。
5、充分發揮督查工作人員的作用。要讓督查工作人員通過多種渠道,充分了解鎮委、鎮政府的決策意圖、工作思路和部署,閱讀有關文件和資料,授予必要的組織協調、情況通報、處理問題等督查方面的權力。
6、加強督查隊伍建設,積極改善督查工作條件。要進一步健全督查機構,加強督查力量,抽調責任心強、政策水平高、年富力強的同志充實到督查隊伍中來。通過開展理論研討、業務培訓、督查調研和考察學習其他鄉鎮的先進經驗等,提高督查隊伍的業務水平。保證督查經費到位,加強辦公自動化建設,積極改善督查辦公室和督查人員的辦公條件。
九、督查工作人員職責
1、督查工作的宗旨是對領導層的重大決策和工作安排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務以及其它實施情況進行認真的督促檢查,催促辦理。
2、督查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認真學習國家法規法令,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論水平和辦事工作能力。
3、督查工作是促進落實工作的必要措施,督查工作人員要牢記使命,忠實履行職責,掌握好督查工作的四個特殊性:即從屬性、執行性、求實性和嚴肅性。
4、督查工作人員在辦理督查事項中,要做到迅速及時、客觀全面、突出重點和安全保密。
5、督查工作人員在辦理督查事項中,要認真負責,秉公辦事,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嚴禁弄虛作假和推諉扯皮。
6、督查工作人員嚴格按照督查工作責任制,必須做到:“批必查、查必辦、辦必果、果必報”。
7、督查工作人員要樹立良好的工作形象,正確對待自己的工作職責,確實為鎮黨政領導和鎮黨政機關搞好服務,為經濟建設工作搞好服務,搞好調研,搞好決策,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