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司法局首問責任辦法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切實轉變機關工作作風,進一步推進我局機關作風建設,堅決杜絕“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現象,不斷提高全體人員的工作和辦事效率,特制訂本責任制。
一、適用范圍
本局各股(處、所)室及全體人員。
(一)首問責任人的確定:各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員及人民群眾通過電話、傳真等通訊工具或本人到本局有關股(處、所)室咨詢或辦事,第一位被詢問的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責任人(下稱責任人)。
(二)基本要求:
1、熱情接待到本局咨詢或辦事人員,做到文明禮貌,態度和藹、熱情、周到、自覺使用文明用語,禁止使用不文明語言。
2、自覺熟悉局情,了解各股(處、所)室的職能,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辦事能力。
3、堅持做到儀表端莊,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三、首問辦理程序
(一)受理:有人到各股(處、所)室咨詢或辦事,首問責任人在接待時,要認真了解對方詢問或辦理事項的基本情況和要求,若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的,要按工作職責立即進行協調、辦理;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事項,應及時受理,并及時移交局有關股室或人員按規定認真處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收到信訪人檢舉、揭發材料及有關情況不能透露或轉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或單位。
(二)答復:首問責任人對受理的事項能當場答復的,應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要做好解釋工作,對來辦事人員的手續不全的,要一次性向來辦事人員講清需補交的手續或材料等。收到信訪事項后,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做好解釋工作,并向信訪人承諾一定的答復期限。
(三)移交:來人咨詢或辦理的事項不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的,必須同來咨詢或辦事人員說明情況,并告知來辦事人員到相關股(處、所)室辦理;
(四)登記:對于受理的重大事項,由首問責任人在《首問登記本》上做好首問記錄。首問記錄的內容包括:詢問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工作單位、聯系電話、詢問事由等。對于信訪事項,應當在專門設立的《信訪工作登記本》予以登記,信訪接待的時間和地點、信訪人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工作單位、聯系電話、查詢信訪事項等相關事項。
(五)請示:受理事項需請示領導后答復的,由首問責任人或相關股(處、所)室直接向領導請示,并根據領導意見予以答復。發現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時,要及時向局領導報告,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四、監督檢查
(一)對違反首問責任制規定的行為,可向局政工科投訴,局政工科在10個工作日內向投訴者做出答復。
(二)全體干部職工要認真執行本辦法。對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工作失誤或不良影響的,或者對于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未能及時報告的,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首問責任制的落實情況納入各單位和個人的年度考核,對表現良好、受到群眾來信表揚的單位和個人年終評比先進和年度考核時列入評先參考范圍,對不負責任、受到群眾投訴的,一經查實取消先進和優秀的評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