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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范圍和條件
培養對象一般應具備以下條件:1、身體健康,在社區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崗位工作,40周歲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業務骨干。2、至少開展一項有利于推進社區“六位一體”功能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創特色、樹品牌”的具體業務項目。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熱愛本職工作,事業心強,有奉獻精神。4、具有較好的專業素質和發展潛力,能勝任本職工作,有投身社區醫療衛生事業的志向。5、參與家庭醫生制服務試點并擔任團隊負責人者優先。
申報與選拔
個人申請。符合申報條件的申請人向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填寫《區優秀社區衛生骨干人才培養計劃申請書》,提交單位人事部門。
單位選報。所在單位根據本辦法規定的申報條件,對申請人的資格、申報材料的真實性、項目開展的可行性、經費預算的合理性等簽署意見并蓋章后,報送區衛生局。
實施管理
在三年培養周期內,給予60名培養對象每人資助經費5000元;經考核評估后,對項目排名前20名的培養對象另外給予經費資助。培養對象所在單位應加強日常管理,明確培養對象的培養目標,建立科學合理的評價考核機制,為培養對象完成項目計劃提供必要的條件。資助經費主要用于申報項目推進過程中專家咨詢、書本資料費、參加學術交流、等方面,不得作為勞務費發放。個人使用須憑財務手續到單位報銷。培養對象所在單位應嚴格執行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對資助經費專款專項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培養期間,對不適應培養計劃的對象實行退出機制。培養期滿后,培養對象應提交《區優秀社區衛生骨干人才培養計劃總結報告》,必要時接受專家終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