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方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有效防治地質災害,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與社會和諧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394號令)、《江西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省政府第134號令)、國土資源部《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2001-2015)、《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一五”規劃》、《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江西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9-2020年)的通知》(贛府廳發〔2009〕86號)和《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吉安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10-2020)的通知》(吉府辦字〔2010〕66號)要求,為切實做好我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編制規劃的指導思想、目的和主要依據
(一)編制規劃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密結合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布局,健全地質災害防治體系,提高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應急救災能力和防治水平,最大限度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縣域經濟社會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規劃的目的
落實全國、全省和全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目標任務,細化省、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中對我縣地質災害防治的內容和要求,并對未涉及到的部分制定相應的規劃目標任務。同時,以依法批準的規劃為依據,對我縣行政內的地質災害防治進行監督管理,實現全縣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規范化、綜合治理科學化,提高地質災害防治對經濟社會安全保障能力。
(三)編制規劃的依據
1、政策法規
(1)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2)江西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
2、相關規劃
(1)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2001-2015);
(2)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一五”規劃;
(3)省、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4)江西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5)相關行業發展規劃。
3、吉安縣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成果
二、規劃名稱、范圍和規劃期
(一)規劃名稱
《江西省吉安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10-2020年)。
(二)規劃范圍
1、災害類型:因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地質災害。
2、區域范圍:本縣所轄19個鄉鎮行政區域。
3、行業范圍:規劃涉及到與地質災害防治有關的發改委、國土、氣象、水利、規劃建設、農業、林業、安監、教育、旅游、交通、公路、鐵路、地質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等行業和領域。
(三)規劃期
本次規劃期為2010-2020年,其中近期規劃為2010年,中期規劃2011-2015年,遠期規劃2016-2020年。規劃基準年為2009年。
三、編制規劃的基本原則和規劃內容
(一)基本原則
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明確各級政府、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公民的地質災害防治責任與義務,在編制規劃過程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政府主導、群測群防,合理避讓、重點治理,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完善法規、依靠科技等五大原則。
(二)規劃內容
1、地質災害防治現狀與面臨的形勢。主要包括地質災害現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展,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存在的主要問題,地質災害防治形勢分析。
2、規劃指導思想、原則與目標。
3、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任務。主要包括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監督管理,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評價,建立完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立健全地質災害應急體系,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加大地質災害勘查、治理和搬遷避讓等六個方面的防治工作力度。
4、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點防治區。
5、地質災害防治重點項目。包括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地質災害應急體系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和搬遷避讓工程,地質災害防治基礎數據庫建設,地質災害防治示范區、點建設等六個方面的防治重點項目。
6、經費估算與籌措。
7、保障措施。一要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二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宣傳和防治知識普及,三要認真貫徹執行地質災害防治各項法規和規章制度,四要建立和完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體系,五要推進地質災害防治科技進步與創新,六要保障地質災害防治資金。
四、規劃編制工作部署
(一)組織領導
1、成立吉安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國土資源工作的領導為組長,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為副組長,縣發改委、財政、國土、氣象、水利、規劃建設、農業、林業、安監、教育、旅游、鐵路、公路、交通等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能是審定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研究解決規劃編制過程中的重要問題,審查規劃編制提交的成果并批準上報。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國土資源局,由縣國土資源局分管領導兼辦公室主任,負責規劃編制的日常工作,具體任務:
(1)擬定規劃編制實施方案,提交領導小組審定;(2)負責同有關部門的聯系,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3)提出規劃文本編寫大綱,落實規劃編制具體事項;
(4)組織縣級專家對規劃成果初審,按照市國土資源局要求提交規劃成果;
(5)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2、聘請專業技術隊伍編制《規劃》。
3、聘請有關人員,組成縣級專家初審小組。
(二)工作計劃及時間安排
從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完成縣級規劃的編制任務。
1、前期工作準備階段(5月1日-5月31日)
(1)成立吉安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
(2)擬定《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并報領導小組審定;
(3)落實規劃編制技術單位。
2、完成規劃預編階段(6月1日-7月31日)
按照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開展設區市、縣(市、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贛國土資字〔2010〕21號)要求,完成吉安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預編工作。
3、規劃編制階段(8月1日-9月30日)
在資料收集與隱患核查的基礎上,按照《江西省設區市、縣(市、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提綱》(2010-2020)的要求,完成規劃文本編寫、附表、附圖編制工作,提交吉安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初稿。
4、征求意見及縣級初審階段(10月1日-10月31日)
規劃辦公室組織征求縣直有關部門、縣國土資源局有關股室對規劃初稿的修改意見。規劃修改后,提交縣級專家評審小組初審,并邀請市級評審專家參加,初審修改后形成縣級規劃預審稿,報市國土資源局預審后,由縣政府批準公布實施。規劃公布后,報送市國土資源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