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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加快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步伐,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文化體制改革工作有關會議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我縣文化單位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學發展觀統領文化事業發展和文化體制改革工作,牢牢把握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文化藝術自身發展規律,以發展為主題,以改革為動力,以體制機制創新為重點,以增強活力、壯大實力、多出精品、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要為目的,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特點和規律的文化管理體制及運行機制,為打造歷史文化名城、推動縣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文化支撐。
基本原則: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和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堅持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勇于實踐,大膽創新,樹立新的文化發展觀;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堅持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協調發展;堅持區別對待、分類指導、循序漸進、穩步推開的有效途徑;堅持體制改革創新和文化創新緊密結合,以改革促進發展。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理順政府與各文化企事業單位的關系,明確政府、文化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責權利。根據不同文化單位的性質和功能,合理劃分公益性和經營性文化單位以及新聞單位內部的宣傳經營業務,堅定不移地推進和深化以勞動、人事、分配等三項制度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按照既要符合文化發展規律、又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總體要求,積極探索并逐步建立起宏觀管理調控有力、微觀運行充滿活力的文化管理體制和富有效率的文化生產服務運行機制。加快培育文化市場,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逐步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和完善的文化創新體系。落實文化產業政策,完善投融資機制,形成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
健全完善文化市場監管體系。按照省、市要求,組建統一集中的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機構,進一步加強文化市場監管,推進綜合執法。成立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組織各執法主體對文化市場實行統一綜合行政執法,將現有的文化、文物、旅游、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及“掃黃打非”等有關行政執法隊伍調整合并,組建統一、高效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形成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執法體制,建設廉潔公正、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素質過硬的執法隊伍。
三、改革的內容及重點單位
(一)承擔由國家舉辦或支持的公益事業職能,不以盈利為目的、面向公眾提供公共服務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其范圍包括:縣文化館、蔡家坡文化館、縣圖書館、縣博物館、縣周原博物館和縣廣播電視臺(宣傳業務)。其改革的重點是進一步深化內部三項制度改革,轉化工作機制,提高服務能力,將上述單位改制成為設施完備、功能齊全、服務優良、引導有力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
(二)按照市場原則,把原來從事文化產品生產、提供文化服務和其他經營業務的單位和部門逐步過渡為經營性實體。其范圍包括:縣劇團、縣電影公司、縣劇院、蔡家坡劇院、縣廣播電視臺(廣告業務)。改革的重點是通過整合資源,逐步過渡為經營性文化企業。
(三)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的改革。一是成立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分別由縣委和縣政府主管領導擔任,成員分別由縣委宣傳部、縣編辦、縣政府法制辦、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文化廣電局、縣工商局、縣電信公司等部門領導擔任,辦公室設在縣文化廣電局,縣文化廣電局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二是組建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為文化廣電局局屬事業單位,與縣文化廣電局文化市場稽查股合署辦公,人員在文化廣電系統內調劑解決,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由行政主管部門授權在全縣范圍內統一行使文化、文物、旅游、新聞出版和廣播電視市場管理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職能。
四、改革方式方法
(一)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縣文化館、蔡家坡文化館、縣圖書館、縣博物館、縣周原博物館和縣廣播電視臺宣傳業務)。以轉換機制、增加投入、增強活力、改善服務為重點,進一步深化內部勞動、人事、收入分配等三項制度改革,面向基層、面向群眾、面向社會不斷激發自身活力,努力形成設施完備,功能齊全、服務優良、引導有力的公共文化事業單位。
1、改革現行人事管理制度,分門別類、分層次進行管理。除縣委管理的領導干部外,文化事業單位其他主要領導由行政主管部門公開選聘,單位內設機構的負責人實行競爭上崗,其他職工實行雙向選擇,競聘上崗,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隨著文化事業發展,適當增加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的人員編制。各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通過公開招聘、考試或考核的辦法從本系統現有人員中選聘或面向社會招聘,也可按照縣委、縣政府引進特殊人才的政策,引進一些高、精、尖特殊文化藝術人才,引進的特殊人才享有事業人員相同的身份待遇。
2、繼續深化以實施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為主要內容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員實施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建立“以崗定酬、績酬掛鉤、按崗取酬”的分配機制。職工檔案工資與實際工資相剝離,檔案工資遇國家政策調整時,按政策自行調整,作為退休審批基本養老金的依據。實際工資按各自崗位績效和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獎懲,合理拉開分配差距。
3、加強內部管理和目標責任制考核,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充分發揮每個職工的智慧和作用,不斷挖掘潛力,努力拓展服務領域,擴大服務范圍,進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質量。
(二)逐步過渡為經營性的文化單位(縣劇團、縣電影公司、縣劇院、蔡家坡劇院、縣廣播電視臺廣告業務)。單位原名稱不變,以整合資源、優化組合、創新機制、面向市場、壯大實力為重點,按照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轉企改制為經營性文化企業,使其真正成為市場主體。將縣廣播電視臺的廣告業務與縣廣播電視臺的新聞宣傳業務分離,組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廣電傳媒經營企業,為縣廣播電視臺下屬企業單位。
1、改革現行人事管理制度,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政策”。改革中人員原有事業身份不變,調出和退休時按現行事業單位人員的政策對待,但在單位內部現行管理上同所有新聘用人員一視同仁;新增人員由聘用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勞動合同,待遇按聘用合同約定辦理,不再享受事業單位人員政策。原相同性質單位和相同事業身份的人員流動,不得突破新調入單位的原有事業編制限額。實行嚴格的人員聘用制,真正做到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對所需人員的聘用,在政府的宏觀監管下,由用人單位按照企業單位人員聘用規定,公開、平等、透明地自主選聘,人事部門只進行合同監證。
2、改革現行分配制度,按照檔案工資與實際收入相分離的原則,建立“以崗定酬、績酬掛鉤、按崗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機制,實行績效工資制,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實行最低工資制度,對未能聘用上崗人員(個人不接受聘用的除外),在服從單位安排的前提下,可安排臨時工作任務或進行培訓,發給不低于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
3、改革現行保障制度,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政策”的原則,實行“兩制”管理,一是原有事業人員(即年12月31日以前在編在崗人員)按現行政策,由政府按比例繼續承擔其應享受的社會保障支出,退休后按原渠道領取退休金;二是新進人員(即年1月1日以后在編在崗人員)必須依法參加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并由用人單位和個人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金,并按社會保險政策規定享受相關企業人員社會保險待遇。
五、完善配套政策,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一)加大財政投入,轉變投入結構。一是增加財政投入。改革所涉及的單位,財政原有撥款不減少。同時隨著經濟的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長,逐步增加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經費投入。二是改變投入方式。逐步建立財政投入、社會融資、單位積累等多渠道投融資機制,統籌文化發展基金,采用“以獎代補”、“政府采購”和“項目貼息”、“基礎設施建設補助”等方式,重點用于對優秀文化作品的以獎代補、政府購買公共文化產品、文化發展項目貼息、場館建設補助等。三是重大公益性文化基礎設施以政府投資為主。四是為確保文化體制改革工作的順利進行,縣財政可撥付部分資金,主要用于資產評估、審計、政策法律咨詢等方面。
(二)妥善解決社會保障問題。轉制為企業的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前的在編在崗職工,單位和個人繼續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按企業辦理退休手續。轉制前參加工作、轉制后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如低于按原事業單位退休辦法計發的退休金,通過建立企業年金等辦法予以解決,縣財政對建立企業年金給予適當支持。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后,在國家有關規定出臺前,其離退休人員日常管理服務仍由轉制后的企業負責。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撥付,生活補貼由縣財政按規定發放。轉制為企業后新進人員執行企業職工的工資標準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轉制時,解除與單位勞動關系自謀職業、并領取了一次性經濟補償的人員,不再保留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關系,其人事檔案轉入縣人才服務中心保管。轉制單位分流人員,分別按以下情況參加養老醫療保險:分流到新單位的在新單位續接養老醫療保險。自謀職業的,按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醫療保險辦法續接養老醫療保險。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醫療保障繼續執行現行辦法,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完善和落實財稅優惠政策。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市支持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的各項財稅優惠政策。各項優惠政策具體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和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兩個規定的通知》(國辦發[]14號)、《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文化企業發展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31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34號)等政策規定執行。由縣政府出臺相關財稅優惠政策,支持逐步過渡為經營性的文化單位,走政府扶持、市場引導、持續發展的路子。
(四)縣國資局要加強對涉改轉企單位的國有資產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要妥善解決改革單位的債權、債務、人事等遺留問題。
六、時間安排
月底前制訂《縣文化單位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月30日前文化廣電改革單位完成清產核資工作。
月20日前成立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并掛牌。
月20日前成立縣廣電傳媒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并掛牌運營。
月25日前全面完成文化單位改革任務,上報工作總結。
七、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建立健全縣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實施,宣傳部門協調指導,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落實,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整個工作在縣文化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此項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嚴格程序。要積極做好政策宣傳教育工作,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各項工作程序,穩步推進,逐步過渡,切實把各項工作抓實抓細。
(三)確保穩定。要及時了解和掌握干部職工的思想動態,切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妥善處理好改革中出現的熱點難點問題,確保涉改單位人心穩定,隊伍穩定,更好地促進我縣文化事業的繁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