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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國家投資土地整理項目順利實施,加強土地整理項目管理,全面完成我縣新城鎮土地整理項目工作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實施管理暫行辦法》(國土資號)和《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國土資發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項目建設任務和目標
根據《關于干縣信豐鄉土地整理等24個國家投資土地整理項目立項的批復》(國土資核號)的規定:
(一)項目范圍
國家投資縣新城鎮土地整理項目位于縣東北部的新城鎮,涉及樟樹下、京州、水西、窯孜前、店子里、魚仙、新城、龍王廟等8個村,具體范圍為東經114°34′01″-114°36′54″,北緯25°29′56″-25°33′11″。
(二)項目建設規模和投資規模
項目總建設規模805.9599公頃(12089.39畝)。項目預算總投資1639.1578萬元,每公頃2.0338萬元(合1356元/畝)。
(三)項目目標任務
通過對項目區田、水、路、林、村的綜合整治,實現新增耕地25.2554公頃,新增耕地率為3.13%,使項目區耕地總面積達到778.8062公頃。通過綜合整治,提高農田灌溉水平,實現旱能灌、澇能排,使灌溉保證率達到95%以上;提高防洪排澇標準,使防洪、排澇標準達到十年一遇;平整田塊,適應農業機械化作業;改善農村生態環境,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項目完成后,項目建設區將變成“田成方、林成網、路相通、渠相連”的高效現代農業區。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確??h新城鎮土地整理項目順利實施,成立由副縣長組長,縣監察、國土、財政、發改委、農業、林業、水利、交通、環保、審計、城鄉規劃建設、農業開發辦、新村辦、網絡公司、電力、電信、水保、新城鎮等單位主要領導為成員的“縣國家投資土地整理項目領導小組”和“縣國家投資土地整理項目權屬調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國土局土地開發整理中心,主要職責是開展對項目區施工的檢查、監督、驗收和土地權屬調整等管理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派一名技術人員全程參與和監督該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技術問題。項目區新城鎮要相應成立土地整理項目領導小組,負責項目區的土地權屬調查登記、權屬糾紛調處、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整、項目施工前的清產、整理后土地經營權發包工作。
三、項目實施時間安排
該項目計劃分兩年實施,為確保本次土地整理項目保質保量如期完成,在時間上做出以下安排:
(一)前期準備工作
1、項目工程招投標:年4月1日—年4月30日;
2、核實項目區土地權屬現狀并確定等級調整方案:年4月1日—年6月30日。
(二)土地平整工作
年9月20日—年3月20日,完成格田、梯田的土方量,符合耕作要求。
(三)農田水利工程、田間道路、其他工程
年7月1日—年3月20日,修筑各類道路及橋涵、灌溉渠道和排水溝、建生態防護林、配套電力工程、蓄水工程。
(四)竣工驗收
年3月30日前。
四、強化項目管理
(一)建立項目管理五項制度。一是落實項目“法人制”。明確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為項目法人,在土地整理領導小組的監督下,對項目實施確保嚴格執行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管理及資金工程施工質量監管和相關規定的落實,并做好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項目工程階段驗收和參與最終驗收。二是落實項目“公告制”。項目法人在項目實施前,統一制作項目公示牌,將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建設規模、新增耕地面積、項目總投資、建設工期、項目承擔單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基本情況在項目區醒目位置進行立牌公示。三是落實項目“招投標制”。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組織招標,監察、審計、財政等監管部門對招投標的全過程跟蹤監察,通過市場化運作選擇最優的施工單位,從而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四是落實項目“監理制”。通過招投標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對項目工程建設定期預報、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下發通知書,落實整改措施。五是落實“雙合同制”。工程招投標結束后,及時組織法人單位、監理單位和中標單位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并自覺做到“三不”,即:不參與工程項目有關材料設備供應、工程分包、勞務等經濟活動;不濫用職權影響工程質量、進度和安全;不與項目承包人私下交易等。
(二)建立現場辦公會制度。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委派熟悉土地開發整理業務、責任心強的專業技術人員常駐項目區,以巡查、抽查的方式全面掌握工程質量、進度和安全等方面的情況,嚴格把關,狠抓監管。領導小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召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項目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及當地群眾代表參加的協調會,隨時了解施工進度、工程質量、設計執行等情況,及時解決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三)加強組織協調。項目承擔單位要主動與施工單位對接,督促施工單位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符合民情民意科學合理的施工方案,并嚴格要求施工單位按照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建設。
(四)建立群眾監督制度。新城鎮政府要成立有當地農民群眾參加的工程建設監管工作組,配合開展施工質量監督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處理,確保工程質量。
五、土地權屬調整
1、土地權屬調整工作原則
土地整理以后,改變了原有的地貌和農田四至標識,在土地權屬調整過程中,既要保證標準田塊的完整性,又要防止人為的割裂而違背項目的初衷。土地權屬調整必須依據以下原則:
一是有利于土地集中連片,耕作機械化,生產規?;?/p>
二是尊重農民意愿,確保農村土地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三是公平、公正充分保障廣大農民的利益,同時必須兼顧國家、集體、農民三者利益;
四是必須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權屬文件精神,依法行事。
2、權屬調整的程序和依據
(1)土地整理前進行統一的確權登記
現狀調查由項目區新城鎮在土地整理前對項目區內的土地進行土地利用現狀、土地權屬進行調查登記??h土地整理權屬調整工作組指導項目區土地登記工作。新城鎮土地權屬調查工作組應分村、分組、分戶,查清項目區內宗地的類型、數量、質量,土地權利人的類型、數量,原有的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情況。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并由農戶當場確認簽字,并登記造冊、予以公布。涉及到青苗補償的,按補償標準支付補償費。
(2)土地權屬調整
土地整理工作完成后,新城鎮政府組織村、組對整理后的土地進行丈量,然后將土地分配到村、組;各村、組根據原有土地分類面積和土地整理后的土地面積,進行分配,如果補回耕地田質與被占用耕地田質懸殊較大的,則采取適當多補新增耕地的辦法解決;縣國土資源、農業部門進行權屬變更登記與核發土地權屬證書。涉及所有權調整的村與村簽訂權屬調整協議,統一格式,一式多份;插花地采取在村界處就進等面積調整方式進行;對于村與村之間不規則界線,在整理過程中按土地整理要求進行等面積割補取直。涉及農民承包地調整的,村與農民簽訂協議,重新登記造冊。
新增耕地除用于補償土地整理項目占用耕地面積外,多的耕地按各村歷史上分田習慣分配到各農戶,或者采取村民大會(或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形式由村或組統一發包,發包收入歸集體所有,用于村、組公益事業。
項目整理區涉及到原來墳墓需要遷走的,由村委會或村小組統一安排新墓地,原來墳地整理出來的耕地歸集體所有,統一發包,集體收益,或按歷史習慣分到各農戶,遷墳補償標準按預算標準進行補償。
六、質量管理
(一)質量標準
建設工程必須按照《土地開發整理標準》)以及項目規劃設計書所確定的建設標準執行,建設項目必須按審批的規劃設計書落實實施,單項工程必須按照農業、交通、水利等行業標準進行建設,組成分部工程的分項工程實施應按照有關施工規范及技術規范進行施工。
(二)質量監督控制方案
工程施工實行工程監理制度,監理單位必須對項目工程質量負完全的監督責任,質量監督分專業監督和工期監督。施工前進行基礎條件檢驗,施工中進行隱蔽工程監督驗收,重要工程部位和專業工程要做實驗或技術負荷,工程完工后進行全面驗收。
工程所需要原材料、構配件的質量進行檢查與控制。按國家規定進行砼強度試驗、鋼筋強度試驗,對進入項目地的材料必須具備出廠的合格資料,進行抽樣試驗,做到不合格產品材料不進場。
施工單位配足配全農田水利施工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建立完善施工組織紀律制度,全程參與項目法人組織的開發復墾施工及驗收。
施工隊伍建立全面質量保證體系,設置專門的質量檢查機構,配備專職質檢人員,完善質量檢查制度。監理人員可對任何工藝、材料設備進行無條件的檢查和監督。
七、資金管理
(一)資金風險防范
按《國家投資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嚴格資金管理??h財政局要按照國家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要求,建立土地整理項目資金專戶,實行項目資金專款專用,單獨核算,專人管理,資金封閉運行。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或擠占。工程竣工驗收前須預留5%的工程承包費用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如發現工程建設存在質量問題的由施工單位履約負責修復,否則質量保證金不予支付。待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質量保證金。項目實施單位應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的正確使用。
(二)資金管理方式
1、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撥付應根據施工合同嚴格按工程預算和施工進度,由施工單位提出用款申請,工程管理負責人、工程監理人員根據工程質量、進度情況簽署具體意見,經項目法人審核后方可撥付工程資金。嚴格執行銀行結算制和現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資金支付的原始憑證,必須真實、有效和完整;
2、嚴格執行請、撥款制度,實行項目資金??顚S?,專戶管理,專賬核算制度;
3、項目工程完工后要進行工程財務決算。對于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經驗收合格的工程,縣土地整理中心應及時根據原始憑證和檢查驗收結論編制工程決算,并提交審計部門審計。在與施工單位進行財務結算時,要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留足工程質量保證金(5%的工程承包費);
4、項目法人要密切配合財政和審計等有關部門,定期對項目資金的使用、管理進行監督和檢查,一旦發現問題,必須及時糾正,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八、竣工驗收管理
土地整理項目竣工驗收時對整個土地整理項目實施情況及效果的全面驗收,項目竣工驗收組(包括國土、農業、水務、林業、財政等單位技術人員)依據《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驗收規程》(TD/T1013—)要求和各專業驗收規程,確定驗收內容和要求、程序和步驟。
1、驗收范圍:土地整理工程、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綠化工程等;
2、驗收內容及要求如下:土地數量和質量情況,工程建設完成情況,組織機構運行情況,項目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財務資金管理情況,土地權屬管理情況,檔案資料管理情況,工程管護情況,問題和
議;
3、驗收條件:項目工程已全面完工,達到規劃設計要求;
4、檢查驗收程序:施工單位竣工自查—填寫驗收申請報告—縣土地整理領導小組組織各成員單位自驗—市級初驗—省級最終驗收。
九、文件資料管理
文件資料管理采取專人管理的制度,從建設項目申報立項開始至項目竣工驗收以及土地權屬調整等所有的文件資料、合同、附件、協議、會議紀要、工程日記,監理報告、質量檢查報告、原材料試測報告、工程聯系單、工程月報、進度報告、技術鑒定書、工作總結、財務決算資料、審計報告、圖片、錄像等均由專人建檔,分門別類歸檔保管。
十、土地整理工程后期管護工作
為了能使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后期管護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運轉,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委托項目所在地的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項目農田水利設施、道路、林網等進行后期管護,雙方簽訂項目管護合同。項目后期管護者(村委會)應認真負責,自籌資金,嚴格按照項目承擔單位的管護要求對項目進行管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