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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保持我鎮無脊髓灰質炎(以下簡稱脊灰)狀態,消除脊髓灰質炎疫苗(OPV)免疫空白人群,提高人群免疫水平,根據市衛生局統一安排及區衛生局《關于印發州區/年度脊髓灰質炎疫苗強化免疫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衛發號)文件要求,我鎮決定在今冬明春開展脊灰疫苗強化免疫工作。為保證本次強化免疫工作順利進行,規范和細化技術要求,確保實施質量,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對象與時間
(一)服苗對象
對象為所有2~47月齡(4周歲以下)兒童,即2007年1月1日至年10月5日出生的兒童,無論以往脊灰疫苗免疫接種史如何,無論是常住兒童還是流動兒童,一律接種2次脊灰疫苗(2歲以下兒童使用口服液體疫苗,2-3歲兒童使用口服糖丸疫苗),2次接種間隔1個月(至少28天)。
(二)服苗時間
第一輪:年12月5日-6日
第二輪:年01月5日-6日
三、組織與實施
(一)組織分工
1.鎮政府負責本次強化免疫活動的組織實施,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配合和支持,制定具體實施計劃,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2.中心衛生院負責本次強化免疫活動的具體實施,做好疫苗接種、人員培訓和技術指導等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對所有參與此項活動的各級各類人員的分級培訓工作。
3.各村公共衛生聯絡員具體負責本次強化免疫活動的對象排摸和資料登記等工作。確保每個行政村有一名經過培訓的工作人員參加摸底和宣傳活動,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確保每名適齡兒童尤其是外來流動兒童都能得到免疫。
(二)具體實施
1.方案制定:鎮政府負責制定本次強化免疫活動的實施方案,并擬定本次強化免疫的詳細活動時間表,以便于各項工作順利有序開展。
2.宣傳發動:開展強化免疫活動之前,應充分利用本地宣傳資源,通過手機短信、橫幅、廣播和黑板報等多種途徑方式,廣泛宣傳本次強化免疫活動的目的、意義和要求,將宣傳教育工作深入到戶到人。
3.人員培訓:在11月30日前完成對所有參與本次強化免疫活動人員的培訓工作,使其明確職責和掌握技術。
4.排摸兒童:在12月4日前完成轄區內所有適齡兒童的排摸工作,填寫《強化免疫接種兒童登記與服苗記錄》(表1)。尤其在流動人口聚集地等地區加以認真排摸。
5.接種實施
(1)接種形式。在保證冷鏈設備情況下,根據我鎮實際情況采取最有效的接種方式,做到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確保強化免疫覆蓋所有適齡兒童。
固定接種:中心衛生院內的預防接種門診、球山衛生服務站及里蔡衛生服務站作為固定接種點。
以上接種形式均必須配備足夠的冷藏包或冰瓶等冷鏈設施。
(2)具體接種
各接種人員在實施過程中必須佩戴強化免疫活動工作證,做到“看服到口,服完再走”。
(3)接種登記
各接種點要按規定對接受強化免疫的兒童進行服苗登記,填寫表1,服苗記錄不納入接種信息化管理系統且不記入《寧波市兒童預防接種證》。
四、督導與評估
(一)督導
鎮政府或中心衛生院人員參加的督導小組,確保本鎮內的重點鄉鎮或重點場所(流動人口集聚地)有一名人員參加。
(二)快速評估
1.評估時間
第一輪:年12月9日-10日
第二輪:年01月9日-10日
2.評估對象
易被漏種人群和地區,如城鄉結合部、流動人口集聚地、邊遠山區和常規接種率相對較低的地區。
3.評估方法
全區共調查90名兒童,抽2個鎮鄉和一個集貿市場,抽到的鄉(鎮)、街道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為中心在近、中、遠距離抽查3個村,每個村入戶調查10名目標兒童,2個鎮鄉累計調查60名兒童;集貿市場再調查30名目標兒童,結果判定以兒童家長回憶和接種點的接種記錄同時符合為準。
五、統計報告
活動結束后由中心衛生院預防保健科人員將表1數據匯總到《強化免疫接種兒童數統計表》(表2-1、表2-2)分別于年12月15日前、年1月15日前上報區疾控中心;活動總結也于年1月15日前上報區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