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區整治排污企業方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切實解決當前損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問題,按照國家、自治區及全市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將改善環境質量和保障環境安全作為專項行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以著力解決損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深入整治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問題,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堅決遏制重金屬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進一步加大污染減排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監管力度,強化日常監管,為加快推進經濟轉型、城市轉型提供環境執法保障。
二、組織保障
成立區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負責環保專項行動的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要確定1名信息員,將專項行動進展情況以信息形式,及時報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整理、備案。
三、工作重點
(一)深入整治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污染問題。
1.對涉重金屬企業再次進行排查。在對重金屬排放企業(涉及鉛、鉻、汞、鎘和類金屬砷)排查整治的基礎上,再次進行一次徹底排查,重點要加強對鉛蓄電池加工(含電極板)、組裝、回收及有色金屬采選、冶煉企業的排查。將鉛蓄電池重點企業整治作為環保專項行動的第一要務。
2.進一步加強對涉重金屬企業的監管力度。按照國務院批復《重金屬綜合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和自治區《重金屬綜合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的總體要求,對已確定的和今年重新排查發現的涉重金屬的重點企業,落實整治措施,切實消除污染隱患。要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堅決淘汰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小型有色金屬礦山采選和冶煉企業,要嚴格化工、電鍍、制革等工業企業的監管,禁止偷排偷放,尤其要加強涉重金屬化工企業的生產全過程監管。要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凡不符合驗收要求的,不得通過竣工環保驗收。
3.對重點企業開展全面徹底檢查。要劃定本轄區內重金屬污染重點防控區域和企業,摸清污染主要因子、污染排放量和方式,建立涉重金屬化工企業、鉛蓄電池加工(含電極板)、組裝、回收和有色金屬冶煉、采選企業的監督檢查臺賬,定期開展現場監督檢查。對鉛蓄電池行業企業實行嚴格的環境日常執法檢查,切實加大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要加強重金屬污染企業,特別是工藝落后、污染嚴重的鉛酸蓄電池、鉛冶煉等企業的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做到發現一個、解決一個、警示一片,堅決把污染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要堅決做到“六個一律”:對未經環境影響評價或達不到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設;對環境保護、安全設施、職業健康“三同時”執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產;對無污染治理設施、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或超標排放的,一律停產整治;對無危險廢物資質從事廢鉛蓄電池回收的,一律停止非法經營活動;對不能依法達到衛生防護距離要求的,一律停產整治;對發生重大鉛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責任。對被依法關閉的企業,要落實斷電措施,及時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拆除生產設備,妥善處置危險廢物。在7月30日前,在媒體上公布轄區所有鉛蓄電池企業(加工、組裝、回收)名單、地址、產能、生產工藝、清潔生產和污染物排放情況,接受公眾監督。同時,今后鉛蓄電池生產企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手續由自治區環保部門審批。
4.加大涉重金屬危險廢物監管力度,規范危險廢物管理。對于已產生危險廢物的企業,要督促其按照國家有關環保要求,與持有危險廢物運營許可資質的企業簽訂協議,嚴格履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要以排污申報登記為基礎,全面排點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及利用、處置單位情況,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要加大危險廢物的轉移監管力度,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重點排查大型選礦、冶煉企業各類危險廢物的去向,重點整治利用含重金屬副產品、廢物冶煉、回收重金屬企業的環境污染問題。
5.完善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年內,督促轄區涉重金屬化工企業及其它重點環境安全隱患企業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加強應急物資的儲備,各企業自行組織專家通過應急預案的評審后,報市、區政府應急辦和市、區環保部門備案。10月底前組織一次較大規模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演練。
(二)進一步加大污染減排重點企業的監管力度。
1.繼續加強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管。要加強區污水處理廠監控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管,嚴查污水處理廠運行不正常、進水濃度高、排放超標等行為,切實提升運營管理水平。加大對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處理處置的監管力度,加強污泥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妥善處置污泥,嚴禁擅自堆放,隨意丟棄、傾倒、直接排放。督促污水處理廠建立污泥管理臺賬,詳細記錄污泥產生量、轉移量、處置量及其動身等情況。建立污泥轉運聯單制度,規范污泥運輸和接收,定期向環保部門報告。加強千里山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的督促。加強與公安部門的配合,嚴厲查處非法傾倒和違法處置污泥行為。
2.繼續加強電力、鋼鐵和焦化等重點減排企業監管。督促企業加強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維護和管理,確保有效運行。重點檢查煙氣脫硫脫硝設施運行情況、旁路鉛封情況和連續監測設備運行情況。加大燃煤電廠、鋼鐵和焦化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檢查頻次,對偷排、超標排放、無故擅自停運脫硫設施、無故開啟煙氣旁路、連續監測設備數據弄虛作假的,要依法從重從嚴處罰、追繳排污費、扣減脫硫電價。加強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停運管理,規范企業停(啟)報告,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制度。要關停淘汰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球團燒結項目及工藝落后、污染嚴重的白灰生產企業,所有煉鋼燒結項目必須全部配套建設脫硫設施。
(三)扎實組織實施好“六大專項整治工程”。
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重點行業達標整治工作方案>等環境保護工作方案的通知》(政辦發〔2010〕65號)要求,確保重點行業環境保護達標整治工作、白灰行業環境整治工作、煤炭露天開采和滅火工程二次揚塵及煤矸石自燃專項整治工作、工業固體廢棄物整治工作、禁止煙煤散燒工作、城區及工業園區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工作、餐飲業油煙整治工作的貫徹實施。要求各排污企業強化主體責任,認真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對拒不履行方案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的,將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予以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職責分工
(一)區環保局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加強掛牌督辦、后督察等環境行政執法手段,主動溝通、協調各成員單位,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二)區發改局要嚴格把好項目準入,加大結構調整力度,抑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
(三)區經信局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依法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嚴厲打擊取締后又死灰復燃的違法排污企業,查處違反國家產業政策的行為。
(四)區監察局要充分發揮行政監察職能作用,督促個成員單位認真履行法定職責。
(五)區司法局要有序推進環境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
(六)區住建局要加強對垃圾處理填埋場的行業管理,督促垃圾處理填埋場正常運行,杜絕產生二次污染。
(七)工商分局要嚴肅查處企業違反注冊登記法規的行為。
(八)區安監局要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防范生產事故引發環境污染事件,依法關閉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有色金屬礦山企業及尾礦庫,加大關閉庫治理。
(九)供電部門要監督供電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節能環保電價政策,對依法關閉的企業采取限電、停電、斷電等有效措施。
五、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
根據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整治重點,全面完成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階段。
按照相關要求對重金屬排放企業、污染減排重點行業等開展摸底排查工作;各部門按職責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工作,在每月月末將工作開展情況上報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自查階段。
各部門對照職責,查找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改正,并將自查結果上報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總結階段。
各部門認真總結環保專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于12月10日前上報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總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及通報制度,切實加強部門聯動,合力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二)加強檢查,加大懲治力度。
區監察局、環保局要將認真貫徹執行《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作為專項行動的重要工作認真組織實施,切實查處一批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問題,對嚴重環境違法行為隱瞞不報的進行通報批評,追究其環境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
(三)加強信息公開,曝光典型案件。
積極組織新聞媒體報道環境安全形勢,披露重大環境安全隱患和企業違法排污問題,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向社會公布環保專項行動進展及典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同時充分發揮環保熱線作用,暢通投訴渠道,積極鼓勵群眾舉報環境違法問題,營造社會廣泛參與和監督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信息報送。
環保部門要設專人負責環保專項行動信息的報送工作,及時匯總、總結環保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繼續按照上級要求,通過12369中國環保熱線網站的《環保專項行動信息管理系統》,按月填報《環保專項行動進展情況表》、《環境違法企業基本情況明細表》、《環保專項行動責任追究情況表》、《12369環保熱線投訴受理情況統計表》、《掛牌督辦環境問題基本情況表》等專項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