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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整頓提升餐飲服務行業的整體食品安全衛生狀況,保障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迎接國家衛生縣城復審,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全省爭第一,中部爭十強,全國爭百強”的奮斗目標,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餐飲服務提供者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堅持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相結合、集中整治與長效管理相結合、扶持規范與淘汰差劣相結合,開展小餐飲整治工作,提升我縣餐飲服務行業食品安全與衛生整體水平。
二、工作目標
按照“提升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則,對全縣小餐飲實行排查登記,凡不符合《當涂縣小餐飲整治達標標準》的一律限期整改;整改后達標的及時辦理相關證照并給予獎勵;整改后仍不達標的一律予以取締。日前,使城區小餐飲達到“布局合理、設施齊全、制度完善、安全整潔”的目標。以高標準高要求迎接國家衛生縣城復審工作和省食品藥品安全示范縣的檢查驗收。
三、機構組織
成立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行政執法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縣工商局、環保局、衛生局、財政局、姑孰鎮等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小餐飲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3個聯合整治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縣食藥監局,負責整治工作日常事務,聯合整治工作組分片責任包干,負責責任區域內的小餐飲整治工作。
四、整治對象
本方案所指的小餐飲是本方案下發之日前符合餐飲服務“有固定經營場所、提供座位、及時制作消費”基本特征,經營場所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下的餐飲店(包括小餐館、小吃店、小飲品店等)。
五、整治步驟
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摸底登記和宣傳發動階段。對城區范圍內的小餐飲的基本情況登記造冊,進行責任分工,業務培訓,組織宣傳發動,召開小餐飲業主指導培訓會。
(二)整治規范階段。各聯合整治工作小組采取“明確區域,明確對象,明確人員,明確要求,明確責任”的分戶責任包干工作方式,嚴格按照整治達標標準集中整治,確保達到整治工作目標。
(三)復查驗收階段。聯合整治工作組嚴格按照《當涂縣小餐飲整治達標標準》開展驗收工作,對整治達標的發給《整治合格確認書》,未辦證的及時辦理相關證照,并兌現獎勵。
(四)關停取締階段。對不整改或整改不達標仍然從事餐飲服務經營的,依法予以關停取締。
(五)鞏固提升階段。對前期整治情況鞏固,實施長效管理。對本方案下發后新開辦的小餐飲申請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的,一律按標準嚴格準入,無證經營的一律依法處理。
六、獎勵措施
(一)獎勵對象:10日前整改達標的小餐飲店。
(二)獎勵標準:經整改達標通過驗收的每戶獎勵3000元。
屬前廚后廳改為前廳后廚(含因場所無法實現前廳后廚,需另租門店繼續從事餐飲服務)的另增加獎勵2000元。
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屬政府規劃拆遷區域內的或經營場所受限無法實現整治改造的,并主動關停的小餐飲店給予補助1500元。
(三)獎勵方式:業主憑整改合格確認書、餐飲服務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居民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到縣食藥監局領取獎金;主動關停的業主憑餐飲服務許可證、身份證、填寫申請注銷材料和關停承諾書到縣食藥監局領取補助金。
七、工作要求
(一)小餐飲整治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事關國家衛生縣城復審工作的成敗,各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確保高標準通過國家衛生縣城的復審和省食品藥品安全示范縣的檢查驗收。
(二)小餐飲整治工作時間緊,戶數多,任務重,各相關部門要落實責任,分戶包干,責任到人,限期完成整治任務,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確保小餐飲整治工作快速、有效、平穩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