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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全縣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推進會的精神,結合我委工作實際,經5月17日黨委會研究,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基本目標和任務
扎實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是加強防腐倡廉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完善懲防體系建設的重要手段,對于全面提升廉政建設水平,增強黨員干部廉政風險防控意識,遏制腐敗和不正之風的發生,具有重要作用。
自去年9月份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動員會以來,我委按照市、縣要求,從“查、防、控、評”四個關鍵環節入手,共排查風險點68個,其中A級風險點3個,B級風險點5個,C級風險點60個。并匯編成冊,完善了風險防控管理制度和權力運行流程圖。因風險點隨著崗位的變動和分工的調整,是動態的,有必要進一步進行風險點的排查工作,進一步完善風險防控管理制度和權力運行流程圖,從現在開始到11月底完成。
二、具體工作安排
1、召開會議,進一步提高認識。適時召開黨員干部會議,總結前期工作開展情況,找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從思想道德、崗位職責、制度機制三個方面廣泛宣傳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基本內容。通過進一步宣傳發動,不斷提高大家的思想認識,清除部分人員認為“官不大”“無權力”,不存在風險等錯誤認識,努力營造“人人關注風險,個個參與防范”的良好氛圍。風險防控工作不僅8小時以內要防,8小時以外同樣要防。
2、風險防控管理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風險排查階段,從現在起到5月底之前完成。
(1)此階段工作重點是深入查找思想道德、崗位職責、制度機制三類風險,界定風險等級。這項工作前期做了大量的基礎工作,各單位、各科室和職工依據銅經信發〔2011〕44號文件精神要求,在進一步確認職權,完善權力運行流程圖,并將職權目錄及運行流程圖經本委領導小組審核后予以公示公開。
(2)排查風險點要突出“三個層面”。一是個人風險排查,二是崗位風險排查,三是單位風險排查。各單位各科室和黨員干部要認真對照銅經信發〔2011〕44號文件精神要求,再行認真排查,做到“不錯、不漏”,“有多少、找多少”
(3)準確評估風險等級。風險等級的確定,原則上分三級,即A級、B級、C級。A級廉政風險的確定主要是指可能出現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相關風險點;B級廉政風險是指可能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相關風險點;C級廉政風險是指可能被通報批評、誡勉或提醒談話的相關風險點。各單位、各科室和黨員干部對照風險等級,全面、科學確定風險等級,既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又要切忌避高就低,避實就虛。委廉政風險防控管理評審委員會將逐一評審,對于評審未通過的風險點,限期重新排查,重新評審。并通過一定形式公示,接受社會和公眾監督。
第二階段為強化防控階段,到7月底前完成。
(1)此階段工作主要是鞏固成果,完善和修正廉政風險防控措施,規范化權力運行。即在第一階段認真梳理崗位職權和業務工作規范流程的基礎上,對崗位職能設置中存在的流程不科學,銜接不緊密,職責不明確,分管不到位等缺陷和漏洞,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簡便”的要求,進一步進行合理調整,完善和明確工作程序,特別是要解決不到位,不準確等問題。
(2)重點解決“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民主集中制,不斷完善行政管理體制。特別是“三重一大”上下功夫。確保公共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第三階段為建章立制階段,到8月底之前完成。
在全面清查廉政風險點、完善防控措施的基礎上,切實加強對措施落實的有效監控,嚴格檢查考核,提升制度執行力。
(1)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行下管一級、上究一級的責任追究原則進行管理和考核。
(2)建立廉政風險預警機制。通過設立“廉政風險”舉報箱、舉報電話等形式,加強對廉政風險點的監控,發現存在或可能發生廉政風險時,及時向部門或崗位個人發出預警信號,運用督導、糾錯、誡勉談話等方式處置,化解廉政風險,避免演變發展成違紀違法行為。
(3)建立責任追究機制。通過建立崗位廉政風險月查制,對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承諾、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防控制度不落實、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問題及時指出,責令整改;對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發生違紀違法案件的科室、單位,追究主要負責人和其它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4)建立和完善廉政風險防控管理監管考核機制,通過信息監測、定期自查、科室互查、單位檢查等方式,對廉政風險防控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管和考核。監管考核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監管考核工作黨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標考核以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合進行,也可組織專門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各科室、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個人年度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對廉政風險防控成效顯著的科室、單位、個人予以表彰,對失察失管失教或違規違紀者給予責任追究或紀律處理。
第四階段為總結提高階段。(2012年11月底之前)
對全委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及運行的質量、效果進行評估,根據評估情況對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作進一步優化,在此基礎上開展“回頭看”工作,查找不足,整改提高。
(1)評估內容。崗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評估內容包括:組織領導、風險查找、措施防控、優化推進及取得成效等內容。
(2)評估辦法。統一制定評估辦法,在各科室、單位及個人自評的基礎上,委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領導崗位、中層崗位、重要崗位“三個層次”進行評估,評估工作與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檢查考核一并進行,評估結果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
(3)優化循環推進。各科室、單位對存在的風險點,要優化防控措施,提高風險防控工作的效能,對新出現的風險點,要及時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長效機制,形成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循環。
(4)總結提高。委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匯總資料,整理臺帳,形成總結報告。
三、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建立健全反腐敗懲防體系、推進源頭治理的高度,認識到開展崗位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建設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與部門中心工作緊密結合,周密部署安排,認真組織實施。
2、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科室、單位負責人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在委廉政風險點防控管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明確階段任務,認真落實所屬工作人員的責任,精心安排,組織實施。
3、注重結合,突出特色。要正確處理各方面的關系,注重把開展廉政風險防控管理與踐行科學發展觀、與學習“廉政準則”、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與推進懲防體系建設、與作風效能建設緊密結合,并立足各自實際,創新方法,力爭廉政風險防控管理各自特點突出,成效顯著。
4、強化督查,注重落實。縣經信委廉政風險點防控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廉政風險點防控管理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此項工作按計劃完成。對不落實或者落實廉政風險點防控管理措施不力的科室、單位和個人,要依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和科室、單位領導的責任。對發生違紀違法案件的科室、單位和個人,除嚴肅處理違紀違法者外,還要對負有失職、失察責任的科室、單位領導實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