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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的主要內容
(一)補貼的品種與依據。根據省政府統一規定,我縣對種糧農民補貼品種為小麥,以2015年前出苗的折實小麥種植面積為計算補貼資金的依據。
(二)補貼標準。根據省政府規定,確定我縣對種糧農民的補貼標準,為種植每畝小麥補貼13元。
(三)補貼方式。由財政部門把補貼資金以現金形式直接發放給種糧農民。
(四)補貼時間。為了更好的發揮補貼資金的效用,要在日前將補貼資金全部兌現到農民手中。
二、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的方法步驟
按照省市部署,結合我鎮實際,2015年全鎮“直補”工作大致劃分以下五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
1、健全機構。鎮、村都要建立“直補”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鎮長為領導小組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財政所長、經管站長、總支書記等為成員,下設兩個工作小組,一是小麥種植面積核實工作組,辦公室設在經管站;二是補貼資金籌集兌付工作組,辦公室設在財政所。以財政所和經管站人員作為“直補”工作的主要力量,同時從有關單位抽掉部分人員共同參與,各工作小組和人員要分工協作,密切配合。
2、廣泛宣傳。各村要多形式地宣傳發動,使廣大干部和種糧農民充分了解和掌握今年的“直補”政策、辦法,尤其要針對今年核定面積工作新增加的種糧農民自報告折實面積這一層次和環節,要讓每一戶農民都了解和掌握自報告的內容、折實辦法、自報告的時間,自報告出現漏報少報和虛報應承擔的責任,確保這一基礎工作的準確有效。
(二)核實面積階段
1、小麥種植面積核定的原則和范圍。2015年度小麥種植面積的核定工作要認真遵循準確、及時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核定范圍是種糧農民2015年出苗的折實小麥面積。
2、小麥種植面積核定的程序和方法。按照省市要求,今年小麥種植面積的核定工作由自報告折實面積、核實、公示、確定和統計上報五個環節組成。分種糧農民自報告折實面積,村委會核實、公示、確定、統計上報,鎮辦政府統計、公示、確定,縣政府統計上報四個層次進行。實行鎮、村兩級公示。具體操作程序為:
(1)自報告折實面積。自報今年的折實小麥種植面積。自報告折實面積的截止日為2015年底,截止日前由種植小麥的農民(小麥種植所有權人)按直接法自報告折實小麥面積。具體方法為:一是純播小麥按100%折實上報;麥田未留套種行而套種玉米等作物的也按100%折實上報。二是麥田預留套種行套種其它作物,可按公式“種植帶內小麥行數*0.2\\每個種植帶間距”的比例計算出折實小麥面積后上報。(具體折算方法詳見附件)
(2)核實。由鎮政府指導村委會采用直接丈量法核實種糧農民自報的折實小麥面積。將抽調素質高、能力強的包村干部,深入農村與各村的村干部、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組成小麥種植面積核實組,要求以村民小組為單位,每個村民小組組建一個小麥面積核實小組,一般由三名村民代表、村干部、村民小組長和包村干部組成,具體負責本小組的農戶小麥折產面積的核實工作。核實時可參照年度的小麥種植面積,加減2015年度小麥種植增減部分。為確保面積核實的準確性,核實小組要與農戶一塊,逐戶、逐塊到各農戶的麥田中進行實地丈量登記,對每戶的每塊麥田核實結束后,當場由農戶、村民代表、村民小組長、村干部、包村干部簽字認可,以便進行的小麥種植面積公示。
(3)村公示確定。村委會核實后要及時張榜公布各農戶的小麥折實面積,公示期為三天,公示期內有異議的,由村委會復核,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本村各戶的小麥種植面積并按時上報鎮辦。各村上報小麥面積統計表時,要由農戶、村書記主任和有關人員簽字,并加蓋村委會公章。
3、加強督導檢查。為確保小麥種植面積核實的準確可靠,這一階段的工作結束后,鎮“直補”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門人員,進村入戶,對各村小麥種植面積核實、張榜公示、簽字認可及宣傳發動等情況進行檢查,同時對下一步資金兌付的各項準備工作進行督導,聽取各方面反映,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確保小麥折實面積的準確無誤和兌付階段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統計上報階段
鎮政府收到各村確定上報的小麥折實面積后,將及時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三天,公示期內有異議的,由鎮政府安排人員重新復核,經公示沒有異議后,由鎮政府按規定要求進行微機錄入和統計上報。
(四)資金兌付階段
1、補貼資金的撥付時間安排。鎮辦財政將在日前將補貼資金直接發放到農戶手中。
2、補貼資金的管理和兌付。鎮財政所將在銀行中設立“糧食直補資金”專戶,實行專戶儲存,封閉運行。補貼資金的兌付工作以鎮財政所為主,前鎮財政所要按核實到戶的小麥折實面積和規定的補貼標準,計算到戶補貼金額把《糧食補貼通知書》發放到農戶手中。種糧農民憑本人身份證和《糧食補貼通知書》到鎮財政所辦理審核手續,然后到補貼窗口領取資金,或采取“設立流動兌付窗口、到村到戶兌付”的方式。
三、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確保糧食“直補”工作的順利進行
糧食“直補”工作事關穩定大局,事關老百姓根本利益,事關政府威信,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嚴謹細致的作風、扎扎實實的工作,確保把這一“好事”辦好。
1、明確各工作環節、各層次的責任,實行現任追究制。種糧農民必須對自報告的折實小麥面積負責,應于折實自報告日前報告小麥折實面積而未報的,不再納入核定范圍;未準確報告小麥面積的,漏報與少報面積不納入核定范圍;虛報面積的,村委會一經核實,必須減扣虛報面積并通報批評;對公示期內未提出異議的,公示期后可不再對異議進行復核。
包村干部和村里的主要干部必須對本村的小麥面積核定工作負責。對未認真核實就確定上報面積出現虛報的,一經發現核實,由以上責任人負責追回虛報面積部分的補貼資金,并對責任人通報批評;對應嚴格公示未進行公示或公示期不滿三天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