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車輛超限超載治理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治超”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為確保我省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建立長效治理機制、鞏固已經取得的治理成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交通部、公安部等八部委《關于印發*年全國治超工作要點的通知》(下稱“要點”)及6月20日全國治理車輛超限超載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年全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的貫徹意見,請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實施。
一、指導思想與目標
*年全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要以黨的*屆三中和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確保交通暢通和滿足運輸需求為前提,以綜合治理和逐步建立完善長效機制為重點,按照“鞏固成果、力度不減、突出重點、有效推進”的工作思路,結合我省治超工作的實際,繼續保持和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堅定不移地做好今年的治理超限超載工作。
工作目標:到*年底,力爭車輛超限超載率控制在6%以內,95%以上的“大噸小標”車輛的標定噸位得到更正。
二、加強領導,落實治理工作責任
開展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是加強安全生產、促進道路運輸事業健康發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重要內容。各地區、各部門要從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治理超限超載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持全省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治理工作機制。省“治超”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國務院通知要求明確職責,制訂年度實施方案,完善治理措施,加強督促檢查,切實做好治理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點,實行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領導,落實經費,積極研究解決治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困難。各級交通、公安、發展改革、經委、宣傳、工商、質檢、安全監管和法制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認真落實措施,推進治理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三、明確重點,進一步遏制車輛超限超載運輸
(一)繼續保持路面執法合力。各級交通、公安部門要加強協調和配合,按照全國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和處罰標準,在經省政府批準的78個固定超限超載檢測站聯合實施對超限超載車輛的集中整治。從今年7月份開始,對車輛超限超載的,各級公安、交通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車輛駕駛員實行扣分制度,依法嚴管,并根據超限超載程度確定處罰額度,對于惡意超限超載的行為,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上限給予處罰。省交通廳、公安廳要按照全國統一的超限超載認定標準及處罰標準,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保證上路執法人員對車輛駕駛員扣分、處罰和收取公路補償費等嚴格按照統一標準實施處罰和收取公路補償費。
各市(州)要在認真總結本地區前一階段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的經驗的基礎上,突出以下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治理工作:一是超限超載重點監管車型;二是以駁載為手段的短途超限超載運輸行為;三是車輛超限超載問題仍相對嚴重的區域。
對治理中暴力抗法、野蠻闖關的,要按照治安工作“屬地管理,以塊為主”的原則,由所在地公安機關嚴厲打擊,依法查處。各級公安機關要落實責任,堅決依法查處,為治超工作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
(二)加大對現有“大噸小標”車輛的更正力度。對現有“大噸小標”車輛,各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的“大噸小標”車型更正表,進一步加快車輛噸位更正和行駛證換發工作,要充分利用車輛年檢、行駛證換發等時機強制恢復車輛噸位。車輛噸位恢復后,車廂標注的裝載噸位應與行駛證核定的噸位一致。對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不予通過車輛檢驗;對現有“大噸小標”車輛更正過渡期以后新生產的“大噸小標”車輛及其他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一律按照違法車輛處理,各級公安機關不得發放車輛牌照,車輛生產廠家負責召回車輛,同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的國家、標準,嚴格車輛注冊登記工作。從*年4月1日起,對于不符合國家標準(GB1589—2004)要求的新增車輛,在牌照管理環節上要嚴格把關,凡不合規定的一律不予發放車輛牌照,杜絕“大噸小標”及其他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上路行駛。凡違法注冊登記發放牌照的,要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整頓汽車改裝企業。由省經委牽頭研究制定整頓汽車改裝企業的實施辦法,會同工商、公安、技監、交通等部門不定期的組織檢查,對非法車輛改裝企業要依法嚴厲處罰,堅決予以取締,并公開曝光;對不按國家規定或超范圍改裝車輛的企業,要立即停業并限期整改。各市(州)經委和相關部門也要加大對汽車改裝企業的監管力度,落實職責,從源頭遏制我省“大噸小標”車輛的改裝和生產。
(四)加強對運輸市場和貨物裝載的監管。要進一步整頓規范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建立貨運經營企業和營運駕駛員信譽檔案,認真落實超限超載違章運輸行為的登記抄告制度和公告制度,對車輛超限超載運輸經營者、營運駕駛員以及為超限超載提供便利的運輸站(場),依法予以處罰。
對公路沿線的小煤場及各類貨物分裝場,各地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清理整頓,未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予以關閉;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強化其按照規范和標準裝載的責任,確保車輛源頭
四、標本兼治,加強治理超限超載長效機制建設
要緊緊抓住車輛生產、車輛改裝、運輸市場準入、收費政策調整、路面監控網絡建設等關鍵環節,研究制訂切實可行的措施,從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載現象。
(一)嚴把車輛生產和改裝關。省經委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建立強化車輛生產企業和改裝企業監管的制度,制定具體措施,規范車輛生產和改裝行為,確保車輛生產企業、改裝企業嚴格按照國家標準生產和改裝車輛,嚴把源頭關。
(二)嚴格運輸市場準入管理。各級交通部門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一律不予發放車輛營運證,嚴禁進入運輸市場。對國家公布的符合道路運輸行業發展方向的性能優良車型,實行優先準入等措施,優化運輸車輛結構。
(三)加強監控網絡建設。交通主管部門要根據交通部的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建設一批標準化、規范化且通過計量檢定的固定超限超載檢測站,逐步形成全省性超限超載車輛監控網絡,并與全國聯網。各市(州)需增設固定超限超載檢測站,必須經省交通廳審核,報省政府批準,并按有關標準規范設置;設置臨時性流動檢測點必須報省交通廳批準,并逐步以專用檢測車取代臨時性的流動檢測點。經批準的檢測站要加強管理,建立完善制度,使檢測站建設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對超限超載車輛實行長期、有效的監控檢測。
(四)強化經濟調節手段。省交通廳要會同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抓緊對現行車輛通行費的計量方式進行研究和調整,推廣川南地區計重收費試點的成功經驗,結合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部降低車輛通行費的要求,年內在全省高速公路和重點收費公路推廣計重收費工作。通過經濟和價格手段,鼓勵發展高效、安全的車型,鼓勵車輛合法裝載運輸。
五、加強輿論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
要大力宣傳治理車輛超限超載的目的、意義、要求以及各地區、各部門的好經驗、好做法,使群眾了解治理的相關政策,營造依法治理的社會環境,增強群眾合法運輸、依法維權的意識。同時,對嚴重超限超載和損害群眾利益的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新聞媒體要從維護社會穩定和市場經濟秩序的大局出發,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要充分報道社會各界的正面反應,充分報道全省治超工作的良好態勢;要嚴守宣傳紀律,防止誘發和激化矛盾。
六、規范執法行為,確保道路運輸暢通
參加治理工作的各執法單位要嚴格依法行政,規范執法行為,加強監督檢查,使治理工作規范、有序開展。要把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與嚴格規范公路收費結合起來,防止出現各種形式的亂收費、亂罰款。要加強執法隊伍的法紀教育,規范執法人員行為,對徇私舞弊、借機謀取私利的,要嚴肅處理。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正確處理治理超限超載與促進運輸的關系,密切監測、跟蹤了解市場動態和公路交通流量變化,各市(州)公安、交通部門要密切關注公路交通流量情況,加強路面管理,堅持保暢優先的原則。一旦發生嚴重車輛堵塞的,對明顯不超限超載的車輛,要先放行,減少擁堵時間。要加強組織疏導,完善運輸應急預案和快速反應機制,確保煤炭等重點物資運輸暢通,確保農副產品綠色通道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