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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街道辦事處,區直相關單位,各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管理部: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區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的協調和監管,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質量和安全,根據樓號會議紀要精神,現就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協調監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
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事關民生大計、社會穩定和黨委、政府形象,是順民意、得民心、惠民生的實事工程。各相關單位一定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全力以赴,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順利推進。
二、明確工作機構及職責
成立樓區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協調監督管理辦公室(設區交通建設局),由尹開榮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職責為:負責管理全區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協調相關工作,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集中進行項目報建、報批,監督和指導建設法規的貫徹執行,對項目的規劃設計、投資、建設程序、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進行全程監督管理。
三、加大監管和責任追究力度
全區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管理部、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及施工單位均受區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協調監督管理辦公室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內容為:《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建筑法律法規、《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等相關行業標準的執行情況。
對違反建筑法律法規,不履行項目建設程序,不嚴格執行相關行業標準,達不到文明施工條件的工程,區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協調監督管理辦公室可責令其停工整頓,對拒不停工整頓的,區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協調監督管理辦公室按程序報請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責任。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結算時,須區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協調監督管理辦公室簽署審批意見,否則不予驗收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