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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建設是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和城市化發展的產物,是我國20多年來改革開放過程中的“新生事物”。在這一“新生事物”中,作為社區建設保證的社區黨建工作,從全國范圍來講,仍處于起步階段,尚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其中,社區黨員“管理難”就是一個比較突出和需要著力研究解決的問題。
社區黨員難于管理,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一是黨員來自多種行業、屬于不同單位。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城市基本以各行業、各單位為社會個體。從中央到地方,從事業部門到企業部門,每個行業或單位幾乎囊括所有社會職能:就業、醫療甚至入學,等等,即所謂“單位辦社會”。那時候,人們都依附于“單位”,國家對社會的控制和管理也都靠“單位”。在過去的體制下,城市基層黨組織的所有黨員肯定都是本部門本單位的人,當然更屬于本行業。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推進、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大量“行業人”、“單位人”轉為“社會人”,人們對行業和單位的依賴程度大大降低,而與社會和社區的關系日益密切。其結果是,居住在城市社區的黨員來源復雜化,又為不同單位效力。二是社區黨員的流動性很大。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人”不具有“社會”流動性。包括少數黨員在內的“人事調動”,也是通過黨組織或人事管理部門進行。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人員的社會流動已是十分普遍和尋常的事情了。尤其在社區,已經很難做到所屬黨員多年在一個單位工作、在一個地方居住,加之人們經濟收入的增加、生活條件的改善,有些人也許一兩年或者幾個月就會有住址和單位的變動。人員的頻繁流動,加大了社區黨員的管理難度。三是難于思想交流。一個社區的黨員來自四面八方,屬于五行八作;今天你搬進,明天我搬出,或許同在一個社區住,你我直至遷出“社區”也互不相識。結果是黨組織同黨員以及黨員之間進行思想交流的機會大大減少,難于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和黨的工作。除此以外,同一社區有在職人員,也有離退休人員;有在崗的,也有下崗的、無業的,等等。種種復雜的原因,使得社區黨員確實難于管理。
如何走出社區黨員管理難的困境?總結各地的經驗,健全黨員管理機制,實施規范化管理是一條有效途徑。即根據社區黨員的構成情況,把黨員分成幾種類型,實施不同的、規范的管理形式。
第一,建立“直屬”黨員的“直管”機制,實行隸屬管理。“直屬”黨員是社區黨組織直接管理的街道黨員,是由自上而下相結合的組織體系中相對穩定的成員所組成的。這部分人相對來講便于管理,因而必須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直接管理的優勢,以直接管理的黨員為突破口,進而推進非直接管理黨員的管理工作。黨組織可以通過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黨小組會、民主生活會、黨員匯報會、懇談會等形式,強化黨員的“在黨意識”和組織觀念。對社區黨組織直接管理的街道黨員,可實行“黨建目標管理”。黨組織要與黨員簽訂責任書,實行定期檢查制度,以充分發揮這部分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第二,建立在職黨員的“協管”機制,實行雙重管理。社區在職黨員主要有三種類型:工作單位不在本社區但在本社區居住的;工作單位在本社區但不在本社區居住的;工作單位和居住地都在本社區的。黨組織根據其不同情況實施主輔結合、雙重管理。對第一類在職黨員,主要由“直管”單位責任管理為主,而社區在職黨員工作站協助管理為輔。對第二類在職黨員主要以社區“單位直管”為主,社區黨建聯合會“聯管”和黨員工作站“協管”為輔。對第三類在職黨員,8小時以內實行以單位管理為主,社區協助管理為輔,8小時以外實行社區管理為主,單位管理為輔的辦法。通過“以條為主,以塊為輔,條塊結合”的雙重管理模式,對在職黨員實施黨建目標考核,使在職黨員從嚴密的組織活動中強化責任意識和奉獻意識,并提高他們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
第三,建立流動黨員的“參管”機制,實行動態管理。隨著國有企業改革和勞動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斷深人,社區中出現了大量以辭職、下崗、自由擇業者為主體的流動性更強的黨員。黨組織對這部分黨員的管理,已經成為社區黨員管理的一個重點。針對這部分黨員更分散、流動性更大、工作變換更頻繁的特點,可以采取靈活多樣的動態管理模式。首先是對這部分人不留管理“遺漏”。在“流動黨員”比較集中的地方建立自配的黨支部或黨小組進行比較集中的管理,并要加強同當地黨組織的聯系,委托當地黨組織進行業務指導。要為工作更不穩定的這部分“流動黨員”發放流動黨員證,建立流動黨員聯系卡,并對參與組織活動的黨員實行登記制度。社區黨組織對有固定工作且時間在半年以上的黨員,則督促其轉出組織關系,使之接受工作所在地黨組織的管理。其次是對“流動黨員”不留管理死角。社區組織部門應建立外來流動黨員接轉組織關系和登記制度,對“外來黨員”,尤其是對外來合資、合作、獨資以及其他私營企業中的流動黨員更要實施有組織的管理。在有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中建立黨組織,在不具備成立黨組織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中,應由所在地黨委派出黨建工作指導員,以加強對“流動黨員”的動態管理。最后是對“待崗黨員”不能留下管理空檔,要分別指定直屬機關、教委、民政部門、人才交流中心的黨組織負責管理。此外,對社區“流動黨員”還可以通過建立“私協”黨支部及新經濟組織、社團獨立黨支部或聯合黨支部等多種管理形式,實現對這部分黨員的管理。支部活動可以采取“流動黨員活動登記”形式,實行登記、考勤制度,使流動黨員始終處于正常的組織生活之中,確保社區黨員關系不漏、組織生活不斷、教育管理不松、先鋒作用不停。
第四,建立新經濟組織黨員的“聯管”機制,實行多層次管理。新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關鍵是建立黨的基層“聯管”組織,形成以黨的基層組織為紐帶的組織體系。目前,由于新經濟組織投資主體和利益主體部屬于非公有制經濟成分,也無法照搬國有企業經驗,黨的建設在這些領域影響力還很有限,尤其是沒有建立和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體系,以致于一直對新經濟組織的黨員疏于管理。多層面的聯合管理體系,是新經濟組織在新形勢下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必要措施。具體地說,就是要在區級層面上,建立新經濟組織的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為黨建工作的指導協調機構,下面可設新經濟組織黨建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的黨建工作;在中間層面上,建立街道新經濟組織綜合黨委或黨支部,并由上級黨組織選派專職負責人管理新經濟組織的黨建工作;在基層層面上,建立社區新經濟組織聯絡站,加強黨員之間、黨組織之間的聯系與交流。在有利于黨內生活、有利于黨員管理、有利于企業發展的前提下,創建新的基層組織形式。諸如,樓寓黨支部、青年公寓黨支部、一條街黨支部·、大市場聯合黨支部,等等。針對不同類型黨員的特點,提供不同的活動載體,為發揮黨員作用提供舞臺,從而把新經濟組織的黨員管理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社區建設是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和城市化發展的產物,是我國20多年來改革開放過程中的“新生事物”。在這一“新生事物”中,作為社區建設保證的社區黨建工作,從全國范圍來講,仍處于起步階段,尚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其中,社區黨員“管理難”就是一個比較突出和需要著力研究解決的問題。
社區黨員難于管理,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一是黨員來自多種行業、屬于不同單位。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城市基本以各行業、各單位為社會個體。從中央到地方,從事業部門到企業部門,每個行業或單位幾乎囊括所有社會職能:就業、醫療甚至入學,等等,即所謂“單位辦社會”。那時候,人們都依附于“單位”,國家對社會的控制和管理也都靠“單位”。在過去的體制下,城市基層黨組織的所有黨員肯定都是本部門本單位的人,當然更屬于本行業。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推進、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大量“行業人”、“單位人”轉為“社會人”,人們對行業和單位的依賴程度大大降低,而與社會和社區的關系日益密切。其結果是,居住在城市社區的黨員來源復雜化,又為不同單位效力。二是社區黨員的流動性很大。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人”不具有“社會”流動性。包括少數黨員在內的“人事調動”,也是通過黨組織或人事管理部門進行。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人員的社會流動已是十分普遍和尋常的事情了。尤其在社區,已經很難做到所屬黨員多年在一個單位工作、在一個地方居住,加之人們經濟收入的增加、生活條件的改善,有些人也許一兩年或者幾個月就會有住址和單位的變動。人員的頻繁流動,加大了社區黨員的管理難度。三是難于思想交流。一個社區的黨員來自四面八方,屬于五行八作;今天你搬進,明天我搬出,或許同在一個社區住,你我直至遷出“社區”也互不相識。結果是黨組織同黨員以及黨員之間進行思想交流的機會大大減少,難于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和黨的工作。除此以外,同一社區有在職人員,也有離退休人員;有在崗的,也有下崗的、無業的,等等。種種復雜的原因,使得社區黨員確實難于管理。
如何走出社區黨員管理難的困境?總結各地的經驗,健全黨員管理機制,實施規范化管理是一條有效途徑。即根據社區黨員的構成情況,把黨員分成幾種類型,實施不同的、規范的管理形式。
第一,建立“直屬”黨員的“直管”機制,實行隸屬管理。“直屬”黨員是社區黨組織直接管理的街道黨員,是由自上而下相結合的組織體系中相對穩定的成員所組成的。這部分人相對來講便于管理,因而必須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直接管理的優勢,以直接管理的黨員為突破口,進而推進非直接管理黨員的管理工作。黨組織可以通過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黨小組會、民主生活會、黨員匯報會、懇談會等形式,強化黨員的“在黨意識”和組織觀念。對社區黨組織直接管理的街道黨員,可實行“黨建目標管理”。黨組織要與黨員簽訂責任書,實行定期檢查制度,以充分發揮這部分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第二,建立在職黨員的“協管”機制,實行雙重管理。社區在職黨員主要有三種類型:工作單位不在本社區但在本社區居住的;工作單位在本社區但不在本社區居住的;工作單位和居住地都在本社區的。黨組織根據其不同情況實施主輔結合、雙重管理。對第一類在職黨員,主要由“直管”單位責任管理為主,而社區在職黨員工作站協助管理為輔。對第二類在職黨員主要以社區“單位直管”為主,社區黨建聯合會“聯管”和黨員工作站“協管”為輔。對第三類在職黨員,8小時以內實行以單位管理為主,社區協助管理為輔,8小時以外實行社區管理為主,單位管理為輔的辦法。通過“以條為主,以塊為輔,條塊結合”的雙重管理模式,對在職黨員實施黨建目標考核,使在職黨員從嚴密的組織活動中強化責任意識和奉獻意識,并提高他們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
第三,建立流動黨員的“參管”機制,實行動態管理。隨著國有企業改革和勞動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斷深人,社區中出現了大量以辭職、下崗、自由擇業者為主體的流動性更強的黨員。黨組織對這部分黨員的管理,已經成為社區黨員管理的一個重點。針對這部分黨員更分散、流動性更大、工作變換更頻繁的特點,可以采取靈活多樣的動態管理模式。首先是對這部分人不留管理“遺漏”。在“流動黨員”比較集中的地方建立自配的黨支部或黨小組進行比較集中的管理,并要加強同當地黨組織的聯系,委托當地黨組織進行業務指導。要為工作更不穩定的這部分“流動黨員”發放流動黨員證,建立流動黨員聯系卡,并對參與組織活動的黨員實行登記制度。社區黨組織對有固定工作且時間在半年以上的黨員,則督促其轉出組織關系,使之接受工作所在地黨組織的管理。其次是對“流動黨員”不留管理死角。社區組織部門應建立外來流動黨員接轉組織關系和登記制度,對“外來黨員”,尤其是對外來合資、合作、獨資以及其他私營企業中的流動黨員更要實施有組織的管理。在有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中建立黨組織,在不具備成立黨組織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中,應由所在地黨委派出黨建工作指導員,以加強對“流動黨員”的動態管理。最后是對“待崗黨員”不能留下管理空檔,要分別指定直屬機關、教委、民政部門、人才交流中心的黨組織負責管理。此外,對社區“流動黨員”還可以通過建立“私協”黨支部及新經濟組織、社團獨立黨支部或聯合黨支部等多種管理形式,實現對這部分黨員的管理。支部活動可以采取“流動黨員活動登記”形式,實行登記、考勤制度,使流動黨員始終處于正常的組織生活之中,確保社區黨員關系不漏、組織生活不斷、教育管理不松、先鋒作用不停。
第四,建立新經濟組織黨員的“聯管”機制,實行多層次管理。新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關鍵是建立黨的基層“聯管”組織,形成以黨的基層組織為紐帶的組織體系。目前,由于新經濟組織投資主體和利益主體部屬于非公有制經濟成分,也無法照搬國有企業經驗,黨的建設在這些領域影響力還很有限,尤其是沒有建立和健全黨的基層組織體系,以致于一直對新經濟組織的黨員疏于管理。多層面的聯合管理體系,是新經濟組織在新形勢下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的必要措施。具體地說,就是要在區級層面上,建立新經濟組織的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為黨建工作的指導協調機構,下面可設新經濟組織黨建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的黨建工作;在中間層面上,建立街道新經濟組織綜合黨委或黨支部,并由上級黨組織選派專職負責人管理新經濟組織的黨建工作;在基層層面上,建立社區新經濟組織聯絡站,加強黨員之間、黨組織之間的聯系與交流。在有利于黨內生活、有利于黨員管理、有利于企業發展的前提下,創建新的基層組織形式。諸如,樓寓黨支部、青年公寓黨支部、一條街黨支部·、大市場聯合黨支部,等等。針對不同類型黨員的特點,提供不同的活動載體,為發揮黨員作用提供舞臺,從而把新經濟組織的黨員管理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