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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黨支部書記是村組干部和廣大農民群眾的“領頭雁”,他們工作的積極性如何,對農村兩個文明建設有著直接影響。最近,我們對這支隊伍的狀況進行了專題調查,結果表明,當前絕大多數村黨支部書記工作積極主動,精神狀態良好,但也有少數村支書工作積極性不高,個別的甚至想回伙不干。從調查發現,影響他們工作積極性的因素較多,主要包括:
──心理壓力加大。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工作的重心發生了變化,在工作目標上,由原來促進農產品增產增收變為現在保農民增收、保社會穩定;在工作方式上,由原來按照上級種植計劃要求催耕催種變為現在引導農民自主種植、自覺調整產業結構。在這一變化過程中,村支書面臨著五重壓力:首先,上級黨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不斷提高。不僅考核指標增加了,而且考核標準嚴格了。例如,有的鄉鎮對村支書實行300分考核制,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黨的建設三塊工作各100分,內涵越來越豐富,標準越來越具體。其次,宏觀環境和市場供求變化難以掌握。由于市場環境難以預測,尤其處于相對欠發達地區,大多數農村黨支部書記信息閉塞,對實現農民增收目標顯得力不從心。再次,農民群眾對村支書的期望值越來越高。農民群眾當前最關心的就是增加收入,他們迫切要求村支書能夠指導他們搞好生產,帶領他們過上更加富庶的生活。如果村支書不敢放手指導農民生產,他們就會認為這個村支書不稱職,只拿報酬,不替群眾做事;如果村支書積極指導調整種養結構,卻碰不到好市場,賣不出好價格,他們又會埋怨,個別人甚至把村支書作為“出氣筒”。第四,對村民履行義務的制約手段尚不健全。隨著農村基層民主建設進程的加快,對村支書的約束越來越多,相反,卻缺乏對群眾的制約手段。在這種情況下,上級黨委、政府一味給村支書下達任務,而不賦予相應的權力,工作沒有抓手,村支書工作難以完全推進到位。第五,村支書還是上下矛盾的對接點。由于當前上級黨委、政府與農民群眾在全局利益與局部利益、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的目標趨向上不盡相同,使得村支書的工作難以實現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的統一,常常是左右為難,兩頭不討好。
──工作負擔過重。《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委會的干部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和罷免,各級組織不得直接任命和罷免;同時規定了鄉鎮政府與村委會之間是指導關系,鄉鎮黨委、政府不好直接對村委會發號施令,就抓住村支書不放。加之村組干部交叉兼職以后,村組干部職數減少,村支書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從大的方面講,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黨的建設都要管;就具體工作而言,“生、老、病、死、錢、糧、財”都要抓。同時,有些上級部門習慣于過去的一套工作方法,什么事都要支部書記親自抓,什么會都要村支書參加,什么責任都要村支書負責,使得村支書不堪重負。
──報酬待遇偏低。據我們調查,99年東臺市村支書年平均報酬為4402元,與上年相比雖有所提高,但與村支書的工作量和辛苦程度相比仍偏低。而且,由于近年來集體經濟發展減慢,集體積累增長不快,有的村因為農民上交不能收齊,集體興辦公益事業支出過大,存在入不敷出的現象,村支書的報酬很難有較大提高,還有少數村支書工資不能及時兌現。盡管有的地方村組干部已經普遍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但由于投保金額低,將來領取的養老金也不足以養老,所以村支書不得不扁擔挑肚肺──心掛兩頭,“村支書繼續當,家庭副業要大上”。
──出口渠道不暢。過去能力強、工作出色的村支書可以安排進鄉鎮機關、事業單位或者鄉鎮企業工作。隨著公務員制度的施行、事業單位改革和鄉鎮企業改制,這條路子行不通了。有的同志遂產生一種“到頂”思想,認為干得再好,還是個村支書,覺得沒有前途。
針對上述因素,必須高度重視,采取相應措施,綜合施治,最大限度地調動農村黨支部書記工作的積極性,使他們始終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和旺盛的工作斗志。
一、加強教育培訓,提高村支書的政治、業務素質以深入開展宗旨、政策和法制三項教育,引導村黨支部書記系統地學習鄧小平理論和十五大、十五屆三中全會精神,學習黨章、黨規,學習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學習優秀村支書的先進事跡,不斷增強當好村支書的光榮感、責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樹立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精神。要通過學歷教育、專題培訓、業務講座、印發學習資料等多種形式,幫助村支部書記掌握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和現代農業科技知識,學會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做好農村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強帶領群眾發展經濟,搞好兩個文明建設的本領,增強做好工作的信心,增強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通過學習,實現四個轉變:一是轉變思維方式,由“封閉”轉向“開放”,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走創特色、上規模、增效益之路;二是轉變領導方法,由“簡單”轉向“系統”,系統應用政治的、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等多種行之有效的手段實行綜合治理;三是轉變工作作風,由“催耕催種”轉向“服務指導”,給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后服務指導,解決一家一戶辦不好、解決不了的問題,運用科技、信息、典型示范等引導農民致富;四是轉變精神狀況,由“平穩型”轉向“開拓型”,克服“搞工業怕虧本、搞農業怕天災、搞副業怕難銷”等消極畏難思想,艱苦奮斗,開拓進取,勇創一流。
二、理順工作關系,減輕村支書的不合理負擔
通過制定《村組干部管理規范》,將村里各項工作分解到具體責任人,規范工作程序,防止出現上級大事、小事抓住支書不放,下級大事、小事推給支書不管的現象,做到職權明確、責任到人,使村支書能騰出時間和精力抓全村發展的大事、要事。同時,村支書要善于發揮一班人的作用,做好分工,加強督查,不能事必躬親。要適應農村基層民主建設的新形勢,在加強對農村基層民主建設工作領導的同時,支持村民自治組織和村民開展自治活動,把應該由村民自己決策的事情還權于民。
三、注重政策引導,激勵村支書盡心盡職工作
建立和完善村支書任期目標制度,進一步強化責任,加大考核力度,將村支書的實績與報酬掛鉤,獎懲分明。對連續多年獲得市、縣、鄉兩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村,或是連續多年受到上級黨委表彰的村支書,要給予重獎或予以重用;對德才優秀、貢獻突出、符合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又有崗位需要的,按照十五屆三中全會《決定》的精神,選拔到鄉鎮領導班子或鄉鎮機關工作,盡快開辟從優秀農村黨支部書記中選錄國家干部的通道。根據當地條件,采取個人、集體相結合的方法,實行村支書養老保險,適當提高補貼標準。建立村支書離崗補助基金,對因工作需要離崗的,在領取農保養老金前,由基金會發給適當補助金。基金會資金來源可采取管理費統籌一部分、鄉鎮涉農部門籌集一部分和現職干部報酬提取一部分“三結合”的辦法解決。補助金根據離崗前的工作實績和任職工齡等條件進行核發,對因工作失職下崗或個人原因離崗的不予發放。
四、增進理解支持,營造村支書工作的良好環境
上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要帶頭深入到農村,蹲點一段時間,實際體會農村基層干部的辛苦,充分理解、熱情關心和愛護農村基層干部,特別是村支書,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和生活難題。上級布置工作任務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既交任務又交政策、方法。要積極改進領導方式和工作方法,少開會,少發文件,少提不切實際的高要求(例如達標、升級活動),減少事務性工作;應由有關部門承擔的工作(如收稅、收費等),不能轉嫁到村支書身上。有關部門要制定約束農民履行義務的具體、有效措施,加強對農民群眾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增強他們的集體觀念和法制觀念,積極主動履行應盡的義務。通過村務公開、民主管理等活動,讓群眾了解村支書的工作職責,知曉村支書工作的難處,使越來越多的群眾理解村支書的工作。利用新聞媒介,加強宣傳,形成全社會關心、理解、尊重農村基層干部,特別是村支書的輿論氛圍。對打擊報復村支書的行為,有關部門要旗幟鮮明地堅決制止,構成違法犯罪的要依法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