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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營企業中建立黨組織并開展黨的工作,是我們執政黨在民營企業中的存在方式。實現這種存在的根本問題或者說是核心問題,就是科學界定民營企業黨組織應該具有什么樣的作用以及如何發揮作用的問題。本文試圖以蕭山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為例,從實踐探索和理論思考兩個方面對如何認識、解決這個問題一陳管見。
鑒于民營企業黨組織相對比較特殊的地位和性質,黨組織在民營企業中所起的作用,無論是在生產經營、技術創新領域還是決策管理、維護職工權益方面,都具有比較穩定的特質,也就是說,民企黨組織無論是在企業發展的哪個領域、哪個方面起作用,都將以其特有的方式體現出來。這種特有的方式也就是我們所認為的民企黨組織起作用基本方式。對這種基本方式的界定,既要充分認識到民企黨組織自身特有的優勢,也要全面考慮民企這個特殊環境所帶來的限制因素。因此,我們對民營企業黨組織作用的估量,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無限夸大。
一、民營企業黨組織發揮作用的一般方式
蕭山是市場經濟發育較早的地區,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得到了蓬勃發展。截至*年,全區共有私營企業16858家,從業人員45.6萬人,實現產值2464億元,經濟總量占全區經濟總量的95%以上。與此同時,民營經濟黨建工作也經歷了起步萌芽、發展探索、全面推進、創新提升四個階段的嬗變。特別是*年以來,我們結合本地民營企業量大、面廣、黨員多的特點,根據區委“發揮兩個作用,服務二次創業”的總體要求,按照“提質與擴量并舉”的方針,堅持創新、積極探索、大膽實踐,不斷推進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特色化建設,涌現了一批以傳化集團、萬向集團等為代表的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示范點和“黨員評議三票制”、“不作為黨員預警機制”和“民營企業黨員民主聽證會”等創新成果,民營企業黨建工作逐步成為蕭山區基層組織建設的一個響亮品牌和重要陣地,企業黨組織的作用在較大程度上得到發揮,在企業非黨員工和業主中認同度分別達到70%和65%。
從近5年蕭山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的實踐來看,我們認為,民企黨組織發揮作用的基本方式或者說是一般規律,至少應當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通過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為企業營造和諧的內外關系貢獻力量。這種作用主要體現在三個層面上:
第一,黨組織要采取適當的方式積極參與到企業決策管理中去,發揮好“智囊”和“糾偏”的雙重作用,努力為企業形成正確合理的決策提供保障。在這方面,蕭山區通過載體創新和制度創新,走出了一條比較成功的道路。*年底,我們在全區五家民營企業黨建示范點中試行了“民營企業黨員民主聽證會”制度,即通過召開“黨員民主聽證會”這一核心環節,架起民營企業中黨員與群眾、黨組織與企業決策層有效溝通的渠道,保證黨員、黨組織參與事關企業發展、事關職工利益等重大事宜的決策活動,調動黨員和黨組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企業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促進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如:榮盛集團根據企業發展的需要,將企業未來五年的發展規劃提交黨員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聽證,代表們提出的關于企業組織結構調整、產業發展方向等意見受到了企業決策層的高度重視,并對原有規劃進行了相應的修改和完善。實踐證明,企業黨組織通過適當的形式參與企業的決策管理,是實現企業黨組織與經營組織互動雙贏、體現黨組織作用與地位的有效途徑。
第二,黨組織要做好勞資溝通協調的“橋梁”和“使者”,及時了解和化解勞資矛盾。企業勞資關系和諧與否是決定企業能否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因素。黨組織作為企業的政治核心,必須從維護職工根本利益、保持企業內部和諧、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的角度,扮好角色,搞好平衡。在蕭山民營企業中,黨組織書記或班子成員兼任企業工會主席、行政副總或企業辦公室主任的情況比較普遍,從對全區黨委建制企業的調查來看,采用這種模式的占到75%以上。這種兼職模式,使企業黨組織在勞資兩方都具有了較大的“話語權”,非常有利于企業黨組織發揮好“橋梁”和“使者”的作用,特別是在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和提升福利待遇方面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傳化集團的例子很有說服力,*年,集團黨委針對職工對原有企業積累式養老基金受益低、保險度差的意見較大的情況,提請集團董事會對對參保人員、參保額度、出資比例等事項進行了重大調整,*年,黨組織又把全員參加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涉及員工福利的重大事宜與決策層進行溝通協商,并且獲得了董事局的認可,企業員工全體進入社會保障安全網,解除了員工的后顧之憂,進而調動了員工的生產積極性。此外,在勞資矛盾因為某些原因暫時無法調和時,黨組織的存在往往可以提供必要的緩沖和潤滑,為解決好勞資糾紛贏得時間。如:富可達公司勞資雙方在發放交通費的額度問題上造成了較大的分歧,僵持不下,形成了較大的矛盾,影響了正常生產,公司黨組織及時出面做工作,一方面深入征求企業黨員、員工的意見建議,另一方面與決策層進行溝通協商,化解了勞資雙方的矛盾與誤會,最終使這個問題得到了妥善解決。
第三,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的優勢,宣傳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全方位、多層次地做好關心人、凝聚人的工作。蕭山區在實踐中探索實行了“四必談、五必訪”制度,亦即對企業每一個員工都做到“發現言行有錯必談,完不成任務必談,有思想問題必談,違規違紀必談;有婚喪嫁娶必訪,情緒反常必訪,家庭困難必訪,受到處分必訪,與人發生糾紛必訪”。通過細致扎實、春風化雨般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凝聚人心、鼓舞干勁,深受企業員工的歡迎,也得到了業主的肯定。事實證明,及時了解掌握企業員工的思想和工作狀態,做深做細思想工作,為員工安心工作服務、為企業健康發展服務,既是企業黨組織的優勢所在,也是黨組織得以在企業立足、贏得信任和地位的重要途徑。
二是通過發揮黨員群體的骨干帶動作用,為企業攻堅克難提供幫助。黨員是黨組織發揮戰斗堡壘作用的基礎。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都要通過每個黨員來體現。蕭山民營企業黨建工作堅持“制度規范與載體創新”并舉,一方面,結合本地企業實際,研究出臺了《蕭山區民營企業黨建工作規則》,把黨內生活的各項工作制度以文件形式下發,指導企業黨組織規范化操作,切實保障黨員的各項權利,增強企業黨員的責任感和歸屬感;另一方面通過載體創新,廣泛開展“不作為黨員告誡”、“民主評議三票制”、“黨員先鋒崗、責任區”、“黨員辦實事”等活動,為企業黨員發揮作用、展示先進性搭建有形舞臺,真正做到了關鍵時刻有黨員、困難面前有黨員、突擊攻關有黨員。蕭山許多民營企業老總都有這樣一個共識:黨員群體是企業不可多得的財富。“在企業骨干中發展黨員、把黨員培養成企業骨干”,是許多企業堅持多年的一種做法,這也充分體現了企業黨建工作對于企業發展的重要價值。據統計,在蕭山民營企業中,黨員占企業骨干力量的比例達到了65%以上。因此,通過黨組織的工作,進一步發揮好企業黨員的作用,應該成為企業黨組織證明其自身價值的核心觀念。
三是通過發揮優秀的政黨文化的優勢,為企業開展文化建設作出示范。一方面,民營企業黨組織要善于運用我們黨自身的優良傳統和不斷發展的先進文化資源,從黨內做起,從黨員做起,引領企業培育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與社會化大生產相適應、與世界經濟一體化相適應、與企業現代化建設相適應的帶有時代特征的優秀企業文化。另一方面,企業文化形成概念模型后,不會主動擴散,員工也不會主動接受,因此,黨組織要利用自身的組織優勢,有目的做好企業價值觀的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強化員工認同黨組織所倡導的組織精神和組織文化,從而形成推動企業發展的強大合力。從調查情況來,蕭山民營企業黨組織在領引企業文化建設方面都責無旁貸地擔起了重任,但除了萬向集團、傳化集團等大型企業黨組織在提煉、宣傳、強化企業核心價值觀方面作了較大貢獻外,絕大多數還停留在組織企業員工開展文化娛樂活動和精神文明創建等比較淺顯的層次,與其它方面相比,民企黨組織在這方面的作用相對來說還是一塊“短板”,有待于進一步加強和提高。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對民營企業黨組織的發揮作用的基本方式作出一個比較宏觀的定位:一是在保障企業發展方向上發揮政治核心作用;二是在幫助企業克難攻擊上發揮黨員群體的先鋒模范作用;三是在塑造企業先進文化上發揮價值引領作用。當然,從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的具體實踐來說,還有許多值得細化和深究的地方,這里不作贅述。
二、民營企業黨組織發揮作用的限制因素
民營經濟的蓬勃興起和發展,拓展了我們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新領域、新空間,也提出了新的課題、新的挑戰。經過幾年的實踐探索,我們初步掌握了黨組織發揮作用的途徑與方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根據調查結果顯示,認為黨組織作用發揮較好的只占30%,發揮一般的占55%,發揮較差的占15%。因此,我們認為,民營企業黨組織在發揮作用的過程中,還存在不少限制性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部分企業主存在狹隘的效益觀念,對黨組織開展工作支持不夠。市場經濟的求利性在民營企業中表現十分突出,一些企業主把追求經營利潤,創造經濟效益作為唯一的目標,認為黨組織活動多,會擠占生產時間,加重企業負擔,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因而對黨建工作持排斥、戒備心理,不支持黨組織的工作;部分業主表面上支持企業建立黨組織,實際上是把黨組織當作一塊招牌或擺設,沒有體現行動上的支持,黨員活動流于形式,面上應付,沒有多少實質性內容。由于業主是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對于企業的重大問題具有最終決定權,因此,離開業主的支持,黨組織在企業很難開展活動;即使能夠開展活動,由于受時間、經費的限制,黨組織也很難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黨員隊伍結構不盡合理,作用發揮不明顯。黨組織是由黨員個體組成的,黨員隊伍的狀況影響著黨組織作用的發揮。從目前民營企業黨員隊伍的現狀來看,還存在著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是黨員數量相對偏少。據統計,雖然從總量上看我區民營企業黨員的絕對數達到了11832人,但只占全部從業人員的2.6%,既給民營企業黨組織擴面帶來了難度,也缺乏有效的影響力。在民營企業中申請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較少,造成了黨員隊伍源頭不足,黨員隊伍結構不合理的現狀難以較快改變。二是黨員思想覺悟不高。部分黨員存在“單純雇傭思想”,認為黨員和其他員工同是業主的“打工仔”,工作是臨時的,只要不被“炒魷魚”,自動放棄“監督”權利,更談不上發揮什么帶頭作用;有些黨員則認為現在是市場經濟,“黨齡不如工齡,黨票不如飯票”,只追求現實的經濟利益,淡化了黨的宗旨意識;有的沒有正確理解黨員的無私奉獻與企業主獲取利益的關系,認為發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是為“老板”而貢獻,先鋒模范作用發揮得越好,為企業主作的貢獻越大,其結果就是為“老板”創造更多的“剩余價值”,對黨的綱領目標產生懷疑。三是黨員流動性大。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不少民營企業處于不斷分化、組合的不穩定狀態,加上民營企業用工制度的不規范性,常采取閑期放假、崗位轉換等形式解雇、清退部分員工,企業職工的流動性比較大,由此也帶來了黨員的頻繁流動,使某些企業常出現黨員隊伍“朝增暮減”的現象,給黨組織的固定設置和規范運作帶來困難,也給黨員的發展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帶來影響。工作的不穩定性也導致了大部分外來打工的黨員抱著臨時觀念,認為從業地點經常變動,接轉組織關系費時費事,太麻煩,不愿把組織關系遷入主業所在地,黨組織關系長期滯留在原單位或行政村,成為“掛名黨員”、“口袋黨員”,游離在企業黨組織之外,失去了黨員應有的作用。
(三)企業黨務工作者隊伍相對薄弱,不能適應現實工作的需要。從目前情況來看,許多民營企業黨組織負責人都存在著思想上的局限,認為自己首先是為企業主“打工”,領取的是企業發的工資,黨組織要在企業主的首肯下才能建立,開展活動也需要企業主提供一定的物質條件。因而在開展工作時,覺得理不直,氣不壯,往往一味迎合企業主的需要,看企業主的臉色行事,存在著“一切圍繞老板轉,一切服從老板干”的現象,企業黨組織缺乏獨立性、原則性和自主性,成為配角陪襯、工具和附屬物。雖然這與黨務工作者主觀上的因素有很大關系,但是在客觀上也存在著三方面原因導致企業黨組織的依賴性,一是“黨管干部”的原則在民營企業中行不通,民營企業黨務工作者大多受雇于企業主,企業主對企業的重大決策和對管理人員的任用屬于其經營自主權的內容,受法律保護,黨組織無權干預,因而在法理依據上底氣不足。二是組成企業黨組織的是受業主雇傭的黨員,使黨組織“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的勇氣和內在動力不足,客觀上“引導和監督”難度也較大。三是有些民營企業規模小、層次低,管理粗放式、家庭化,大部分黨支部書記跟“老板”多有一些親緣、師生、朋友關系,總體上依附于“老板”,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兼而不管”的現象。并且,民營企業黨務工作者能力欠缺、精力不到位的現象也比較普遍。由于部分書記兼任的行政事務過多,整天忙于處理日常事務,平時很少有精力去抓支部工作,在黨務工作方面的精力投入上受到牽制;還有的對黨務工作不熟悉,沒有把黨建工作同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有機地結合起來,出現了“兩張皮”現象,黨員活動形式單一,影響了黨員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發揮。
(四)黨組織工作方式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特點不相適應。從實際情況來看,大部分民營企業黨組織目前尚未形成與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相配套、相適應的工作機制和管理方式,黨建工作方法簡單、被動,缺乏針對性和有效性,缺少新意和吸引力,存在有組織無活動、有活動無效果的情況,具體表現為形式多、內容少,被動應付多、主動出擊少,黨員承擔義務多、享受權利少,文件制度多、具體落實少等問題。民營黨建工作方式的行政化、隨意化,工作方法的單一化,工作領域的狹隘化,嚴重地制約著民營企業黨組織作用的充分發揮。
三、民營企業黨組織作用最大化的實現途徑。
實現民營企業黨組織作用最大化,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牽涉面很廣,工作量很大。結合蕭山民企黨建工作的現狀和實際,我們認為,必須堅持繼承與創新并舉、提質與擴量同行的原則,切實抓好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要在擴面增量上下功夫,進一步夯實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的組織基礎。近年來,蕭山在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的實踐中,采取“獨立建、聯合建、掛靠管”等辦法,有效地擴大了民營企業黨組織的覆蓋面,為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的深入開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是從總體上看,蕭山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的覆蓋面仍然很小,而且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民營經濟單位還會越來越多,也就是說,在這一領域的黨組織覆蓋工作,尚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和潛力。因此,必須順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切實加大組織覆蓋的跟進力度。
一是要建立動態排摸機制。建立民營企業黨建工作情況動態報告制度,動態跟蹤各單位民營企業黨建工作情況,重點掌握職工50至99人的規模以上企業黨組織的組建情況、有3名以上黨員企業黨組織組建情況、30名職工以上企業的黨員情況和80名職工以上企業黨組織的組建情況,并通過一定的形式對各鎮街和有關單位的工作進度情況進行通報。
二是要加大黨組織組建力度。對黨員人數不足,暫時不具備單獨建立黨組織條件的,促使有關黨組織主動牽頭、搞好協調,幫助這些企業采取結對聯建、掛靠組建、區域聯建等方式聯合建立黨組織;對沒有黨員的企業,要選派機關干部擔任黨建工作指導員,幫助企業探索“工建搭橋、團建鋪路、黨建通車”的新路子,通過加強民營企業群團組織建設,搞好入黨積極分子培養,為建立黨組織創造條件。對已具備條件組建但還沒有建立黨組織的企業要逐家摸清情況,有針對性地做好工作。
三是要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黨員數量偏少、流動黨員不亮身份,是困擾當前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的一大難題。中央下發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文件之一就是《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的意見》。蕭山是流動黨員的流入大區,我們要切實按照中央明確的以流入地為主管理的原則,加強對民營企業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檢查指導,認真做好黨員流動中組織關系的接轉工作和《流動黨員活動證》的管理工作。同時,對部分在企業工作的黨員不愿意把組織關系從原單位黨組織轉出的,各級黨組織要做好這些黨員的工作,要求他們按照規定及時接轉組織關系,進一步充實民營企業中的黨員數量。
(二)要在提質增效上下功夫,進一步強化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的支撐力量。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的質量和效果,關鍵取決于企業主、黨組織負責人和黨員隊伍“三支隊伍”的素質和水平。要堅持“三支隊伍”一起抓的方針,穩步提高他們的整體素質和工作水平,為確保民營企業黨建工作取得實效提供有力支撐。
一是要加強教育引導,增強業主對黨建工作的支持度。要加強對業主進行黨的知識、形勢任務、共同理想、社會責任、民主法制和科技管理等內容的教育。要引導業主從企業發展的大局出發,注重發揮黨組織的作用,特別是在制定經營方針、年度計劃、改革方案和調整中層管理人員以及出臺工資福利分配、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等措施時,主動聽取黨組織的意見。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對黨員業主的“雙重管理”制度,實行以企業黨組織為主,上級黨組織和工商聯、行業協會黨組織為輔的雙重管理辦法,充分發揮黨員業主和較大規模企業業主的帶頭示范作用。要加大激勵表彰的力度,對積極支持黨建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業主,上級黨組織要給予表彰獎勵,要把業主對黨建工作的認識與支持力度作為評價其社會貢獻大小的重要內容,把企業黨建工作情況作為推薦業主為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勞動模范、優秀共產黨員以及企業評優評強、評審企業信譽等級的重要依據;對少數黨組織工作明顯薄弱的民營企業,各級黨組織的分管領導要深入了解情況,具體引導指導,逐個做好工作。
二是要改進選配方式,提高黨組織負責人的能力水平。民營企業黨組織負責人的配備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注重從那些處于管理和技術崗位、黨性觀念強、思想政治素質好、善于做群眾工作的黨員中選拔。要采取多種方式,積極物色黨組織負責人人選,要建立民營企業黨建工作人才庫,采取黨組織推薦,企業、黨務工作者雙向選擇等辦法,向民營企業輸送黨組織負責人。由業主黨員擔任黨組織書記的,原則上還要明確一位黨員同志為主配合黨組織書記做好黨的工作,確保黨建工作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要重視做好民營企業黨組織負責人的教育、培訓工作,努力提高他們開展黨建工作的綜合素質和能力。
三是要實施黨員人才工程,發揮黨員隊伍的骨干作用。要根據**市委的要求,把在民營企業中培養人才的工作,擺上突出位置來抓,深入實施“黨員人才工程”,實現“333”的目標,即:力爭經過3年(*年-2008年)努力,建成、使用、管理好“黨員骨干人才、黨員一般人才、非黨人才”3個層次的民營企業黨員人才培養庫,實現“把民營企業中30%的黨員培養成各類人才、把30%的非黨優秀人才培養成黨員、把30%的黨員優秀人才培養成民營企業的技術骨干和管理人員”的“3個30%”的目標,最大限度地把優秀人才聚集到黨內來,造就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高素質黨員人才隊伍,促進民營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三)要在創新創造上下功夫,進一步增強民營企業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影響力。蕭山民營經濟量大面廣,這一領域的黨建工作一直是蕭山區基層組織建設的一個重要品牌。要注重結合實際,切實增強創新意識和創造能力,把民營企業黨建這個優勢品牌進一步做大做強。
一是要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特點,不斷改進活動內容和活動方式。要按照“小型、業余、靈活、多樣”的原則,找準工作的切入點,因地制宜,注重黨組織工作的實效性。要注重組織活動與企業生產經營實際的緊密聯系,多在促進企業發展、加深業主感情、贏得職工擁護等方面做文章,使黨組織的工作更加具有針對性和實用性。
二是要積極利用自身資源,使組織活動與企業文化、企業發展相結合。要善于利用民營企業自身擁有的文化載體和職工群眾自身的組織資源,將必要的政治學習、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科技知識的學習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動中去,把企業的發展和黨組織的工作統一起來,幫助民營企業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真正使企業黨組織在團結業主、加強企業精神文明建設、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中發揮好作用。
三是要開展富有特色的活動,充分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要在繼續深入抓好民營企業黨員民主聽證、黨員辦實事等活動的同時,廣泛開展“樹先鋒形象、做員工楷模”主題教育活動,引導黨員立足崗位展示先進性。業主層面黨員要在優化企業環境、爭創企業品牌、依法照章納稅、創建和諧勞資關系、熱心社會公益活動等方面發揮帶頭作用;管理層面黨員要在貫徹經營班子決策、開展管理創新、聯系職工群眾、實行民主管理方面發揮帶頭作用;技術層面黨員要在技術攻關、技能比武、課題研究、提高企業核心生產力方面發揮帶頭作用;一線層面黨員要在管好黨員責任區、站好黨員示范崗、當好生產突擊手方面發揮帶頭作用。同時,企業黨組織也要加強與業主的溝通和聯系,最大程度地提升業主對黨組織工作的支持度,不斷增強黨組織活動的運行質量和效果。
四是要注重調研思考和實踐探索,著力破解民營企業黨建工作面臨的新問題。民營企業黨建工作沒有固定的模式,情況也千差萬別,正因如此,就更要在抓特色、抓創新方面有所思考。比如,在《公司法》背景下,如何遵循“依法建黨、依法黨建”的問題;如何根據不同類型企業的特點和實際,尋找黨建工作與民營企業目標、資源、人才、管理上的結合點,切實增強工作的有效性的問題;如何樹立成本效益理念,探索“活動按計劃、經費進預算、考核有制度、獎懲看實效”的黨建績效管理的問題;如何探索建立保障激勵機制,調動好,保護好民營企業黨務工作者的積極性、創造性,等等。這些問題都是我們無法回避的,不能簡單的一推了之,要大膽探索、大膽實踐,積極尋找對策,創新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管理方式、活動內容和工作方法,為推進全區面上民營企業黨建工作提供有益的經驗和參考。
(四)要在加強領導上下功夫,進一步形成推進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的強大合力。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委的有關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責任,努力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
一是要統一思想認識、強化領導責任。當前,統一思想認識,最主要的就是正確認識加強民營企業黨建工作與發展民營企業的關系,克服和糾正那種把發展民營企業與加強黨建割裂開來、對立起來的錯誤觀點,把加強民營企業黨建工作作為優化地方投資環境的一個重要方面,作為推動非公經濟蓬勃發展的一條重要措施,作為全面推進富裕和諧現代化蕭山的一個重要保證來抓,牢固樹立不抓民營企業黨建工作就是失職,抓不好就是不稱職的責任意識,進一步健全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班子成員協同抓的工作機制,為加強民營企業黨建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是要強化部門職責,抓好協同配合。民營企業黨建工作是黨的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民營企業黨建工作,是組織、宣傳、統戰、工商、工商聯、工會、共青團等部門和單位的共同職責。組織部門作為職能部門,要責無旁貸地牽好頭、負好責,為黨委作好參謀,當好助手。工商、稅務等政府部門,要發揮各自的優勢,主動把黨委系統的黨建工作要求與政府系統有關的政策措施有機銜接起來。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都要根據自己的職責,積極參與,主動承擔任務,盡心盡職,齊心協力,共同抓好民營企業黨建工作。要建立健全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目標管理制度,把組織領導、班子建設、工作制度、工作效果等方面工作,分解細化和量化,定期督查、定期通報,確保工作進展順暢、工作措施落實。
三是要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加大對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的宣傳力度。尤其要大力宣傳民營經濟在全區經濟格局中的地位,引導破除“無所謂”心理,樹立抓民營企業黨建工作事關全局的觀念;大力宣傳先進黨組織的作用,破除“畏難”情緒,樹立“黨建工作同樣能出效益”的觀念;大力宣傳優秀企業主支持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的典型,破除“戒備”心理,樹立民營企業要長足發展,離不開黨的政治和組織優勢的觀念;大力宣傳黨員在民營企業中的作用和作為,破除黨員“雇傭”心理,樹立在民營企業工作同樣可以成才成長的觀念等,努力營造全社會重視、關心和支持民營企業黨建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