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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兩會上,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要繼續推進農村稅費改革。取消除煙葉外的農業特產稅,每年可使農民減輕負擔48億元。從今年起,要逐步降低農業稅稅率,平均每年降低1個百分點以上,今年農業稅率降低可使農民減輕負擔70億元,五年內要取消農業稅。為支持農村稅費改革,今年中央財政將撥出396億元用于轉移支付。這是繼2004年中央1號文件之后,中央領導又一次對農民減負的數量做最明晰的闡述,并提出了取消農業稅的時間表。
世界各國,對農業一般沒有實行單獨的稅制體系,而是與其他納稅對象一樣征收同樣的稅收,如在流轉稅方面對農產品征收增值稅,在所得稅方面對農場主征收個人收入所得稅。只是在稅率和減免等方面,多數國家采取了對農業的特殊優惠政策。中國是世界上唯一專門面向農民征收農業稅的國家。至于農業特產稅,當初開征這一稅種的初衷是調節從事不同農產品生產的農民之間的利益,將稅收收益用于扶持大宗農產品的生產。但在實踐中,特產稅往往采取按人頭分攤到戶的做法,成為加重農民負擔的新渠道。取消農業兩稅,不僅減輕了農民負擔,而且為城鄉實行統一的賦稅制度創造了條件,必將有利于城鄉統籌發展。
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減法”比“加法”能使農民得到更多的實惠
增加農民的收入,可以采取“加法”(多予),也可以采取“減法”(少取),當然雙管齊下最理想。如在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中,就應積極探索從補貼糧食流通企業轉為直接補貼農戶。但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減法”比“加法”能使農民得到更多的實惠。增加投入或補貼,層層截留,處處跑、冒、滴、漏,農民尤其是最困難的農民很難得到實惠。而減免農業稅、農業特產稅,減免農民子女的學雜費等,農民就可以馬上拿節省下來的開支去消費、去投資于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從而啟動內需,發展生產。今年兩項減稅合計118億元,全國如按8億農民計,人均減負15元左右,這個數字并不大。但如果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相對穩定,農產品市場價格合理,對農戶的直補到位,數管齊下,減稅對以種植業為主的純農戶仍有一定的激勵作用,將有利于實現增加農民收入和確保糧食安全的雙重目標。
最終取消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將有利于鄉鎮機構的改革
稅費改革,如僅僅是減輕稅賦,仍保留稅種和稅收任務,單靠有限的基層稅務征管人員,無法面對成千上萬的小規模農戶,更無法完成非農業稅費的“搭車”征收任務,鄉村干部仍是征稅的主要力量。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國擁有一支世界上最龐大的收稅隊伍,稅費改革之后的征稅成本仍較高。取消農業特產稅和農業稅這兩個稅種,也就免除了征稅成本,鏟除了“搭車”收費的根基,為轉換基層政府和村民自治組織的職能,進一步精簡鄉鎮機構和減少財政供養人員創造了條件。
取消兩稅,對不同地區經濟與財政的影響顯著不同
從全國財政負擔角度來看,減免甚至取消農業稅不會明顯加重財政負擔。2001年,全國農業各稅總共才481.70億,農業四稅占各項稅收總收入的比重只有3.15%,扣除耕地占用稅和契稅,真正的農牧業稅在2001年只有286.29億元,僅相當于國家稅收總額的1.87%。稅費改革之后,農業稅及附加的稅率為8.4%,減一個百分點,連附加是1.2個點,地方政府減70億元收入。按此推算,改革后農業稅及附加總額約為490億元,相對于2萬億元以上的國家財稅收入總量而言,數額很小。
在經濟發達地區,取消兩稅,無論對地方財政,還是對農村發展和農民生活,影響都不顯著。如繼上海、浙江之后,北京即將免征農業稅。2003年北京地稅系統組織全年各項收入566.9億元,而實征農業稅及附加6904萬元,僅占地稅總額的0.12%,農業稅的財政意義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免除農業稅后,北京329萬農業人口人均減負20.98元。
但在經濟欠發達地區,尤其是農業大省,農業稅在地方財政收入中仍占據舉足輕重的地位。根據調查,湖南某鎮2000年上繳縣的財政收入共220萬元,其中農業稅及農林特產稅68萬元,占31%。另據有關部門對3個農業大省的調查,2000年,農業四稅占這三個省鄉鎮財政收入的比重分別為27.6%、44.5%和50.7%。在這些地區,如何克服取消兩稅對當地財政和經濟生活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應是一個需要認真解決的問題。
取消兩稅必須有相應的配套措施
2003年中央財政轉移支付305億元,而稅費改革之前政府和村社區組織通過農業稅、農業特產稅、“三提”、“五統”及攤派實際上從農民身上收取1500~1600億元,稅費改革盡管有鄉鎮機構、農村教育的配套改革,但財政缺口仍較大,鄉村兩級的財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由于稅率提高,農業稅增加的部分留給了鄉鎮,村級減收較大。如果稅費改革的結果是影響基層政權和基層自治組織的正常運行,從而導致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短缺,影響農村公益事業的發展,是顯然與稅費改革的初衷相違的。總理在報告中強調中央財政要加大轉移支付力度,2004年在原有305億元的基礎上,增加91億元。國債投資要重點加強農村“六小工程”和農田水利建設,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2004年中央財政要投入100億元,啟動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到2007年使西部地區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中央財政還將投入60億元,繼續實施第二期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這些政策措施的落實,將為稅費改革成果的鞏固提供物質保障。
稅費改革的真正內涵不是減輕農民負擔,而是調整國民收入再分配格局。解決再分配的公平問題要著力建設農村的公共財政體系,以公益事業優先為原則,保證不同地區、不同階層的公民可享受大體相同的公共服務。要建立規范、透明、公正的財政轉移制度,首先要核定各級的基本需求,劃分各級政府的事權。固然,不同地區的現有經濟發展水平不同,但應保障對不同地區的鄉村基層的最低限度的基礎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社會治安、五幼保等基礎性公共產品的供給;基層機構的財力不足,可以通過財政轉移支付解決,使財政體制具有平衡地區間提供基礎性公共服務的財政能力。只有做到這一點,取消農業兩稅才具有實質性意義,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才能真正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