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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9月,國務院出臺了《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意見》。20*年12月,水利部出臺了《水利部直屬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方案》,淮委*利管理局所屬7個基層水管單位被確定為水管體制改革試點單位。根據水利部、淮委的統一部署,沂沭泗局認真組織學習,大力宣傳和貫徹落實,結合直管工程實際,積極組織開展水管體制改革工作,并順利完成了水管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任務,水管體制改革工作初見成效。
一、基本情況
*系位于淮河流域東北部,行政區劃跨蘇、魯、豫、皖四省15個地(市),79縣(市、區),面積7.96萬km2。*系主要由沂河、沭河、泗河等跨省河流組成,水系復雜且相互關聯,省際間水事矛盾突出。
為妥善解決邊界水事糾紛,加強工程管理,科學調度洪水,合理利用水資源,經國務院批準,水利部于1981年組建了淮委*利管理局,對流域內主要河道、湖泊、樞紐工程及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和調度運用。直管工程涉及蘇魯兩省7個地市,主要包括大型湖泊兩座(南四湖和駱馬湖)、河道長956km、堤防長1696km、控制性水閘25座、穿堤小型水閘823座、中型泵站1座等。
沂沭泗局實行三級管理體制,下設3個直屬管理局,直屬局下設19個基層水管單位。20*年機構改革時,上級批復沂沭泗局總編制為1060人,控制數940人。機構改革后,沂沭泗局實有在職職工944人(其中水管單位713人),離退休職工596人(其中水管單位486人)。
二、水管體制改革工作進展情況
(一)加強領導,做好宣傳發動工作
水管體制改革工作啟動后,我局成立了專門的領導班子,明確了職責分工。為保證改革工作順利開展,局黨組多次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學習和貫徹上級水管體制改革精神,進行研究和部署。通過會議、座談、網站、板報等形式廣泛宣傳水管體制改革的重要意義,提高認識。20*年2月,我局召開了水管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動員會,明確了目標和任務,統一了思想,對改革試點工作作了整體部署。
(二)廣泛調研,積極探索
20*年10月,我局下屬的二級壩水利樞紐管理局率先成立了工程養護中心,內部實行“管養分離”,開展模擬運作,積極探索管養分離的途徑和方法。水利部直屬水管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啟動后,我局多次組織進行調研,借鑒其他單位的經驗;組織人員參加了水利部舉辦的《實施意見》培訓班和“兩定”標準培訓班的學習。20*年4月,組織41名分離到維修養護企業的人員到山東省水利技術學院進行了為期半個月的封閉式崗前業務培訓。
(三)認真做好水管單位分類定性和測算工作
一是完成了水管單位分類定性工作。對照直管工程實際,研究確定水管單位性質。二是完成了水管單位經費測算,全局直管工程維修養護經費和基本支出經費分別為11068萬元和6309萬元。三是完成了水管單位崗位定員測算,按照《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定崗標準》(試點),我局管養分離后需管理人員1828人。
(四)研究制定了試點工作指導意見和試點實施方案
根據《水利部直屬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和《中央級水利工程維修養護經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試點)》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局水管單位實際,研究制定了《沂沭泗局水管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指導意見》,從指導思想與目標、任務、主要內容和措施、工作安排、保障措施等五個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為試點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了保障。各直屬局和試點單位均編制了試點實施方案。
(五)完成財務會計制度的變更和帳務處理銜接工作
根據《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單位財務會計制度變更銜接實施方案》要求,我局各試點單位認真進行了財務會計制度的變更銜接工作。20*年1月1日起,各試點單位財務會計制度執行《農業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并就水管體制改革試點單位支出劃轉和會計處理等有關問題作出了統一安排,完成了試點單位20*年9~12月份基本支出和歲修費劃轉和會計處理工作。
(六)出臺了一系列管養分離配套規章制度
為加強工程維修養護項目的管理,促進項目管理規范化、制度化,保證項目順利實施,提高管理水平,我局研究制定了水管體制改革試點單位工程維修養護配套規章制度,主要有《*利管理局直管工程維修養護項目管理辦法(試點)》、《*利管理局直管工程維修養護合同示范文本(試點)》、《*利管理局直管工程維修養護質量評定辦法(試點)》等。這些配套規章制度對工程維修養護項目合同簽訂、質量評定、財務管理和檢查驗收等各方面都作出了具體規定,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三、試點工作完成情況
(一)明確管理崗位職責,完成水管單位改革
本著精簡、高效的原則,各試點單位完成了內部改革,建立了管理崗位責任制、內部考核等規章制度。改革后,試點單位精簡了內設機構,42人被分離到維修養護企業。各試點單位認真履行管理職責,加大工程管理和水行政執法力度,管理效果明顯改善。
(二)組建維修養護企業,實現管養分離
針對我局水管單位人員少的特點,結合20*年機構改革情況,三個直屬局分別注冊成立維修養護單位,各試點單位不再單獨成立養護公司。企業從業人員主要來源包括:試點單位分離人員、非試點單位20*年機構改革分流人員、機構改革后接收的退伍軍人,以及招聘的大學畢業生等。
(三)管養雙方各負其責,完成試點工作任務
20*年5~6月,各試點單位相繼與維修養護公司簽訂了維修養護合同。試點單位及時調整工程管理和維修養護的關系,嚴格執行合同,組織對工程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監督檢查維修養護項目的實施,保證工程的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質量;各級單位和部門積極探索,強化落實,加強溝通,規范管理,確保“三個安全”。20*年12月底,試點工作基本完成。20*年1月7日,受水利部委托,淮委對沂沭泗局水管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進行了驗收。
四、試點取得的主要成果
(一)科學分類定性,理順了管理體制
改革前,7個試點單位沿襲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專管與群管結合的體制,既要承擔水行政執法、工程安全管理、防汛調度及控制運用、檢查觀測等工作,又要進行工程日常維修養護、搶險整修、除險加固工作,而且由于經費嚴重不足,還要占用大量精力開展經濟創收。管理單位既不像事業單位,又不像企業,造成事企不分、管養不分、責任不明。
改革后,明確區分了單位類別、性質,基本支出及工程維修養護經費統一由中央財政撥付,財政經費保障水平大為提高,大大緩解了工程管理與創收的矛盾,水管單位職工從過去繁重的經濟創收工作中解脫出來,隊伍穩定,職責明確,工程管理逐步向專業化、標準化、規范化邁進。
(二)實行管養分離,激活了運行機制
改革前,管理單位直接參與工程項目的實施,“管、養、營”一體,管理職能削弱,機制不活,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工程的運行和發展。管養分離后,把維修養護職能和人員從管理單位剝離出來,管養雙方職能清晰,責任明確,促進了工程管理和維修養護的專業化、規范化。
(三)暢通經費來源,改善了工程面貌
改革以前,管理單位的工程運行維護經費主要來源為歲修費和水利建設基金(防洪工程)。以2003年為例,我局7個試點單位直接管理的728.8km堤防(其中2級以上堤防長度552.4km)、9座大中型水閘、341座穿堤小型水閘,工程運行維護總支出僅275.48萬元,經費嚴重不足,維修養護無法正常進行,絕大部分水毀工程不能及時修復,工程老化退化嚴重。
試點期間,7個試點單位每年的工程維修養護經費為3387.74萬元,財政保障水平大為提高。維修養護經費的穩定投入,保證了工程的完整、安全和正常運用,效益得到充分發揮,工程面貌明顯改善。
(四)明確崗位職責,提高了管理水平
改革前,由于創收任務壓力巨大,管理與創收之間的矛盾突出,水管單位無法集中精力抓管理,管理粗放,手段落后,技術含量不高,導致管理成本高、運行效益差,影響了工程的正常運行。
改革后,結合工程實際,本著精簡、高效的原則,人員結構、機構和崗位得到了合理調整,內部崗位責任制進一步落實,建立了有效的激勵政策和約束機制,管理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加強,管理水平明顯提高。
(五)及時總結經驗,達到了驗證目的
試點期間,我局及各試點單位嚴格按照改革的原則和有關規范規定,對改革的各項管理辦法和“兩定標準”進行認真的分析和驗證。
“管養分離”作為一種新體制,能夠初步形成符合市場經濟原則的工程管理運行機制,通過定崗、定編、定職、定責,落實崗位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形成精簡高效、運轉靈活的管理機構;把維修養護職能和人員從管理單位剝離出來,通過合同管理方式完成維修養護任務,可以實現維修養護工作的專業化、規范化,提高養護質量,降低養護成本。“管養分離”新體制的逐步完善,既能穩定管理隊伍,提高管理水平,又能引入競爭機制,加強工程維修養護,確保工程完整,促進工程管理和養護水平不斷提高。
五、問題和建議
(一)管理人員嚴重不足
沂沭泗局下設19個基層水管單位,按《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定崗標準》(試點)測算,共需管理人員1828人,但實際編制數僅為671人,給工程管理工作帶來了一定困難。建議適當增加我局水管單位編制數量,以逐步引進人才,滿足工程日常管理的需要。
(二)維修養護隊伍基礎設施薄弱
新成立的3個維修養護單位缺乏基本的辦公、生活條件,沒有配備必要的維修養護設備、工具,水管體制改革全面推開后,將不能滿足全局工程維修養護工作的需要。建議上級對我局新成立的維修養護單位進行扶持,以適應維修養護工作專業化和市場化的要求。
(三)基本支出定額標準偏低
根據7個試點單位決算報表數據統計分析,在職管理人員基本支出財政補助保障水平僅約50%,離退休人員經費財政補助保障水平約65%,基本支出定額不能滿足我局實際需要。建議提高基本支出定額標準和財政保障水平,以保證水管單位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
(四)維修養護定額標準還需進一步修訂完善
經過一年的實際操作及驗證分析,總體來說,《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定額標準(試點)》具有較強的適用性,可以達到一定的滿足程度。但由于直管工程所處的地理位置和社會經濟環境、流域特有的暴雨洪水特性以及工程特點等,定額與實際需求還存在著一些不相適應的地方。如水閘工程漏項偏多、部分項目工作量偏小,勘測設計費、質量監督監理費標準偏低等。建議進一步修訂完善定額標準。
此外,沂沭泗直管堤防工程有823座穿堤小型水閘,主要是具有防洪和排澇作用的公益性工程,經多年運行,老化退化嚴重,存在問題較多,是防洪工程最為薄弱的環節。20*年試點經費沒有安排這些小型水閘工程的維修養護。建議上級安排20*年預算時,予以充分考慮。
在水利部、淮委的正確領導和指導下,沂沭泗局水管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已基本完成,職工的精神面貌和直管工程面貌都有了顯著變化,水管體制改革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20*年,我們將繼續以“*”重要思想為指導,積極實踐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全面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開拓進取,扎實工作,繼續深化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國國情、水情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確保直管工程的安全運行和效益的充分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