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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進一步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切實防止農民負擔反彈,促進我縣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有關工作的通知》(市政府辦字號)和市農業和糧食局、市政府糾風辦《關于進一步做好減輕農民負擔有關工作的通知》(市農管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減輕農民負擔是黨在農村的一項基本政策,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工作。近年來,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減輕農民負擔有關政策,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全面落實各項強農惠農政策,不斷強化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農民負擔得到明顯減輕,農民的合法權益得到較好維護。2008年和年,我縣連續兩年開展了對農民建房亂收費、農村中小學亂收費和向農民專業合作社亂收費等的檢查和專項治理,取得了顯著成效,鞏固了減負成果。但是,在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當前農民負擔問題產生的根源還未得到消除,一些加重農民負擔的現象未得到有效遏制,農民負擔反彈的壓力依然很大,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仍然任務艱巨。如部分鄉鎮由于對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不夠重視,甚至片面地認為農民沒有負擔了,因此放松了對農民負擔的監管,使得加重農民負擔的現象一再發生;一些部門沒有認真抓好減輕農民負擔政策在本系統、本部門的落實,有的甚至從部門利益出發,放縱下級部門對農民進行亂收費、亂罰款,侵害了農民的合法利益。因此,各鄉鎮、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澄清和消除各種模糊認識,牢固樹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強化監督管理,狠抓政策落實,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各項工作。
二、切實做好當前減輕農民負擔的幾項工作
(一)繼續開展農民負擔專項治理
按照農負辦字號和市府辦字號文件要求,從7月份開始,各鄉鎮要普遍開展一次重點領域農村亂收費專項治理。
1、工作內容:
一是年以來農民建房亂收費。對農民利用集體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嚴禁收取其他行政事業性費用,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農民接受服務并收取費用。在自查自糾階段,發現的收費情況,要將收費部門、項目名稱、收費標準如實上報。
二是年以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亂收費。除作業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各項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三是年以來向農民專業合作社亂收費。有關部門在辦理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時是否收費或借登記搭車或變相收取其他費用,是否存在攤派報刊雜志問題。
四是年以來修建通村通鄉公路向農民或村集體攤派集資。嚴厲查處修建通村通鄉公路向農民或村集體攤派集資等違規違紀行為。
五是年以來農村公費訂閱報刊攤派。嚴格執行報刊訂閱限額制,嚴禁強制村級組織公費訂閱報刊和鄉鎮代村級組織訂閱報刊等行為。
六是村級財務管理混亂問題。村級所有收入是否納入村級財務核算,統一管理。村級支出是否符合制度規定,是否有亂支濫用行為。
七是加強對有關部門到村吃喝以及以培訓、考察為名加重村級組織負擔行為的監管工作。
2、時間安排:
一是部署階段(7月15日—7月31日)。各鄉鎮要成立工作機構,制訂工作方案,召開相關會議進行部署。
二是自查階段(8月1日—8月31日)。各鄉鎮對照專項治理工作內容全面開展自查。
三是整改階段(9月1日—9月15日)。對在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全面整改。
四是總結階段(9月20日前)。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在自查和整改的基礎上,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并就專項治理基本情況、存在問題、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議寫出書面報告,填寫《重點領域農村亂收費專項治理情況匯總表》(附件1)。專項治理工作報告和《重點領域農村亂收費專項治理情況匯總表》請于9月20日前報縣農業和糧食局、縣政府糾風辦。
(二)大力開展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情況專項檢查
根據省市的部署,各鄉鎮要全面開展對年以來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情況的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一事一議制度是否健全,議事項目是否符合規定范圍,籌資籌勞方案是否符合審核程序,一事一議資金勞務是否被平調或挪用,一事一議獎補政策執行情況等。8月5日前各鄉鎮要全面開展自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和整改,對有關責任人要嚴肅查處。并于8月7日前將自查情況報告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政策執行情況自查匯總表》(附件2)報縣農業和糧食局、縣政府糾風辦。8月中下旬,省減負辦和省糾風辦將對州進行抽查,請做好有關迎檢準備工作。
(三)積極推動“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
要根據《江西省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條例》的規定,規范“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范圍、程序和標準,切實做到民主議事、民主決策、民主管理。要采取多種形式,提高基層干部、農民群眾參與“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積極性。加強對“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組織實施的引導、指導、檢查和監督,及時糾正超出規定向農民籌資籌勞、以行政命令方式下達籌資籌勞資金和勞務、強行以資代勞等問題,防止“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成為加重農民負擔的口子。今年我縣已被確定為在全省范圍內進行“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縣,各鄉鎮要按照上級要求,選擇村級班子較強、群眾基礎好的地方開展試點,積極推動獎補試點工作。要圍繞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以“一事一議”為基礎,以財政獎補為平臺,按照“性質不變、渠道不亂、統籌安排、集中投入、各負其責、各記其功”的原則,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調,探索整合有關涉農專項資金的辦法,集中力量建設農民急盼解決、直接受益的村級公益事業。
三、加強對減輕農民負擔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要進一步加大農民負擔檢查力度,縣級每年將至少組織一次全面的農民負擔政策落實情況大檢查。重點對當前群眾反映突出的農民建房亂收費、農村中小學亂收費、向農民專業合作社亂收費和糧食補貼發放不到位等問題開展專項治理。對違反規定出臺的收費項目,要堅決取消;對擅自提高的收費標準,要堅決降低;違規的收費、罰款要立即停止,并如數退還給農民。挪用、克扣或拖欠的補助、補償款要如數兌現給農民或村集體;對違反規定出臺加重農民負擔文件的,要按照市府辦字號的要求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對省級明查暗訪到的或其他渠道發現的涉及農民負擔案件,凡是查實屬于加重農民負擔的,要按照過去從寬、現在從嚴、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和要求限期整改。對認識不到位,整改敷衍了事,效果不明顯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同時,對各種渠道反映和發現的涉及農民負擔信訪問題,要按照《信訪條例》的有關規定,切實做到受理及時、督辦得力、處理到位、群眾滿意。
四、加強對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領導
做好新形勢下減輕農民負擔工作,關鍵在領導,核心在機制,重點在落實。要充分認識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和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機制。一要繼續堅持和完善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的工作制度,層層落實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責任。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專項治理部門責任制,健全和完善各有關部門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二要落實減輕農民負擔工作考核制度。將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內容,確保減負工作的領導責任、部門責任不缺位。三要加強部門配合。減輕農民負擔辦公室要加強與紀檢監察、糾風辦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聯系,對各自發現的問題,要相互通報和反映情況,共同抓好落實。四要抓好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要確保監管機構不削弱、監管人員不減少、工作經費有保障,逐步把農民負擔監管工作納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