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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群眾工作,對于密切警民關系、打牢公安工作的群眾基礎,促進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而當前一部分社區民警還存在著不愿做、不善做、不會做群眾工作的問題,這直接影響了派出所整體工作水平的提高
,影響了基層基礎工程建設的順利開展。結合工作實際,筆者試就社區民警在做群眾工作中存在哪些主要問題,及如何提高做好群眾工作的水平,談一些粗淺的看法。筆者認為,當前社區民警在開展群眾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部分社區民警對做好群眾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夠。近幾年,派出所警力不斷增加,新警成份增多,尤其是剛剛參加工作的新警,對群眾工作的作用感受不深,對群眾工作的重要性也沒有充分的認識,工作中往往片面認為公安工作是警察自己的事,不愿意發動群眾,單打獨斗,對社區民警警務工作也片面理解為巡控、破案是“正事”,為群眾排憂解難、辦好事、辦實事是“閑事”。忽視了群眾工作,也就沒有堅實的群眾基礎,造成工作效率低、工作開展難、工作成績差。二是部分社區民警“怵頭”接觸群眾,畏難情緒嚴重。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的思想觀念、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人們的生活方式已經發生了明顯的變化,與60年代、70年代相比,現在的社會群眾接觸起來的難度相對大了。所以民警在工作中反映“群眾太難接觸,什么事都不向我反映”,對開展群眾工作產生了畏難情緒,見了群眾不知說什么,時間長了和群眾的距離就拉大了,開展工作的難度更大了。三是部分社區民警對群眾工作的目的不夠明確。有的民警雖然能夠深入社區較積極地開展群眾工作,如為群眾辦理戶口、入戶核查戶口與群眾談話、為群眾辦好事等,但卻沒有結合這些工作更深一步了解我們需要的東西,忘了我們的根本任務。社區民警要通過群眾工作,要收集各種信息,要收集各類線索,為現實斗爭服務。這些必須時刻牢記在我們社區民警心中。我們做群眾工作只是方法,目的是從群眾口中挖出我們需要的、有價值的東西。有些民警缺乏群眾工作的目的性。四是部分社區民警“高學歷、低水平”問題突出。近幾年,我們招錄的新民警都是大學本科和專科畢業生,他們學歷確實比前些年的“中專”民警高了,但一些民警的綜合素質和應變能力卻不如前些年的“中專”民警,他們對公安工作缺乏正確的認識,腦子里只是電影電視劇中“神探”的影子,對繁雜而細致的群眾工作不知如何開展,見了群眾不敢張口,張了口又不知說什么,更有個別民警一見群眾臉也紅了,嘴也結巴了,開展群眾工作的水平相當低。五是部分社區民警開展群眾工作方法簡單。有些民警反映在深入社區開展群眾工作時,不知怎樣去做,有時心理設想的方案很好,而執行起來得不到群眾的認可。工作中常常有一干一有二干二,缺少各項工作的有機結合,也缺乏對群眾內心的了解和理解,工作方法單一。例如:搞防范宣傳,有的民警在社區設宣傳點,用廣播喇叭放防范知識,這樣廣播聲音影響了群眾休息,引起群眾不滿,如果結合入戶戶查,邊入戶邊宣傳,這樣宣傳既有針對性,群眾也樂于接受,宣傳效果好,又貼近了群眾所以要求民警做群眾工作要用心、用腦,方法多種多樣。針對上述問題,筆者認為,我們應該從以下幾方面采取措施,切實提高社區民警做好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搞好思想教育,引導社區民警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做好群眾工作的重要性。社區民警天天同社區群眾打交道,作為基層派出所必須經常對社區民警進行宗旨觀念、群眾觀念、群眾路線教育,使社區民警進一步端正對群眾的態度,意識到自己是黨和政府及公安機關聯系人民群眾的使者,自身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要體現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要加深民警對公安工作根本路線的理解,使他們充分認識到,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是中國特色公安工作的最根本標志,只有扎扎實實做好群眾工作,在群眾中打下深厚的根基,我們的公安工作方能如魚得水,無往不勝,從而為開展好群眾工作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二、加強業務培訓,使做好群眾工作成為社區民警必須具備的一項基本功。筆者認這,所謂群眾工作能力,就是社區民警組織發動群眾,帶領群眾維護治安創建和諧社區的能力。要使群眾積極配合我們做工作,民警必須具備相當的感召力,還要具備較高的人際交往能力,善于創造警民合力的工作氛圍。另外,要有較強的工作魄力,當機立斷處理問題,協調各方、找準結合點、圓滿解決各種問題。為此,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按照公安部“沈陽會議”的要求,把會做群眾工作成為民警必須具備的一項基本功,采取有力措施加強業務培訓,尤其是要開展“社區民警如何接觸群眾”、“如何同群眾交流”等有針對性的培訓,使廣大民警學會與群眾找打交道、交朋友,做到“進得了門、談得上話、交得上心”,切實掌握做好群眾工作的方法和本領;二是發揮老同志“傳幫帶”的作用,我們有許多老同志,他們有獨到的做群眾工作法和技巧,要采取“老帶新”的方法,讓他們言傳身教,使個人的經驗成為全體社區民警的財富,從而幫助新民警盡快掌握做群眾工作的方法;三是培養社區民警的服務意識,用真
誠的服務打動群眾,贏得群眾的信任,樹立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所急的公仆意識,自覺地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把群眾當成自己的親人,熱情為他們解決困難,使群眾感受到人民警察愛人民的感情,從而自覺配合我們的工作。三、轉變思想觀念,把社區工作的重點放在做好群眾工作上來。在新的社會環境和新的歷史條件下,如何調動群眾積極性,使之自覺自愿地協助、參與公安工作,已成為開展群眾工作必須解決的一大難題,而宣傳群眾、發動群眾、耐心做好群眾工作正是解決這一難題的重要途徑。因此,社區民警必須有充足的時間在社區同群眾在一起,深入群眾、宣傳群眾、發動群眾、耐心做好群眾工作,打牢群眾的思想基礎,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把握社區警務的定位,大力推行警務公開制度,使廣大人民群眾全方位了解我們的工作,為開展群眾工作提供機制保障。二是擅長做群眾工作,學會用群眾的語言與群眾溝通,學會發動群眾、鼓動群眾,組織、帶領群眾積極開展各種群防群治活動。三是加強法制宣傳和防范宣傳,在提高群眾自防自衛意識的同時,增強群眾參與治安工作的自覺性。四、改革運行機制,使社區民警真正走進社區、融入群眾。一要實行彈性工作制。社區警務的工作重點應放在案件高發以及群眾最需要的時段和地段,特別是錯開社區居民上下班的時段,實行群眾休息、我上班的靈活機動的彈性工作制,合理安排警務室接待群眾,入戶走訪、重點地段徒步巡邏等工作內容,打破以往群眾上班警察上班,群眾下班警察下班的工作模式,從時間上滿足民警開展群眾工作的需求。二要建立“以房找人”的實有人口管理模式,以適應動態社會治安的特點。“以房找人”,需要切實建立長期、日常性的社區民警入戶查訪工作機制,將每日入戶查訪作為社區民警的首要工作,形成慣例、促成規范。三要建立社區人口管理責任倒查追究機制。從追逃、抓獲暫住流竄犯罪嫌疑人等方面擴大責任倒查的渠道,促使社區民警走進社區,融入群眾,落實實有人口管理的責任心。五、完善績效考評,調動社區民警做好群眾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評價社區警務工作的標準應該是圍繞公眾的反應而制定的。對社區民警應從以下三方面考核:第一是群眾的認可滿意程度。第二是提線破案能力,考核社區發了案,民警有沒有線索。第三是發案的升降程度,即群眾的安全感,通過這三方面考核,就能有效地檢驗社區民警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此基礎上,要按照公安部關于推行社區和農村警務戰略的有關要求,建立健全完善激勵機制,切實兌現獎懲,鼓勵社區民警扎根社區、深入群眾,扎扎實實地做好各項群眾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群眾發動起來、組織起來,不斷贏得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把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