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房地產稅收征收標準工作通知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了進一步規范房地產稅收征管,激活我縣房地產交易市場,確保房地產市場朝著有序、健康的方向發展。根據國家稅收法規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縣人民政府決定對部分房地產稅收征收標準進行明確。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筑安裝及房屋裝飾裝修稅收標準
對從事建筑、安裝、裝飾、修繕及其他工程作業的單位和個人,按建設項目工程收入的5.47%(綜合征收率)征收地方各稅及附加。具體征收標準為:營業稅3%,城市維護建設稅0.15%,教育費附加0.09%,企業或個人所得稅2%(預征),資源稅0.2%,印花稅0.03%。
在縣城規劃區和建制鎮規劃范圍內建造私房的(僅限居民自用住房或門店),稅收征收標準暫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0元核定征收,普通家居裝修(造價200元/m2以下)按每平方米10元核定征收,豪華家居裝修(造價200元/m2以上)可上浮30%;門店裝修按每平方米10元核定征收,城區中心地段可上浮50%。
二、銷售不動產及土地使用權轉讓稅收標準
從事房地產開發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單位和個人,按銷售不動產或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收入的8.45%(綜合征收率)征收地方各稅及附加。具體征收標準為:營業稅5%,城市維護建設稅0.25%,教育費附加0.15%,企業或個人所得稅2%(預征),土地增值稅1%(預征),印花稅0.05%。房地產交易原則上按交易雙方提供的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交易價格低于縣政府頒布的房地產座落地基準地價和房屋平均交易價格10%以上的,以基準地價和房屋平均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個人居住滿5年以上(含5年)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內(含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銷售時免征營業稅及附加、土地增值稅,屬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個人所得稅。個人居住不足5年的住房銷售的,按8.45%的稅率標準全額征收銷售不動產稅收(其中屬普通住房的免征1%的土地增值稅,按7.45%征收);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銷售的,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余額的5.4%征收營業稅及附加,同時按全額征收2%的個人所得稅、1%的土地增值稅和0.05%的印花稅。
三、契稅標準
在本縣內房屋權屬轉移、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承受的單位和個人均應繳納契稅。契稅稅率為1%—4%。
(一)城鎮干部職工居住的房改房第一次上市交易,按成交價格的1%征收;
(二)個人購買普通住房(含二手房、商品房),按成交價格的2%征收;
(三)臨街門店房屋權屬轉移、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別墅、獨立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轉讓,按成交價格的4%征收。
(四)成交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并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并且無正當理由的,按縣政府頒布的房地產座落地基準地價和房屋平均交易價格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