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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公開原則的內容;遵循公開原則的意義;遵循公開原則必須把握的幾個方面,對人大監督實效與公開原則工作總結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遵循公開原則,是人民群眾行使民主權利的客觀體現、遵循公開原則,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需要、遵循公開原則,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現實需要、遵循公開原則,有利于推進人大工作、堅持依法公開、堅持及時公開、建立監督工作計劃、內容和結果三公開制度、建立和完善會議公開制度、建立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述職制度、建立人大代表、選民列席常委會活動制度、建立健全常委會新聞制度、進一步完善人大信訪工作制度、建立人大常委會檔案、文件公開制度,具體材料請詳見:
監督法總則集中體現了這部法律的精神實質,明確了人大常委會行使監督權的原則。其中,確立人大常委會行使監督權的公開原則是監督法的一大亮點。監督法第七條規定:“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職權的情況,向社會公開。”這是我國法律首次明確規定人大常委會行使監督職權的公開原則。人大行使監督權的情況向人民公開,將人大常委會的監督工作置于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既保證了人民的知情知政權,也是人大常委會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聯系,傾聽人民群眾意見的重要方面。遵循公開原則,體現了人大監督的本質和作用,對于進一步加強人大監督工作,增強監督實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公開原則的內容
在監督法中,公開原則包含三個方面:一是總則規定了監督公開原則;二是細則中第八、第十四、第二十、第二十三、第二十七條等5個條款具體提出公開要求;三是個別條款規定了公開例外。
根據監督法的規定,人大常委會對“一府兩院”的監督,除非涉及到國家秘密,或者涉及到具體案件中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未成年人保護等依法應當保密、不宜公開的以外,其他有關監督的內容、監督的議題和方式、程序,作出的決定或決議,以及“一府兩院”對監督的反饋等,都應當向社會公開。地方人大常委會監督公開的內容主要有五方面:一是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的年度計劃,經主任會議通過,印發常委會組成人員并向社會公布;二是聽取的專項工作報告及審議意見,“一府兩院”對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或者執行決議情況的報告,向本級人大代表通報并向社會公布;三是聽取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和審計工作報告及審議意見,政府對審議意見研究處理情況或者執行決議情況的報告,向本級人大代表通報并向社會公布;四是年度執法檢查計劃,經主任會議通過,印發常委會組成人員并向社會公布;五是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一府兩院”對其研究處理情況的報告,向本級人大代表通報并向社會公布。
二、遵循公開原則的意義
公開原則的提出,回應了茁壯成長的公民社會、法治社會對人大行使職權信息公開的訴求,是由人大權力的民主化和監督的社會化發展趨勢所決定的。這一原則,既是新時期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必須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也是新時期加強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的一個重要選擇。人大監督內在的法定威力與監督公開后外來的輿論動力融為一體,必將產生民主與法治的合力。(一)遵循公開原則,是人民群眾行使民主權利的客觀體現。人民群眾了解知曉自己所選的代表和自己的代言機關以及自己選舉產生、任命的官員“在干什么”、“怎么干”以及“干得如何”,既是人民真正當家作主的一個基本標志,也是一項不可或缺的基本權利。實行監督公開,打破了傳統權力運作的神秘化和專斷弄權的個人化,體現了尊重民意、落實民眾知情權、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時代精神,真正體現了“主權在民”的精神。
(二)遵循公開原則,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需要。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實質,就是人民當家作主。人大監督工作公開,暢通人民群眾的利益表達和政治訴求渠道,真正實現人民群眾當家作主,有利于促進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科學化、高效化,有利于帶動、促進、監督“一府兩院”及其有關部門信息公開制度化,這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時代要求。
(三)遵循公開原則,是構建和諧社會的現實需要。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過程中,需要公眾的正確理解并積極參與。公眾參與度越高,社會就越穩定,社會氛圍就越和諧。人大監督工作公開,擴大了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空間,為人民群眾廣泛而有序參與創造了一個良好的平臺,使廣大的人民群眾更樂意通過人大依法表達自己的訴求,進而促進我國和諧社會的構建。
(四)遵循公開原則,有利于推進人大工作。監督工作公開,將從很大程度上改變人大監督“從會議到會議”、“審議意見不公開”、“批評意見不見報”、“反饋意見群眾不知道”等不良現狀,真正把群眾想知道的、要知道的、應該讓群眾知道的,全部公布于眾,把人大的監督工作置于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既可加大人大監督主體加強監督工作的壓力,變“軟指標”為“硬任務”,增強人大監督主體的責任意識和使命意識,也可提高群眾和社會的滿意度,增強監督誠信,降低監督成本,實現監督的社會化效果。
三、遵循公開原則必須把握的幾個方面
貫徹落實好監督法的公開原則,做好監督公開工作,必須著重把握以下三個方面:
(一)堅持依法公開。人大常委會要牢固樹立“公開工作不做好就是失職”的思想,依照監督法的規定,嚴格履行監督工作向社會公開的職責。在公開的同時,還應當嚴守國家秘密,保護個人穩私和商業秘密。即該公開的一律公開,不該公開的要盡保密的責任。
(二)堅持及時公開。當今是信息時代,一定要在有效時間里將人大監督工作信息公布于社會,否則將降低信息的價值。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和執法檢查的年度計劃,一經通過就應向社會公布。
(三)堅持全面公開。要向社會公布人大監督工作各重要環節的有效信息,讓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全面了解人大監督的各個環節和過程,知悉人大監督工作的程序。同時,要保證公布的信息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四、遵循公開原則的途徑
當前,人大常委會監督工作公開比較成熟的實踐大體上有三種:一是公民旁聽。這種形式在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會議上得到推行。二是媒體報道和傳播。媒體依法刊播人大常委會會議情況、有關報告、決議、審議發言等信息。三是公報和會刊刊載。行權情況刊載在人大常委會公報或會刊中,向人大代表和有關單位寄送,有的地方公民可免費索取、閱讀會議文件、公報等。
但總體上講,目前地方人大特別是縣市級人大對監督公開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人大監督公開缺失,而且即便已進行“公開”的,也存在著隨意性和制度缺陷。如只公布結果、不公開過程,只公開人代會、不公開常委會會議與主任會議等。要改變目前監督公開缺失以及隨意性大、缺乏制度保障等現狀,滿足人民對人大職權行為的知情要求,實現人民對人大的監督權,惟有遵循公開原則,且這種公開不僅是行權結果的公開,還應包括行權過程的公開。主要途徑是:
(一)建立監督工作計劃、內容和結果三公開制度。一要
公開征求監督內容,要像公開征求立法規劃和法規草案意見那樣,公開向社會、向人大代表征求常委會監督的內容。人大常委會確定監督內容后,應及時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二要公開監督的執行計劃。在實施某項具體監督工作前,要公開具體的執行計劃、專項監督熱線電話、責任部門等。三要公開監督結果。完成監督工作計劃后,要公開常委會監督工作報告的主要內容,尤其是要公開監督工作中發現的存在問題,主任會議反饋的意見、建議,常委會的審議意見或形成的決定、決議以及被檢查單位的整改措施等。對重大的或社會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的監督,要進行跟蹤監督,并及時通過媒體公開跟蹤監督的相關結果。(
(二)建立和完善會議公開制度。舉行會議是人大行使職權最主要的方式。要建立和完善會議公開制度,把人大運用權力的過程置于“陽光”之下。要通過新聞媒體全程公開報道“三會”。目前,地方人大會議大多只報道人代會、常委會會議,對主任會議的報道幾乎是“空白”,且程序性報道多,實質性報道少。要從廣度和深度上增加對“三會”的報道,增強人大常委會決策、議事的透明度。
(三)建立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述職制度。人大代表是由人民群眾選舉產生,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是由人大代表選舉產生,因此,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理所當然要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要制定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五年任期內向選民述職的總體規劃和重要監督工作的述職計劃,讓廣大選民和群眾知曉自己選舉的人大代表履職盡責的基本情況。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既可深入選區面對面向選民述職,也可通過媒體進行述職講話或刊載述職報告等。建立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述職制度,是選民“零距離”對人大監督主體的履行職務的一次直接監督。
(四)建立人大代表、選民列席常委會活動制度。要建立人大代表、選民列席、旁聽常委會會議制度,邀請人大代表和選民參加常委會有關的監督工作或活動。通過人大代表、選民身臨其境參加有關的會議、審議和執法檢查、視察、評議等相關的監督活動,讓他們親身感受人大監督完整程序,“零距離”去監督人大監督主體履職盡責的情況,不斷擴大監督工作的民主化和社會化的程度。
(五)建立健全常委會新聞制度。目前,不少地方黨委政府設立了新聞發言人,并定期向民眾和社會各界通報工作情況和重大事項。人大常委會也有必要及時將履職情況及常委會的有關重要議題和工作情況向民眾公布,使其知曉,聽其意見。有條件的地方人大常委會應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新聞不能僅限于人代會期間進行,對于常規性工作也應定期向
社會,對于臨時性工作和事項也可以隨機召開新聞會。
(六)進一步完善人大信訪工作制度。人大信訪工作是人大常委會聯系群眾、體察民情的重要窗口。要建立和完善信訪制度,創新人大信訪工作。通過堅持和完善人大主任接待日、開通人大信息網、開設人大信箱等途徑,拓寬公眾參與人大工作的渠道,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系,反映社情民意。
(七)建立人大常委會檔案、文件公開制度。把無需保密的文件,包括會議記錄等定期向社會公開,供公眾查詢。
人大監督遵循公開原則,增強公開度、透明度,這是人大監督的題中之義,也是保障人大監督功效和生命線的力量之源。監督公開制度的確立,意味著權力與義務同在,動力與壓力并存。我們要認真貫徹監督法,遵循公開原則,把人大監督與群眾監督、社會監督結合起來,廣開渠道,聽取民聲,集中民智,便民參與,使人大監督更加符合人民意愿、充分表達人民訴求、切實代表人民利益。把人大監督與輿論監督結合起來,具體而生動地宣傳人大監督的作為、作用,使群眾感受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特性和優越性,讓群眾真正感受到當家作主的“味道”,增強認同感和責任感,使人大制度深深扎根于人民心中。以貫徹實施監督法為契機,健全監督機制,明確監督重點,規范監督形式,提升監督能力,進一步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提高人大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