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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中辦發〔*〕32號,以下簡稱《意見》),推
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結合我省實際,講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刻認識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是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政治保障
,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提高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轉變基層干部作風,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
關系,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到實處,促進農村社會的和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大以來,全省各級黨委和政府高
度重視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廣大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廉潔奉公,扎實工作,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總的情況是好的。
但也要看到,隨著改革的深入和工業化、城鎮化的推進,農村的社會結構、生產方式、組織形式和利益關系正在發生深刻變化,農村
基層在黨風政風方面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仍然比較薄弱。為適應新的形勢和任務,中央頒發了加
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這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指導性文件。我省各地各部門必須認真
學習貫徹,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圍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歷史任務,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
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要求,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固本強基工程、“十百千萬”干部下基層駐
農村活動、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到農村基層任職鍛煉等結合起來,切實解決影響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主要問題,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
發展。
二、切實解決農村基層黨風政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一)堅決糾正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行為。切實糾正農村土地承包和土地征
收征用中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抓緊清理拖欠農民征地補償款。認真糾正在農民建房、用電用水和務工經商等方面存在的各種亂收費
、亂罰款和攤派行為,全面落實涉農稅收、價格和收費項目和標準“公示制”及鄉鎮、村級組織、農村中小學校公費訂閱報刊“限額
制”規定。堅決糾正農村學校亂收費行為,凡貪污、克扣、挪用、截留、抵頂教育經費的,一律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堅決糾正醫藥購
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加強對農村醫療機構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監管。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制售偽劣農資和哄抬農資價格
等坑農害農行為。堅決糾正一些地方挪用、截留和擠占支農惠農專項資金的問題。切實解決在扶貧、救災、救助、移民安置等款物管
理和使用中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問題。積極清理化解農村債務。繼續清理制約農民進城就業的歧視性政策,清理和防止拖欠務工農民
工資問題,維護務工農民合法權益。
(二)切實改進農村基層干部作風。按照總書記關于在領導干部中倡導八個方面良好風氣的要求,全面加強農村基層干部
作風建設。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包括基層站所工作人員的廉潔自律行為規范。深入治理基層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收送
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以及跑官要官等歪風。切實糾正用公款吃喝玩樂和賒欠餐費等奢侈浪費問題。深入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
和“群眾滿意基層站所”活動,規范農村服務行業管理,著力解決農村基層干部“吃拿卡要”、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等問題。進一步健
全鄉鎮干部堅守崗位、深入基層服務群眾的制度。堅持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接待及聯系群眾制度,及時處理和化解社會矛盾,解決群
眾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三)嚴肅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加強基層辦案工作,堅持依紀依法辦案,重點查處截留、挪用、侵占、貪污
支農資金和征地補償費案件,侵占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案件,利用職權謀取非法利益和欺壓群眾案件,參與“黃、賭、毒”活動和
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案件,選舉中拉票、賄選等嚴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案件,奢侈浪費和借婚喪喜慶收錢斂財等案件。認真解
決農民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問題,實行領導干部包案制,把群眾反映的問題解決在初始階段、解決在萌芽狀態
。對群眾反映強烈、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實行公開審理和曝光。
三、建立健全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長效機制(一)堅持抓好農村基層反腐倡廉教育。以鄉鎮、村領導班子成員和基層站所負責
人為重點,在農村基層黨員、干部中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黨的宗旨教育、科學發展觀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政策法規和黨紀條
規教育。充分運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的好經驗,深入開展“理想、責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動,堅持不懈地搞好紀律
教育學習月活動。把反腐倡廉教育納入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培訓計劃,縣(市、區)要依托黨校等培訓基地,每年分期分批對鄉鎮(
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基層站所負責人和村(居)黨支部書記、村(居)委會主任進行集中培訓。充分發揮黨報黨刊、互聯網和
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等載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廉潔奉公、勤政為民的優秀農村基層干部,表彰先進,繼續開展反腐倡廉教育進
社區、家庭、學校、企業和農村活動,推動農村廉政文化建設。
(二)建立健全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基本制度。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繼續完善鄉鎮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向村級延伸
工作,在村級全面建立責任分解、考核、追究等基本制度。*年底前,各縣(市、區)對村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要進行一
次全面檢查。進一步完善民主決策制度。健全鄉鎮領導班子議事規則,落實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建立決策失誤責任追究機制。健
全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聯席會議制度,堅持以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為主要形式的民主決策制度,進一步完善“一事一議”制度
。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制度。集中清理整頓鄉鎮和村、組財務,進一步規范會計基礎工作,加強會計檔案的管理
,健全財務預決算、開支審批、審計監督和村民民主理財等制度。在尊重農民群眾意愿和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不變的前提下,全
面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引入社會中介機構為村級財務管理服務。
建立健全資產臺賬,制定和完善農村集體資產經營、資源開發的管理辦法,實行公開競價和招投標制度。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
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重點解決“村官”罷免難以及選舉中拉票賄選、宗族勢力干擾等侵犯農民群眾民主權利
的問題。
(三)加強對農村基層干部的監督。按照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的要求,全面推進鄉鎮政務、村務、黨務公開和基層公用事業
單位辦事公開,抓緊編制公開目錄。將涉及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政策和事項,以及對基層干部的民主評議、考核和審計結果等事項,
納入公開的內容。把辦事公開納入政風行風評議的范圍,并將評議結果向有關部門反饋。建立公開工作督查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加
強考核監督,堅決防止和糾正不公開、假公開、不及時公開等問題。健全農村基層干部任前廉政談話、誡勉談話、述職述廉等制度。
嚴格執行村委會向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定期報告工作制度和民主評議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雙述、村民詢問質詢制度。進一
步完善農村基層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實行審計結果向群眾公開,逐步做到基層領導干部離職必審、先審后離。
(四)深化農村基層改革。積極穩妥地推進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和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等改革。積極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
等村集體經濟的有效實現形式,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和運行機制。全面推行村黨支部選舉的“兩推一選”制度
。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健全農村基層干部政績考核評價機制和激勵機制。規范農村基層公務接待活動,嚴格執行村
、組不準招待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規定,逐步推進農村基層干部公務用車、公務接待、差旅費、通訊費等職務消費制度改革。改
革和完善農村基層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和工作機制,加強縣(市、區)和鄉鎮紀檢監察隊伍建設。
四、加強對黨的農村政策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一)加強對支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對農業和農民直接
補貼政策,以及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公共設施建設和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投入政策等落實情況。督促有關部門按照公開、透明、規
范的要求管理和使用支農資金,符合招投標條件的支農項目要實行公開招投標,保證財政安排給農民的補助補貼資金由縣級財政部門
委托金融機構或鄉鎮財政所直接支付給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堅決防止和糾正搞脫離實際、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嚴格各類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的審批制度,力戒新農村建設中的形式主義。
(二)加強對農村土地征收征用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持開展征
地款專項執法監察,督促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建立農村土地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嚴格執行征地建設項目“三條紅線”:凡征
地手續不齊全、不完備的項目,不能開工;沒有與農民就征地補償民主協商、達成協議的項目,不能開工;征地補償款沒有兌現到農
民手里、各種補償不到位的項目,不能開工。認真執行省制定的征地補償保護標準,完善征地補償機制,全面落實征地預存款、征地
補償款實名支付、征收土地聽證、公告等制度,加強對農村集體征地款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及時糾正在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中
損害農村集體和農民合法權益的行為。
(三)加強對農村綜合改革推進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檢查和糾正鄉鎮機構改革中違反規定設置機構,超職數、超編制配備人員
以及弄虛作假“吃空餉”等問題。加強對農村免費義務教育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對教育經費投入與使用的績效評價,
保證各級政府的財政投入足額到位和合理使用。督促有關部門規范轉移支付和鄉鎮開支范圍,及時解決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中出
現的問題。嚴格執行關于制止鎮、村發生新債務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五、切實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負起全面領導責任。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擺上重
要議事日程,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規劃,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推動各項任務落實。地級
以上市黨委和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意見,及時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和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縣
委是關鍵,鄉鎮是基礎。
縣(市、區)黨委和政府要從本地實際出發,加講查研究,明確工作任務,確定工作重點,采取有力措施,加強督促檢查和具
體指導。
鄉鎮黨委和政府要發揮承上啟下作用,明確責任,抓好自身和村級組織的黨風廉政建設。縣(市、區)和鄉鎮黨政主要領導要對
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黨委每年年底要向上級黨委和紀委報告工作情況。建立工作協調機構,及時研究工作、分解任務、落
實責任,形成工作合力。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組織協調。積極協助黨委和政府研究制定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部署和實施方案,加強與有關部
門的聯系和溝通,統一組織監督檢查活動,協調解決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
縣(市、區)紀檢監察機關要把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作為主要任務,加大工作力度。
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業務工作推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垂直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基
層站所工作人員廉潔從政行為規范,會同地方紀委共同抓好基層站所黨風廉政建設。垂直管理的基層站所要按照地方黨委、政府和紀
檢監察機關的工作部署,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專項工作,并抓好自身黨風廉政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