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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快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事業的發展,優化配置城市醫療衛生資源,方便居民就醫,減輕居民醫療費用負擔,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結合*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作為深化城市醫療衛生體制改革,有效解決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重要舉措,作為構建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的基礎,著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努力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二)基本原則。堅持社區衛生服務的公益性質,注重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堅持政府主導,鼓勵社會參與,多渠道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堅持統一規劃、調整優化、科學配置社區衛生服務資源;堅持防治結合,中西醫并重,規范管理社區衛生服務;堅持因地制宜,創新體制,積極穩妥地推進我市社區衛生服務事業加快發展。
(三)工作目標。到2010年,建成比較完善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具體目標是:大力推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網絡建設,使社區衛生服務覆蓋全市城市居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功能完善、運行機制科學、管理規范;社區醫療技術水平大幅提高,人員隊伍穩定,全科醫生和護理人員全科醫學崗位培訓率達到100%。居民可以在社區得到疾病預防保健等公共衛生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醫療服務。
二、加快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形成健全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
(一)科學規劃和建設杜區衛生服務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主要通過調整現有衛生資源來建設,對政府舉辦的一級、部分二級醫院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醫療機構可通過轉型或改造為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對現有衛生資源不足的區域,通過新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加以補充和完善。在“*”期間,按照《*—2010年*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籌集資金完成對128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建設和改造,所需經費按《*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資金安排方案》(附件1)由市、區兩級政府共同分擔。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建設資金由區政府負責安排。根據城市化進程和人口變化情況,同步推進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設置和調整,在新建和改建城市居民居住區時,按規定規劃建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其房屋設施建成后,由政府按成本價購買,所需資金參照《*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資金安排方案》中的出資比例,由市、區兩級政府分擔。具體實施按照《*市城市居住區社區衛生服務配套設施建設意見》(附件2)執行。
(二)采取多種形式建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順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多方面力量在區域衛生規劃指導下,參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必須是獨立法人、獨立場所、獨立核算、獨立管理,收費嚴格按照《*市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中關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相關標準執行。
三、改革社區衛生服務運行機制,創造良好的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環境
(一)進一步明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定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是為居民提供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的城市基層衛生服務組織,具有公益性質,不以營利為目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社區、家庭和居民為服務對象,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是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的基礎,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將促進我市形成以大型醫療機構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雙向轉診的新型城市醫療服務體系。
(二)增強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活力。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則,合理設置機構,科學核定和使用編制。改革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收入分配制度,實行以崗位績效工資為主要內容的收入分配辦法。建立健全崗位考核制度,完善招聘、辭聘、解聘制度,對考核不合格,無法勝任工作的受聘人員,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可以按規定與其解除聘用關系。
(三)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核撥社區公共衛生補助。政府或社會力量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按有關要求定期完成服務區內流行病學社區衛生診斷,為社區居民提供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和有關慢性病預防控制,并落實婦女、兒童、老年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衛生信息管理等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政府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將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列入政府補助。根據社區人口及完成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數量、質量,政府核撥預防保健等社區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按照《*市政府購買社區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標準》(附件3)逐步提高補助標準。*年達到每人每年20元,2008年達到每人每年25元。2008年以后視情況確定補助標準。每年市政府補助資金待區、縣級市資金到位后予以補助,各區、縣級市設專賬管理,保證專款專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嚴格按照*市城市社區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開展服務。
(四)建立并逐步完善政府對社區基本醫療的補償機制。按照《*市城市社區基本醫療補助方案》(附件4),政府對*市民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診就診時的掛號、診察、檢查、治療、手術和化驗等醫療費(不包括藥費和超出基本醫療服務范圍的醫療費)給予補助。其門診醫療費由居民支付90%(醫保參保人可以從個人賬戶中支付),政府補助10%。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行動不便或老年患者,應其要求進行上門出診、設置家庭病床,政府給予補助。患有高血壓病、糖尿病、腦中風(康復期)、慢性支氣管哮喘、慢性支氣管炎、慢性阻塞性肺氣腫、冠心病(穩定期)、慢性心功能不全的市民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診療管理,政府給予補助。
(五)加大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備配置和更新的資金投入。從*年起,政府用兩年時間,按照《*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備配置經費安排方案》(附件5)逐步完善區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備配置,達到《*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標準(試行)》要求。從2009年起,按設備使用年限給予更新補助。設備項目補助經費必須專款專用,按規定實行政府采購。補助項目由衛生和財政部門按有關標準和程序共同組織立項、評審、檢查、驗收。
(六)加強政府補助資金的監督管理。各級財政、發展改革、衛生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對社區衛生服務政府補助資金的分配、核撥、使用實施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加強跟蹤問效。服務經費補助要與服務效果掛鉤,衛生、財政部門在嚴格監督和考核評價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服務情況的基礎上予以核撥。對服務效果好的,適當給予獎勵;對服務效果差的,相應扣減補助,以提高政府補助資金的使用效益。要根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特點,規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收支行為,探索建立和完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收支運行機制。
(七)調整改革藥品供應渠道。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常用藥品按照《*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藥品統一配送實施方案》(附件6)實行集中采購、統一配送,逐步建立社區衛生服務用藥采購供應體系。嚴格執行藥品采購計劃,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藥品監督管理。
四、加強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管理,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水平
(一)開展全科醫學教育培訓。按照《*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綱要》和《*—2010年*市全科醫學教育培訓規劃》的要求,加強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學科教育,積極為社區培養全科醫師、社區護士。鼓勵高等醫學院校畢業生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專項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開展規范化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和專業技術能力。
(二)吸引人才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研究制訂優秀醫護人員進社區的激勵政策。通過加大財政對社區衛生服務的補償力度,逐步提高社區衛生服務人員的收入水平。完善全科醫師、社區護士等衛生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制度。有計劃地組織社區衛生技術人員到大型醫院和預防保健機構進修學習、參加學術活動。鼓勵和吸引退休醫護人員依照有關規定參與社區衛生服務。
(三)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預防保健機構的分工協作。調整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等預防保健機構的職能,將適宜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交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等預防保健機構要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
(四)建立大型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口幫扶關系。采取多種形式鼓勵和組織大型醫院的高、中級衛生技術人員定期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組織大型醫院以就近為原則,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定點對口幫扶,逐步建立分級醫療和雙向轉診制度。
(五)發揮中醫藥在社區衛生服務中的優勢作用。加強社區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合理配備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對社區衛生服務從業人員的中醫藥基本知識和技能培訓,推廣和應用適宜的中醫藥技術。
(六)加大社區衛生服務監管力度。依法嚴格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和技術服務項目的準入,明確社區衛生服務范圍和內容,健全社區衛生服務技術操作規程和工作制度,加強社區衛生服務執業監管。建立社會民主監督制度,設立社區衛生服務意見箱,廣泛收集社區居民的意見和建議,將接受服務居民的滿意度作為考核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業績的重要標準。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的價格管理,做好價格公示工作,規范收費行為。完善社區衛生服務考核評價制度,每年由區、縣級市衛生行政部門對轄區內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進行年度考核評價,對不符合要求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工作人員,要及時調整、退出,保證服務質量。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管理,保證醫療質量和用藥安全。嚴格財務管理,加強財政、審計監督。積極推進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建立居民電子健康檔案,提升社區衛生服務能力,通過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依法行醫、提供服務、收費和完成公共衛生任務等情況的監督管理。
五、完善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的政策措施,促進社區衛生服務事業發展
(一)加大對社區衛生服務事業的經費投入。市、區、縣級市政府要通過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建立穩定的社區衛生服務事業籌資和投入機制,加大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基礎設施、基本設備配置和政府購買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的經費投入力度,資金投入以區、縣級市為主,市給予適當補助。
(二)規范社區衛生服務價格,做到“三個統一”。即統一社區衛生服務價格項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應符合《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統一社區衛生服務價格,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的基本醫療服務一律按照一級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執行;統一社區衛生服務藥品價格管理辦法,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藥品銷售價格統一按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作價辦法執行。
(三)加大醫療保險政策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傾斜力度。優先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研究制訂參保人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診就醫優惠政策,降低到社區就醫的參保人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的比例,引導參保人員就近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醫,享受價廉質優的基本醫療服務,減輕居民就醫的負擔。
(四)明確和落實職責。各級政府、各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共同推進社區衛生服務發展。
——各區、縣級市政府是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的主體,負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加大對社區衛生服務的投入,落實相關保障經費;組織開展社區衛生服務業務技術培訓,提高社區衛生醫療技術水平;積極探索大型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口幫扶和雙向轉診制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社區衛生服務,并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的監督管理和考核。
——市衛生局是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行業監督管理和跟蹤指導,組織開展社區衛生服務從業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協調市政府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和制訂有利于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的政策,負責制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和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考核辦法。
——市編委辦負責制訂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編制標準實施辦法。
——市發改委負責將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牽頭制訂建設資金安排方案并監督落實。
——市物價局負責制訂社區衛生服務收費標準和藥品價格管理辦法,并組織監督檢查。
——市教育局負責全科醫學和社區護理學科教育,將社區衛生服務技能作為醫學教育的重要內容。
——市民政局負責將社區衛生服務納入社區建設規劃,依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為老、救助等社區服務。
——市財政局負責制訂財政對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和基本設備配置的補助辦法,并加強對財政投入資金的監督管理。
——市人事局負責制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指導意見,組織落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立人員聘用制度,完善全科醫師和護士等社區衛生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制度和繼續教育制度,明確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制訂吸引和穩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的有關政策。
——市勞動保障局負責制訂引導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醫的政策措施。
——市規劃局負責將社區衛生服務的房屋設施納入城市建設規劃,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專業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具體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的規劃布局和建設規模,并在建設項目竣工后進行規劃驗收。
——市建委負責對社區衛生服務的房屋設施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市國土房管局負責協助衛生主管部門辦理產權登記及相關手續。
——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社區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督管理。
六、加強社區衛生服務組織領導,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把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擺上重要位置。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構建平安和諧社區,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一項民心工程。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對于維護居民健康、促進社區平安和諧的重要意義,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將發展社區衛生服務納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各區、縣級市政府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領導小組,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發展工作的領導。市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要求,加強調查研究,制訂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層層明確責任,統籌協調,督查指導,落實工作任務。市城市社區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做好綜合協調工作,抓緊研究制訂促進社區衛生發展的政策措施,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加強對各區、縣級市社區衛生服務工作的檢查指導,推動社區衛生服務持續健康發展。
(二)積極穩妥地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各區、縣級市政府要根據實施意見,制訂本地區的具體實施方案。*年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各項工作開展,到2008年底,按照實施意見要求,組織開展各項檢查和總結,進一步研究有利于促進我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的政策,不斷完善各項制度,全面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