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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委、辦、局(公司),各人民團體:
根據《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榕委[*]46號),提出我區區級黨政機構改革實施意見。
一、區委機構改革方案
(一)區委工作部門
保留區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區監察局與其合署辦公),區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機關效能投訴中心)掛靠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區監察局。
保留區委辦公室、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區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政府民族與宗教事務局與其合署)、區委政法委員會(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
不再保留區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區政府僑務辦公室,組建區委臺僑工作辦公室,加掛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僑務辦公室牌子。
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加掛區政府機構編制辦公室牌子,列入區委機構序列,為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既是區委工作部門,又是區政府工作部門。
保留區委區直機關工作委員會,仍為區委派出機構。
區委辦公室保留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區國家保密局)、機要局牌子。
(二)部門管理機構
保留區委老干部局,仍為正科級,由區委組織部管理。
保留區委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加掛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牌子,仍為正科級,由區委宣傳部管理。
(三)議事協調辦事機構
設立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
區委、區政府接待辦公室改為區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為事業單位。
二、區政府機構改革方案
(一)區政府工作部門
計劃局更名為發展計劃局。保留統計局,與發展計劃局合署。
經濟局更名為經濟發展局。對外經濟貿易局更名為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與經濟發展局合署。
不再保留文化局(體育局),組建文化體育局。
不再保留宗教事務局(民族事務局),組建民族與宗教事務局,與區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合署。
不再保留勞動局,組建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質礦產局改為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更名為壽山石開發保護管理中心。
不再保留市容管理局,組建城市管理執法局。
不再保留農業局、林業局、水利電力局,組建農林水局。
保留政府辦公室、教育局、科學技術局、監察局(與區紀委機關合署辦公)、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事局、建設局、交通局、衛生局、計劃生育局、審計局、環境保護局、房地產管理局。
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并入政府辦公室,保留牌子。
(二)部門管理機構
保留信訪局(區委信訪局),為副科級,由政府辦公室為主管理。
保留物價局,為副科級,由發展計劃局管理。
不再保留財貿辦公室,設立貿易發展局,為副科級,由經濟發展局管理。
設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副科級,由經濟發展局管理。
(三)議事協調辦事機構
保留人民防空辦公室,為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同時又是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門。
經上述調整,區委設工作部門9個,部門管理機構2個,議事協調機構的辦事機構1個;區政府設工作部門20個(監察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門序列,不計入政府機構數),部門管理機構4個,議事協調的辦事機構1個。
區委、區政府工作部門的規格為正科級。部門領導職數配備一般為1~3名。
三、關于精簡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
各部門要根據自身的職能和職責,合理設置精干的內設機構。區委部門內設機構平均精簡10%左右。區政府工作部門、部門管理機構和議事協調辦事機構的內設機構精簡15%左右,合并組建機構的內設機構精簡不低于20%。人員編制的配備,要根據各部門職能多少、工作量大小予以核定,區委機關行政編制按22%精簡;區政府機關行政編制按30%精簡;區級政法機關專項編制按10%精簡。在機關精簡行政編制的同時,工勤人員編制按精簡后行政編制的8%—10%核定工勤人員事業編制。
四、關于機構改革的組織實施
(一)關于“三定”規定
“定職能、定內設機構、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以下簡稱“三定”),是保證機構改革取得實效的關鍵所在。區委、區政府各部門要認真貫徹《關于制定*區區級黨政機構“三定”規定的通知》,按照機構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會同區編辦抓緊制定“三定”規定,保證“三定”工作有序進行,取得成效。
(二)關于人員定崗分流
人員定崗分流,是機構改革工作的重要環節。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講政治、服從全局,嚴肅認真對待人員定崗分流。人員定崗要堅持干部“四化”方針,注重德才兼備,保留骨干,優化結構,提高行政效率,并按照工作需要、群眾參與、綜合考評、組織決定的要求進行。人員分流要按照“帶職分流、定向培訓、加強企業、優化結構”的基本原則,積極探索人員分流渠道。人員實行一次性定編定崗,三年完成分流任務。人員定崗分流的具體工作按照《關于*區區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定編定崗實施辦法》和《關于*區區級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分流安排實施辦法》執行。
(三)關于實施步驟
根據市委、市政府對*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批復精神,結合*區實際,區級黨政機構改革于*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為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現將工作階段明確如下:
第一,準備階段,由區機構改革領導小組、區編辦認真做好改革的有關準備工作。
第二,方案實施階段,由區委、區政府召開區級黨政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宣布機構改革方案。各部門按照機構改革方案和“三定”規定組織實施。
第三,檢查驗收階段。由區機構改革領導小組對各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驗收,研究解決新機構運作中出現的問題,完善新機構運行機制,鞏固改革成果。
區級黨政機構改革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區機構改革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各部門、各單位在改革中遇到的政策性問題,要加強請示報告,確保改革任務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