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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為了促進我縣糧食生產持續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和糧食生產的決定》(*政發〔20*〕7號)、《中共*化市委*化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糧食生產確保糧食安全的若干意見》(*發〔20*〕6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的規定,結合芷江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糧食生產的重要性。近年來,在中央一系列支農惠農政策的推動下,通過各級各有關部門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努力,全縣糧食生產保持了較好的發展態勢,為改革發展穩定全局作出了重要貢獻。各鄉鎮及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進一步加強糧食生產,是保證市場供給、抑制通貨膨脹、實現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迫切要求,是應對國際農產品市場變化、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舉措。要把思想認識統一到中央、省、市的決策和部署上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調動和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促進糧食生產持續穩定發展。
二、全面落實支農惠農政策。一是提高農資綜合直補標準。20*年國家提高了農資綜合直補標準,按照上級要求,要及時足額發放到位。二是完善水稻良種補貼政策。水稻的良種補貼范圍由農業稅計稅面積擴大到水稻實際種植面積,補貼對象由過去的田土承包者轉變到直接從事種田的農戶,早、中稻補貼標準分別為10元/畝和15元/畝,晚稻補貼標準由過去7元/畝提高到15元/畝。三是繼續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補貼標準為13.5元/畝。四是進一步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每100斤早秈稻、中晚稻分別提高到77元、79元。五是加大農機具購置補貼力度。增加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按不超過農民購買農機具價格30%的比例給予補貼;在20*年對購置拖拉機、收割機、插秧機、耕種機械等給予補貼的基礎上,20*年補貼機具種類增加排灌機具、奶業機械、水產養殖機械、茶葉機械和農用小型工程機械。同時,適當提高對插秧機、全喂入聯合收割機、耕整機、小型拖拉機、旋耕機和鏵式犁等部分機具的補貼標準。
三、采取強硬措施制止耕地拋荒。一是依法保護耕地。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決杜絕亂占、濫用、荒蕪耕地現象,確保稻田拋荒率在千分之五以下,無連片拋荒5畝以上。二是搞好耕地流轉經營。鼓勵和引導農戶在不改變耕地農業用途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采取轉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各鄉鎮、農村土地發包方要積極做好土地流轉服務工作。因棄農經商、長期外出務工或家中缺少勞動力等無力耕種但又不愿意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在其自愿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委托代耕等方式進行流轉。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超過一年的須簽訂書面合同。承包方轉為非農業戶口的,發包方要依法收回承包方的耕地,對收回的耕地,發包方要重新發包,不得荒蕪或改作非農用地。三是預防和制止耕地拋荒。加強對拋荒耕地的監控,以鄉鎮為單位,出現連片5畝稻田以上,總量超過1.2%的鄉鎮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對已連續兩年拋荒的稻田由原發包方無條件收回并重新發包;如原發包方對已連續兩年拋荒的稻田不收回并重新發包,除對拋荒的稻田不予發放各項補貼外,還將追究原發包方主要領導責任;對承包稻田不種糧的農戶一律不予發放各項種糧補貼。縣里設立拋荒舉報電話(縣經管局辦公室:*)。
四、努力確保糧食生產穩定發展。一是切實保證糧食生產面積。努力確保今年全縣糧食生產面積穩中有增、糧食總產量穩中有增、質量效益穩中有增。全縣糧食生產面積穩定在50萬畝以上,總產穩定在20萬噸以上。大力發展雙季稻生產,堅決遏制“雙改單”現象,雙季稻播面達2萬畝以上。二是進一步優化糧食生產結構。突出抓好優質稻開發,提高水稻生產的優質率比重。按照“連片種植,一片一種”的原則,抓好優質稻生產規劃布局,確定重點發展區域,加快糧食標準化生產步伐,抓好萬畝優質稻的示范片,確保全縣優質稻面積達到25萬畝(其中超級稻3萬畝)。加快龍頭企業的改造升級,重點扶持一批上規模的糧食加工龍頭企業,提高糧食精深加工的水平和能力,延伸產業鏈條,促進增值增效。三是大力開展糧食高產創建活動。結合我縣溫光充足的小氣候條件,全力組織推廣優質稻和超級稻,引導和鼓勵農民實施地力提升、測土配方施肥、“沃土工程”等項目,使各項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的農業生產力,努力提高糧食單位面積產量。四是提高糧食生產機械化水平。大力推廣農業新器械,減輕農民勞動強度,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種田效益,確保全縣農業機械保有量3.5萬臺,機耕水平達到13.8萬畝,水稻機收水平達到13.3萬畝。
五、加強對糧食生產的領導。一是切實加大領導力度。為切實加大對全縣糧食生產工作的領導,縣里成立糧食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縣農辦、農業局、經管局、財政局、糧食局、發改局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及時研究和解決糧食生產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農業局,由縣農業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二是抓好各項政策落實。各鄉鎮及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出臺配套政策措施,努力形成促進糧食生產發展的政策合力,把好處和實惠不折不扣地給予農民。要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等多種渠道,加大宣傳力度,迅速使政策進村入戶、深入民心,充分發揮政策的引導和激勵作用。三是認真做好各項服務。各有關部門和機構要切實抓好農資和農產品市場調控工作,加強農資調運和價格監管,保障農業生產資料供應。進一步加大農資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和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等坑農害農行為。抓好柴油的調劑供應,確保春耕生產的順利開展。各金融機構特別是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要大力支持優質糧食產業開發,重點解決糧食加工、收購、技改資金,及時向種糧農民發放小額信貸。四是加強督促檢查。各鄉鎮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意見精神,開展經常性的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縣委、縣政府督查室要組織督查組,對各鄉鎮貫徹本意見情況開展專項督查,促進全縣糧食生產的穩定發展。
六、嚴格實行目標管理。縣政府將對各鄉鎮實行嚴格的糧食生產目標管理,并安排專項資金作為糧食生產獎勵資金,用于對制止耕地拋荒成效明顯、糧食單產和總產水平明顯提高的鄉鎮,以及種糧大戶進行獎勵,具體設立糧食生產先進獎、培植種糧大戶獎、種糧大戶先進獎三個獎項,其中糧食生產先進獎,每個鄉鎮獎金額度為5000元。獲獎條件為:①糧食播面不減少,總產增加3%以上(以20*年統計年報為準);②稻田拋荒率在千分之五以下,無連片拋荒5畝以上,宜耕旱土能種旱糧的盡可能種旱糧,無連片5畝以上連續拋荒兩年的;③有糧食生產示范片,糧食生產計劃;④有耕地(水田和旱土)拋荒檔案和遏制耕地拋荒的具體方案和措施。培植種糧大戶獎,每個鄉鎮獎金額度為2000元。獲獎條件為:①年種植水稻30畝以上或旱糧2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5戶以上;②有種糧大戶明細檔案,對種糧大戶進行扶持的具體計劃和措施。種糧大戶先進獎,每戶獎金額度為1000元。種糧大戶標準為:以戶為單位,年播水稻30畝以上,年生產稻谷1.2萬公斤以上,交售糧食0.8萬公斤以上;或年播玉米、紅薯20畝以上,年生產原糧玉米1萬公斤以上或紅薯5萬公斤以上,商品率80%以上。對達到*化市種糧大戶標準的(水稻播面達到100畝以上,雙季稻單產達430公斤以上,一季稻單產達500公斤以上),除市里獎勵外,縣里另獎2000元。具體操作程序為:由種糧大戶向所在地鄉鎮政府進行申報,鄉鎮政府匯總后向縣農業局進行申報;由縣農辦、農業局、財政局、統計局組成聯合驗收小組,在生產季節內進行核定面積和單產水平,糧食商品率憑交售發票為準。對未能完成糧食生產目標任務的鄉鎮和村組進行通報批評,鄉鎮工作不能評先,主要領導不能評優,并取消責任制完成獎,村組在考慮農業項目時不能優先。糧食生產責任制和上述設立的獎項考核評定工作由縣農業局、農辦、統計局、經管局組成聯合考核組,在市考核小組對我縣糧食生產進行考核時聯合考核。根據獎勵處罰條件,由縣考核組提出評獎與處罰意見,經公示后報縣政府審定、授獎,糧食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在9-10月進行。本考核與獎懲辦法由縣農業局負責解釋并承辦相關的日常工作。拋荒率的測定以考核組抽樣測定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