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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建設資源型城市轉型產業園,是我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速經濟轉型的重大舉措,對實現經濟轉型、增強經濟發展的實力和競爭力、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為切實建設好全市轉型產業園,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抓住我市列為首批國家資源枯竭型試點城市的歷史機遇,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整合生產要素,完善工業布局,發展新型產業,培育骨干企業,壯大園區總量,彰顯產業特色,增強經濟發展的實力和競爭力。
二、基本原則
堅持合理布局、有序發展,有所為、有所不為,實行集約推進,避免產業趨同和重復建設;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形成有利于技術進步、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的生產方式;堅持以核心企業為主體,構造核心企業產業集群;堅持政府引導,以體制機制創新為產業園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和環境。
三、發展目標
通過轉型產業園建設,力爭到20*年,全市建成1個轉型開發區**經濟開發區,2個轉型工業園*蘆溪工業園和蓮花工業園,2個轉型產業基地**陶瓷產業基地和上栗現代花炮產業轉型基地,1個轉型產業聚集區*安源冶金機械產業聚集區;全市轉型產業園實現年主營業務總收入超過*00億元,工業增加值達到250億元,利稅總額達到*0億元。其中,*經濟開發區主營業務收入達到300億元,蘆溪工業園主營業務收入達到*0億元,蓮花工業園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億元,*陶瓷產業基地主營業務收入達到400億元(含煤電鋁項目主營業務收入達到300億元),上栗現代花炮產業轉型基地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億元,安源冶金機械產業聚集區主營業務收入達到*0億元。
四、主要措施
(一)明確產業發展方向。各縣(區)、*經濟開發區要根據自身的特色資源情況,大力引導,揚優成勢,培育、壯大主導產業。*經濟開發區要依托數碼科技、光伏產業和飛虎炭黑等,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循環經濟產業;安源區要依托冶金機械制造,著力打造冶金機械產業;湘東區要依托煤電鋁一體化項目和工業陶瓷,著力打造循環經濟產業和工業陶瓷產業;蘆溪縣要依托中科光伏、強聯電瓷等,著力打造光伏光電、電瓷產業;上栗縣要依托煙花爆竹、建材等,著力打造現代花炮產業和新型建材產業;蓮花縣要依托特種材料、生態林業、現代農業等,著力打造特種材料產業、生物質能源產業和現代農業產業。
(二)高起點編制園區(基地)規劃。各縣(區)、*經濟開發區要按照生態環境好、土地利用率高、投資強度大的基本要求,堅持區域集中、主業明顯、特色突出、功能完善、用地集約、適當超前的原則,在全市建設轉型產業園的總體框架內,結合自身實際和產業、區域發展內在規律,抓緊編制和完善園區(基地)規劃。有關規劃要經過科學論證和評估,并報上級審批。縣(區)、*經濟開發區園區(基地)規劃除履行上級必要的程序外,要報市轉型辦備案。
(三)優化配置土地資源。用好、用活土地政策,切實保障園區(基地)用地。經過審批,可采取征收、受讓、租賃、作價入股等多種形式獲取建設用地。調整土地配置方向,每年,在國家、省下達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中,安排20%用于園區(基地);市安排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中,安排80%以上用于園區(基地)。以項目為供地基礎,沒有項目的不供地,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不供地。入園項目每畝土地的實際投入不低于*0萬元,每畝土地年上繳稅收不低于3萬元,并要嚴格遵守容積率等建設控制性指標。園區(基地)土地向核心項目集中,向關聯度大的項目集中。凡符合入園條件的項目必須由產業園供地建設,已分散供地的,可引導調整。嚴格用地監管,對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動工的項目用地,堅決按國家政策予以收回。
(四)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各縣(區)、*經濟開發區要把園區(基地)基礎設施建設擺在優先位置,在規劃的指引下,盡快建成和完善水、電、路、通訊等基礎設施和員工生活區、倉儲、文體、醫療衛生、金融、治安等配套設施。加強生態環境工程建設。為確保政府投入力度,各縣(區)每年從房地產經營性用地項目的土地出讓純收入中,要按不少于20%的比例安排投入;園區(基地)產生的土地出讓金,在征收后,由同級財政在政策許可范圍內安排投入;園區(基地)產生的城市建設配套費,由同級財政全額安排投入;園區(基地)企業自投產之日起5年內繳納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的50%,安排投入。
(五)建立健全服務體系。以企業為服務對象,建立健全園區(基地)服務體系。大力發展環評、圖審、安評、會計、信息服務、知識產權、投融資擔保、資產評估、信用評價、法律服務、就業服務等中介服務機構,為園區(基地)企業提供中介服務。引進金融、保險、郵政通訊、物流、醫療衛生等機構進駐園區(基地),為園區(基地)提供配套支持。利用市校、企校合作機制,爭取高校等科研機構獨立或與企業合作在園區(基地)設立研發中心,提升園區(基地)技術創新能力,推進產學研一體化。條件成熟的,可以創辦以高新技術為特色的“園中園”。
(六)下大力氣招引企業。堅持實施大開放主戰略,拓寬視野,創新思路,以大開放求大招商,以大招商求大發展。瞄準國際、國內先進的技術水平和產業發展趨勢,抓住當前國際、國內生產要素重組和產業轉移的機遇,發揮已有產業的嫁接作用,積極承接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產業轉移,大力引進一批國內、外優勢企業。對招引企業有功單位和人員,按招商引資辦法獎勵。
(七)促進多元化投融資。除保持政府對園區(基地)基礎設施建設的一定投入外,要大力引導金融機構等各類資金對園區(基地)和企業的投入。要利用銀企合作機制,定期向金融機構推介優勢企業和優勢項目,爭取信貸支持,爭取各金額機構對園區(基地)的貸款占其新增貸款的40%以上。積極為企業在市外融資牽線搭橋。有條件的園區(基地)要建立高新技術企業風險投資基金和企業扶持發展基金,為入園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積極發揮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市縣(區)擔保公司、萍創投的融資作用。大力扶持企業上市融資或債券融資,對上市企業的扶持,按企業上市扶持規定執行。
(八)有效配置人力資源。吸引本地和外地人力資源進入園區(基地)企業工作,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每年至少免費為企業舉辦2次以上的人才招聘會,并根據企業需求開展人事、勞務服務。園區(基地)企業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稱的申報、評定,按本市規定同一辦理。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一并參加全市人才選拔、培養,并享受相同待遇。加強全日制職業技能教育,以各類職業技術學院(學校)為基地,培養實用型、操作型技工隊伍,尤其要建立校企合作機制,進行“訂單式”培養。大力組織務工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各縣(區)、*經濟開發區要利用培訓機構對各園區(基地)企業的務工人員進行一次免費培訓;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利用國家政策對本地農民工進行免費培訓。
(九)努力降低商務成本。切實減輕園區(基地)企業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負擔,可不收的,一律不收;收費有上下限幅度的,一律按最低標準收取。建設項目的規費按統一標準減免,即市政設施配套費、地方教育附加費、人防異地建設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新型墻體專項基金、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建筑行業上級管理費全免,新建建筑物防雷裝置驗收費、建筑工程質量監督費、白蟻防治費減免50%。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在務工人員合法權益得到維護的前提下,企業可以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
(十)積極爭取政策支持。深入研究資源枯竭型試點城市、循環經濟試點城市等政策,在享受已有具體政策的同時,爭取國家和省更多的具體政策支持。包括爭取上級財政對園區(基地)內企業的國債項目和科技項目的貼息等政策支持,爭取園區(基地)內的基礎設施項目列入西部的國債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等。用好、用活轉型資金等政策支持。
(十一)建立企業進入和退出機制。各園區(基地)要根據自身產業特點和發展前景,建立企業進入和退出機制。具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本地實際制定園區(基地)準入、退出標準和操作辦法,對入園企業進行準入審查,對擬退出企業進行退出評估。鼓勵和支持跨縣(區)的產業合理轉移。對產業輸出地和接收地的利益調整,實行“產值分計,稅收分享”政策,即轉移企業所繳納稅收的地方留成部分,納稅年度起的第1*3年,輸出地與接收地原則上按6∶4的比例分成,第4年以后按4∶6的比例分成。對企業創造的銷售收入及工業增加值,也按同樣的比例,分別納入輸出地和接收地的統計口徑。特殊情況一企一議。
(十二)提高服務水平。實行涉政事務制,園區(基地)管理機構為事務人。實行市、縣(區)長現場辦公會議制度,不定期召開現場辦公會,協調解決園區(基地)建設的重大問題。實行3000萬元以上重大項目調度制和億元以上重大項目市、縣(區)領導掛點,5000萬元以上重大項目縣(區)領導掛點制。園區(基地)審批事項由各縣(區)、*經濟開發區組織定期進行聯審聯批,限時一站辦結。積極推進網上審批。建立園區(基地)工作機構牽頭初審認可的項目開建制,所有初審事項由工作機構在*個工作日內辦結(法律有規定的按最短時限),初審認可后,即可將項目一邊開工建設,一邊按法定程序報批。對符合有關設立登記規定,需取得但尚未取得前置審批的新增企業,可核發籌建營業執照,在取得前置審批許可后,再辦理營業執照變更登記。工商核準登記實行“換照制”,即認可原注冊登記的有效性,換發營業執照。大力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對在政務服務中有過錯的單位領導和個人,實行責任追究。
(十三)進行考評激勵。新引進企業畝均納稅5萬元以上的,自投產納稅之日起5年內,由受益財政按企業繳納所得稅及增值稅地方留成部分的20%數額,獎勵給企業。對申報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的企業,由同級財政從預算內科技三項費用中安排部分資金給予申報支持。對有被評為國家級新產品、省級優秀新產品的企業,由受益財政給予企業和有關人員一定獎勵。對投資數額大、稅收貢獻多的外地客商,授予“*市榮譽市民”稱號,符合條件的,推薦為政協委員。有突出貢獻的大企業,經同級政府批準,可以企業名稱對本地的廣場、公園等市政項目予以冠名。
園區(基地)建設工作作為市政府對縣(區)政府績效考核和對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市政府設立園區(基地)建設獎勵基金,通過制訂考評目標、進行綜合考評,對成效顯著的園區(基地)給予適當獎勵(獎金可發至個人);對未完成目標的園區(基地)給予通報;連續2年未完成目標的,對園區(基地)主要負責人予以調整或建議予以調整。有關考評方案另行制定。
五、組織領導
(一)成立領導小組。市政府成立資源型城市轉型產業園建設領導小組。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相關副市長任副組長,縣(區)、相關部門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轉型辦(文件另發)。各縣(區)要參照成立轉型產業園建設領導小組,以加強對園區(基地)建設的領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加強工作協調,積極開展工作。
(二)組建工作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要求,建立園區(基地)工作機構,以履行對園區(基地)的管理和服務職能。要選拔事業心強、有開拓意識、熟悉經濟工作、有較強管理能力和操作力的干部,負責園區(基地)工作機構的領導工作。要選拔一批適應園區(基地)管理和服務需要的各類人才進入機構工作崗位。對選拔的人員可實行聘用制,并進行考核。
各縣(區)和*經濟開發區要根據本意見制定具體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