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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單位):
安全生產關系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高度重視和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是企業生存發展的根本要求,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市場監管職能的基本任務,是實現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打造“平安*”、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近年來,縣委、政府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區、市黨委、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抓基層、打基礎、抓整治、排隱患,全縣安全生產形勢趨于穩定。但必須清醒地看到,我縣安全生產基礎仍然比較薄弱,安全生產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現結合我縣實際,就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奮斗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全局,認真貫徹黨的*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的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為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奮斗目標:建立起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工作體系、目標責任制體系和考核評價體系;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秩序明顯改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企業從業人員十萬人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等各項指標控制在市政府下達的指標內。到2012年,實現全縣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數有較大幅度下降,有效遏制較大事故,杜絕發生重特大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狀況的明顯好轉。
二、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體系
層層分解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工作目標,逐級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全縣“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體系。制定科學、合理的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強化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各類企業安全目標的過程控制,突出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思路,鼓勵和引導各鄉(鎮)、各部門、各企業創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提高執行力,有效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工作獎懲機制,及時修訂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和考核細則,把考核結果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業績的重要指標之一。對安全生產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不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鄉(鎮)或部門,發現一次的,實行誡勉談話,發現兩次的,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并在全縣通報批評,發現三次及以上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對完不成年度安全生產指標任務,考核不合格,轄區或行業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年評先選優資格。
三、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生產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要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的必要投入,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要推廣應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建立和落實企業安全技術措施費用提取制度、風險抵押金制度和工傷保險制度,確保安全生產需要;要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積極采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風險評估、安全評價等方法,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要規范高危行業招工和勞動用工管理,依法實行強制性安全培訓,嚴格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有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逐步建立自我約束、自我完善、持續改進的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長效機制。
四、落實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切實做好安全生產“雙基”工作,真正實現打基礎、強基層、依法履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推進安全生產法制、監管體制和執法隊伍建設,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源頭治本,夯實基層基礎,建立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有效防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一)全面落實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制。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鄉鎮、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領導,強化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制度。主要領導做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轄區、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認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重點和難點問題。要在“一把手”負總責的前提下,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將安全生產任務分解到各個分管領導,明確黨政班子成員必須對分管口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行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分頭抓的領導班子安全生產責任共擔機制。
(二)認真落實行政正職安全生產履職報告制度。為強化安全生產的領導責任,從今年開始,在各鄉(鎮)、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相關部門(單位)推行行政正職安全生產履職報告制度。每年年底,各鄉(鎮)和相關部門正職必須向縣人民政府和縣安委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和目標完成情況,以確保安全生產的全過程監督管理。行政正職安全生產工作履職報告制度列入年度安全生產考核,由縣安委會辦公室對履職報告提出點評意見,經縣政府分管領導審定同意后由縣安委會進行通報。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體系。各鄉(鎮)、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本轄區、本行業安全監管網絡建設,建立專門的安全生產工作機構,狠抓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加大安全監管資金投入,做到機構、編制、人員、設施、經費“五落實”。切實加強村(居)委會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專人負責,逐步實現村(居)委會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
(四)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各鄉(鎮)、各部門和各企業要針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認真落實政府已經出臺和即將出臺的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即安委會例會制度、聯席會議制度、聯合執法制度、隱患排查整改制度、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掛牌督辦制度、隱患排查治理信息通報制度、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重大危險源監控辦法、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制度等。要結合本鄉鎮、本部門、本企業的實際,制訂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和實施細則,通過制度管人、管事,構建安全生產工作長效機制。
五、嚴格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安全生產許可是國家行政許可的重要內容和法定制度,是從源頭上制止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進入市場的重要手段。必須依法實行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在提出開辦申請之后,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依法進行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在符合安全生產條件,辦理安全生產許可手續后,生產經營單位方能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對未通過安全生產“三同時”審查的礦山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有關部門不予辦理行政許可手續。要加強對非煤礦山、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動態監管,對取證后放松管理、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要嚴厲打擊無證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堅決予以停產停業整頓或取締。
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嚴懲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繼續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努力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鞏固隱患治理成果。督促企業逐級建立并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按照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隱患信息檔案,保證隱患治理所需資金,確保隱患徹底治理。各鄉(鎮)、各部門(單位)要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綜合督查和專項檢查制度,定期對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通過下達整改指令書、掛牌督辦、建立信息管理臺賬等有效措施,切實抓好整改落實。要關口前移,依法做好重大危險源的普查、登記、評估和監控工作,切實加強對重點企業、重點場所、重點部位、重點設備的安全監管和動態監控,發現隱患和異常現象要立即消除,確保萬無一失。進一步加大事前預防性執法監察力度,對無視國家法律法規、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或單位,依法從嚴查處。建立“政府指揮,部門聯動,定期碰頭,情況互通”的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定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安全監管部門和各牽頭部門要切實發揮好組織牽頭協調作用,健全完善監督機制,強化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強對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建設等“三非”的排查和打擊力度。
七、突出重點,進一步深化安全專項整治
堅持把道路交通、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公眾聚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任務,采取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措施,持續不懈地抓下去。堅持專項整治和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務求實效。
(一)扎實開展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加強對取得《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非煤礦山企業的日常監管,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督促企業及時排查整改事故隱患,凡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必須責令其停產整頓,經安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尚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非煤礦山,必須全部停產整治,限期達到安全生產條件;對在限定期限內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一律予以關閉。對未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超層越界開采、無視停產整治規定擅自組織生產的非煤礦山,一經查實堅決予以取締關閉。
(二)扎實開展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突出抓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環節的整治,重點加強和規范加油站(點)的安全監管,對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一律停止經營活動,對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取得相關證照或經整改驗收不合格的企業依法予以關閉。強化對民用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生產、運輸、儲存、銷售、使用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非法經營和非法運輸、非法儲存民用爆炸物品和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扎實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以“平安暢通縣”活動為載體,認真落實“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措施。以危險路段、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長途客車、大型貨車、小型客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摩托車以及農業機械為整治重點,進一步強化農村道路安全監管,嚴格車輛安全檢驗和駕駛員考試,嚴厲打擊無牌行駛、無證駕駛、酒后駕駛、超速超載、違法載客等交通違法違章行為,加強對事故多發點、段和危險路段的排查治理,嚴密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四)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及城鎮公用設施安全專項整治。加強對建筑施工單位的資質管理,建立和完善建設項目安全資質備案制度、竣工驗收制度、重大安全隱患督查制度。要對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設計、施工、監理、工程管理、試驗檢測、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實施全過程監管,落實建設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投標制和工程監理制,開展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實施建筑工地精細化管理,深入排查房屋、市政等建筑工程安全隱患,以防范腳手架、起重機械倒塌、施工坍塌和觸電、工地模板構件垮落和高處墜落事故為重點,深入開展重點建設項目、城鎮公用設施、建筑設施和房屋拆除等為重點的安全整治,切實加強農村建房的安全監管。
(五)扎實開展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強化公共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整治,加強對“三合一”、“多合一”生產經營單位的重點檢查,組織開展商場、市場、學校、醫院、網吧、酒吧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易燃易爆單位、耐火等級低的密集建筑區的消防安全整治,對重大火災隱患實施政府掛牌督辦,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實。
(六)扎實開展特種設備安全整治。進一步規范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強化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定期檢驗和特作人員持證上崗工作。加大對特種設備非法制造、非法安裝、非法使用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強特種設備安全性能檢測檢驗工作,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
此外,發改、文化、教育、衛生、林業、旅游、水利、商業、供銷、供電、氣象等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行業安全管理,針對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各鄉(鎮)、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的組織、指導、監督和檢查,健全工作機制,制訂整治方案和規劃,采取過硬措施,提高整治質量和效率,確保安全生產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八、加強應急管理,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各鄉(鎮)、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和有關企業應按照縣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完善各轄區(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隊伍建設、儲備救援物資,開展應急演練。要加強日常特別是節假日期間的安全值班值守工作,嚴格落實值班制度,堅持24小時專人值班,保證一名領導干部在崗帶班,確保信息渠道暢通、處理及時、指揮有力。有關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要立即趕赴現場,調動各方力量,迅速開展應急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九、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安全生產氛圍
把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納入宣傳工作的重要內容,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大力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重大舉措,宣傳安全生產的先進典型和經驗,對忽視安全生產、導致嚴重事故的要予以曝光。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作用,加強安全生產文化建設,將安全文化建設融入企業文化、校園文化、社區文化和新農村建設之中,擴大宣傳陣地,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等活動,推進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鄉村、進家庭,大力宣傳安全發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全社會安全生產法制觀念和群眾自身保安意識,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良好氛圍。
十、嚴肅責任追究和行政問責
要嚴肅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和“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注重實效”的基本要求,嚴肅追究有關事故責任人的責任,從嚴查處遲報、瞞報和漏報事故的違法行為,真正做到有責必究、有過必罰、一查到底。要加大事前責任追究力度,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未及時發現轄區或行業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或重大事故隱患,或者發現后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打擊非法違法不力、落實防范措施不到位、隱患排查治理不徹底的鄉(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和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實行行政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