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民政局發展公共衛生管理意見市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加強我市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
1、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加大公共衛生體制改革力度,進一步理順公共衛生管理體制,優化公共衛生資源配置,構建新型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完善公共衛生運行機制,建立公共衛生應急機制,確保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總體目標。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我市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要求相一致,符合人民群眾健康需要,資源配置合理,反應快速靈敏,運作協調高效,保障嚴密有力的新型公共衛生服務體系。3、基本原則。堅持政府舉辦、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原則;堅持整體規劃、合理配置、分步實施的原則;堅持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
二、理順公共衛生管理體制
1、明確公共衛生職責。實行政府領導、部門負責、公共衛生事業單位依法運作的管理體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級政府要將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政府綜合目標管理,建立公共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的公共衛生工作。市政府將定期組織對各區、縣(市)和各有關部門進行檢查考核。
各級政府要制訂公共衛生工作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實行政府領導下的部門分工負責制。計劃、衛生、教育、財政、宣傳、公安、外經、貿易、科技、農業、外事、檢驗檢疫、交通、民航、鐵路等部門和單位要制訂公共衛生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公共衛生工作。
2、加強對公共衛生專業機構的管理。各區、縣(市)衛生監督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主要負責人在任命前應征求上級業務部門的意見。積極探索衛生監督工作新體制,對重點工作和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實施全市衛生監督力量統一調度、統一管理、統一執法。加強各區、縣(市)衛生監督力量,可根據工作需要,在各鄉鎮(街道)設置派出機構或派駐人員。各鄉鎮要明確分管領導,落實專人負責。各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公共衛生工作由各區、縣(市)衛生部門管理。各村(社區)衛生室(衛生服務站)的公共衛生工作由政府指定的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管理。
三、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
1、完善公共衛生網絡體系建設。建立市、區縣(市)、鄉鎮(街道)和村(社區)四級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和市、區縣(市)、鄉鎮(街道)三級衛生監督體系,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健康需求。完善由傳染病醫院、有關傳染病專業防治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組成的公共衛生醫療救治體系。各縣(市)要設立傳染病醫院或與傳染病防治相適應的傳染病病區,并根據合理、快速、高效的原則,建立應急醫療救治指揮中心,完善應急救治網絡。
2、加強公共衛生機構和隊伍建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建設面積按機構工作人員70M2/人以上標準建設,衛生監督所的建設面積按機構工作人員50—70M2/人標準建設。各區、縣(市)疾病預防中心的建設面積按機構工作人員70—100M2/人標準建設,衛生監督所的建設面積按機構工作人員50—70M2/人標準建設。各級各類公共衛生機構按衛生部或省衛生廳等部門確定的機構裝備標準配置設備。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體系,充實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人員,不斷提高其綜合素質,滿足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需要。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和鄉鎮(街道)預防保健人員的編制配備標準由市機構編制部門會同市衛生行政部門共同研究制定。村(社區)要設立專職或兼職預防保健人員。市、區縣(市)公共衛生機構的衛生技術人員要占職工總數的85%以上。
3、加強公共衛生信息網建設。建設國家衛生信息網,整合社會信息網絡資源,構建由衛生行政部門、公共衛生專業機構、醫療機構組成的功能完善、高效快速、網絡通暢、反應靈敏的市、區縣(市)、鄉鎮(街道)三級報告、監測和預警網絡,并逐步向村(社區)衛生室(衛生服務站)和其它有關單位延伸,擴大覆蓋范圍。
四、完善公共衛生運行機制
1、明確公共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完善運行機制。各級公共衛生機構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各地實際,明確功能定位,調整工作職能,擴大服務功能。各級各類公共衛生機構要以有效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常見病和各類危害人民群眾健康的因素,提高公共衛生服務水平為主要職能,逐步取消疾病預防控制等公共衛生機構的有償服務功能。市級公共衛生機構要加強對公共衛生工作的規劃、指導、監測、預警、科研、培訓等。各區、縣(市)公共衛生機構要制訂工作計劃,重點做好系統監測、動態監管和疫情處理等工作。各鄉鎮(街道)公共衛生機構要以為人民群眾提供系統可及的公共衛生服務為重點,全面落實各項公共衛生工作。
2、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防治水平。各級公共衛生機構要強化內部管理,加強基礎性與日常性工作,拓寬和深化服務領域,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全面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強化疾病預防控制功能,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各級公共衛生監督機構要強化監管功能,提高衛生監督執法水平。各級婦幼保健和精神衛生機構要強化指導、服務和管理等功能,提高婦幼保健和精神衛生工作水平。各級院前急救機構和重點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的醫療機構要提高院前急救和醫療救治能力,提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水平。各級愛國衛生機構要強化組織和協調等功能,提高愛國衛生工作水平。
五、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制訂和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辦法。各級政府要制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辦法(應急預案),將防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加強領導、督查和協調。各級政府要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協調小組,發生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成立應急處理指揮部,領導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理。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蔓延,并實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2、加快公共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各級政府要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建立堅強有力的組織指揮體系,嚴密有序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科學健全的醫療救治體系,保障有力的物資供給體系,反映靈敏的信息監測預警報告體系,執法有力的衛生監督體系。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有關部門也要制訂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方案,完善預防和控制工作機制,做好處理急性中毒、各類傳染病、生化武器襲擊和核輻射等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準備工作。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制訂工作規則,明確職責和任務,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置。有關醫療機構要加強領導,落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監測、治療和管理等責任。各級衛生監督機構要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執法行為,加強監督管理。各級急救機構要加強急救設施設備的建設,完善急救網絡,提高急救能力。
在完善市傳染病醫院建設的基礎上,新建1所治療特種傳染病的市第二傳染病醫院;改建市急救中心,提高院前急救能力和水平;結合資源調整,在相關醫院設立適合處理生化武器襲擊和核輻射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定點醫療機構;加強各縣(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定點醫院建設,構建功能合理、職能明確、網絡健全、高效快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體系。
六、加大公共衛生投入
1、加大公共衛生事業投入。各級政府要加大公共衛生事業投入,各級財政對衛生事業的投入不低于同期財政支出增長比率并逐年提高,市及有條件的區、縣(市)逐步達到同級財政支出比例的5%以上。各級財政應保證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等公共衛生事業所需的經費。財政投入首先應保證公共衛生工作經費,主要用于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添置設備、開展業務項目、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等公共衛生工作。
2、確保公共衛生工作經費落實。各級政府要保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人員工資、基本獎勵和福利經費,保證日常經費和專項經費的投入。急救機構及婦幼保健、精神衛生等其他公共衛生機構按照工作性質和承擔的任務,由財政予以補助。各級政府要落實承擔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救治所需經費。
認真貫徹執行《浙江省農村衛生事業補助政策實施意見》(浙財社字〔20*〕85號),加大對農村公共衛生經費的投入。各區、縣(市)財政要保證鄉鎮(街道)預防保健人員的工資性支出和工作經費。各區縣(市)、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要保證村(社區)預防保健工作人員的工資補助和專項工作經費。
衛生監督機構監督執法收入納入財政管理,其依法履行衛生管理和監督職能所需的經費由同級財政安排。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探索公共衛生“政府出資,企業化運作”的市場機制,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建立“養事不養人”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公共衛生建設。市、區公共衛生機構的檢驗檢測等設備實施資源共享,避免重復添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