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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市、區)教委(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總書記關于教育問題的談話精神和有關禁毒工作的指示精神,貫徹《浙江省禁毒條例》,增強廣大青少年學生的禁毒意識和自覺抵制侵襲的能力,現提出如下意見,請各地結合本地的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做好中小學生預防教育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學校是培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搖籃,是傳播科學文化和精神文明的殿堂,加強對青少年學生預防教育是全面提高學生的素質,保證他們健康成長的需要,也是防止滋生新吸毒人員和向社會擴散的一項重要措施。近年來,我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根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高度重視中小學禁毒教育工作,本著“預防為主”的原則,多形式、多渠道對中小學生開展預防教育,取得了明顯成效。廣大師生對危害的認識提高了,防毒拒毒的意識增強了,少數學生吸毒、涉毒現象得到了遏制,為培養“四有”新人和確保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提供了良好的環境。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我省禁毒教育在取得成績的同時,境內外販、吸毒分子,也在抓緊引誘青少年學生吸毒和販毒,并把學生作為他們發展的一個重點群體之一,中小學禁毒工作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繼續認真組織干部、教師認真學習、深刻領會中央領導同志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進一步提高對嚴重危害性和禁毒斗爭重要意義的認識,以對國家、對民族、對歷史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增強做好中小學生預防教育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緊迫感,為實現總書記提出的“禁絕”的目標作出積極努力。
二、切實加強領導,鞏固教育成果,為學校培養合格人才創造良好的氛圍。
禁毒教育是“功在當代,利在秋千”的一件大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把對廣大學生進行禁毒教育作為學校為完成培養“四有”新人這一目標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緊抓好,建立健全禁毒工作領導責任制。講政治、講大局,按照分工,承擔起各自的責任,做好各自的工作。學校是預防教育的主陣地,主渠道,校長是學校開展預防教育的第一責任人。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已的門,辦好自己的事”,做到“守土有責”。各校要根據中央及有關部門的精神和校園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對門衛、寢室的管理,防止社會上的吸販毒分子竄入校園對青少年學生進行引誘,把可能引發的各種犯罪的苗頭解決在萌芽狀態,拒之于校門外,不斷優化學校教育的小氣候。
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主動與有關部門建立協作聯系制度,及時溝通信息,分析情況,為開展預防教育創造良好的條件。各地要根據本地的實際,確定一批中小學生預防教育基地,組織廣大學生到基地接受教育,使他們增強抵御毒害的意識和能力。
學校要加強與學生家長的溝通與聯系,定期開展家長學習班,向他們講授的危害和預防學生吸毒等知識,鼓勵他們與學校一起共同努力,構筑防毒、拒毒的鋼鐵長城。
三、加強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對在校學生開展禁毒教育。
調查研究是有針對性地對廣大學生開展預防教育的基礎和前提,各地每年要組織人員對本地區學校禁毒教育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督查,有條件的市(地)每年還可通過召開經驗交流現場會的形式,推廣禁毒工作的經驗。要加強信息工作,及時掌握本地區在校學生的吸毒情況,認真分析吸毒的原因、特點和規律,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有針對性地制定相應的教育挽救措施。
四、運用多種形式,積極開展中小學生預防教育。
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遵循“預防為主”的原則,把預防教育與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結合起來,與日常的法制教育工作結合起來,與平安校園創建活動和學校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結合起來,與行為規范達標活動和文明學校創建工作緊密結合起來。
各校要根據實際,每年安排一定的時間,對中小學生普遍進行預防宣傳教育。要組織通過學生讀一本禁毒書籍,看一部禁毒專題教育片,聽一場禁毒教育報告,寫一篇禁毒感想文章等豐富多彩的課外教育活動,提高廣大學生對危害的認識,增強自覺抵御的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陣地,張貼禁毒圖片,刊登禁毒知識,宣傳禁毒法律法規等形式營造良好的禁毒氛圍。
當前,全國各地正在開展創建“無毒社區”活動,這是深入開展禁毒人民戰爭的重要載體。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結合實際,積極主動地開展“無毒學校”創建活動,力爭經過若干年的努力杜絕在校學生吸毒現象。同時,各地要積極配合我國政府禁毒白皮書的,迎接“6.26”國際禁毒日,集中時間開展一次禁毒宣傳教育,認真組織好全省中學生禁毒教育讀書活動。
五、高度重視對后進學生、特殊學生和吸毒學生的幫教工作。
在預防教育工作中,各地各校尤其要注意做好后進學生、特殊學生的幫教工作。后進學生容易產生自卑自弱的思想和自暴自棄的情緒,容易被人引誘、教唆或利用而參與吸毒、販毒活動;父母離異、再婚、喪亡的學生,以及非婚生子女、孤兒等,普遍缺少家庭溫暖,容易產生不良情緒,對這些后進學生和特殊學生,學校和老師要特別細致、耐心地幫助、教育,注意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他們不斷進步。要根據教育部“減負”的有關規定,定期到學生家庭進行家訪,了解每個學生家庭成員的情況。對家庭成員中有吸毒、販毒劣跡的學生,要擬定專門保護措施;對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制定有效的教育挽救措施,以真誠的愛心去關心他們,切不可歧視或不負責任地隨意將他們推向社會。
要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的精神要求,高度重視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配備心理輔導教師,設置心理輔導室,積極開展心理咨詢、專題講座等,不斷幫助后進學生、特殊學生和吸毒學生增強適應社會和承受挫折的能力,使他們能心情舒暢地投入到學習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