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勞保局職業病防治發展意見縣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一、切實加強領導
調整和充實*縣職業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鄧紅任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余開*、縣衛生局局長*、縣政府督查室主任*任副組長,縣衛生局、縣監察局、縣安監局、縣勞動保障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縣工業局、縣鄉企局、縣商務局、縣建設局、縣環保局、縣總工會、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工商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縣廣電局、縣科技局、縣信訪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衛生局,*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定全縣職業病防治工作計劃,組織開展職業病調查,實施對職業病患者救助工作的監督管理,協調各職能部門工作。
二、落實部門職責
縣衛生局:負責制定全縣職業病防治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工作要點、中長期規劃),建立健全務工人員職業健康信息網絡平臺,搞好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督促檢查與技術指導;負責企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以及技術引進、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衛生審查和竣工驗收及其日常監管工作;負責職業健康檢查,指導企業建立職工健康監護檔案,完善職工健康監護措施;負責配套塵毒作業場所監測設備及健全監測體系,搞好塵毒作業場所的監測,并提出整改意見;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的行為實施衛生行政處罰。
縣安監局:負責把好職業衛生安全準入關,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發放《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負責職業危害申報,依法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行為;組織指導、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開展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縣勞動保障局:負責用人單位實施職業病工傷保險的管理;負責督促用人單位建立健全勞動用工制度,完善勞動保障體系;監督用人單位落實對職業病患者的法定救助責任。
縣發改局:負責按《*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辦法》和《*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項目,將項目申報單位提交經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作為核準或備案的前置條件,并會同衛生行政部門加強管理,督促建設項目申報單位辦理職業病危害評價相關手續。在企業新建、改建、擴建計劃的可行性研究論證報告過程中,嚴把職業衛生防護設施效果的預評價報告書和衛生行政部門的審批認可書的建設計劃審批關。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認可的,不得批準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計劃。
縣建設局: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要督促項目設計單位增加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在對初步設計進行審查時,要征求衛生部門意見并將職業衛生審查意見載入審查會議紀要;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其職業病防護設施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產和使用。
縣財政局:負責籌集職業病防治救助專項資金,并監督其使用。
縣民政局:負責全縣無工作單位、無工傷保險的職業病患者的社會救助及職業衛生救助基金的發放。
縣環保局:負責將環境保護的“三同時”工作與工業企業新、改、擴建設項目和技術引進、技術改造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工作緊密結合,無職業病危害因素預評價報告書和職業危害因素預評價報告書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不得批準開工建設。
縣監察局:負責把優化經濟投資環境與依法開展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和職業病患者救助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和職業衛生環境,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縣商務局、縣工業局、縣鄉企局:負責管轄企業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督導落實,搞好宣傳、發動、組織工作。
縣總工會:負責貫徹落實《工會法》,積極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督導用人單位改善工作場所職業衛生條件,建立職工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及健康監護檔案,并在企業建立基層工會組織。
縣司法局、縣廣電局、縣公安局:負責配合衛生、安監部門開展職業病防治法的宣傳、法制培訓工作,化解勞資糾紛,依法保護生產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縣工商局:結合市場管理和企業年審年檢,協助衛生行政部門把好企業新、改、擴項目的“三同時”審核關。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各項職業病防治與救助措施的督促落實,協助職業病防治機構開展工作。
三、強化工作措施
l、加強工作調度。縣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將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召開調度會,聽取各部門工作匯報,強化工作調度。縣政府督查室定期開展督查,督促各部門按計劃完成工作任務。
2、開展宣傳培訓。相關單位要以每年3月《職業病防治法》宣傳月為契機,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加強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宣傳。要對相關用人單位的法人進行一定學時的職業衛生法律知識培訓,強化其守法意識,明確其應該履行的義務。
3、抓好檢查認定。縣衛生局負責牽頭做好接塵接毒人員的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患者的確診須依據法律程序由法定職業衛生專業機構鑒定確診。凡已確診的職業病患者要報縣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建立臺帳。
4、落實救助基金。縣政府設立職業病患者救助基金,基金專戶設縣財政局,由縣民政局和縣勞動保障局依據各自職能分別予以救助和發放,縣財政局對專項基金的使用實施監督。基金的使用原則是:原屬縣國有、集體、鄉鎮企業接塵接毒人員,已無掛靠單位的由縣財政負責,有工作單位的由用人單位負責。相關企業每年要安排生產總值0.5%-1%職業病防治與社會救助專項資金,由縣財政統籌。
四、工作要求
1.進一步統一思想。各級各部門堅持以人為本,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站在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和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切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切實抓好此項工作,積極落實各項防治措施,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
2.強化工作責任制。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按工作規劃與工作措施分階段檢查落實,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3.嚴格兌現救助政策。各相關部門要制訂切實可行的救助計劃,認真落實職業病患者的生活與醫療救助工作。要嚴格掌握政策,堅持依法辦事,嚴禁出具假證明,嚴格資金發放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或克扣職業病救助金。
4.強化監管與督查。各相關部門依法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監督管理,督促用人單位切實改善勞動條件,降低職業病發病率,特別是要督促發病率高的用人單位制定具體的整改和救助措施,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控制、早消除”,從源頭上防范和控制職業危害因素的產生。對保障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重大職業病危害、影響社會大局穩定的,要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