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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實施品牌戰略步伐,推進經濟結構調整,提升產業層次,促進我縣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打造“品牌大省”的戰略部署,結合*實際,現就加快推進品牌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對品牌建設重要意義的認識
(一)產業是城市的基礎,品牌是城市的形象,也是城市經濟活力的重要標志,品牌的多少,已成為一個地區經濟競爭能力和科技發展水平的重要象征。近年來,我縣實施品牌戰略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涌現出一批名牌產品、著名商標和知名商號,為促進全縣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從總體上看,我縣實施品牌戰略步伐還不夠快,品牌產品和生產企業還存在著數量少、規模小、整體素質不高、競爭力不強等問題。加快推進品牌戰略,積極培育和發展具有國際國內領先水平的品牌產品,對于推進全縣質量振興,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增強區域經濟競爭力都具有重要意義。各級各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推進品牌戰略的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服務,加快推進品牌建設工作。
二、明確品牌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二)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緊緊圍繞“品牌大省建設”的總體部署,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質量為核心,以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為手段,建立健全“政府推動、部門聯動、企業主動”的品牌建設機制,積極引導中小企業爭創品牌,大力扶持優勢企業做強品牌,通過實施品牌戰略,推進結構優化、產業升級,提高核心競爭力,促進全縣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協調發展。
(三)全面推進品牌建設,經過幾年努力,品牌經濟地位進一步突出,全縣質量整體水平有明顯提高,品牌企業規模進一步擴大,效益進一步提高,主導產業向品牌產業轉變。力爭到2010年,創建中國名牌1-2個,中國馳名商標1-2個;國家免檢產品新增2個;浙江名牌10個,浙江省著名商標15個,浙江省知名商號5個;湖州名牌50個,湖州著名商標60個;椅業和竹產業發展成為在全國有較強競爭優勢的品牌產業,品牌經濟占全縣經濟總量的50%以上。
三、把握品牌建設的基本原則
(四)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的原則。實施品牌戰略的基礎和動力在于企業,企業要自覺加大對品牌建設的投入力度;政府要切實加強引導、優化服務和加大扶持,營造一個有利于企業發展品牌的良好政策環境和社會環境。
(五)堅持以質量為本、注重創新的原則。質量是產品的生命,品牌建設的根本是靠科技、靠管理、靠人才。創建品牌必須練好內功,增強自主創新能力。
(六)堅持龍頭帶動、發揮品牌效應的原則。以兩大支柱產業和“四個一批”企業爭創品牌為重點,通過經營品牌、延伸品牌,不斷提升和實現品牌的附加值,促進傳統產業結構調整和核心競爭力提升;以高效生態農業、現代服務型企業培育為重點,培育一批農業、服務業品牌型龍頭企業,以推動我縣經濟結構優化和產業升級。
(七)鼓勵獨立創牌和保護知識產權相結合的原則。品牌是企業的形象,是企業資產構成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將其納入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范疇,切實加大保護力度。
四、夯實品牌發展基礎
(八)引導企業建立完善計量體系、標準體系和質量檢測體系,貫徹實施ISO質量管理體系標準。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實施“5S”管理和“6σ”管理等先進質量管理理念和方法,貫徹《卓越績效管理評價標準》,促進企業節能降耗,提高質量管理水平和質量保證能力。
(九)鼓勵企業貫徹實施ISO環境管理體系標準,開展清潔生產,淘汰落后工藝,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促進發展循環經濟。
(十)鼓勵企業積極采用國內外先進技術標準,主動接軌國際制造業生產標準體系,大力實施質量趕超;鼓勵優勢企業實行技術標準戰略,積極參與國際、國家、行業、省級地方標準的制定,以標準的制定權來贏得市場競爭的主動權。
(十一)鼓勵農業龍頭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以標準為紐帶,以標準化園區建設為載體,實現農業產業化發展,鼓勵各類經濟組織申報國家地理保護產品、證明商標、集體商標,鞏固和提高農業特色產業優勢。
(十二)大力推進企業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鼓勵優強企業加強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高新技術研發中心,增強企業產品開發和創新能力。在工業功能區加快建立面向產業集群的行業質量技術檢驗檢測中心,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十三)鼓勵企業發明創造和引進、購買先進專利技術;鼓勵企業積極爭創各級高新技術企業;積極實施信息化發展戰略,用先進的信息技術改進企業的傳統生產、經營模式,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
(十四)鼓勵企業延伸“中國椅業之鄉”區域品牌,深化和提升椅業的品牌特色,凸現區域經濟發展;以椅業基地集群發展為載體,培育企業自主品牌。
(十五)鼓勵企業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支持出口產品企業到銷售國進行國際注冊,運用自主商標進行產品銷售,變貼牌為創牌,提高產品附加值。
(十六)鼓勵企業爭創知名商號,引導企業以授權連鎖經營等方式,運用企業商號權進行資產運作,進一步提升企業商號權的無形資產,鼓勵實施企業商號、商標一體化的戰略,積極爭創傳統特色名牌商品。
(十七)鼓勵服務企業注冊、運用服務商標,創服務品牌。以服務商標為紐帶,采用直營連鎖、特許連鎖等現代經營方式,積極推進服務企業的集團化、網絡化和品牌化經營,發展農村“放心店”品牌,努力營造放心的消費環境,提高市場競爭力。
五、加大品牌扶持力度
(十八)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勵企業積極爭創品牌,除按縣政府安政發〔20*〕13號文件執行外,對獲國家地理保護產品資格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獎勵,對獲證明商標或集體商標的企業或單位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獎勵,獲得省知名商號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勵。
(十九)鼓勵企業創立自主知識產權,對企業到國(境)外注冊商標的,或在境外辦理多個注冊商標及辦理多國注冊的,給予一定的補助。
(二十)鼓勵企業積極開拓國際市場,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對品牌企業優先給予自營進出口權申報備案,并執行相關優惠政策。
(二十一)鼓勵優勢企業積極參與國際、國家、行業、省級地方標準的制定,對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和省級地方標準制定并成為標準起草單位之一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10萬、5萬和3萬元的獎勵。
(二十二)積極為品牌企業提供創業平臺,縣有關部門要在項目立項、用地、信貸、能源供應、技術進步以及知識產權等方面,對品牌企業給予政策傾斜。對品牌基地建設給予一定的工作經費補助。
(二十三)大力實施人才戰略,加大對高層次技術和經營人才的引進力度,加大對高級技工和熟練工人的培育力度,對到企業工作的碩士、博士生,按人才專項資金政策給予補助。
六、營造品牌建設環境
(二十四)加強對品牌企業和產品的宣傳工作,在新聞媒體開設品牌建設專欄;在城區主要街道設立品牌宣傳一條街;在每年3.15、質量月等開展品牌宣傳日活動,集中宣傳品牌產品,展示*形象;在博覽會、展銷會等經貿活動上,做好企業的宣傳策劃,大力宣傳*品牌,營造品牌建設的良好氛圍。
(二十五)加強品牌產業發展的環境建設。以品牌基地建設為基礎,支持在工業功能區內建立技術創新、信息咨詢、職工培訓、文化宣傳等服務中心,支持組織舉辦各種展覽會、節會和高層次的研討會,宣傳和推介*品牌。
(二十六)鼓勵企業實施聯盟戰略。支持中小企業通過建立科學管理和內部約束的有效機制,實行品牌聯盟,協作對外競爭,促進群體產業向品牌產業發展。
(二十七)鼓勵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經濟信息咨詢、質量標準和計量咨詢、技術服務、職業培訓、法律服務等各類中介組織機構,為企業發展提供服務。
(二十八)鼓勵同行企業按照公正、透明、自愿、互信的原則,建立行業協會,通過行規行約,實行行業自律,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支持行業協會參與做好品牌建設工作,發揮協調功能,引導業內企業,統一標準、共創品牌。
(二十九)加大執法力度,建立健全品牌打假協作網絡,加強對品牌的保護,為品牌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七、加強品牌建設領導
(三十)成立縣品牌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品牌培育發展工作的統一領導,研究制定和完善扶持培育品牌發展的具體措施;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負責建立相關品牌企業檔案,每年一次對品牌企業的質量、科技、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調查,為改進品牌培育和扶持工作提供數據參考。
(三十一)建立部門聯系制度,由縣品牌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牽頭,與各鄉鎮共同負責抓好本區域內的品牌建設工作,并加強對企業創品牌工作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在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十二)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轉變職能,改進作風,強化服務,形成合力,支持和引導企業走品牌發展道路;要深化審批制度改革,簡化辦事手續,提高為企業服務的效率;要深入調查研究,了解企業困難,通過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幫助企業解決各種困難和問題;要結合自身職能,從實際出發,建立服務企業的長效機制,為推進全縣品牌建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