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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縣府各部門和直屬各單位:
為加快提升我縣自主創新能力,充分發揮創新對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引領作用,根據省政府《浙江省自主創新能力提升行動計劃》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1)總體要求。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加快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為重點,著力推進發展理念創新;以企業自主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為突破口,著力推進傳統產業的技術含量和產業層次改造提升;以產業轉型升級為目標,引導企業應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著力推進發展方式轉變。
(2)總體目標。到2011年,努力形成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科技為重點、科創中心為龍頭的自主創新新格局;努力實現“一個突破”、“三個改變”、“五個翻番”,進一步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進一步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我縣綜合經濟實力。
“一個突破”,即:在自主創新的體制機制上實現新突破。
“三個改變”,即:改變創新人才不足、改變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不快、改變創新體系不完善的局面。
“五個翻番”,即:科技投入翻番。全社會科技投入由20*年的5.73億元增加到2011年的12億元以上,增長一倍;全縣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80%以上。技術人員翻番。全縣企業從事科技活動人員由20*年的3950人增加到2011年的8000人以上,增長一倍。發明專利翻番。全縣企業發明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由20*年的25件和12件分別提高到2011年的50件和24件以上。新產品產值翻番。全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新產品產值由20*年的96.54億元增加到2011年的200億元,增長一倍。高新技術產業產出翻番。全縣高新技術產業產值由20*年的66.21億元增加到2011年的135億元以上,增長一倍。
二、工作重點和任務
(1)加快傳統產業的改造提升。圍繞傳統產業的改造提升,積極實施一批科技產業化成果轉化項目;重點推進一批利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技改項目;研制開發一批傳統產業新產品項目;進一步提升傳統產業產品檔次和附加值,使我縣傳統產業的市場競爭力得到不斷增強。到2011年,規模以上企業新產品產值率達到35%以上。(縣經貿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科技局、縣外經貿局、縣統計局等參與)
(2)努力推進產業集群發展。圍繞產業集群發展,著力推進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創新為支撐、產業集群為目標的園區開發建設,鼓勵區內企業利用現有產業技術、產品基礎,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與跨國公司及同行業高端企業的合資合作,提高產品檔次,擴大企業規模、增強企業競爭力。重點實施一批引進國外先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項目,培育一批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示范企業,重點發展一批裝備制造、數碼電子、光伏能源、精密機械等新興產業項目。到2011年,形成以縣經濟開發區為龍頭,電子信息、光伏能源專業園區為支撐,產業特色園區為補充的裝備制造業、數碼電子產業、太陽能光伏產業、精密機械等產業集群。(縣經貿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科技局、縣外經貿局、縣統計局等參與)
(3)大力推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圍繞重點新興產業的發展,通過自主創新,在新材料、新型電子元器件和新能源攻關上有新突破。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開發一批高新技術產品,培育一批具有一定競爭力的高新技術產業,實施一批有一定技術含量的新材料、新型電子元器件、新型光源、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重點科技專項。到2011年,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到28%以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額占出口總額的比重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以上。(縣科技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經貿局、縣外經貿局、縣統計局等參與)
(4)著力推進企業管理創新。圍繞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抓大扶小,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企業培育力度,在主導行業加快培育形成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著力培育一批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的中小成長型企業;圍繞科技創新“六個一批”示范工程的實施,組織推進技術創新引導工程;圍繞梯度推進、軟實力提升,樹立一批科技創新、發明專利、自主品牌(商標)、標準化、信息化等科技創新示范企業。到2011年,全縣高新技術企業與科技型中小企業數增長一倍。(縣科技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經貿局、縣工商局、縣統計局等參與)
(5)不斷增強知識產權、標準和品牌的創造力。充分發揮《我省應掌握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重要產品目錄》的導向作用,鼓勵企業開發、購買和應用發明專利、商標和版權,聯動推進技術創新、專利、標準和品牌戰略,挖掘產業潛力,積極組建各類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積極培育一支標準化隊伍和一批標準化創新型(示范)企業。到2011年,組建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分會)3個,培育知識產權優勢企業45家,國內專利申請及授權量累計分別達到4500件和3500件,注冊商標總數達到2400件,規模以上企業重點產品采用國際和國內先進標準比例達到90%以上,中國名牌、馳名商標10件,浙江名牌、著名商標45件。(縣經貿局牽頭,縣科技局、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縣外經貿局參與)
(6)努力構建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臺。依據我縣主導產業及新興產業的發展方向,規劃布局以科創中心為龍頭的全縣孵化器網絡建設,加強對入孵企業的培育,提高孵化效率。加快科創中心二期工程建設,進一步完善電子電聲、木業產業公共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努力培育以我縣主導產業發展為主的中小企業創新公共平臺。加大對中小企業提供公共技術研發支持,以解決行業發展的共性技術、關鍵技術為重點,積極推進全行業轉型升級。做大一批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的省市級高新技術研發中心,培育一批具有較強公共服務能力、較高服務水平的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提升一批產業集群明顯優勢突出的特色產業基地。鼓勵、支持有條件的科技型企業利用高校院所強大的科研資源和人才技術優勢,構建技術研發、產品檢測、標準化技術服務、成果產業化平臺。到2011年,爭取省級企業研發(技術)中心12家以上、市級企業研發(技術)中心18家以上,發展具有一定實力和規模的重點科技中介機構1家以上。(縣科技局牽頭,縣經貿局、縣財政局等參與)
(7)加快發展精品農業。大力培育農業龍頭企業、農業科技企業,不斷提高企業的創新能力、競爭能力和帶動能力。著力推行“農業特色產業基地+合作社(龍頭企業)+區域創新服務中心+農戶”的發展模式,推進蔬菜、花卉、淡水養殖、食用菌等產業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的建設,實施新農村建設科技示范工程,推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科技含量高的創新農業技術,做優一批設施栽培、花卉、食用菌等農業優勢產業,完善一批農村科技信箱、“農技110”、農民信箱等信息服務平臺,實施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和農民生產技術培訓工程,培養一批農村科技致富帶頭人、技術“二傳手”、科技創業人才、科技經紀人等農村實用科技人才。到2011年,新培育農業科技企業5家,全縣主要動植物良種和配套技術的覆蓋率達到95%以上,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達到60%以上。(縣科技局牽頭,縣農辦、縣發改局、縣農經局、縣漁業局等參與)
(8)培育壯大生產性服務業。充分發揮*地處長三角和與上海接壤的先天優勢,大力發展軟件、電子商務、電子政務、現代物流、信息咨詢、服務外包等現代服務業,積極承接大都市服務功能轉移。加快運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服務業,積極推進金融保險、商貿等領域的電子商務。大力發展和規范科技評估、技術經濟、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專利和科技信息等各類科技中介機構,著力培育一批具有較強服務功能的重點科技中介機構和能夠獨立承擔項目的高素質的技術經紀人,推進一批技術成果的引進和轉化項目,以進一步推動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到2011年,生產性服務業增加值占服務業增加值比重達到45%以上。(縣服務業發展局牽頭,縣經貿局、縣科技局、縣工商局、縣統計局等參與)
(9)強力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組織實施高效節能、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重點技術專項,推廣一批可再生能源和高效節能技術、工藝及產品,抓好一批節能技術示范工程。大力開發和推廣節水、節煤、節材、節地和廢棄物資源化的關鍵共性技術,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組織實施生態縣和循環經濟科技創新項目,引進、推廣一批“三廢”排放削減、廢棄物循環利用和環境污染整治等方面的關鍵共性技術,推廣一批成熟的減排和“零排放”技術。到2011年,力爭創建成為省級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縣經貿局、縣環保局牽頭,縣發改局、縣科技局、縣水利局、縣農經局等參與)
(10)促進科技人才規模擴張。積極實施“新世紀151人才工程”和“人才強縣戰略”,著力造就一支結構合理、適應新興產業發展需要的創新人才隊伍,著力引進一批掌握核心技術、具有持續研發能力、實施重點產業化項目的國內外高層次人才,逐步形成技術創新領軍人物和自主創新團隊,搭建面向企業經營者和成長型企業的培訓輔導平臺,建立“*縣工業創業創新輔導團”,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為打造先進制造業基地提供經營和技術人才資源上的保障。(縣委組織部牽頭,縣人事局、縣科技局、縣勞動保障局、縣經貿局、縣外經貿局、縣財政局參與)
三、工作機制措施
(1)進一步加強領導,形成創新合力。加強對自主創新工作領導,縣政府成立分管領導牽頭,縣府辦和縣委組織部、縣發改局、縣經貿局、縣科技局、縣財政局、縣人事局、縣外經局、縣質監局、縣工商局、縣勞動保障局、縣統計局、縣服務業發展局等相關部門組成的領導小組,下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縣科技局,負責自主創新工作的宏觀指導和組織協調。各牽頭單位要落實人員、明確責任,努力對接好相關參與部門,充分發揮牽頭單位作用,切實把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各鎮、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形成合力,并切實加強自主創新工作的統計監測,全面、及時、準確地反映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動態變化,共同推進我縣的自主創新工作。
(2)進一步加強引導,加大扶持力度。落實激勵企業自主創新的財政、稅收、金融等配套政策。在此基礎上,一是重點抓好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府優先采購等一系列財稅政策的落實,降低企業創新成本;二是加大財政對自主創新的引導性投入,年財政科技投入增長幅度高于經常性財政收入的增長幅度,縣本級財政科技投入在20*年基礎上力爭到2011年占財政支出的比例達到5%,重點扶持技術開發和產業化成果項目轉化;鎮級財政科技投入占財政支出的比例達到3%,重點支持傳統產業改造和新興產業發展的共性技術、關鍵技術、高新技術的研究開發和公共創新平臺建設;三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積極鼓勵企業創業創新、技術研發風險投資,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的支持,探索成長型科技企業開展股權質押登記試點、保險機構開發高新科技研發保險險種,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引導和扶持相結合的自主創新技術研發保障體系。
(3)進一步加強科技合作,集聚創新資源。深化與高校院所的科技合作,以股份制、理事會等多種形式,構建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各類自主創新平臺和載體。積極參與長三角區域創新體系建設,加快科技接軌上海,加強與上海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中介機構的交流,健全機構、人員、信息、項目等全方位的互動接軌交流機制。組織開展科技合作交流活動,完善北京、上海科技聯絡站運行機制。建立科技合作信息制度,鼓勵、支持企業積極參加國內外科技對接活動。加強科技合作項目的跟蹤服務,提高項目對接的成功率。依托長三角的科技信息網絡,健全科技信息服務系統,構建可轉化科技開發成果信息庫、科技專家庫、技術難題庫和資本運作庫。引導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使企業真正成為科技投入的主體、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的主體、風險承擔和創新受益的主體。
(4)進一步加強績效考評,優化創新環境。進一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和效能提升,切實營造良好的自主創新環境,積極倡導誠信經營,打擊假冒偽劣,保護知識產權,營造有利于經濟良性發展的市場經濟秩序。要強化自主創新的目標考核,建立自主創新統計體系,明確責任、落實任務;要強化自主創新工作的推動,年度進行通報,年終進行考核,并對各鎮、縣開發區自主創新工作列入縣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對符合要求、達到標準的自主創新項目,年終由科技部門牽頭,組織相關部門作出評價,提交縣自主創新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