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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中央城市交通綜合整治,確保今年年底前實現以下工作目標:
1、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部門職責落實,措施到位,基本形成治理合力。
2、交通擁堵得到一定程度緩解,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
3、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識加強,文明交通素質提高。
4、交通結構得到優化,道路設施、交通設施進一步改善,停車場(點)治理進一步加強,挪作他用停車場功能得到恢復。
5、無牌無證、假牌假證等交通違法行為減少,非法營運得到有效控制。
6、殘疾人機動車營運進一步規范,實現有序治理。
二、指導思想
保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科學規劃、強化治理、管建并舉、疏堵結合、標本兼治、構建和諧交通的要求,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政府領導、部門協作、社會聯動、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著力解決中央城區道路交通治理的熱點、難點問題,有效改善中央城區道路交通環境,切實緩解中央城區交通擁堵狀況,不斷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三、組織領導
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中央城區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由城管辦牽頭,市*局、建造局、交通局、交警支隊、**區政府等相關單位詳細落實。涉及市*局、交通局、交警支隊職責范圍內的綜合整治工作,由鄭如占副市長牽頭落實;市城管辦、建造局職責范圍內的綜合整治工作,由林興祿副市長牽頭落實。為明確職責分工,推進交通綜合整治工作開展,依托相關部門成立7個專項工作組,各工作組詳細單位構成及主要職責如下:
(一)綜合調解組
牽頭單位:市城管辦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政研室,市建造局、城鄉規劃局、*局、交通局、監察局、信訪局、交警支隊,市殘聯,**區政府
主要職責: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中央城市綜合整治工作綜合調解,詳細負責綜合整治工作中問題的調解、情況匯總和組織相關政策研究工作。
(二)建造規劃組
牽頭單位:建造局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局、財政局、**區政府、交警支隊、市政維護處、園林中央
配合單位:市人防辦、物價局、公交公司、出租車協會
主要職責:加大中央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建造力度;積極推進中央城區近期擬建人行天橋建造步伐,緩解交叉道路口的交通擁堵壓力。詳細由市城管辦調解,市建造局、城鄉規劃局牽頭,各有關單位分工負責推進《**中央城區停車場(點)規范治理專項整治方案》各項整治措施的落實。
(三)交通整治組
牽頭單位:市**局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市*局交警支隊、市城監支隊、市殘聯、*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財政局、交通局、教導局、民政局、物價局、工商局、質監局、沿街單位(含商店、酒家)
主要職責:科學合理組織交通流;重點整治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套牌三輪摩托車;依法查處不按道行駛、隨意調頭、亂停亂放等嚴峻交通違法行為;嚴厲查處占道經營、占道為市、擺攤設點違規行為,還道路于交通;規范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營運。牽頭負責《*中央城區道路交通組織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關于開展打擊涉牌涉證和違背禁行規定三輪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方案》、《**中央城區三輪摩托車治理實施方案》、《*中央城區殘疾人三輪機動輪椅車規范運營治理專項整治方案》各項整治措施的落實。
(四)非法營運整治組
牽頭單位:市交通局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區交通局
配合單位:市*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
主要職責:查處和取締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轎車、小型客車和客貨兩用車的非法經營行為。重點治理中央城區非法運營車輛和倒賣客源、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牽頭負責《關于開展打擊“非法營運”專項治理活動實施方案》各項整治措施的落實。
(五)宣傳報道組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廣電局
責任領導:黃卷莊
責任單位:閩西日報社、**電視臺、**人民廣播電臺
配合單位:**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宣傳報道工作,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的宣傳導向作用,突出重點,宣傳政策,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和輿論氛圍。
(六)監督組
牽頭單位:市監察局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市監察局、效能辦
配合單位:各專項整治方案牽頭落實單位
主要職責:督查各職能部門的工作落實情況,是否按整治工作方案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完成整治任務;對工作不落實,推進不力的單位實行效能督查。
(七)信訪組
牽頭單位:市信訪局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市信訪局、區信訪局、市*局、*分局,各專項整治方案牽頭落實單位
配合單位:**區人民政府及各縣(市)政府
主要職責: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和防備可能引發的群體性鬧訪事件的發生,及時調解各有關部門做好息訴息訪工作。
四、整治重點內容
1、交通組織優化
根據目前中央城區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實際情況,采取路口渠化、單向通行、禁止左轉、設置交通標志標線,交通技術監控等交通治理措施進行交通組織、控制。
2、交通秩序整治
(1)重點打擊非法經營的組織者。打擊非法經營的牽頭者和組織者,非凡是要打擊欺行霸市、壟斷市場強迫交易、帶有黑社會性質的非法運營和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團伙。
(2)重點查處“黑車”。查處未經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轎車、小型客車和客貨兩用車的非法經營行為。
(3)重點治理主要線路、車站、賓館、醫院、商品集貿市場、旅游風景區、新建小區、大洋路口、城鄉結合部等中央城區非法運營車輛和倒賣客源、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嚴厲查處節假日等客流高峰期間非法運營行為。
(4)重點整治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套牌三輪摩托車,依法嚴處不按道行駛、隨意調頭、亂停亂放等嚴峻交通違法行為。
3、調動擁堵路段交通流量
對一中、二中、實驗小學、松濤小學、*高中、市直機關幼兒園、實驗幼兒園采取錯時上學、放學。
4、交通結構調動
(1)三輪摩托車治理
嚴禁已達報廢年限三輪摩托車上路行駛。依法查處達到報廢年限仍上路行駛的三輪摩托車,并實行強制收繳報廢制度。嚴格按照市政府[2009]9號公告要求限制三輪摩托車(含殘疾人營運機動輪椅車)中央城區通行區域。
(2)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治理
按照*部等七部委下發的《關于規范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運營問題,維護社會穩定意見》(公通字〔2009〕28號)精神,進一步規范殘疾人機動車營運治理,并通過置換等方式逐步淘汰。
(3)嚴厲打擊、整治三輪摩托車銷售、套牌市場,從源頭上堵住不規范、不合法的三輪摩托車流入市場。
5、加強公共停車場和臨時停車泊位治理
(1)全面排查中央城區范圍停車場停車困難急需清理的四個辦事處和西陂鎮范圍內停車場(點);調動居住小區停車場(點)設置;清理挪作他用的停車場(點),恢復停車場(點)的功能。
(2)對路邊施劃及人行道預設的臨時停車泊位現狀(數量、位置)開展調研,增設、調動中央城區部分道路臨時停車泊位。
(3)全面排查、合理布局中央市區出租車候客點、招呼站點。
(4)根據中央城市發展要求,合理布局、建造公共停車場,并加強治理,發揮停車場應有功能。
(5)進一步強化道路停車點(位)治理和經營。
(6)區分不同區域、不同時段、不同路段,制定停車場收費政策,通過價格杠桿,鼓勵車輛停放地下停車場,提高停車場(點)利用率。
五、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1日至7月31日
一是牽頭單位及相關職能部門根據職責制定相應實施方案,并開展動員部署;二是通過新聞媒體整治通告,廣泛宣傳城區道路交通綜合整治目的、要求,倡導廣大干部、職工、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自覺文明出行、文明行車;三是通過印制城市文明交通須知,制作宣傳圖版,懸掛宣傳橫幅標語,大張旗鼓,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8月1日至11月30日
各職能部門相互配合,協同作戰,集中優勢力量抓住整治重點內容,全力整治城區交通秩序。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對整治工作進行檢驗回顧,總結勝利做法,查找不足,及時調動,鞏固深化整治成效,建立長效治理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認識,強化領導。開展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工作,既是一項民生工程,也是一項市政治理系統工程。各級各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進一步深化認識,把思想迅速統一到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上來,牢固樹立大局意識、發展意識、服務意識,切實加強工作責任感、使命感,切實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整治工作,努力營造一個安全有序文明暢通的交通環境。
(二)積極作為,務求成效。綜合整治工作已經刻不容緩,各級各部門要發揮好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扎實的作風,抓好整治,確保暢通。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和任務,找出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安排制定相應的工作計劃和實施細則,立說立行,狠抓治理。在詳細工作中要把握重點,攻堅克難,持續推進。綜合整治工作推進情況,各專項工作組應于每月30日前報送市城管辦。
(三)落實責任,加強合力。城市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是一項涉及面廣的系統工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到領導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確保取得預期成效。
(四)強化督查,維護穩定。市城管辦和市監察局、效能辦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督查、檢查活動,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解決,以推動整治工作向縱深開展。同時要高度重視群眾來信來訪,說明情況,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工作,維護社會安定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