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國稅局政務公開考評方案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為進一步做好*市國稅系統政務公開工作,規范政務公開考評,根據《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系統政務公開實施辦法》(粵國稅發〔2006〕124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詳見附件一)和《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系統政務公開考評辦法》(粵國稅發〔2006〕49號,詳見附件二),結合*國稅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的原則,確保組織領導堅強有力,公開內容全面及時,公開形式便捷有效,依申請公開規范有序,檔案資料保管齊全,干部職工和納稅人滿意。
二、考評方法
政務公開考評對象為市直屬稅務分局,各縣(區)局。考評采取自評與市局考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原則上每兩年進行一次。自評工作可與目標管理、稅收執法責任制、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或民主評議行風活動一起進行。市局考評工作由市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監察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辦公室、人事等相關部門參與,組成考評小組實施考評。
政務公開考評方法為:
(一)聽取被考評單位匯報。
(二)查看公開載體、內容。
(三)核查見證材料。
(四)詢問相關人員情況。
(五)開展干部職工、納稅人滿意度測評。
(六)評價公開工作成效。
三、考評基本程序
(一)考評單位于考評開始前15個工作日向被考評單位發出考評通知。
(二)被考評單位接到考評通知后,按照考評要求進行自評,形成書面材料報考評單位。
(三)考評小組按照本方案中的政務公開考評辦法對被考評單位進行考評。
(四)向被考評單位反饋考評情況,提出考評等級意見,在考評單位和被考評單位同時公示7個工作日后報市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審定。
三、考評計分方法
政務公開考評實行100分制量化計分。考評總分由考評內容分(60分)、被考評單位干部職工測評分(15分)、納稅人測評分(15分)、市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綜合評價分(10分)組成。
得分90分以上為優秀,80分以上為良好,60分以上為合格,不足60分為不合格。
對被考評單位干部職工測評,由考評小組組織被考評單位干部職工對被考評單位政務公開的滿意度打分。將各打分相加后除以打分人數,得出被考評單位干部職工測評滿意度的平均分,然后將平均分乘以該項內容在總分中的比例,得出被考評單位干部職工測評分。被考評單位干部職工參加測評的人數不得少于全體干部職工的90%。
被考評單位納稅人測評分和考評單位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綜合評分的計分方法同上。
四、考評內容
對被考評單位政務公開組織開展情況的考評內容為:
(一)組織領導情況(10分)。主要考核被考評單位政務公開的組織運作、制度建設、職責分工以及檢查監督、考核評議和責任追究情況。
(二)公開內容落實情況(20分)。主要考核被考評單位落實《實施辦法》第七條、第八條情況。
(三)公開形式、時限落實情況(20分)。主要考核被考評單位落實《實施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情況。
(四)依申請公開實施情況(5分)。主要考核被考評單位實施依申請公開情況。
(五)檔案資料保管情況(5分)。主要考核被考評單位實施《實施辦法》第十六條情況和資料管理情況。
五、考評結果處理
考評單位對考評結果作如下處理:
(一)于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審定考評等級后10個工作日內,將考評結果采取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
(二)以公文形式將考評結果向全市國稅系統通報。
(三)對考評中被評為優秀等級的單位、政務公開工作業績突出的個人,給予表彰。
(四)對被考核單位違反《實施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或考評不合格的,給予通報批評,責令其在接到考評結果1個月內完成整改并將整改結果報市局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按干部管理權限,分別由監察部門對被考評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取消被考評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當年評優評先資格。被考評單位及其有關人員在政務公開工作中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