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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指導全縣2009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減少或避免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第十八條和《廣東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以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35號)和廣東省2009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近年來突發性地質災害災情和《廣東省*縣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報告》反映的地質災害現狀,編制本防治方案。
一、全縣地質災害發育的基本特征
我縣地處蓮花山脈東南側,總體地勢東面兩側高中間低。縣境內山勢陡峻,巖石嶙峋,溝谷發育。燕山三期花崗巖,在縣境內廣泛出露,地貌上表現為低山丘陵,地形起伏相對較大,地表殘坡積層及花崗巖石風化層厚度較大,人類工程活動較強烈。在全縣出現的96處地質災害點,有86處分布在花崗巖分布區。
二、地質災害趨勢分析及防治重點
(一)我縣地質災害發生的特點,時間與基本規律
1、規模小、災點多、危害性大。我縣在暴雨山洪季節發生的地質災害均屬:①小型山體滑坡,②風化表土塌方,③山洪沖刷陷三種類型。這三類地質災害在我縣多年均有記載,它在我縣發生是年年不斷、點多面廣、險情不斷,災情很多,居民住房、流水渠道、鄉村道路修建在傍山險地,受地理條件所限也屬歷史原因,一下子解決不了,大的活動斷裂和大型滑坡體本縣雖不存在,但小規模的山崩土塌現象是難以杜絕,可謂防不勝防,必須做認真細致的防范工作。
2、時間上多發生在多年份和多雨季節。按月分析,每年的4—8月多雨,災害發生較普遍,6—7月多雨,災情來勢較急。降水條件與災發生的規律即有:崩塌、滑坡,一般發生在日水量100毫米以上,前期(5—10天)降水在200毫米以上,此段時期,應高度重視崩坡地災的發生。泥石流一般發生在雨水時間長、日降水大于200毫米,小時降雨強度大于40毫米的暴雨沖刷過程的后期限,注意以上規律是做好預防地質災害基本經驗和常識。
(二)2009年度全縣地質災害的防治重點
根據廣東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2005年12月20日提交的《*市*縣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外業工作階段的總結》,我縣地質災害潛在損失1605.4萬元,受威脅人數1324人,其中以下區域為我縣重點地質災害防治區域:
1、河口鎮麥湖小學后側邊坡崩塌。該邊坡繼續發生崩塌的可能性大,傾倒的樹木會砸壞教學樓的墻體,崩落的土體會堵塞教學樓的排水溝。防治建議:將傾斜的樹木進行移植,休整坡面,坡面按適當的坡率進行放坡,坡頂設置排水溝,坡面采用毛石護面。
2、河口鎮云豐村油各組崩塌。該邊坡繼續發生崩塌的可能性大。崩塌的土體會堵塞民房后的排水溝,砸壞民房的墻體,威脅坡腳下4戶27人的安全。防治建議:①清理崩塌體,坡頂設置截水溝,坡腳設置排水溝;②坡面采用毛石護面。
3、河口鎮深湖村南坑窩水庫溢洪道。邊坡崩塌還在繼續發生。崩塌的土體會淤積于壩下游的農田。防治建議:①清理崩塌體,修砌好溢洪點;②對溢洪點兩側的邊坡進行支護,防治崩塌的發生,毀壞溢洪點下游的農田。
4、河口鎮北龍村委會上村滑坡。該滑坡后緣出現拉張裂隙,現在滑坡屬于蠕動變形階段,一旦變形產生到急劇變形階段,穩定性受到破壞,坡體就會整體變形快速下滑。由于邊坡滑動的潛在危害性大,導致坡腳下3戶居民23人已搬遷避讓。防治建議:①保護坡體植樹造林;②禁止坡腳開挖等工程活動對坡體的影響;③在坡腳下樹立警示牌,給當地村民講解地質災害防治的知識,禁止村民在坡腳下重新建房。
5、水唇鎮吉龍村委會路下排崩塌。該段邊坡東南側,雖坡面植被發育,但該段邊坡過于陡峭,易匯集地表水,坡面長期在地表水的沖刷下,會處于欠穩定狀態。防治建議:①保護坡體植樹造林,禁止坡腳開挖等工程活動對坡體的影響;②在坡頂設置坡頂截水溝,既可防止下暴雨時,山洪水直接沖刷坡面,又可引導山洪水流向平地;③在坡腳下樹立警示牌,禁止村民在坡腳處重新建房;④當地政府加強監測,發現后,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
6、水唇鎮吉龍村至螺洞村沿線公路崩塌群。該邊坡繼續發生崩塌的可能性大,防礙道路的通行,危害行人和車輛的安全。防治建議:①清除斜坡上面的危巖體,并對裸露的土體進行綠化;②在坡腳處設置攔泥壩,或采用SNS柔性防護系統進行處理;③加強監測巡查,設警示牌,提醒車輛和行人注意安全,不可在危險地段逗留,盡量在遠離坡腳處行走,發現險情,立即通知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7、上護護南下村崩塌。屬于小型土質松脫式滑坡,每年降雨時,坡面均有崩塌跡象,穩定性差。一旦發生快速大量崩塌將直接威脅坡頂的3戶15位村民。防治建議:①防護+支護,即坡腳建擋墻支護,坡頂將掏空處填實,表面修建地表排水系統,減少地表滲水對滑坡的影響;②不得開挖坡腳,坡頂建房須預留充足的緩沖距離;③定期目視檢查,降雨情況下加強監測每天1-2次至24小時觀測,發現險情及時通知坡腳居民沿擬定的路線及時撤出受威脅人員及財產。
8、螺溪鎮良洞村半山滑坡群。滑坡處于不穩定狀態,當發生強暴雨時滑體滑落產生大量松散物質,在暴發山洪時受洪水所挾,有產生泥石流的危險,會對山谷出口處村莊造成巨大的損害。防治建議:①削坡減載+支護,即清除斜坡表層松散巖土層,坡面綠化,坡腳建擋墻支護,滑坡同緣修建地表排水系統,減少地表滲水對滑坡的影響;②保護植被,禁止亂砍亂伐現象;③定期目視檢查,連續降雨時加強監測,每天1-2次至24小時觀測,發現臨滑及泥石流跡象,及時通知坡腳居民沿擬定的路線及時撤出受威脅人員及財產。
9、螺溪鎮螺溪村委的日圩村崩塌。該斜坡自然坡度大,邊坡陡峭,表層巖土體結構松散,穩定性差,一旦發生較大規模的崩塌,將直接威脅坡腳的10戶50人的安全。防治建議:①清除斜坡表層松散巖土層,成階梯狀,每級高差3-5M,坡面綠化,坡腳建擋墻支護,斜坡同緣修建地表排水系統,減少地表滲水對坡體的影響;②不得開挖坡腳,坡腳建房須預留充足的緩沖距離;③定期目視檢查,連續降雨時加強監測,發現臨崩跡象,及時通知坡腳居民沿擬定的路線及時撤出受威脅人員及財產。
10、東坑大新墩下村滑坡。滑坡整體體積較大,滑坡后緣具有拉張裂隙,前緣堆積在坡腳,滑坡產生的條件依然存在,坡面裸露,坡度較大,滑坡處于不穩定狀態。距坡腳2M處現有一座天主教堂,每當周末有400-500人在此做禮拜,距坡腳100M處有一座小學在校師生700多人,另外還有多戶居民。在連續降雨的條件下,斜坡變形加大,滑坡層繼續發展,直接威脅坡腳住戶人員的安全。防治建議:①削坡減載+支護,即清理斜坡表層松散巖土層,成階梯狀,每級高差3-5米,坡面綠化,坡腳建擋墻支護;②不得開挖坡腳,坡腳建房須預留充足的緩沖距離;③加強監測,特別是在降雨情況下,發現險情及時通知坡腳居民沿擬定的路線撤離到安全地帶。
11、新田鎮陂坑黃屋地崩塌。該斜坡自然坡度大,邊坡陡峭,目前坡面處于不穩定狀態,一旦發生較大規模的崩塌,將直接威脅坡腳下15人11間房屋的安全。防治建議:①削坡減載+支護,即清理斜坡表層松散巖土層,成階梯狀,坡腳建擋墻支護,斜坡周圍修建地表排水系統,減少地表滲水對坡體的影響;②定期目視檢查,連續降雨時加強監測,每天1-2次至24小時觀測,發現臨崩跡象,及時通知坡腳居民沿擬定的路線及時撤出受威脅人員及時產。
12、新田頭水庫崩塌。該斜坡坡腳受人工開挖,邊坡陡峭。巖體節理發育結構松散,穩定性差,2002年7月邊坡發生崩塌,大量崩塌體沖入水庫中。該水庫庫容140萬方,灌溉面積數千畝田地,還有一處小型電站。防治建議:①削坡減載+支護,即清理斜坡表層松散巖土層,成階梯狀,坡面綠化,坡腳建墻支護,斜坡周緣修建地表排水系統,減少地表滲水對坡體的影響;②坡面防護,采用生物措施,進行坡面防護,減少雨水沖刷。
13、南萬鎮樓墩、山仔滑坡。該滑坡體規模相對較大,具有潛在危險性及危害性,同時滑坡體本身為同源的吊神山英質火山碎屑巖快速、無分選性的堆積物,兩村103戶500人的樓墩、山仔屋均坐落在堆積物(即滑坡體)之上和其下部,威脅財產達359萬元,地質災害危害程度等級為大型。防治建議:①由于該滑坡規模大,進行工程治理投入較大,因此,建議采取避讓搬遷為宜;②山仔屋潛在危險性和危害性大,必須在汛期采取專人進行滑坡動態監測,特別應密切監測滑坡體地下水異常變化;③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組織領導,制定緊急預警信號,選擇好撤離方向和路線(可進行必要的演練),在滑坡危險地段設立警示牌。
14、河田鎮溪東村上街自然村崩塌。該滑坡長30米、寬100米、厚10-15米,體積55000立方米。受威脅人口105人。防治建議:明確責任人,加強監測,盡快落實治理或搬遷避讓措施。
三、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要求,各部門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把地質災害防治兒為一項重要民心工程來部署和落實,堅持以人為本,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放在首位,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切實加強領導,縣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廣東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和《*縣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明確的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鎮人民政府在開展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領導到位、任務到位、責任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和應急指揮人員要落實責任制,明確具體負責人,務必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認真履行職責。各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預防責任人必須按照防災責任制的要求,明確各危險點所在地區、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的責任,
(一)加強監測和巡回檢查。
1、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和重點防治區段,由所在鎮、村負責日常監測,明確責任人和監測內容、方法,發現異常應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
2、國土資源局應加強對重點災害的巡視檢查,監測巡檢期間如發現異變情況,國土資源部門應按照速報要求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認真做好預防、預報、預警工作。
1、對縣域內各地質災害防患點均應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制訂和實施治理規劃,著重抓好交通干線泥石流,小中型水庫庫區滑坡、壩基和壩肩滲漏工程,露天開采廢礦渣、泥石流等問題的監測管理。
2、做好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險情預報工作,實行分級管理,預報分三級:
一般級:經監測,隱患險情沒有明顯異變情況。
異變級:經監測,隱患險情有擴大,加劇異變情況。
臨界級:經監測,隱患險情異變情況特別顯著,加快并具明顯征兆。
一般險情預報由各鎮人民政府組織進行,每月通報一次,重要險情隨時向省、市、縣國土資源局匯報。
3、做好預警工作,確保安全防治,對異變變級、臨界級預報點,國土資源部門應組織專業人員進一步調查論證,并根據不同規模、不同危害預警。
一般性預警:由村、鎮政府向社會劃定危險區告示。
二級預警:由縣政府向社會劃定危險區告示。
(三)做好應急準備和避險工作。
1、確認險情級別后,一般性及二級預警點,縣國土資源部門應立即派員加強現場監測和現場技術指導,一級、特級險情應速報市國土資源局。
2、險情發生所在鎮人民政府要立即成立有關部門參加的防災領導小組,搶險、救災方案,做好必要的搶險救援力量和搶險器材物資的準備。
3、做好人員撤離、財產轉移和重要設施保護工作。
(四)搶險、救災。
1、災情發生后,縣級國土資源部門立即查明情況,迅速上報,各有關部門照分工要求趕赴現場,參加搶險救災。
2、國土資源部門應迅速查明災害范圍,活動情況,發展趨勢,圈定危險地段,加強現場監測,參與指導安全搶險救災。
3、做好善后工作,統計人員傷情況,調查評估災害損失,提出災害治理意見等。在完成搶險救災任務后,5天內上報搶險救災情況總結,以爭取上級部門的支持。
四、實施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制。
地質災害防災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縣成立以政府主管縣長為組長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負責規劃、決策、協調本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國土資源局應按政府領導的指示,認真做好地災害防治的具體管理工作。有地質災害預警點的鎮,應成立相應的汛期防災領導小組,落實防御責任制度。汛前應上報名單給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加強重點隱患監測,制定應急方案。
各鎮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內的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汛期內應指派專人監測,對每一隱患點附近受威脅群眾發放地質災害《明白卡》,并制定應急方案,明確責任人,撤離路線及撤離信號等具體措施,于2009年4月25日前報縣國土資源局。
(三)加強監測預報,實行專防與群防相結合。
1、對危及人們生命安全的山體滑坡隱患點,應發鎮村兩級為主,層層建立監測責任制,指定領導負責,固定專人觀察監測,國土資源部門定期檢查督促,實行業務指導,負責向上級報告重大險情變化,指導并協助當地政府組織防險搶險工作。
2、做好汛期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和應急的調查工作,對災害易發區要指導當地政府和群眾開展群測群防工作,建立監測、預報網絡。
3、加強科普教育,讓防災組織及群眾明了汛期地災防治主要是對災害點的動態變化,危害現狀,防治情況及避險措施的落實。
(四)、簽訂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
根據市國土資源局轉發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做好近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縣國土資源局要與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鎮簽訂地質災害防治責任書,有關鎮要與所在地村簽訂責任書,所在地要把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層層落實責任,做到齊抓共管。
(五)、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科普知識等多種形式宣傳地質災害防治基本知識,克服部分干部群眾思想中存在的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充分認識地質災害的突發性和危害性,提高全民防災意識。
堅持執行《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廣東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防洪法》、《礦產資源法》、《環境保護法》,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對可能導致重大地質災害的違規工程、采礦等活動,要根據“誰誘發,誰治理;誰受益,誰治理”的原則,督促責任單位負責治理,堅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制度,把好地質環境影響評審關。
縣、鎮兩級應通力協作,切實保證地質災害調查監測、預報所必須的交通、通訊條件和工作經費,合理安排和使用地質災害專項治理資金,做好防治工作,積極申報立項爭取國家扶助專項資金,認真搞好我縣地質災害的防治、救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