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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國家和省深化農村稅費改革會議精神,做好深化我市農村稅費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農村稅費改革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總體目標:在規范農村稅費制度的基礎上,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取消專門面向農民征收的各種稅費,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制度,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層行政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建立農民增收減負的長效機制,實現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主要任務:一是全面取消除煙葉外的農業特產稅,三年內全面取消農業稅。二是進一步搞好鄉鎮機構改革,促使鄉鎮政府和事業單位職能轉變,采取有效措施使富余人員分流出去,確保完成精簡任務。三是推進農村教育體制改革,有效配置教育資源,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四是推進縣鄉財政體制改革,強化縣鄉財政預算監督管理,規范財政轉移支付,增加對農村的財政投入。
二、深化改革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實施農業稅減免政策
1.今年按照省統一部署我市農業稅稅率普遍降低3個百分點,即由原來的7%下調至4%,并按照農業稅稅率下調后正稅的20%征收農業稅附加,三年內全部取消農業稅。暫未參加稅費改革的國有農場等納稅單位,今年的農業稅也同步調減,具體調減幅度按照省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2.取消除煙葉外的農業特產稅;
3.取消原有通過農業稅政策減免方式對農民進行補貼的政策。
(二)制定轉移支付原則和辦法
*年減免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后,轉移支付資金補助原則和方法:
1.因減免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及兩稅附加而造成的財政收入減少,按省、市、縣共同承擔的辦法,省補助比例及市、縣承擔比例仍按上年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補助資金承擔比例確定。
2.核定的減免稅基數為各市縣鄉逐級上報的*年依率計征數及附加數。
3.按省采取“對縣算賬、對市補助、責任在市"的補助辦法,明確市對縣區、縣區對鄉鎮的配套數額,任何單位不得將由縣區級財政配套的資金轉嫁給所屬鄉鎮。
(三)規范農村收費管理,建立農民負擔監督機制
各級政府要對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整頓,嚴禁強行收費,要建立健全有效的農民負擔監督的約束機制,加大涉農案件的查處力度。
(四)進一步推進鄉鎮機構和農村教育體制改革
年底前要完成鄉鎮事業單位改革,分流事業單位富余人員;并要完成農村教育體制的改革,精簡和優化教師隊伍,合理配置農村教育資源。
(五)加快農村衛生體制改革
*年底前完成鄉鎮醫療衛生布局調整工作。按“合鄉并鎮”后的鄉鎮建制,每個鄉鎮設置1所從事公共衛生工作的衛生機構。繼續增加農村衛生投入,農村公共衛生支出主要由各級財政承擔,重點是完善農村衛生防疫體系。
(六)完善鄉鎮財政體制,規范縣鄉村之間的分配關系
根據深化稅費改革后的實際情況,相應賦予鄉鎮與其承擔的事權相一致的財權。各級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轉移支付配套資金,按進度及時下撥到鄉鎮,并監督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情況。農村稅費改革后增加的農業稅收入要全部留歸鄉鎮。嚴禁無償平調、挪用村級集體財產,保護農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七)規范和完善征收行為,加強農業稅收征管
征管機關要嚴格按照國家稅法和農村稅費改革的要求,制定操作規程,依率征稅。要簡化手續、為廣大納稅農戶及其他納稅單位和個人繳納農業稅及其附加和農業特產稅及其附加提供方便。要強化稅收保全措施,完善農業稅收征管體系,確保國家稅收依法足額征收,確保農業稅收征收人員正常開展業務。
(八)清理化解鄉村債務,妥善處理稅費尾欠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繼續按照“制止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的要求開展鄉村債務清理工作,各縣區要選擇一個鄉鎮進行試點,并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分階段化解鄉村債務的目標和步驟。要抓好村務公開各項制度的落實,嚴格鄉級財政和村級財務管理,加強審計監督。對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前發生的農村稅費尾欠,要登記造冊,暫緩清收,以后再作處理。對改革后新發生的農業稅尾欠,不符合減免條件的要制定還款計劃,依法逐步清收。
三、農村稅費改革的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組織準備階段(*年10月15日-10月31日)。制定相關配套改革方案,同時部署各縣區測算、填報*年深化農村稅費改革有關數據。
第二階段:實施操作階段(*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主要工作是:以村為單位,對*年依率計征的農業稅、農業特產稅(煙葉除外)有關數據進行匯集,張榜公布,取得廣大農民的認可;以鄉鎮為單位,按此次深化農村稅費改革政策要求進行測算(包括農民減負、收支增減因素、財政收支缺口等內容),測算結果經逐級匯總后,上報到市農村稅費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稅改辦);市稅改辦按省確定的補助辦法將此次對縣區轉移支付補助的具體數額下達到縣區并細化到鄉鎮;按新的稅收政策征收農業稅及其附加。
第三階段:檢查總結階段(*年1月)。主要做好兩項工作:一是對各縣區農村稅費改革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防止政策執行走樣;二是總結農村稅費改革實施情況,研究解決農村稅費改革后遇到的問題。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搞好部門協作和配合
各級農村稅費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進一步充實工作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從服從、服務于改革的大局出發,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各部門要帶頭貫徹落實深化農村稅費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積極支持和配合深化農村稅費改革工作。
(二)加強宣傳和培訓工作
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使農民真正認識到深化農村稅費改革就是要切實減輕他們的負擔,讓他們得到實惠。對執行政策的干部進行培訓,使他們準確地掌握政策,嚴格依法辦事,確保農村稅費改革工作順利進行。
(三)搞好調查研究,加強指導和監督
各縣區要做好深入細致地調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農民負擔和財政收支的真實情況,對改革中可能碰到的問題做到心中有數。各級稅改辦要加強對農村稅費改革工作的具體指導,及時發現并糾正政策執行中出現的偏差,確保稅費改革政策落實到位,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四)嚴肅紀律,保證各項改革任務落到實處
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執行中央和省、市的改革政策。紀檢、監察、財政、農業等部門要做好監督檢查工作,對截留、挪用、違規使用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的行為和巧立名目、變相加重農民負擔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