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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切實減輕地質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危害,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結合2009年汛前地質災害調查結果,制定《2009年六安市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一、20*年地質災害發生情況及預測檢驗
1、災害發生情況
20*年,全市共發生地質災害60起,直接經濟損失503.9萬元,無人員傷亡。災害主要為崩塌,其次為滑坡及泥石流。
20*年發生的地質災害點主要集中在*縣境內,地質災害的發生與往年最大不同之處是在最不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季節發生了地質災害。20*年元月份,*、*、*三個山區縣降水量均在150毫米左右,以暴雪的形式出現,在暴雪融化時誘發了23起地質災害。
2、災害預測檢驗
20*年汛期發生的地質災均在預測區段及預測時段內,區段預測成功率為98.33%;時段預測準確率為100%。
二、2009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1、發展趨勢預測
2009年地質災害危害可能較往年偏重,防災形勢依然嚴峻。地質災害仍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為主。
(1)全市南部中低山區一些已發現的穩定性差或較差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在強降水季節,有可能重新復活。
(2)人類工程建設及經濟活動可能引發新的地質災害。
2、重點防范區域和防治點
*縣、*縣、*縣、*區、*區等縣區西南山區,共計39個鄉鎮、一個風景名勝區為2009年度地質災害重點防范區段(詳見附件1),本區段內地質環境條件不良的城鎮、學校、村莊等建筑物、風景名勝區、重要交通干線、河湖堤岸及水利設施等重要工程建設為主要的受威脅對象。
初步確定汛前調查發現的*縣梅山新華書店不穩定斜坡及*區毛坦廠鎮馬嶺滑坡等17個地質災害隱患點為2009年度重點防范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詳見附件2);正在開展的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及高邊坡隱患排查鑒定查明的較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列為重點防范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重點防治。
3、重點防范期
5-9月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重點防范期,集中強暴雨或長時間連續陰雨時段及其過后的2-3天內是重點防范時段。臺風活動等其它極端異常天氣時期,屬動態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
4、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責任
地質災害防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分級、分部門負責。2009年市重點防范地質災害隱患點17個,各點防治方案已經核準確定(詳見附件2),于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全面投入運行。
各縣區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領導責任,要將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預警責任落實到具體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5、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1)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制。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縣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分管負責同志具體負責。市、縣區國土資源部門負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建設、教育等其它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2)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加強地質災害減災防災知識的教育,提高廣大干群對地質環境的保護意識和對地質災害自測自救的能力;加強鄉(鎮)監測人員的培訓,提高其監測能力。
(3)抓好汛前調查、災害預警、汛期巡查、災害應急處理工作。市國土、氣象部門及時災害預警信息。縣區政府組織國土等部門在汛前、汛期對重點防范區段和隱患點進行調查、巡查,向每一戶受威脅群眾發放“地質災害防治明白卡”;建設、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門在同級國土資源部門的指導下,負責各自管理范圍內的地質災害調查、巡查工作,及時處置發現的問題。
對出現地質災害前兆的區域或地段,及時劃定危險區,予以公告,在危險區邊界設置明顯警示標志;當地人民政府或基層群眾組織根據實地情況,及時組織受災害威脅的居民及其他人員轉移,情況緊急時,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災害發生時,及時通報和上報,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及防災救災指揮機構的指揮下,按預案設計的撤離路線和避讓地點,迅速組織人員和財產轉移,確保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并采取必要妥善措施,以防災情進一步擴大。
發生中型以上突發性地質災害,啟動市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4)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重點災害隱患點應急預案。
各縣區及災害重點防治鄉鎮編制本地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重點災害隱患點應急預案;根據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及應急搶險隊伍、備足應急搶險物資;地質災害重點防治縣區選擇1-2個重點地質災害危險點進行應急預演,提高應急反應及救災能力。
(5)加強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市組建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專業技術隊伍,對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重點巡查和應急調查。在重點防范期內,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鎮)、村加強地質災害險情的巡回檢查,落實預防措施;逐級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災害危險區段(點)的監測和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的鄉(鎮)、單位及監測人員,簽訂責任書;具體監測工作由鄉(鎮)安排受威脅單位和個人負責,做好群測群防記錄。
汛期定期監測和重點時段強化監測;汛期定期監測半月或每月一次;重點時段每天監測,發現險情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國土資源部門報告。當地人民政府或國土資源部門接到報告后,立即派人進行現場調查,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6)堅持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險情巡視制度和災情速報、通報制度。
(7)多渠道籌措資金,防治地質災害。市、縣區財政籌措專項經費,對自然因素造成的需重點防治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進行治理和地質災害應急處理;工程建設等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防治,由責任單位承擔。
(8)加強對地質災害易發區新上建設項目的地災危險性評估、勘察,對有地災隱患的區域,先進行地災評估、勘察并治理,再規劃工程建設。